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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49年办起了2家国营企业起,本县开始建立工业企业管理机构。当时,学习苏联企业管理办法,实行一长制,厂长全权对人民政府负责。年度生产计划由上级下达,厂长根据上级指令与班组长一道制订月份计划,工人讨论后严格执行。原料由国家调拨,产品由商业部门统购包销。工人多数实行计时工资,形式是记工分,每工十分,按分计酬。1956年,在企业中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1957年,在企业中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1958年,企业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三结合”的管理结构。同时,“大办工业”,手工业社(组)全面转厂,改计件工资为固定月工资(或半供给制),生产组织军事化,党委包揽企业的一切行政、生产事务。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注重产值,忽视产品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产品粗制滥造,损失浪费严重。
1961年“调整”国民经济,执行《工业七十条》,恢复并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企业管理重新走上了科学管理的轨道。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1968两年“闹革命”,工厂中无政府主义盛行,“造反派”头头操纵企业大权。1969年批判“资产阶级权威”,“物质刺激”,认为正常的企业管理是对工人“管、卡、压”,经济核算、按劳分配和工人福利被当作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来批判,造成企业管理混乱。
1971年9月,中央明确企业恢复、健全常规管理七项制度(生产、计划、财务、物资、安全、质量、供销管理),抓好七项经济指标(产品、产量、产值、成本、利润、物耗、劳动生产率)。1977年靠工业学大庆和各种政治运动推动生产。
1979年以后,本县工业开展企业整顿,逐步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开始改革。由过去只抓生产,不讲经济效益,不问市场销路的单纯生产型管理,逐步转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经营管理上来,把提高产品质量和增加税利作为企业的奋斗目标。1983年,本县企业全面实行利改税。从此,企业有权将税后留利部份用以扩大再生产和后备基金,提高职工福利,把工资收入同企业经营的好坏挂起勾来。由于各厂生产水平不同,留利水平也不同,克服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弊病。与此同时,本县企业实行计时计件工资加浮动工资,把各人的收入同劳动成果挂勾,克服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弊病。
1984年后,根据中央颁布的经济体制改革条例,开始在企业中开展经济承包。1985年,在一些工厂推行厂长(经理)承包经济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负责,层层承包,年终考核,奖惩兑现的做法。1987年,深化企业改革,我县开始在一些厂把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使企业承包者在国家宏观控制下有权行使经营权,如给企业下放了机构设置权、人事管理权、劳动管理权、生产经营权、职工奖惩权、部分产品定价权、奖金使用权、人才招聘权、项目选定权、经营联合权。凡是涉及企业自主权的事属于生产经营方面的党委和政府不包办,不勉强;奖惩方面不插手、不干涉。由于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企业经济效益大增。
一、计划管理
解放前,霍邱工业萧条,产供销无计划,全靠市场调剂,手工业均为前店后坊。1950年,国营工厂建立,国家对工厂采取统购、包销等方式,实行指令性计划。1955年,县计划委员会成立,县办工业实行计划管理,工厂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结合生产能力编制年、季、月计划,由县计划委员会综合平衡后下达计划指标。凡年计划内产品所需原材料由物资部门保证供应,产品由商业部门包购包销。1958年“大跃进”中,“左”的思潮泛滥,浮夸风严重,工业生产计划越搞越大,全年县工业产值计划1727万元,是1957年的1.73倍,一年间大办工厂23378个,产品粗制滥造,报废损失达100万元。1959年,县委工业部在下达“红旗竞赛运动通知”中指出:“各单位必须把国家下达给本单位的年度、季度和月度计划落实到车间、班组以至个人。”同时,还规定定期检查评比制度,对计划管理的实施进一步加强。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精简下放工人,“下马”一些企业,加强对人民生产、生活所必须的小商品、小农具的生产,实行自产、自销、自负盈亏。此期,计划由各厂提出,县审查平衡下达,工业稳步增长,“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业生产受到冲击,出现“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的状况,生产计划流于形式,产品质次价高,无销路,如县农机厂单、双铧犁积压1000多台,报废损失达1.1万元。
1974年,进行清产核资,健全了一些规章制度,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实行定额管理。
1978年,随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市场情况出现了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的根本变化。工业在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指导下,县计委对工厂不再下达指令性计划,企业注重对社会需求的调查,掌握市场信息,加强经营管理,实行以销定产,增强应变能力。1985年,全县国营工业总产值5092万元,销售收入4843万元,销售额占总产值的95.1%;并出现经委、商业、基建三个系统销大于产的新局面。1986、1987年两年,经营承包更加深入,实现车间、班组层层承包,计划指标落实到每个职工,计划管理更加务实。
表7-1本县各工业主管系统部份年份工厂产值利税表
单位:万元


表7-2本县工业企业行业基本情况表



表7-3本县几个年份不同所有制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表



表7-41987年底本县分系统工业企业主要设备分类统计表

表7-5本县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独立核算单位基本情况表

表7-6县属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独立核算单位基本情况表



表7-7本县乡镇重点工业企业独立核算单位基本情况表



表7-8本县主要工业产品部分年份产量表



二、财务管理
建国初期,除2家国营工厂、3家公私合营工厂有简单的财务管理制度外,个体手工业者均无财务手续。1956年后,随着国营工业的发展和手工业合作组织的建立,企业逐步建立一些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自负盈亏,注意经济效益。1958年,受“左”的思潮影响,搞“一大二公”,工业和农业的资金、劳力、产品相互平调,财务管理混乱。工业产品无法计算成本,有的企业亏损明显,有的企业明盈实亏。1962年,贯彻《工业七十条》,进行工业整顿,财务制度逐步恢复,企业经济效益逐步提高。是年,县直11个厂家户户盈余,利润额达15万元。1966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无政府主义盛行,工厂合理的规章制度被批判为“管、卡、压”,财务制度破坏得尤为严重。据县直国营工厂及县属集体工厂的统计,被“造反派”“上访”及支持武斗而挪用的流动资金达8万多元。农机厂、面粉厂、砖瓦厂、油厂等工厂停产、半停产。1968年工厂亏损面达25%,亏损额12万元。
1979年前,预算内国营工业流动资金增减、基建资金投放一律由地方财政部门决定,二轻系统的合作工厂由二轻局统一掌管。1981年后,预算内工业改由金融部门(现工商银行、建行)统一管理,通过信贷方式控制。二轻工业自负盈亏,资金活动自行安排,不受主管部门干预。与此同时,各厂根据本企业实际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固定资产增减、成本核算、费用开支、现金管理、物资管理供应、成品入出库等10多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年终财务会审制度。1985年工业财务大检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制度较为认真,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了可靠的依据。1987年,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一般企业都将财务计划化整为零,把指标分解到承包单位(车间班组),实行按月检查、逐季考核、年终核算的办法,使财务管理工作更加具体,更富有群众基础。
三、质量管理
建国前,个体手工业居多,生产方式落后,但很注意产品质量和信誉。建国初,成立的几家国营工业生产的产品无具体质量标准,无专职检验人员和机构,如酒类产品以颜色和味道论优劣;小农具、小商品、小百货按本地区习惯的不同式样进行生产,消费者自行选购。1956年,县酒厂生产的白酒按国家规定的色香味和理化指标确定质量,始设质量检验员,建立检验制度。手工业产品实行“三包”(包换、包退、包修),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1958年的“共产风”、浮夸风,使刚建立的质量检验制度毁于一旦。1962年,工业调整时有所恢复,并且一些企业内部规定了每道工序的质量要求,开展岗位技术练兵,不定期的技术培训,对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了技术保证。
“文化大革命”期间无政府主义泛滥,工业发展反常,质量管理混乱,粗制滥造严重,如县食品厂生产的“方块酥”既厚又硬,失去了该产品的基本特色,群众称之为“老头恨”(牙齿不好嚼不动)。1977年“工业学大庆”,推动了质量管理,各企业建立了严格的把关制度,每个产品从第一道工序开始,严格把关,把废品消灭在半成品中。各工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到工厂检查或抽查,不合格产品不计算产值产量;对生产者优质给奖,劣质罚款;对消费者优质优价,次质次价。一些企业还设立了废品陈列室,进行废品展览。1983年,县农机厂、皖西挂车厂率先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度,建立QC小组11个。从此,全县工业的全面质量管理揭开序幕。次年,县经委职工教育办公室举办全面质量管理学习班,为期8天,51人参加。县直11家国营企业建立QC小组43个,17个工厂建立了质量管理科(股),下设检验室、化验室、计量室等,配备专职检验人员41人。全面的质量管理,使产品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1987年,全县有5个产品获省优质和优秀荣誉称号,并开发了31个新产品。县农机厂ILS-220型栅条双铧犁1985至1987年三连冠获省优;1987年皖西挂车厂生产的WXQG-4.5型汽车拖挂,获国家交通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是全省获准生产该产品的三厂家之一,是年,产品合格率达92.9%。临水酒厂酿造的“临水玉泉酒”在全省1、2、3届评酒会上荣登榜首,命名为“安徽名酒”,38度“临水玉泉酒”1987年被评为省优秀产品。
是年,在深化改革企业经营承包机制的同时,把质量管理列入了承包的重要内容之一,使质量管理有了更明确的责任目标。
四、销售管理
建国前,工业产品由经营者自产自销,政府不加干预。1950至1978年前,国营工业产品基本上由国家包购包销。在销售经营上政府强调,商业部门有责任推销地方产品,支持工业生产,凡地方有的产品不得从外地购进,使企业失去了竞争意识。1979年后,市场变化,商业流通扩大,工业部门加强了销售管理。各企业和主管局、经委建立了专业科(股),挑选一批业务熟,能力强的人充当推销员,各级有一名负责人分管销售,并建立推销人员的联系汇报制度。工厂由单一的生产型转变为生产经营型,实行以销定产,产销见面,科学预测市场动态,及时把握信息变化,合理编制生产计划,努力缩小产销反差。1980年以来,全县各工。业企业派出推销员400余人,参加各种展销会210多次,在中央,省广播电台和县广播站作产品广告100余次,在省、地报刊登载广告近20次,《安徽日报》以“淮河流千里,玉泉香万家”为题,报导了“临水玉泉酒”获省优的消息。
1987年有工业供销公司2个、工业品销售门市部230个,年销售额达2100万元,产品已销往24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地区,并打入了美国、日本、加拿大、新加坡、德、英、法等20多个国家的国际市场。县肉类加工厂生产的白条肉、保鲜蛋,叶集工艺厂生产的竹壳提篮、花盆套、茶壶垫、汽车坐垫等,均系质量很好的出口产品,年创汇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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