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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力
旧时,寿地农业生产在封建社会制度统治下,科技不兴,工具简陋,壮丁农民为主要劳动生产力。
清代及其以前,壮丁农民平日务农,战时应征。官府为征发徭役夫差与稽收丁赋,凡男子年16岁至60岁者,皆入丁籍。清初,定每5年审查登记一次。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诏示天下:“续生人丁,永不加赋,”但5年一度审计未停。至乾隆三十六年(公元1771年)始令“五年审增人丁之例永行停止”。当时寿州实有28853丁,内有卫屯990丁,此外尚有适龄的乡绅、举贡生员332丁,因“皇恩优免”不计。
抗日战争时期,因抽丁服兵役统计壮丁,即年18岁至45岁男性公民。民国33年寿县在册壮丁87400名,其中免缓役者(公教员工、在校学生、独生子、残疾者等)31860名(不含日伪统治区)。
1949年秋,寿县人民政府调查农业经济情况,据统计资料:全县农业户174236,农业人口788502人,劳动力365381人,其中男215106人,女150275人;1959—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农业劳动力减至296543人,其中男169320人,女127223人。1965年7月,县东部4个区划交长丰县后,全县男女劳动力合计为263476人;1987年末,增至429286人,其中整劳力(年18岁至45岁)383057人。
二、耕畜
寿县耕田耙地,素以畜力为主。自1956年农业生产合作化以来,机械耕地虽有发展,但使用不多,至1987年比例仅占14.5%,使用役畜仍属普遍。
1949年秋统计,全县役用耕牛42529头,其中水牛29414头,黄牛13115头,平均每头牛担负耕地81市亩。另有运输、粮食加工役用马189匹,骡268匹,驴11324匹。
土地改革后,人民政府通过减免农业税与粮食统购任务等措施,鼓励繁殖大牲畜,至1958年时,全县役用耕牛增至72158头,马增至472匹,骡减至245匹,驴增至15648匹。
“三年困难时期”大牲畜有所减少,役牛减至55367头,马减至421匹,骡减至190匹,驴减至11690匹。至1962年,始渐回增。
1965年,县东部4个区划交长丰县后,寿县存役牛42286头,马138匹,骡58匹,驴3451匹。随着机械运输、加工的发展,马、骡、驴逐年减少。 1987年末,全县计有役用耕牛78814头,平均每牛担负耕地已不足20市亩。而马、骡、驴已不多见,总共仅178匹。
三、农具、农机
1.旧式改良农具
千百年来,寿地从事耕作一直使用旧式农具,劳动强度高,工效甚低。1949年调查统计,全县有旧式主要农具146300余件,土地改革后续有增加。1956年农业生产实现合作化,农具集中使用,又增添部分改良农具。一些旧式农具被闲置废弃。连同三年困难时期(1959—1961年)损毁者,至1962年减少十之有四。后在调整国民经济中,旧式、改良农具略有增加。1965年,县东部4个区划交长丰县后,全县尚存旧式、改良农具85900余件。1980年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土地分包到户后,虽机电农具的使用量与日俱增,但在小田作业条件下,部分旧式、改良农具总量仍有增加,全县共190700余件。
原有木制四人、三人、双人脚踏箱式水车久已废弃,而代之以铁制筒式水车;木制高梁鹰膀手推独轮车殆已绝迹,为铁木胶轮小滑车所取代;笨重的木制牛车仅双桥区湖湾地尚见少数在继续使用,余均改为平板胶轮车或小型四轮拖拉机;至若犁、耙、耖、耩之类,亦以较轻便的改良型为多。
农业生产合作化前后,曾推广铁制双轮双铧犁,七寸步犁等新式农具,因寿县土壤多系粘结土,牛力不胜而未果。
2.农业机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调入灌溉用锅驼机(燃煤蒸汽动力机)10余台(每台15马力)与配套的抽水机,是为寿县最早使用的农用机械。1953年,六安地区始配给寿县柴油机(每台12马力)、水泵各2台。1957年,寿县初见机动、人力两用打稻机。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后,县成立拖拉机站,首批轮胎式35匹马力拖拉机与配套的机引多铧犁、圆盘耙、播种机18部调来寿县,通过现场操作表演,极大地鼓舞了农民。1959年,寿县首次引进联合收割机(康拜因)2台,电动排灌机2台,履带式55马力拖拉机3台。至1960年末,全县(不含省属国营农场)已拥有各种农用动力机481台,计8158千瓦(0.735千瓦=1马力)。各种配套机引农具亦相应增加。1965年,县东部4个区划交长丰县后,全县实有各种农用动力机371台,计11972千瓦;当时用于排灌的柴油机,台功率一般为30匹马力,大者达80匹马力。此后,寿地农用动力机械与配套的机具,以较快速度逐年增加。
1980年,农业生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土地,户为经营单位,农民自购自用农机具数量大增。至1987年末,全县拥有各种农用动力机已达15829台,计181087千瓦,各种配套机引农具、各型胶轮车辆亦大幅度增加,现有小型拖拉机、载重汽车、拖车、胶轮车、各种机引农具中,80%以上为户或联户所有,除自用外,并为其他农户服务,同时兼营运输。
3.农用加工机械
旧时,寿地粮油米面加工全靠人力。1950年冬,始引进碾米机。1956年前后,磨粉机、榨油机、轧花机、弹花机、饲料粉碎机始逐步引进。当时,粮、油、棉的机械加工全部由国家粮食部门与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管理。1960年以后,农村社队始有此类加工机械;至1977年,社队集体拥有量已达2000台。昔日“石碓舂米,碾磨推面,壮汉抡槌打油榨”的情景基本不存。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允许个体户经营,原属集体所有者,亦大部分转归个人。于是粮、棉、油、饲料机械加工遂渐普及民间,1981年达到饱和状态。全县现有各种加工机具3972台,其中碾米机1440台,磨粉机1346台,榨油机603台,山芋切片机34台,饲料粉碎机199台,轧花机393台,弹花机156台。
寿县旧式、改良农具统计表

寿县农业机械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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