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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明清时期,本县较有名的塾师,除已介绍者外,尚有刘、高巍然、刘箱、胡殿英、蔡恩普、杨恒春等。民国时期,中学教师多为大专及高中毕业或肄业生;小学教师多为初中毕业或肄业生。还有些士绅、旧儒任私塾教师。民国时期,本县教育界名流除上文见述者外,尚有谢麟书、马俊逸、薛砺若,芮毓英等。
民国7年(1918),进步教师陈子贞等人邀请来本县探亲的陈独秀在城关讲学,传播进步思想。次年,“五四”运动爆发,教师阮凌川等联合叶集、河口等地教师,成立“教职工联合会”,呼吁民众抵制“日货”。民国12年(1923),本县在阜阳第三师范读书的袁新民、李延寿假期回乡帮助青年师生组建马列主义研究小组。民国16年(1927),教师袁新民、江化南等在叶集明强小学成立中共霍邱特别党支部,直属省委领导。民国18年(1929)秋,共产党员袁兰阶在县高等小学校,以教书为掩护发展5名教师加入中共组织。
民国20年(1931),苏区列宁小学和农民夜校教师,多是顺资训练班和参加苏区工作的知识分子。民国23年(1934),全县有小学教职工98人,其中师范毕业37人,短期师范毕业4人,专科以上学校毕业7人,中学毕业41人,试验检定合格1人,其他8人。
抗年战争期间,乡保学校增多,教师多是中等学校的毕业生,民国26年(1937)冬,本县旅外学生陆续还乡从教,王余厚等组成旅外学生会,开展抗日救亡运动,并演出《放下你的鞭子》,《流亡三部曲》等抗日剧目。尚嘉(固始人)、王之蕙夫妇返霍邱,分别在城关一校、女子小学任美术、音乐教师,书写抗日标语,教唱救亡歌曲。
民国29年(1940年),全县进行小学教师总登记,登记人数144人,占全省合格和代用教师的1.38%。符合任教条件的82人。抗战后期,临水小学教师余海云为掩护被国民党追捕的学生王光宇,夜行数十里送王渡过淮河去河南找中共党的关系。1949年,全县小学教师620人,中学教师50人。
新中国成立之初,县人民政府对教师实行“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1950年对旧有学校教职工全部登记录用。是年,全县有中小学教师780人(中学21人)。1952年,将1254名民办教师全部转为公办。1955年,有205名师范毕业生分配充实各校。1957年“反右斗争”,全县有576名教师被错划为右派,占教职工总数2211人的26.5%。经1958年复查,定为右派的331人。其中,开除工职劳动教养的28人,占8.4%;开除工职劳改的52人,占197%;撤职交农村监督生产的93人,占28%;保留教师职务、留校察看的49人,占14.8%;保留教师职务、送农村劳动的26人,占7.8%;降级、降职、降薪的5人,占1.5%。1962年,为一部分“右派分子”摘去了“帽子”。1978年,“右派分子”全部改正。
“三年困难”时期后,教师精简下放改行。1962年精简调整教师316人,其中回乡生产224人。1961年至1963年全县共精简调整教师1138人。1963年分配给本县大专毕业生48人、中师毕业生76人。1964年贯彻“两条腿走路”方针,全县增招民师1452人。次年,全县有公民办教4523人,其中,耕读小学教师1521人。在耕师中,大专3人、高中125人、初中1009人、高小388人、初小34人,私塾出身12人。民师队伍庞大,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校舍、经费、报酬均不能得到落实,师资水平较差。全县有25.2%的民师只有高小以下水平。
“文化大革命”中“斗、批、改”、“清理阶极队伍”,全县有19名教师被迫害致死,58人被停发和减发工资,55户、175人被下放劳动。同时,学校增多,教师队伍庞大,至1976年,全县教职工10838人(民办8050人);其中,中学教师1878人,小学教师7676人,幼儿园教师1284人。
1978年,教育局对民办教师从文化水平、业务能力和思想品德三个方面进行考核、整顿,合格者发给任用证书。当年,参加考试民师7996人,合格发给任用证的5664人;成绩合格由于组织上拖延未能发证的157人,不合格2175人。同时通过考试,选招具有5年以上工龄、教龄的中学民师30人,小学民师60人。是年,全县有中小学专任教师9417人(中学2207人),民办教职工6205人,占全县教职工总数64%。此外,有选用的社来社去教师89人,归队教师56人,右派平反恢复教职的256人,1962年下放复职的245人,1968年前农垦学校毕业安排的150人,1980年选招有证民师135名(中学63人)。
经过调整、充实,1981年全县有中小学教职工10658人(民办6529人),专任教师与学生比为1∶25.8。1982年,有29名高等院校毕业生被分至本县任教。1984年县人民政府决定,将1978年后任教的民师全部辞退,实际辞退民师和代课教师842人。但由于普及初等教育,学额增加,不少乡村小学教师缺编,乡村自聘自用自负担,民师数量有增无减。1985年,全县有教职工11467人(民5834人);其中师范98人,职业中学9人,幼儿园129人。教师合格率小学86.6%,初中88.7%,师范80.4%;教师与学生比为1∶21.8,专任教师与学生比小学为1∶27.8,初中为1∶23.7,高中为1∶15.6。同时,教职工布局不合理,据统计,交通便利的叶集镇小学教师超编87人,城关镇超编66人;而边远贫困的石店区缺编55人,扈胡区缺编69人。1986年,分配至本县任教的本县大专毕业生64人,中师毕业218人。1987年,全县有教职工11777人(民办5581人),专任教师9291人。
二、师资培训
民国20年(1931)前后,本县陆续开办了师范传习所、师资训练班和养成所。民国23年(1934),省办“特种教育”师资训练班,本县3名学员参训。民国29年(1940),县设立乡保小学教师短期训练班。民国31年(1942),县政府举办2期小学教师训练班。1949年中小学教师100余人参加六安地区教师研究会学习。
1950年,县人民政府举办小学教师训练班,培训100余人。次年,进行知识分子思想改造,在职教师参加“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土地改革”三大政治运动学习的1371人,轮训435人;参加六安训练班学习的27人。1955年,本县派往六安学习的完小校长16人。初师轮训教师150人。次年,在县委直接领导下,组织小学教员1500余人进行了27天的汉语拼音方案和普通话学习。1952年至1958年,全县每年举办一期教学研讨会,学习教学新方法。1955年后,每年选送部分中小学教师离职进修,至1965年全县共进修近500名中小学教师。
1957年,全县2330名未达中师文化程度的小学教师参加了函授学习。同年,师范轮训班轮训96人。至1960年,还轮训不足幼师毕业文化程度的教师312人。1965年成立小学教师轮训办公室,组成4个轮训工作组,对耕读小学教师进行分批短期轮训。是年共轮训耕读小学教师1356人。
“文化大革命”初期,全县教师的文化业务学习被迫停止,教研机构撤销。1969年冬至1970年春,县革命委员会对中学(包括农中、小学附设初中班)教师,分片分期培训。两批共培训中学教师450名。1975年至1984年离退教职工的395名子女顶职当了教师;至1982年自然减员、社会招工,有60人走上教师岗位。这些人业务知识较少,为了让他们能完成教学任务,先以工代教,后通过师范培训使其达到中师水平,然后,才承认其教师身份和中师学历。
1978年县教育局教研室恢复,有专职教研员4人。1987年有12人,兼职教研员185人。至该年,自办内部刊物《教学通讯》共出版179期。全县建立13个学科教研会。10年来,教研员共听课5400节,兼课1011节,举办各类讲座31次,组织县级教育活动121次,各类竞赛87次,自编资料87份,引进资料799份,与外省、市县建立联系点117个,总结教学经验170份,组织教师写教育教学论文128篇,获地区级奖的8篇、省级奖的2篇。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教育文章118篇。教研室主任王稼杰共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17篇。
1980年后,加强中小学教师的文化业务学习,坚持在职、离职进修相结合,函授与教学研究并举的方针。1982年全县有教师进修学校附设处25所,中学教师业余进修结业80人,在校学习150人;小学教师离职进修结业183人,在校108人,业余进修结业830人,在校1174人。是年,初中教师学历达专科毕业的230人,占11.7%;高中教师学历达本科毕业的113人,占59.5%;小学教师学历达中师毕业的2977人,占40.1%。1982年至1983年,县教育局在霍邱师范连续举办了3期学制4个月的英语训练班,两年共培训英语教师120人。
1983年县教师进修学校设2班,招生110人,学制2年。是年恢复函授教育,县成立函授站,首次招生170人,新生大部分为1978年前在册的民师。经3年学习,1986年有162人获六安师范毕业文凭。同年,合肥教育学院在本县首招高等函授学员113人,1986年有106名教师获该院大专文凭。1985年全县有小学专任教师6784人,达中师程度的3102人,占45.7%;初中专任教师1394人,达专科程度的275人,占19.7%;高中专任教师191人,达本科程度的109人,占57.1%。1987全县有17个函授分站、27个班、112个自学小组,学员1141人。是年,教师进修本科脱产25人,函授27人;专科脱产61人,函授57人;中师脱产50人,函授220人。
1987年成立农村小学教师电教培训站,在7区4镇设11个辅导点,各点有专职负责、管理、技术人员各1人。同年,开始对教师进行教材教法过关和专业合格证考试,参加教材教法过关考试的教师:高中80人,合格84%;初中856人,合格90%;小学2051人,合格25%。参加专业合格证考试的教师,高中65人,合格33%;初中625人,合格25%;小学1334人,合格11.62%。是年暑假,教育局在县直中心幼儿园举办幼儿师资训练班,结业100余其中,李家桥保10石,租30石,钱粮正银0.75两;枣林塘保50石,租180石,钱粮正银3.8两;人;初中英语教师训练班,结业40人。1983年至1987年,中小学教师参加中师、大专函授学习的有1157人;其中高等函授248人,中师函授909人。中师脱产进修300人。至1987年尚有不及中师学历的民师3065人。
三、教师待遇
明代儒学教谕年银24两、粮48石,训导年银24两、粮42石,逢闰月添银0.666两。清代儒学教谕、训导年银40两。儒学下设吏员多人,年支银俸、费用130多两,逢荒年另有少量追加。书院和私塾先生工资均由学生负担,塾师根据学生家庭情况收纳银粮不等。
民国初年,以银元支付月薪,小学月银10至16元;中学月薪高出小学二、三倍,以后改支法币,数额稍增。抗年战争开始,物价飞涨,教师待遇菲薄。民国30年(1941),中心国民学校教员月工薪20元,保国民学校教员月工薪18元。民国33年(1944),本县全体公教人员向省参议会请愿,要求增加工资待遇。民国35年(1946),中心国民学校教员月工资50元,粮食8市斗,保国民学校教员月工资45元,粮食5市斗。
1949年解放和新中国成立后,教师的政治经济地位不断提高。1950年,教师工资发放粮食,每人月支粮110斤左右。1949年8月至1950年1月,共支付公立完小和公助小学教职员工薪粮大米23.23万斤。1952年实行公费医疗制度。1952年至1955年实行“工资分”制,中小教师每人每月85~170个工资分,1工资分折实粮食0.8斤,油、盐、柴、布若干。1954年,全县小学教职员工资分1484870个,工资、福利54.27万元。
1956年起,实行工资制。当年,教师工资大幅度提高,小学教师工资由原来每月平均28元提高到42元。是年,县委召开第一次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教育系统有276人出席。1957年团中央授予陈家新1956年度扫除文盲积极分子奖章。同年春有先进教育工作者田琪等4人出席省“劳模”大会。
1960年6月,隐贤小学校长张应恺出席全国“教育和文化、卫生、体育、新闻方面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并获“全国文教方面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纪念章”一枚。是年,本县召开文教群英大会,教育系统共出席教师代表217人。1963年工资调整,小学教师每人每月平均增长3.4元;中学教师每人每月平均增长4.3元。1977年、1979年,分别按政治表现、劳动态度、文化水平,为40%的教职工增加一级工资。1982年,对在册教职工3301人普调一级工资,每月净增工资额2.21万元,其中调两级的1275人。民办教师在原国家补助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60年。1981年7月10日至24日,县教育工会组织优秀教师10余人赴黄山游览休养。
1978年至1987年,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清退“文化大革命”中查抄的教职工财物34件,为“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的19名教师修改了结论,补发了安葬费、抚恤金。为11名符合招工条件的教师子女安排了工作。恢复商品粮5户、73人。1983年有25年以上教龄的963名教师,荣获全国少年儿童工作协调委员颁发的“园丁”荣誉纪念章。1984年教育部授予本县女教师朱长久“全国模范班主任”称号。同年,有4人被授予“安徽省模范班主任”称号。1982年至1984年6月发生殴打辱骂教师事件21起,其中1983年,陈郢乡小学教师刘双元被毒打事件,没有及时处理。1984年5月《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提出严厉批评,随后问题得到处理。
表23-101987年中小学分科专任教师学历表

表23-11中小学教职工统计表



1984年调资,4323名公办教职工有3496人调一级人资,1495人调两级工资。月增工资总额3.31万元。1985年有教职工4279人参加工资改革,工改后月增资总额10.09万元。享受教龄津贴的2987人,月教龄总额21798元;工龄额35878.6元;职务工资额43224元。是年,有任惠民等7人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教师。县人民政府规定离退休干部治病经费每年按100元列支。同年,为享受讲师级待遇的54名教师的242名直系家属解决了“农转非”问题;发展205名教师入党,改善60名教师的住房条件。
1983年后,在冯井、曹墩、后滩、王大郢等地,先后创办个体小学多所,这些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极低。曹墩乡个体益民小学教师顾纪芹坚持私人办学4年,未获丝毫报酬,1987年荣获团省委授予的“七、五”建功者一级勋章。1986年,教育系统有197名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人转为国家干部。为5600名民代教师补发增资款50万元。1987年获晋级奖9人、记功奖18人。有5496名中小学教职工提高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之和的10%,月增资额4.64万元;6357人(离退休861人)工资区标准由五类提高到6类,月增资1.46万元(离退休0.14万元)。
1987年至1989年职称评定,评出高级教师的:中学101人,小学859人(民办110人);一级教师:中学597人(民办13人),小学1898人(民办954人);二级教师:中学836人(民办60人)、小学2628人(民办1948人);三级教师:中学434人(民办40人),小学1799人(民办1696人)。评出会计、统计、卫生、图书档案等职称的76人。1989年张有文(肥东)等14名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荣获国家教委表彰。参见表23-10、表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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