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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国前中共组织
1.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五四运动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许多具有民主主义思想的进步青年,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成为无产阶级革命的先驱。在上海读书的寿县青年曹蕴真、徐梦周、鲁平阶3人,经施存统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于民国11年(公元1922年)暑假期间,奉上级指示,回家乡宣传反帝反封建思想,在小甸集(今瓦埠区小甸镇)成立了社会主义青年团小甸集特别支部。
次年冬,寿县籍中共党员薛卓汉和徐梦秋自上海回来,与曹蕴真等人在小甸小学会合,成立了中共寿县小甸集特别支部,并发展方运炽、曹练白、陈允常入党。党员增至8人,曹蕴真任书记。
民国13年夏,上海大学中共党组织派胡允恭、吴云、黄天白等6人来小甸集曹小郢办“淮上中学补习社”,宣扬马列主义,发展党、团员,并建立支部;9月,薛卓汉应聘任教于瓦埠小学,复在校发展党员,建立支部。次年6月,中共中央派王弼、朱松年回乡,借县城关黄隆兴客栈召开党员(40余人)会议,成立中共寿县城关支部,机关设在北街丰备仓小学,旋迁育稚小学。陈允常、龚铁汉、朱松年先后任书记。秋,接中共中央通知,薛卓汉、胡宏让、裴济华与曹广化、崔筱斋、方绵良、方运筹、孙健、龚耕新、孟皖白、杨盟山、杨子美等分两批去广州参加中共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第五、六期学习;未几,中共中央决定,将寿县籍党员裴济华、陶淮、徐德文、方运炽、李竹声、杨芦划、方瑛(女)、孟庆树(女,王明夫人)、薛卓江、高国玖、高云玖、徐梦秋、王培吾、薛沧海(原名薛卓中)、洪一鹤、鲁平阶、沈朝梁17人派赴苏联学习。民国15年冬,为响应中共中央号召,寿县绝大部分党员去武汉投入北伐大革命。
2.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民国16年(公元1927年),国民党右派发动“四·一二”政变,国共两党合作破裂,中共转入地下活动;安徽省临时委员会迁驻汉口,当时即在汉口成立中共寿县临时委员会(又称寿凤临时委员会),曹广化任书记,仇西华、张化石任组织、宣传委员,石德伦、方敦一、洪克杰分掌农、青、妇运。在县临委领导下,逐步恢复党组织活动。在小甸集建立了中共瓦埠区委会,代号“燕生”,曹鼎任书记,曹练白、陈允常、吕岳、鲁平阶、方运初为委员。区委下辖瓦埠、小甸、大井、董庄、张嘴、汤王、姚皋、上奠8个支部与石集、保义、堰口、城关5个特组。
民国17年春,中共寿县党组织在县城东大街福音堂举行党员会议,选出第一届县委,王影怀任书记,薛卓汉、方贯之、孙一中分任组织、宣传、军事委员,曹广化、洪克杰、石裕鼎为委员。为保密,县委化名“邵萱纬”。7月,王影怀去芜湖,向省临委汇报工作,被留任秘书工作。后省临委指定王进之、王墨林、陈允常负责县委工作,因王进之不接受分工,故县委流于形式。9月,在瓦埠小学召开党员会议,选举第二届寿县县委,刘起源任书记,王进之、王墨林、陈允常、薛卓江、刘克力、胡宏让、曹生前等为委员。
民国18年初,仍在瓦埠召开党员会议,省临委巡视员周范文出席会议,会议选出第三届寿县县委,刘启元任书记,周范文、王进之、王墨林、史开顺、刘克力为委员。6月底,在上奠寺小学再一次召开党员会议,整顿组织,严明纪律,以适应斗争形势,会议选出第四届寿县县委,曹鼎任书记,宣传部长方贯之,组织部长张家学,魏发祥、薛卓江、方绵良、鲁平阶、史开顺为委员。
民国20年3月,中共中央巡视员方运炽与中共皖北特委巡视员朱亚清来寿,在上奠寺召开寿(县)、凤(台)、阜(阳)三县联席会议,成立中共皖北(寿县)中心县委员会,机关设于正阳关。辖寿县、凤台、阜阳、颍上、太和、霍邱(非苏区部分)、固始、息县、新蔡9县党组织。李乐天任书记,姚万彬任组织部长,曹鼎任宣传部长,方贯之任秘书。当时寿县已有区委会5个(瓦埠、保义、堰口、史大郢、城关),党员347名。3月31日,爆发了震惊江淮的“瓦埠暴动”。8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皖西、皖北中心县委合并成立为隶属中央领导的中共皖西北中心县委,书记吴伯孚。寿县重新组建中共寿县县委,曹鼎任书记,宋天觉任组织部长,曹练白任宣传部长,方和平任兵委委员。隶属于皖西北中心县委。机关设在合肥,指导合肥、寿县、颍上、凤台、庐江、舒城等县工作。21年7月,根据中共临时中央局的指示,中共皖西北中心县委分开,成立皖北(寿县)和皖西(合肥)两个中心县委,杨守先、宋德渊、张国诚、刘士鹏、仇西华先后任皖北中心县委书记,陈多璜、宋天觉、田道生、张家学等先后为委员。寿县区级党组织已发展至9个(增加王集、正阳、迎河、杨庙),党员总数已逾500名。
民国23年秋,在白色恐怖下,寿县有109人自首,党组织受到严重破坏。10月,寿县组建的红军游击队转移至合肥一带,寿县中心县委与合肥中心县委合并为中共皖西北中心县委。
3.抗日战争时期 芦沟桥事变后,中共中央号召全体党员紧急投入抗日救亡。民国27年初,张如屏、曹云露受中共中央委派,自延安返籍,在杨家庙建立中共安徽工委,曹云露任书记,张如屏、宋天觉分任组织、统战、宣传部长,机关驻杨家庙,工委隶于中共河南省委,辖寿(县)、合(肥)、凤(台)、霍(邱)、六(安)等县党组织;4月,改工委为寿县中心县委,书记曹云露,驻隐贤集;8月,中心县委在霍邱河口集召开寿县、六安、霍邱三县党的会议,改寿县中心县委为中共寿六霍中心县委,书记黄岩。月底,改称中共皖北中心县委,黄岩仍为书记。此时国共两党虽然合作,但因国民党坚持排共、限共,党组织仍不能公开正常活动。11月,皖北中心县委为加强寿县境内党的工作,重建中共寿县县委,书记涂中庸。28年5月,县委书记涂中庸调离寿县,组织活动复告中断;9月,中共苏皖省委派马曙返寿,恢复寿县县委。马曙任书记兼组织部长,王子均、张正杰、徐宏谷分任宣传、统战、民运部长。县委辖杨庙、吴山、李山、小甸、茶庵、江黄、史大郢等区委员会。民国31年3月,县委书记马曙调离,皖东津浦路西区党委派陈世新任县委书记。陈世新牺牲,杨效椿任县委书记,杨刚、曹云鹤、方振、孙祝华、李国厚、赵筹、王善甫等为委员。县委工作由宣传抗日、支援抗日,进而武装抗日,赢得人民充分信赖。6月淮西独立团成立,11月建立了县级抗日民主政权。
4.解放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反共变本加厉。国民党在寿县县、区分设调查室、行动队、中心组、情报站,肃反专员,中、军统特务密布,并在寿(县)、合(肥)、定(远)三县交界处建置“绥靖特区”,县内设联防区、联防保,实行五家连坐,大肆逮捕、格杀共产党人,中共寿县党组织再度被破坏。35年元月,中共华中分局四地委和四分区派赵凯、杨刚、董完白、冯道生等83人重返淮西,成立中共寿六合霍工作委员会、寿六合霍县政府,组建寿六合霍游击大队,进行武装斗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37年2月,中共皖西区党委改工委、县政府、游击大队为寿六舒合县委、县民主政府、县总队,寿六舒合县委先后隶属中共淮南工委、江淮四地委。经过前后三年艰苦奋斗,在瓦东地区建立了7个区级政权,45个乡级政权。淮海战役胜利后,全国形势直转急下,胜利在望。华中分局七地委城工部蚌埠工委派朱怀民、蒋树民二人来寿,在瓦西地区做策反工作。约经一年时间活动,通过各种关系进行策反,终于兵不血刃于38年元月17日(农历十二月十九日)和平解放寿县。
二、建国后中共组织
民国38年元月,寿县和平解放后,即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20日,中共皖西区党委派唐晓光来寿,成立中共寿县工作委员会、县民主政府;2月,改建为中共寿县委员会,辖城关、迎河、堰口、众兴、正阳、保义6个区委员会。而瓦东地区当时属寿合县,县委机关先后驻下塘集、王楼,隶属于中共定远地委。6月,撤寿合县建制,将其原属寿县的区、乡复归并于寿县。寿县县委改组,设组织部、宣传部、秘书室。其后陆续增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统战部、党校、农村工作部、工交部、财贸部、政法部、文教部。1957年9月,改秘书室为办公室;10月,成立中共寿县委员会书记处。反右派斗争开始,县委常委为整风领导组成员,下设专案办公室。1958年12月,析寿县为寿县、安丰两县,寿县县委隶于中共淮南市委,安丰县委隶于中共六安地委。次年4月,国务院通知撤销安丰县建制,其辖区复归寿县,寿县县委仍属中共六安地委领导。9月,设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县委常委12人成立“写作组”,为寿县党内刊物《烈火》撰稿。 1960年9月,实行“归口领导,合署办公”体制。将县委会、县人委会13个办公室合并为9个;县委与政府、农业、工交、财贸、宣教、卫生、组织人事、水利、司法各口均成立党委会。
1961年4月,县委成立责任田办公室,推行“包产到队,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田间管理责任制。9月,县委成立平反冤假错案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凡有申请,必予认真复查;确属冤假错案,必予平反。
1963年6月,根据省委指示,撤销县委书记处,设县委正、副书记。
1965年7月,将杨公、杨庙、水湖、下塘4个区委员会划交长丰县委领导;寿县尚有9个区(镇)委员会。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一月风暴”造反派向所谓“走资派”夺权,动乱进入高潮,寿县各级党组织普遍受到冲击,领导干部大都受到批斗;广大党员被派性所分裂,党组织陷于混乱,县委各部、委、办处于瘫痪状态。3月,驻军介入,成立“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不久改称“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取代县委、人委,行使职权,各区镇亦建立相应机构。 1968年6月,经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寿县革命委员会,下设办事、生产指挥、人保、政工四大组;撤去“第一线指挥部”。次年5月,经中共六安地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批准,成立中共寿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成员7名,设组长2名、副组长3名;区(镇)、公社相应成立类似组织。
1971年4月,恢复中共寿县委员会,撤销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
1976年10月,党中央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县各级党组织机构始转向正轨。是年,撤销县革委(核心小组)所属“四大组”,并逐步恢复县委原有下属部、委、办机构。至1987年,县委工作机构为17个。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寿县县委按照“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标准,调整、加强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平反、纠正了冤假错案,落实了党的干部、知识分子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完成了“文化大革命”以来的整党。
自1956年5月起(除“文化大革命”),至1987年6月,中共寿县县委共召开七次党的代表大会(详见本节《党的代表大会》),总结各时期党的工作,发扬成绩,纠正失误,并选举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
中共寿县委员会历届领导人员一览表

中共寿县县委历届常委一览表

1.县委工作机构
△县委办公室。1949年6月,设县委秘书室;1956年9月改为办公室至1987年。
△组织部。1949年6月设至1987年。
△宣传部。1949年6月设至1987年。 △统战部。1951年12月设至1987年。
△农村工作部。1954年设,1965年撤销。1981年10月复设。
△政法委员会。1956年7月设,称政法部。1957年初并入组织部。1959年5月复设。1962年5月,改称政法领导组。“文化大革命”中为人保组所取代。1978年11月恢复原制。1982年2月,改称政法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1984年改称书记、副书记,至1987年。
△财贸工交政治部。1955年12月设财贸部。1964年6月改称财贸政治部,至1965年底。1956年4月,设工交部,1959年5月,析为工业部、交通部。1962年初,两部合并,称工交工作部。1964年4月,改为工交政治部,至1965年底。1966年初,财贸政治部与工交政治部合并,为财贸工交政治部。“文化大革命”中,机构撤销,其工作由办事、政工组接管。
△文教部。1956年7月设,1957年初并入宣传部。
△党校。1952年11月设,初名党训班。1958年11月,易名中共寿县委员会党校。“文化大革命”中,改称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77年恢复原称。次年7月升格为部级至1987年。
△县直机关党委会。1957年5月设至1987年。
△寿县日报社。1957年初创办,刊名为《寿县报》。1959年5月,改为《寿县日报》。1961年3月停刊。
△来信来访办公室。1959年秋设,1965年办公室撤销,1977年9月复设。1981年12月,改称中共寿县委员会、寿县人民政府来信来访办公室至1987年。
△农村经济政策研究室。1977年4月设立,1981年10月机构撤销。
△县直机关纪委。1984年10月设至今。
△党史办公室。1982年2月建立至今。
△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办公室。1984年4月设,1986年5月,机构撤销。
△老干部局。1984年4月设至今。
△档案局。1980年设,接管各部门档案资料。1986年2月,划归政府管辖。
△讲师组。1984年6月设至今。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1984年8月设至今。
△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984年9月设,为副局级机构。
2.纪律检查委员会
成立于1950年5月。1956年6月,改称监察委员会。1959年4月,称中共寿县县委监察委员会。1984年6月,升格为中共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6年5月份以前历任书记为张冀凯、魏胜德、周春轩、曹俊,副书记为李治安、袁维富。
中共寿县1-7次代表大会选举各届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

3.基层党组织
1949年2月,寿县县委下辖6个区委员会;6月,寿合县撤,划入6个区,所辖区委员会增至12个。区委员会配正、副书记、组织、宣传委员暨兼职委员若干人,领导工、农、青、妇等群团组织。通过民主建政,将旧政权的45个乡、镇改划为106个乡、镇。当时除瓦东少数乡(原属寿合县为新四军游击根据地)已有党支部、小组外,大部分乡、镇尚待建党。
各乡、镇配政治指导员(由中共正式党员担任)1名,负责政治思想与建党等工作。 1950年冬至1952年5月,各区乡镇先后完成反霸、镇压反革命与土地改革任务,一批政治先进的贫苦劳动人民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乡、镇始逐渐建立起党小组、支部。党小组长与支部委员、书记均由全体党员选举产生,政治指导员多被选为支部书记。
1953年春,全县已划分为240个乡、镇,并普遍建立了党支部。乡、镇指导员改称支部书记。
1955年冬,调整区划,精简基层,县委下辖12个区、镇委员会和85个乡、镇党支部,另有城镇8个街道党支部。县直各机关单位,亦建立了党小组或支部,县委、县人委成立了机关党总支。1956年,合作化进入高潮;冬,农村区以下再调整划分为63个乡、镇,随辖境的扩大与党员增多,各乡、镇先后成立党总支,设总支委员会,配总支书记、副书记与组、宣委员。各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支部:生产组(原互助组)或联组建立党小组。1957年5月,县直机关党委会宣告成立,各主管部门或党员较多的单位建立党总支。
1958年春,再次调整区划,县委下辖10个区、镇委员会和65个乡镇、8个街道总支委员会。是年冬,寿县实现公社化,除城关,正阳两镇维持原状外,农村改划为7个区,撤销行政乡、镇建制,将65个乡、镇并为25个人民公社。公社成立党委会,配正、副书记,组、宣委员与兼职委员;公社以下258个生产大队,建立党支部,配正、副书记;2084个生产队配政治指导员。支部书记、指导员均不脱产,原则上以生产队为单位成立党小组。
1959年春,撤销双桥区建制,县委指导组驻双桥取代原区委职能,旨在本“一大二公”原则为筹办大公社摸索经验。
1960年2月,撤区并社,全县成立17个大公社。各公社党委会直隶于县委。以下为8个街道,248个农业大队,13个商业大队,2个蔬菜生产合作社党支部,2908个党小组。
1961年4月,改大公社为行政区建制,全县划分为86个公社,生产大队规模相应缩小。县委辖16个区委员会与正阳公社党委会;区委会以下为85个公社党委会。全县有830个党支部,3600个党小组。部分生产队政治指导员,由外地调去党员担任。 1963年夏,调整行政区划后,县委辖11个区、2个镇委员会、92个公社党委会。
1965年7月,将水湖、下塘、杨公、杨庙4个区委员会暨所属31个公社党委会,287个大队党支部,4178个生产队计1400多个党小组划交中共长丰县委员会后,寿县县委尚辖9个区、镇委员会,61个公社党委会,527个农村大队与35个城镇街道、商业大队党支部,6534个生产队近3000个党小组。
1968年秋,“文化大革命”中,各区、镇、公社党政机构合并,改组成立革命领导小组、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
1969年5月,再次撤区建制,将全县61个公社合并为29个公社。撤区时拟以县革委工作组取代区革命委员会,但未能完全付诸实现,各区革委成员仍就地指导工作。1970年6月,恢复各区建制与区革命委员会。1971年春,各区(镇)革命委员会设党的核心小组,领导革委会工作;秋,撤小组,复置区(镇)、公社党委会,党政机构分立如前。是时,经调整区划,公社党委会已增至57个。其后,区划虽仍有变动,但各级党组织机构,始终与行政建制相对等。
1983年7月,政企分立,改公社为行政乡、镇建制,成立乡、镇党委会。至1987年,寿县县委所辖为7区:双桥、迎河、堰口、安丰、三觉、炎刘、瓦埠;2镇:城关、正阳党委会。以下为60个乡、镇党委会,城镇8个街道、农村586个行政村、37个集市居委会党支部;7632个行政组(生产队)、居民组大都建立了党小组。
有关区划、建制调整变动情况详见《建置》章。
附:中共各区、镇(大公社)委员会历任书记名单
中共寿县城关镇委员会(1949年—1987年)
王治国于海滨盛家玉李淮何勇周世敏(女)谷兆衡余家谦
倪华成贾喜来
中共寿县正阳镇委员会(1949—1987年)
魏进忠马俊林李昭玉秦芝田张其政李勤湘钱涛郑大桂张希升
杨辉汪德树张奠民程绍先张耀宗吴传德马振全 中共寿县双桥区委员会(1950—1987年)
罗先举甄少泉任万江曹定韶韩祖云邵长明谢长林周守朴葛宗举
孟庆寅
中共寿县迎河区委员会(1949—1987年)
王志生孙布刘贯之陶乾徐常友谢长林范培林沈大权王兴远 余家谦曹银修余益伍
中共寿县堰口区委员会(1949—1955年)
(1960—1987年)
屈廷献胡先秀张友玉李国祥许昌贵郑太桂申世文沈大权倪灏
周守朴邵长明王永尧
中共寿县安丰区委员会(1961—1987年) 郑太桂刘君太陈德忠桑学盛李瑞永
中共寿县三觉区委员会(1950—1955年)
(1960—1987年)
屈廷献陶乾程彬张玉林韩祖云刘道南魏化伯邱元龙姚书香
方胜良段传玉 中共寿县炎刘区委员会(1949—1987年)
杨克胡秀金韩同山钱涛朱席尚杨华堂胡守清张友绵韩祖云
陈德忠刘康仁李传文
中共寿县瓦埠区委员会(1949—1987年)
涂锡林李治安顾凤成甄少泉邵长明李焕本韩静春樊平姚为铸
陈春田姚书香梁传玖翟厚基阮仁坦
以下是曾经设置,后在调整区划中撤销的各区党委会历任书记名单(含大公社书记)
原中共寿县苏王区委员会(1950—1963年)
武崇祥季振天刘宏昌汪德树
原中共寿县保义区委员会(1949—1961年)
刘贯之武天存陈春田何言堂李国祥汪德树
原中共寿县众兴区委员会(1949—1963年)
屈廷献尤士瀛陈春田许昌贵汪德树魏化伯倪灏陈德忠
原中共寿县双庙区委员会(1950—1955年)
(1961—1963年)
刘长如胡仰友李焕本张友鼎 三、党务工作
1.党的代表大会
①建国前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前期,寿县曾召开四次中共党员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民国17年3月4日于县城基督教堂举行。中共皖北特委巡视员参加会议。会议旨在洗刷党内机会主义余毒;在纠正右倾思潮对会议影响的基础上,作出5条决议:展开反封建势力斗争,在斗争中发展党员,夺取全县教育机关、学校为建党基地,发展青年团、儿童团与工、农、妇等组织,立即组织武装暴动。会议选出第一届寿县县委。
第二次会议:17年9月在瓦埠小学召开,选举第二届寿县县委,决定整顿组织,继续开展武装斗争。中共安徽省临委巡视员参加了会议。
第三次会议:18年1月5日在瓦埠召开,省临委巡视员周范文出席会议,传达中共中央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选举第三届县委。 第四次会议:18年6月28日在上奠寺小学召开。省临委巡视员作政治报告,县委作工作报告。会议着重批判左倾盲动主义,整顿组织纪律,将少数阶级异己分子开除出党,选举第四届县委。
②建国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共产党为执政党。自1956年至1987年,中共寿县县委先后召开了七次代表大会。
中共寿县第一次代表大会:1956年5月6日在寿县城关举行,出席代表705名,占全县党员7394名的9.5%;列席代表32名。会议传达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和党的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讨论通过《寿县1956—1967年农业发展规划〈草案〉》;县委书记曹俊作政治报告,郑明甫代表县委作寿县农业发展规划的报告。会议于11日选举县委、县监委,并选举出席省党代表大会代表。
中共寿县第二次代表大会:1958年3月5日在城关召开,出席代表347名,占全县党员13339名的2.6%;列席代表29名。会议议程:听取并审议县委工作报告;武崇祥副书记代表县委作《全党动员起来,为1958年工农业生产全面大跃进、保证五年实现农业发展纲要和工业产值赶上农业产值而奋斗》的报告;选举县委、县监委和出席省党代会代表。
中共寿县第三次代表大会:1960年2月在城关召开,出席代表490名,占全县党员14996名的3.4%;列席代表81名。会议议程:贯彻中共八届八中全会决议,总结经验,继续前进;县委书记冯林作《在连续两年大跃进基础上,鼓舞更大干劲,为实现1960年更大、更好、更全面的跃进而奋斗》的报告;选举县委、县监委和出席省党代会代表。
中共寿县第四次代表大会:1971年4月10日在城关召开,与会代表937名,占全县党员20830名的4.5%。会议议程:贯彻中共九届三次全会精神,赵春诚代表寿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作《高举九大旗帜,认真总结经验,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线胜利前进》的报告,根据省委指示,恢复中共寿县委员会,选举新县委。中共寿县第五次代表大会:1981年5月5日在城关召开。出席代表501人,占全县党员32851名的1.53%。会议听取并通过县委书记李凤岐所作的县委工作报告与县纪委书记周纯熙所作的县纪律检查工作报告;采取轮次提名、差额选举方式,选出县委、县纪委以及出席省党代会代表。
中共寿县第六次代表大会:1984年6月25日于城关召开。出席代表450名,占全县党员34289名的1.3%。议程:县委书记邹太生作《立志改革,开拓前进,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而奋斗》的报告;县纪委书记汪显福作纪检工作报告;总结经验,统一思想,制订寿县近期建设规划;选举县委、县纪委以及出席省党代会代表。
中共寿县第七次代表大会:1987年6月25日在城关召开。出席代表397名,占全县党员35900名的1.1%。议程:县委书记陈洪真作题为《深化改革,抓好大事,夺取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胜利》的报告,县纪委书记周友河作《坚定不移地端正党风,为促进改革顺利进行作出贡献》的报告;会议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方针,探讨寿县脱贫致富、繁荣昌盛门路;选举县委、县纪委。
2.党的建设
县委和各级党委重视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在思想建设方面,全县各级党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整党《决定》和《邓小于文选》等。1981—1983年,县委分期分批集中轮训党员干部2000多人次;区、镇、乡党委利用冬闲训练党员6.06万多人次。通过教育,广大党员提高了共产主义觉悟,加深了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在组织建设方面,整顿了一批后进的基层党组织,恢复和建立了“三会一课”制度,从县委到基层党委,每年都召开1—2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吸收了749名优秀分子入党。基层党组织普遍开展了“两先(先进支部、小组)一优(优秀党员)”活动。1983年,全县共评出先进党支部126个,优秀党员2379人。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整党工作的部署,寿县县委在彭城乡抓了整党试点,摸索经验,为全面整党做好准备工作;从1984年12月开始,分期分批对城乡1540个党组织进行了整顿。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的精神,结合寿县实际情况,采用上下结合、思想疏导和组织处理结合、整党与经济建设结合的方法,把着重点放在四个方面:一是突出思想整顿,着眼于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通过学习整党文件、上党课、听报告等形式,对党员进行党的宗旨教育、党员标准教育、理想纪律教育、形势政策教育。二是突出纠正不正之风,着眼于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大吃大喝的规定》、《关于改进机关干部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若干规定》两个文件,收到较好效果,不正之风有所收敛。整党中清退挪欠公款170.8万多元,清理乱占耕地800多亩。三是突出法纪教育,着眼于提高广大党员依照党纪国法办事的自觉性。四是突出班子建设,着眼于为群众办实事。整党中共培训支部书记以上党员干部3405名,输送到各级党校、大专院校学习深造的干部51名。对县直单位和区、乡(镇)、村134个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发展新党员1916名,其中知识分子622名,改变了班子的年龄、文化、专业结构。据1986年底不完全统计,区、乡(镇)两级党组织共为群众办了339件好事、实事。
3.纪律检查
中国共产党寿县各级党组织,十分珍惜同人民群众之间的密切联系,广大党员与劳动人民休戚相关,甘苦与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致力于民主建设,完成土地改革,组织生产救灾,发展工农业,逐步改善人民生活;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党经常通过纪律检查、统战、信访等工作,维护与人民群众间的鱼水、血肉关系。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50—1956年),为党纪严明的最好时期。在1951年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三反”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五反”运动中,在1953年粮食统购统销中,在日常处理工作、执行任务中,党组织查处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破坏党群关系者共310人,视情节分别给予处分,其中开除党籍79人,留党察看44人,撤销职务11人,警告50人,劝告126人。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1957—1965年),党发动和领导了一些政治运动,如1957年整风反右派,1959年反右倾,1964年前后以清政治、清思想、清组织、清经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等。但因党的指导方针有失误,运动中表现“宁左勿右”,缺乏认真调查与细致分析而扩大打击面,全县错划右派分子784人,右倾机会主主义分子、反党分子25720人。其中有党员,有国家干部,有企业职工,有城乡不脱产干部,有群众。“四清”中划为“四不清”的党员干部亦不少。 “文化大革命”中,党的纪律检查机构被取消。1979年7月,中共寿县县委四届十五次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此后,县纪委积极开展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1981年起,对建房分房中的不正之风集中抓了四次,查处党员干部在建房分房中以权谋私案件37件,重点审查了20名领导干部,其中副县级1名,部、委、办、局级12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5人,责令搬出新房的9人,给予其他处分的10人。自1982年4月起,开展了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至1987年6月,立案查处经济犯罪案件136件,其中追究刑事责任的4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71人,追回赃款(含赃物折款)30多万元。此间,认真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当前机关作风中几个严重问题的通知》,集中力量狠刹各种不正之风。同时重点查处了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案件。据1984年6月—1987年6月统计,查处党内违纪案件193件,处分违纪党员164人,其中开除党籍36人,留党察看41人,撤销党内职务14人,严重警告25人,警告48人。
4.平反冤假错案
1961年,县委设“甄别平反领导组”,对被定为“右派分子”的人员,进行甄别,当年平反25人;1962年冬,对所谓“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反党分子”,甄别平反25474人;1963年继续复查“右派分子”案件,平反者10人,部分平反、重新作结论者24人,不应或不够“戴帽”者,均予摘帽,并恢复或安排工作。
1967—1969年,在极左路线指导下,大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一批知识分子、干部、职工群众被视为“牛鬼蛇神”而受到批判斗争。1970年秋至次年春,“一打三反”(打击现行反革命,反贪污盗窃、反铺张浪费、反官僚主义),又有一批干部、职工受到整肃。然在定案时强调“重证据,不轻信口供”。运动后期,绝大部分蒙受冤屈者,均予销案,并销毁或发还所谓“罪证材料”。但在“文化大革命”动乱中所造成的创伤与流毒,多年内未能平复、肃清。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后,国家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党致力于纠正极左路线错误并肃清其流毒。1979年,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与中央关于“平反假案,纠正错误,昭雪冤案”的具体规定,对历次政治运动所遗留的问题,进行复查清理,被错划右派者,全部平反;对因政治历史或其他问题原结论有错误、处理不当者,均予纠正;其中:原系共产党员被开除者,恢复党籍;系国家、集体干部、职工,则恢复工作;对已死亡的蒙冤者,除昭雪外,并给予其家属子女适当照顾,或经济补助,或安排就业;至1987年,基本清理结束。
5.落实党的各项政策
①落实工商业者政策1980年5月,县委设区别“三小”(小商小贩、小手工业、其他个体劳动者)领导组,对现有合作店组、手工业社等从业人员,在土改与“四清”、“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被划为资本家者进行复查;全县共54人,其中经审定属于“三小”者29人,对原定为工商业兼地主者13人,资本家12人,均根据其表现予以摘帽。1985年12月,恢复在1967年初“文化大革命”动乱中被取消的寿县工商联合会,并归还其办公房屋。
②落实民族宗教政策1957年反右派中,宗教政策受到破坏,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宗教界人士,大都受到批判或斗争,宗教活动被迫停止。“文化大革命”中,宗教界处境更为难堪,寺庙古文化艺术品被破坏,教堂被占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申宗教政策,宗教活动恢复。1980年8月,县委统战部增设民族宗教事务科,负责处理解决有关民族宗教具体问题,并由地方财政拨款修缮寺庙教堂,原伊斯兰教(回族)阿訇5名,基督牧师、传教士4名被错划(定)为右派分子或反革命分子,均予甄别平反。对受株连而被下放农村的家属,亦恢复其城镇户口,并解决其子女升学、就业等问题。阿訇许龙光、李俊三,牧师唐润身分别当选为县政协委员、县人民代表。
③落实侨务政策寿县籍港澳同胞计35人,其亲属住县内者有353户,2180人;国外侨胞计893人,分布于五大洲18国,以美国、加拿大、日本、巴西、泰国、新加坡居多,其在县家属有409户,3272人。在港澳同胞与旅外侨胞中有工程师11人,电脑专家1人,大学校长2人,教授11人,博士9人,硕士10人,名作家2人,名画家1人,企业家(大型工商业董事长、经理)7人,参议员1人,香港署长级官员1人,联合国经济顾问1人,其他知名人士5人。1976年以来,在侨属中:加入中国共产党者22人,获得高中级技术职称者9人,担任县级领导职务者1人,当选为县政协委员者11人、县人民代表者2人。1978年后,甄别平反侨属中冤假错案13人起,恢复公职者10人,退赔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财物折款与经济损失2600余元,并为侨属解决各种困难,安排子女就业与参军28人,使夫妻团聚6对,由农村迁入城市户口者4户,落实华侨私房17户、280间。
④落实去台人员亲属政策寿县籍去台人员计319户,614人,县内其亲属有576户,2027人。在“文化大革命”动乱中,大都受到歧视与冲击。1976年后,拨乱反正,始恢复正常关系,并逐步解决存在问题。1981年6月,县委对台工作领导组设办公室专司此事,至1987年,台属中被撤销原判徒刑者2人,恢复公职者7人,重新安排工作者2人,享受退休待遇者4人,户口迁入城镇者15户,562人,退赔查抄财物或经济损失者4户,折付人民币1418元,安排子女参军、就业者5人,退还被挤占私房者5户、13间,补偿木材0.5立方米,分配新房者2户,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与救济款者19户、9850元,无依靠老弱享受定期生活费或享受“五保”待遇者3户。
⑤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全县有前国民党起义或投诚的军政人员共379名,其中军级1名,县团级27名,区、营级75名,乡、连级以下276名。上述人员中,由国家资助复员回乡安居乐业者277名;在政府、企事业单位任职者,包括起义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后转业人员有102名。“文化大革命”中,在极左路线影响下,这些人被视为“国民党残渣余孽”、“投机分子”而蒙受屈辱。本来,这些人在生产、工作岗位上,大都兢兢业业,恪守职责,不少人还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77年起,党重申一贯政策“既往不咎,立功受奖”,恢复其原身分待遇。其中,办理离、退休者35人,重新安排工作者36人,常年享受生活补助与社会救济者35人,恢复城镇户口者12户、34人,对已故人员的亲属给予抚恤者18人。
6.人民来信来访
1949年—1958年,接待人民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均由秘书室办。1959年9月,县委设信访办公室与县人民委员会信访办联合办公,后并为一体。1964年6月,县委、县人委共同作出“关于建立县委书记、县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决定,每逢星期五书记、县长亲自接待来访,并及时处理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颇受群众赞扬。“文化大革命”中受干扰,中止接待。1977年9月恢复,定每星期日为县领导人接待来访日。1984年5月,又建立县委书记、常委与县长、常务副县长举行不定期信访工作会议制度,以随时研究解决重大棘手问题,必要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以便弄清情况及时处理。1985年,全县建立县、区、乡、村四级“信访网”。各区(镇)设信访领导组,各乡有一名党委委员负责,各村设“民调小组”(3—5人),及时处理群众申诉事项。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政法委、公检法部门均建立专门机构,办理信访,接待举报。现全县各级、各部门分管信访工作领导人共163名,专业干部194名,聘任“信访员”(部分系离、退休人员)122名。建网以来,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强,解决了一些老大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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