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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营商业
清道光年间,寿州城乡领证的行商有380余户,牙行(代客买卖婢女、仆厮、竹木、牲畜、粮食、土产等)约200余户,小商摊贩无计。
光绪初年,洋货内销,挤占传统商品市场,寿州商业进入新发展时期,正阳关首趋鼎盛。光绪十七年(公元1891年),英美商人来正阳开设商埠,推销美孚、亚细亚商行煤油,同时洋(矿)烛、洋(肥)皂、洋火(柴)、洋(棉)布等大量进入正阳市场。当时正阳商界资金雄厚、信誉较高的庄号商行达150余家,其中经营“五洋”商品者约50余家。京广百货业如祺兴德、张广盛、利丰绸缎布庄,聚美、元大、朱锦泰百杂货店,其资金多者白银10万两,少者万两,均直接自京、津、沪进货,坐庄批发,销路扩及鄂、豫、皖毗连地区20余州县。清末民初,占地仅0.75平方公里的正阳关,居民逾5万,日常泊港商船、民船3000余艘,货物年吞吐量达40万吨以上,竹木、粮食、土产品犹未入计。商旅频繁,冠盖纷纭,同时酒楼茶馆寓栈乃至妓院,应时滋增,为淮上的不夜市。时县城商贸虽逊于正阳,然亦不乏批零兼营的大户,如柏宏兴、王德兴、靳德泰、纶昌等绸布庄,永兴盛、顺康等百杂货店,其批发销路主要为乡集商店、农村商贩。
民国8年(公元1919年)5月,寿县人民积极响应五四运动,坚决抵制洋货,商界人士自觉主动搜查、焚烧洋货,并拒绝接收外地商船运销寿县地区的洋货。
民国13年,南京商人夏建卿在英商支持下来正阳开设“亚细亚”商行,经营煤油批发;18年扩资改为“花旗”公司,经营多种洋货批发,在竞争中独占鳌头。
民国23年前后,县城有被称为“八大家”者,皆巨商,如孙孟平(钱庄、绸布庄)、靳燮亭(绸布庄)、柏少珍(绸布庄)、樊绳武(煤油商)、许祝三(古董商)。
时迎河、隐贤、瓦埠等集镇资金较大的商号,亦经营京广杂货批发,对象为小摊贩、货郎担。迎河集卞复兴绸布庄以批发小量、薄利取胜,对象为邻近乡集的棉布商。
抗战时期,正阳为内外货物进出口岸,远至平汉铁路以西的客商亦以正阳为购销据点,一时商贸奇盛,商行货栈多达200余家,规模较大的京广百货行栈如盈丰、东方、义成、荣兴等号与沦陷区商界均有密切联系,信息较为灵通。民国31年,日本侵略军飞机、汽艇数次骚扰,使客商失去安全感,西北路客商改以界首集为购销据点,南路客商则退据迎河集,迎河集市肆行栈由200户左右骤增至一千有零,沿淠河滩地成片芦棚竹庵,尽是行商货栈,贸易空前兴盛;海源通、毓兴、钜兴公、同合4大商行,在盐粮百杂货业中居垄断地位。
抗战胜利后,创伤未复,内战骤起,寿县私营商业再临厄运。昔日巨商或紧缩、或停业、或外徙,虽有新设商号,但规模远逊于前。民国37年时,寿县城乡各行各业纳税市肆、馆栈、行商、牙纪、摊贩约5000余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保护私营工商业合法利益,扶持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正当行业,寿县私营商业由此复兴。1953年,全县近30个行业私商(包括行商、摊贩)增至8724户,从业人员18241名,资金总额97.7亿元(旧人民币)。
1954年,城关、正阳部分私营棉布、百货、烟酒商店转为国营商业公司的经销户。
1956年,全县城乡私营商业基本上纳入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经营形式,或公私合营,或合作店组,通过批购经销、代销成为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商业经营网点的组成部分。
至于在合作化过程中经登记批准仍保留个体经营形式的小商摊贩,则实行联购分销。在此后20余年间,随市场开放与关闭,小商摊贩数量时有增减起伏,管理体制虽时有变动,但基本上维持了1956年私改的格局。
1978年自由市场开放,个体小商、摊贩迅速增加。1982年寿县改革商业经营体制,在以国营商业为主渠道前提下实行多渠道经营。个体商业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而受到鼓励与支持。至1987年末已增至10950户,从业人员17609名,年经营总额约4000万元。同时国家银行对个体商户贷款200余万元。不少私营商户自有资金逾10万元,并拥有较大门面,经营百货、五金、烟酒副食品批发业务。
二、国营商业
民国及其以前,寿县无国营商业,抗战时期曾有官办“贸易公司”,旨在管理、收集军用物资。民国28年(公元1939年)12月至次年4月官办的寿县贸易所,系安徽省资源管理处外围机构,由县商会出面承办,其任务为监管当地货物进出并征收签证费与护运费。民国31年设于正阳的“复兴贸易公司”,系国民党军驻正阳守备部队(司令罗培中)承办,除监管有关物资的进出口外,并收购皮革、猪鬃、铜币、麻类、桐油、硝磺等物资,该公司还在保义、堰口、双庙等集镇指定商号代购上述物资;32年秋,守备部队撤走,公司停办;冬,安徽省企业公司在原址设站继续收购,抗战胜利后停止。
1949年7月,寿县工商税务局设酒业专卖股,外设酒业专卖处与重点区镇分销处,是为寿县首先设置的政企合一单位。1950年9月,中国粮食公司寿县办事处、正阳办事处同时成立,经营粮食购销,是寿县国营粮食商业的开端。同年12月,中国百货公司六安分公司设办事处于正阳,经营寿、霍、颍3县商品批发,并设有零售门市部,是为寿县第一家国营百货商业。寿县国营商业由此起步,并高速度发展扩大,至1954年,基本控制了市场,居于主导地位。复经历30余年沿革,而形成全行业、全方位购销经营的完整体系。
1.商业局系统
寿县商业局成立于1957年5月,初为县人民政府商业科与百货公司合并的政企合一单位,经再扩并后设有百货、纺织品、石油煤建等经理部。1962年6月,将各经理部改组为独立核算的公司,商业局始为行政、业务主管机关。1987年,局设人秘、业务、计财、教育各股,下属核算单位39个(各公司批发、零售门市部与商办工业厂),职工总数1994名。
①百货公司前身是中百六安分公司正阳办事处,1955年1月改组为中百寿县公司并迁县城。1957年7月改为商业局百货经理部,后与纺织品经理部合并为工业品经理部(纺织品经理部原名花纱布公司,始设于1952年)。1962年撤销经理部,改为公司建制。1987年,下属单位计批发部3个、基层分销处4个、零售门市部8个;职工总人数447名,固定资产总值133万元,新型仓库3处;经营品种包括针织品、纺织品、服装、鞋帽、玩具、钟表、化妆品、首饰、家用电器、文体用品、日用小百货、烟酒、副食品等20大类6000余种,营业额3462.3万元,实现利税100.6万元。
②糖业烟酒副食品公司前身是酒业专卖处。1954年改为中国专卖事业公司安徽省寿县公司,隶于县人民政府商业科,后转隶商业局。1962年6月改称寿县糖业烟酒公司,1970年9月被撤销,业务并入百货公司,至1979年始予恢复。1987年,下属单位计有批发部2个、基层分销处8个、零售门市部5个、附设集体经营糖果厂1个;职工总人数262名,城关有仓库2处,经营品种包括食糖、烟、酒、糕点、糖果、罐头6大类1600余种,销售额1678.8万元,实现利税27.9万元。
③五金交电化工品公司开设于1979年4月,析自百货公司。1987年,下属单位有批发部1个,零售门市部2个,职工总人数135名,城关有仓库1处;主要经营品种为工业五金器材,民用小五金,自行车与摩托车及其零配件,电工器材,电讯材料,家用电器,油漆、颜料、纯碱等;销售额856.3万元,实现利税28万元。
④石油公司1953年3月,六安地区石油供应站于正阳设供应组,次年11月供应组迁县城改组为中国石油公司寿县公司。1957年6月与煤建经营处(原为煤建营业所,始设于1955年)合并为商业局石油煤建经理部。1962年撤部设立石油煤建公司,1979年9月将煤炭、建材经营业务划交物资局后即称石油公司。1985年石油销售系统机构改制,称安徽省石油公司寿县支公司。1987年有下属核算单位为公司门市部,城南加油站,正阳、安丰两处经营管理站;职工总数149名,总油库设于北山。库站拥有各型贮油罐80个,油桶3700只,油罐汽车7辆。主要经营品种为汽油、柴油、润滑油、煤油。1979—1987年间,年均销售额为500余万元,年均利润额在40万元左右。
⑤食品公司设于1954年10月,称中国食品公司安徽省寿县公司,隶于县人民政府工商科,同时接管省公司所属下塘集经营处与六安分公司所属正阳镇营业所,改为县公司的基层收购站(原处站均建于1952年)。1955年6月,各区食品收购站、组普遍建立;10月,撤公司,设正阳食品中心站,按经济区划改隶于淮南食品公司,而下塘站则改隶于合肥市公司。1956年4月,恢复原县公司建制,隶于县人民政府商业科,次年5月转隶于县商业局。1958年6月,再撤公司,县商业局设副食品采购经理部。1962年6月,撤部,复立公司,各区站改称食品收购供应站,并于各公社普建分站(组)。到1987年,除所辖区、乡站外,尚有直属核算单位为食品经理部、贸易货栈、肉蛋品加工厂、羽绒厂、汽车队;全员职工869名,拥有固定资产178.5万元,流动资金56.1万元。经营项目主要为猪、禽、蛋、鱼、其它牲肉等。1979—1987年,年均经营额2500余万元,利润额约60万元。
⑥盐业公司成立于1975年12月,当时兼营蔬菜,称盐业蔬菜公司,业务隶于中盐六安分公司;蔬菜停止经营后,1981年初更名为安徽省盐业公司寿县公司,隶于县商业局,但财权归省公司。县公司业务以批发、调拔为主,设有经理部、批发部、城关零售门市部。现有职工总数97名,固定资产19.1万元;城乡盐库总容量逾2000吨,年均销售额268万元,利润额10万余元。
⑦饮食服务公司成立于1961年6月,前身为1956年合作化时组建的综合公司、福利公司。1964年6月公司被撤销,县商业局设饮食服务经理部。1969年4月恢复公司建制,现所属核算单位为:
聚红盛酒馆:1956年由私营过渡为公私合营,1965年3月转为国营;
人民旅社:1956年由私营过渡为公私合营,1965年3月转为国营;
人民饭店:1956年由私营转为合作店组,1964年8月转为国营;
建华浴池:原为私营公园澡堂。1950年由工人接管后改称工人浴池,1964年8月转为国营并改称今名;
春光照相馆:原为城关5家私营照相馆组建的合作店组,1964年8月转为国营;
东风旅社:1957年前为县招待所,财政科接管后改建为地方国营寿春旅社,1963年移交商业局管理后改今名;
车站旅社、饭店:1960年县商业局投资兴办,为地方国营;
南关旅社:1973年由饮食服务公司筹资兴办;
望淮楼饭店、旅社:1983年由饮食服务公司筹资兴办。
2.物资局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工农业生产日益发展,基本建设任务日趋繁重,1963年3月县始设物资局,管理计划分配与调拨供应。物资管理分配先后由县财政经济委员会、计划委员会负责办理,现在部分重要物资,仍须经县计划委员会审批,按计划供应。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1979年起,县物资局陆续设置了各专营公司与基层供应站。
①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原为局经理部,1985年3月改组为公司。经营业务为代购代销、代加工、代办托运与提供信息、调剂余缺,设有门市部,职工7名。1985年至1987年年均经营额180万元左右。
②燃料公司设于1979年9月,析自商业局所属石油煤建公司。下设门市部、煤场、成型煤加工厂,在正阳镇设有分销处。经营范围为统煤、无烟煤、焦煤。1987年有职工100名,固定资产57万元,配备载重汽车3辆、铲车1辆、推土(煤)机1台;销售额368万元,利润额12万元。
③金属公司成立于1982年2月,设有门市部、库场,经营黑色、有色金属,各种钢材、线材等,配备重型汽车2辆。1987年有职工24名,同年销售额300余万元,利润额10余万元。
④机电设备公司成立于1982年2月,设有门市部、供氧站,经营各种机械、机动车辆、电机、仪表、输电器材、工业生产资料等。1987年有职工23名,年销售额270万元,利润额6万元。
⑤化轻建材公司成立于1982年2月,设有门市部。经营化工原料(硫酸、工业用碱、聚氯乙稀、橡胶及其制品)、建筑材料(水泥、油毡、玻璃、石棉及其制品)。1987年有职工20名,1982—1987年平均销售额148万元,利润额6万元。
⑥物资供应站1984年4月于正阳、小甸两区镇设立,经营本系统除煤炭以外的各种生产资料、器材。两站1987年有职工18名,同年销售额40万元。
3.其他商业公司
①木材公司成立于1956年,前身为安微省木材公司,1953年设于正阳的贮木场(后改为分销处)。县公司成立后,曾先后隶属于农业局、物资局,现隶于林业局。经营各种圆木、方板、毛竹、胶合板等。城关设有门市部、贮木场。1982年后,在农村建立3处分销点。1987年有职工44名,固定资产14.1万元,流动资金13.3万元;年销售额182万元,利润额10万元。
②水产公司1956年为水产营业所。1961年改组为水产供销公司,辖正阳、瓦埠、安丰塘3个收购组。1964年改称水产公司,1970年并入食品公司,1979年复立水产公司并改隶于水产局。城关、正阳、瓦埠等地设有门市部,经营淡水鱼、海产品、渔用网具器材。县境瓦埠湖所产银鱼、白虾,为公司购销主要品种,年均出口量约100吨,创外汇20万美元。1987年职工总数47名,固定资产9.1万元,流动资金4.4万元。
③医药公司成立于1960年,系1956年设立的寿县药材经营处与百货公司西药门市部合并组成。曾先后隶于县卫生局、商业局,现隶于县计划委员会。经营中西药材药品、医疗卫生器械。设有中药批发部、西药批发部各1处,城乡零售门市部14处,中药材收购供应站6处。1987年职工总数195名,流动资金24.5万元,同年销售额670万元,利润额15万元。
④农机公司原为农机管理供应站,设置于1972年,隶于农业局。1976年改称农机供应公司,隶于农业机械局。经营大中型农业机械、柴油机、水泵及机械零部件等。城关设有门市部,各区镇设有供应点。1987年职工总数39名,固定资产15.5万元,流动资金33.9万元,年销售额150万元,利润额2万元。 ⑤烟草公司成立于1983年5月,析自商业局所属糖业烟酒公司,隶于安徽省蚌埠烟草分公司。1984年4月,寿县烟草专卖局成立,与公司并署,一套机构,两块衔牌,管理与购销并行。1985年改隶于六安行署烟草专卖局、六安地区烟草公司。县公司以批发为主要业务,城关设有批发部3处,零售门市部1处;并委托基层供销合作社与百货分销处计32家代理农村地区批发业务。1987年职工总数49名,同年销售额1790万元,利润额49万元。
⑥种子公司成立于1963年5月,隶于农业局。1970年10月,改为种子管理站,隶于农林局。次年,在县城南郊建仓400平方米,始独立经营种子。1979年9月,复称种子公司,经营水稻、红麻良种。次年10月,在县城南门外兴建大楼1090平方米,扩建仓库400平方米,购置载重汽车2辆。1980年,安丰、正阳、小甸3个分公司相继成立,各建仓400平方米。1983年,省定寿县为商品粮生产基地后,中央与省、县共同投资113万元,增建了种子检验室与每小时3吨的种子精选加工流水线,以及仓容20万公斤低温、低湿度库房1座、晒场7100平方米。同时,增设迎河、堰口、三觉、炎刘4个分公司。1987年,有职工78人,种子经营量达372.3万公斤。
三、供销合作社商业
民国25年(公元1936年),寿县县政府设“合作队”,指导、协助乡、保建立一批生产、信用合作社。28年夏,日本侵略军入侵寿县,合作社被迫停办。29年改制,县设“合作指导室”,乡、保办合作社,县区办联社。30年,老庙、板桥、众兴等集镇有所谓“消费合作社”者,实际是少数人以办社名义取得政府贷款合股经商;堰口、瓦埠、杨仙等地办有土纺织生产合作社,产品有土洋布、条花布等,但在市场萧条情况下,虽勉力挣扎,终亦难展一筹。36年,县合作指导室撤销,合作社亦不复存在。
新中国诞生后,1950年8月,寿县合作总社宣告成立。六安专区合作总社拔款500万元(旧人民币),县人民政府拨小麦3000市斤,作为事业开发基金。总社成立后,即致力于社务与基层合作社组建。1954年,县总社改称合作社联社。不久,改称寿县供销合作社。1958年初至1976年4月间,县联社曾两度并入商业局,而所属公司与基层社则仍保持原有资产与经营方式。1983年,县联社改称为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自1954—1983年,县联社共召开了4届社员代表大会,听取群众意见,研讨工作,选举理、监事。
县联社机构经历多次调整。理事会、监事会领导社务。理事会设秘书、人事、计划、多种经营、业务指导、储运、财会7股,另设职工学校1所。下属核算单位公司、区乡基层社共72个,到1987年职工总数2692名。30余年来,全系统除上交国家税利外,已积累资金8130万余元,其中固定资产984万余元,社员股金60.27万元。
1.联社直属核算单位
①土产公司成立于1965年3月,接管联社供应经理部日杂、土产购销业务。1987年城关设有批发部2处,零售门市部4处,土产品、畜产品、废旧物资收购门市部各1处;职工总数124名,经营品种1126项,1987年购销总额380万元,实现税利近10万元。
②农资公司1965年3月,撤销联社生产资料经理部,成立农资公司。经营化肥、农药、农机具等。1987年城关设有批零兼营门市部2处,职工总数79名,同年销售额3000万元,利税15万元。
③棉麻公司成立于1966年初。公司下辖轧花厂5所,城关设有絮棉、被胎、棉麻良种供应门市部。公司业务以收购调拔为主,各轧花厂、基层供销社均设有收购点。棉麻调拔按上级公司下达计划进行,淮南市蔡家岗设有中转站。现有职工70余名。收购调拔量近几年平均购、调皮棉8万担、红麻(皮)约10万担,销售额2000万元,年实现税利约30余万元。
④工业品联营经理部成立于1983年4月,初为土产公司与隐贤、城郊两基层社联合经营。1985年起由县联社接管为直属经济实体。1987年设有门市部2处,批发零售兼营。经营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等共730个品种,职工总数37名,1987年销售额160余万元,税利5万元。
⑤综合贸易中心成立于1984年9月,旨在发展多功能经营,沟通城乡经济,多方面支持农副业生产。经营范围为化肥、议价粮、油、饲料与杂货、麻制品等,分自营与代购代销两部分,另办有饮食、住宿服务业。同年11月,兼并双桥区供销社所属城郊贸易中心。1987年设有批发部、零售门市部、贸易货栈以及招待所、小吃部、停车场;职工总数24名,年经营额360万元,已与18个省市同行业建立贸易往来关系。
2.基层供销社
1950年底,第一期建立的消费合作社,县城11个,均系行业、单位组办;农村25个,乡办者居多。1951年7月,县总社派出整建社工作队协助各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帮助乡村组建新社。1952年秋,调整网点布局,全县共组合基层供销社23个,分布于区政府所在地或较大集镇。1953年末,全县已建立区级供销社19个,乡级供销站45个。1958年,区级社调整为17个(1区1社),公社(乡)级站增至69个,生产大队(村)代销店发展至191个,经营网点初具规模。
1970年时,农村集市贸易处于关闭状态,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各区供销社共拨出铺底金45万元,帮助生产大队(村)建立“亦农亦商”代销店210个。1976年,公社级供销站改称分社,时全县557个生产大队已普遍设有“亦农亦商”代销店或收购供应点。1978年农村集贸市场恢复后,部分“亦农亦商”代销店停止营业,部分则先后改为自负盈亏或转为个体经营。
1987年,全县有区级供销合作社9个,乡镇基层社58个。各区、乡(镇)的合作社一般都有门市部2—3个,分别经营农业生产资料与百货、纺织品、日用杂货、土产品、畜产品、烟酒副食品以及废旧物资购销业务。
3.基层供销社社员与股金
1950年首批建立的消费合作社,城乡共36个,社员18151人(户),集股金15324.2万元(旧人民币),每股分别为0.5万元、1万元、1.5万元。通过整建社,至1953年,社员总数为166707人(户),集股金共193053万元(旧人民币)。1964年基本实现每户一股,股金增至366300元(新人民币,下同),每股或1元、或1.5元、或2元。县东4区(杨公、杨庙、水湖、下塘)划给长丰县后,实存股金250100元;经1983年、1985年两度清理整顿,现有社员计251356人(户),股金总额为602716元,每股均为2元。
1950年建社至1952年,不分配红利,社员凭证购买日用必需品,按计划供应量享受优惠价;优惠价低于牌价比例为:粮食7%、食盐8%、碱粉10%、煤油12%、煤炭8%、棉布6%,社员的直系亲属亦享受此待遇。
1954年寿县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凡有盈利的基层供销社均实行分红,红利比例为利润总额的20%,社员实际分得金额以不超过其股金的50%为限。
四、合作店组与经、代销店
1954年,寿县国营商业已居市场主导地位,供销合作社商业也已基本控制了农村市场,从而为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城镇棉布、百货业、烟酒业率先实行了批购经销,即由国营商业公司统一供货,并按国家规定价格销售;随后,此种经销形式逐步行之于其他行业。在此期间,寿县取缔或淘汰了部分行业,如牙纪、迷信品、金银首饰、黄烟等行业。
1956年初,全县城乡有近30个行业,个体商店7945户(1954年特大洪涝灾害之后略有减少),有25户加入国营或供销合作社商业,4584户按地区分行业组建成737个合作店组,3047户改为国营商业公司的经销店或基层供销社的代销店;代销店保留个体经营形式,大都在集镇以外的村庄,其货物全部由基层供销社调拨供应,按规定价格销售,销售利润归经营者;252户小本微利的村肆路店,交所在地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城镇规模较大的资本主义商业(有劳资双方)37户,由国家投资入股,以单位企业或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
各行业的合作店组,为核算单位,设一中心店,负责商品的进货与分拨,而入组的其它原私营门面,则为店组的分店或门市部。城镇与农村的合作店组经营业务,分别受当地国营商业机构与基层供销社督导。合作店组与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商业建立批购经销关系,紧俏商品按计划分配供货,合作店组不准搞批发业务,并不得擅自去外地进货,这种禁限在1982年以后始逐步解除。
城乡2702户个体小商摊贩,其中345户组建成66个中心合作商店,下余2357户组成259个联购分销、自负盈亏的合作小组,分属于各中心合作商店。
1958年至1959年“大跃进”中,农村基层供销社与集镇合作店组、经销代销店划归所在人民公社统一管理,合作商业部分资金被平调用于大办钢铁、大办工业,人员被下放农村安家落户;1961年春,恢复集贸市场,集镇合作店组、经销代销店有所发展;至1963年末,全县合作店组增至765个,从业人员6370名。1965年7月,县东部4个区划归长丰县,随之移交的合作店组计117个,从业人员1145名。与此同时,原有5家公私合营商业,也先后转为国营,私方人员全部被接纳为国营商业企业职工。
“文化大革命”时期,集贸市场处于半封闭状态,乡集大部分合作店组营业向下延伸,在生产大队开店设点,直至1976年以后,集市贸易趋于活跃,始渐复原状。
1982年,继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后,开始进行商业体制改革,城乡合作店组大部分以门市部为单位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到1987年底,独立核算的合作店组已增至940余户,而原有的经、代销店与小商摊贩组成的合作小组则陆续、全部转化为个体商业户。
五、知青商店
知青商店兴办于1980年,旨在安置城镇部分待业知识青年(初、高中毕业生),商店由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自办,本单位职工子女符合条件者予以安排入店。每店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商店资金原则上由兴办单位自筹,国家给予适当扶持。由于知青变动频繁(升学、招工、参军),商店不能稳定。1984年时,全县有知青商店120余所,后来逐年减少,现存10余所,为部门单位所属集体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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