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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育苗
民国时期,政府虽提倡“就地采种,就地育苗,就地造林”,然县办林场苗圃因圃地不多,又未能充分利用,所产苗木甚少,尚不能满足机关、学校植树与自身需要;而乡、保所办苗圃大都有名无实。民间有植树者,多取苗于母树根侧的萌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6年以前绿化所需苗木,主要由国营苗圃提供;农业合作化后,农村植树造林所需苗木,始逐渐由集体林场苗圃提供;1963—1965年三年调整时期,社队集体育苗有较大发展。
1973年绿化进入高潮,县绿化委员会要求各地人民公社以耕地总面积的1%用于育苗,每个生产队都要有一定育苗圃地;1976年时,社队集体育苗已递增至5862亩,占全县育苗总面积96.5%,成为提供绿化工程所需苗木的主源。
1977—1980年,苗木供过于求,育苗处于低潮,社队集体育苗势头锐减。
苗木生产的商品化起步于1981年。前此,国营苗圃供应苗木,主要面向机关、学校、公路与城市绿化,对农村则是推广良种树苗,协助社队繁育良种苗木。国营苗圃销售苗木,仅收成本费用;农村社队集体所产苗木,则多是自育自用,少有对外出售者。
土地联产承包到户后,农民多在家前屋后植树,可谓“见缝插针”,加之更新树木、树种与营建果园,苗木需求量一时骤增。与此同时,城乡人民物质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建设精神文明,结合绿化、美化环境,发展庭院经济,需要栽培大量经济价值与观赏价值较高的树木花卉,于是育苗个体专业户应运而生,城乡出现苗木、花卉市场,各种果木树苗、名贵树种、珍奇花卉、盆景应有尽有。1984年时,全县有292户经营育苗,共有苗、花圃719亩,出圃苗木、花卉354万株;规模较大、经营水平高的有16户。其中有去苏、杭、闽、粤、云、贵、豫、鲁等地采购奇花异木者。双门乡专业户黄振坤,全家11人,承包土地14.4亩,租入土地2亩,全部用以育苗,拥有名优树种55个,奇花异卉不计,其苗木销售六安、合肥、淮南等地,年收入2万余元,为育苗致富的典型户。
二引种
引选树种,择优推广,为国营苗圃基本业务之一。1950—1957年,采种以乡土树种为主,如:臭椿、苦楝、中槐、青桐、女贞、乌桕、侧柏等,至1987年仍有一定优势。
1960年前后,引进皖西油桐、加拿大白杨,因水土不宜,树种退化,多“老小树”而被淘汰。同期引进的法国梧桐,适应性较强,为绿化城镇的较佳树种。
1970年引进淮北(兰考)泡桐,试种成功后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形成“泡桐热”。经实践证明,此树在湖湾区沙土地生长良好。据检验,15年树高18米,胸围93厘米,材质优良,生长中速,颇受欢迎,但因种源不足,推广受到限制。
1972年引进大观杨,适应性强,生长快,易繁育,曾引起“观杨热”,全县普遍栽植,数年后发现主干低矮,易招天牛危害,逐渐被淘汰。同时引进的毛白杨、北京杨,在试种中发现易受病虫害,生长不良,未作推广。唯白榆(东北榆)材质较好,栽培得法,岗湾咸宜,但易致虫害,始盛而终衰。
1976年,从肥西县引进杉木,采取“深沟吊漕”栽培法,种植于瓦埠、三觉、炎刘等区岗地、瓦西干渠与迎河航道堤岸。其土壤条件较好,管理认真,生长良好,十年生单株有的高达6.7米,胸径12.4厘米,但大部分块片林,因土壤干燥、板结与管理不良,则生长不良,形成“老小树”。
1978年,自江苏引进黑杨派8个无性系列树种与加龙杨,为安徽省区域性试验项目之一,种植成功,经省林业科研部门鉴定合格,列为成果在案。本系列树种具有较强适应性、速生性,已在县内普遍推广。其弱点为幼苗失水快,成活率较低,成材木质轻软,制作性能差。同年引进的川楝,经试种,发现易受冻害,未作推广。
1984年前后引进的池杉、柳杉、新郑大枣、无性良种刺槐,尚在试种阶段;据观察,池杉在湖湾沙土地生长良好,而在土壤PH值为7以上的土地,则表现黄化、滞长。
三、造林
1950—1955年,以国家造林为主。城北国营八公山林场,在旧有基础上营造新林1237亩。农村仅在宅基前后隙地零星栽种,谁种谁有,共植树480万株。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以社队为单位新辟打谷场地,原散落于村内外的分户场地大部腾空,于是集体村庄片林营造面积逐年增加,至1958年增至1.5万余亩。
1959—1962年“五风”为害,给寿县林业资源造成严重损失,成片林被砍伐殆尽。这期间社队虽报称造林1.54万亩,四旁植树743万株,但多属虚报浮夸。
1963—1966年,经过调整国民经济,林业生产逐步得到恢复,4年间,社队集体营造村庄片林、防护林带、块片林1.22万亩,四旁植树636万株。
1967—1972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农民一般末参与动乱,农村形势比较稳定,计造林2.48万亩;四旁植树3379万株。由于各级党政部门、机关先后经历瘫痪、机构更迭、人员频繁调动几个阶段,对林木管理松弛,保护不够,致植树的成活率、保存率甚低。
1973—1977年,“文化大革命”后期,动乱渐次平息,农村全面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县绿化委员会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社队认真贯彻执行林业政策与各项管理制度,集体造林大有起色,5年内共造片、块、带林2.42万亩,四旁植树5938万株。
1979—1981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初期,集体林木被大量砍伐,四旁植树由4743万株减少至2034万株。后集体林木实行承包管理责任制,情况始渐好转。1980年以来,农民在家前屋后植树空前增加,尤其是个体经营经济林,果木发展迅速,如苏王乡柿店村,38个自然村庄,378户,村村有柿园,户户有柿树,全村共有果树6360株,其中柿树4164株,年产鲜果12万公斤,其中柿子9万公斤。1987年,全县农村集、个体共营造块、片、带林1.28万亩,四旁植树2832万株。
国营寿县八公山林场,立足于自力更生,自1956年至1987年,净增植山场片林6259亩。
四、栽培管理
县内林木,大都是1949年后所造人工林。国营林场、集体林场为提高营林成活率、保存率,常花费很大功夫,即所谓“三分栽,七分管”。对一二年生植株、幼林,主要是经过扶正、壅根、除草,并适当浇水;对三、五年生林木,主要是松土、除萌、施肥、合理修枝、适当间伐,以适应林分长势,协调郁闭度,减轻病虫害,从而提高林木产量与质量。从现实情况看,县内林木成活率一般为70%,含正常疏伐,保存率约为50%。
五、病虫害防治
寿地林木病害凡29种,以杨树溃疡病、泡桐丛枝病、杉木生理性黄化病、枣疯病较为常见;虫害凡85种,主要为松毛虫、大袋蛾、榆树金花虫、光肩星天牛、桑天牛、刺蛾、蛴螬、苍术等。病虫害发生面积,历年都在万亩以上,成片林害多发生于八公山林场。 对病害的防治,目前尚缺高效良方,一般常用石硫合剂冬季涂白法,或选栽抗病树种。
对虫害的防治,以松毛虫、榆树金花虫、大袋蛾为防治重点,除人工捕杀外,主要采用化学防治与生物防治法。对一般虫害,使用可湿性六六六粉剂、敌百虫、除虫菊脂进行喷撒。八公山林场自1965年以来,松毛虫不断发生,1973年起,每年均用一定数量白僵菌防治松毛虫,杀虫率在85%以上。1979年,松毛虫大发生,危害严重,耗费大量人力、财力进行救治,犹损失10年生、15年生马尾松4000余株。近几年来采取早防、快治,松毛虫已被控制在低虫口状态。据检验,1987年虫株率为5.7%,虫口密度为每株0.06条。
六、护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林业生产逐年发展,护林工作日益加强。1952年,全县林区有6个乡村级护林委员会,67个护林小组,1005名护林员。至1976年,各人民公社普遍成立护林委员会,各生产大队均设护林小组,80%以上生产队配有护林员,护林人员达5543名。当时“一三五”护林制度家喻户晓,成为全县人民共同遵守的护林条约。1979年,国家颁布了《森林法(试行草案)》,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下达后,护林制度进一步完善。至1987年,全县重点乡村仍有专业护林员300余名,继续执行“一三五”制度。1980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毁林案件131起,其中滥伐64起,盗伐53起,其他14起,被损坏林木97700株(损毁量较小未立案不计),除追回木材,赔偿损失外,依法逮捕法办18人,处以行政拘留61人,罚款5.25万元;对某些失职干部分别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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