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李家圩地主占地20万亩、分布在安徽、河南两省五县:颍上县占地1万亩,阜阳县4000亩,金寨县1400亩,河南省固始县3万亩,本县15.46万亩。
此外,还在本县马店、龙潭、城关等9个集镇开设钱庄8处、当铺7处、粮行6处、货栈5处、烟土站1处、仓库6处,在上海、南京、天津、大连、青岛等大城市建公馆7处,开办茶馆1处、大戏院2处、火柴厂和营造厂各一个。
一、发家手段
清朝咸丰四年至同治元年(公元1854年至1862年),霍邱遍地捻军和太平军,并多次攻占县城。霍邱知县英翰和典史兼县丞尹锡源,曾先后逃到李家圩“避难”,李图南兄弟3人殷勤招待。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尹锡源在离去时,将印丢在李家圩,李图甫趁机自制契纸,盖上县衙大印,霸占参加起义军和流亡在外的农民土地。自此,李家圩土地由原来11顷扩大到数百顷。
同治二年(公元1863年),英翰因镇压捻军有功升任颍州知府,李亚南前往投靠,当上阜阳三里湾卡官(税务官)。他拦路、沿河设卡,对来往客商、船户肆意加征苛捐杂税,甚至没收其财物,捞了不少黑心钱。遂在阜阳、颍上购房置地。船民、商人及当地市民对他恨之入骨,曾多次向官府控告,因有英翰庇护,不仅未告倒,李亚南反而变本加厉地横征暴敛。为铲除这个恶棍,船民们商定,轮流守候在码头上,等待出京的大官,向上控告。据传等候三年,终于等到文华殿大学士、分管吏、户、刑三部的大臣周祖培的亲眷,由京城回河南商城省亲。船民们殷情接待,船快到三里湾时,船民假称要起大风,请求将“执事”收起,扯满篷帆,驶过三里湾也未停靠。李亚南以为是大商船想逃税,随派兵乘船追赶拦截。上船随意搜查辱骂,对年青女眷进行调戏。事发后,刑部派员严查。商民、船民、市民也纷纷控告李亚南种种恶迹。按清朝法律,本应抄家斩首。但英翰在奏折上只说“该员以官为家”,结果只将李亚南一人斩首示众。据当地知情人说:李亚南死后运回本地时,有尸无首。李家请一木匠雕刻一个木质人头(一说做一个面头)安放其尸上,而后埋葬。
李图南的儿子李鸿文(外号二黑子),被清廷委任为湖北郧西县知县,上任后大肆贪污,获得不少赃银,也广置地产。
清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西大山奶奶庙有庙产300顷,李家圩圩主强行霸占,和尚不服,与他打官司,县、州打不赢,老和尚上京告状。途中,李家圩主用金钱收买旅店老板。将和尚毒死,其庙产终被李家霸占。
李家对四邻农田,只要看中的,就强行买进,如不卖,就会惨遭暗杀。咸丰年间,牛集乡杨桥村农民牛尧轩的爷爷,有几亩田被李家看中,田价只给80串钱,强行收买。田主在回家的路上,被李家家兵杀死,并将田款夺回。农民谢益祥28亩耕地、8亩老坟地与李家田地相连,李家要买,谢家不愿卖,李家趁天旱。挖沟打坝,将谢家田地水路堵死。谢益祥叔父进李家圩说理,被李家指使兵丁吊打,回家自杀身亡,其田地终被李家霸占。
李家圩土地逐年增多,他们夸富说:人行百里不走人家路,马走百里不吃人家草。
二、剥削方式
李家圩剥削方式多种多样,农民租种他们田地,除收取实物地租外,另收杂课和杂役。此外,李家还兼放高利贷,开当铺,经营工厂、粮行、盐行、货栈,用多种办法对工人和农民进行剥削,剥削方式包括:
押金农民租种李家的田地,上庄前,先要交足押金(俗称贷头),一般每亩田交押金30串钱(合大米100斤),并规定押金“三年连头烂”。到时还要补交,如不补交,轻者被撵下庄,重则被送官府或捉进李家圩,施以酷刑,有的被活活打死。农民王庆堂的父亲租种李家圩十石田(习惯亩100亩),上庄前交押金3000串钱,又送给李家圩“管家”进庄礼1000串钱,种了14年,共烂掉押金5000串钱,农民李亚先、李松先兄弟俩,因没有按时补交被“烂掉”的押金,一个被捉进李家圩活活打死,一个被送进官府迫害致死。
调庄李家圩先将荒田薄地租给农民种,待佃农经营几年,把荒地变成熟地、薄田成了肥田后,借故说押金已烂完,要种田就要到另一个庄上去。这份好田,则以重押、重租租给另一家农民耕种。农民陈照兴,租种李家圩田地,10多年被调过三次庄。最后调庄陈照兴不同意,李家圩派兵丁将陈照兴打得头破血流,并抢走织布机等财物,强行撵下庄。
租课李家圩出租田地,明里规定三成租课,即每收一石粮交租课三斗,实际超过五成还多。因为在正课之外,还有许多杂课、杂役。
正课(即地租)每年午秋收获后要一次交清,并规定应交的各种粗细粮的比例。一般稻谷占70%,小麦占20%,豇、黄、绿豆等杂粮占10%,灾年不减,丰年还要增加租课。
李家圩收租课用的是加一的大斗(李梦庚在供词中也承认:他家收租的斗比集市用的斗,每斗多三五斤),而且规定粮质必须干、饱、净。
此外,在每年新粮登场前还要请“看司”(即帮李家圩看课催租人)看课,除好烟、好酒、好菜招待外,还要送“水礼”(即所谓跑路钱)给“看司”,否则,加重租课。交租时,要过登帐、量斗、进仓三关,同时要送笔墨费、灰土费、辛劳费“红包”给帐房先生、斗把子、看仓的。对于把守“三关”的人员,稍有怠慢,他们或不登帐,要重交二次租;或说粮食不干净,要佃户把粮食弄到场上翻晒几日,扬几遍,过风车;或在量斗时装得鼓鼓的,拍得实实的,每斗多量一升多;或推辞仓满,暂不收,让你等几日;或叫你翻仓,把粮食由仓口翻到仓里。民国30年(1941),佃农范春之,送完租课,帐房先生未入帐,被逼交二回租课。
副课(即杂课)李家圩规定除正课外,每租他家十石田,每年要交草课1万斤(折稻2500斤)、棉花课皮棉10斤、油料课芝麻二至五斗、羊课40斤重的公山羊一只、鹅课10斤重的母鹅3只、鸡鸭课3斤以上的鸡鸭6只、鱼课鲤鱼或鱼子60斤。另外还要送扫帚、刷把、锅盖及菱藕瓜果等等。凡是地里长的,水里养的,树上结的,家里喂的,李家圩没有一样不课。
杂役李家圩圩主还规定,凡租种他家田地的佃户,都要无偿地为其服劳役,随叫随到。如修碉堡、筑圩墙、盖房子、铺路、抬轿、喂马、推磨、打碾、养猪、打扫卫生等等。所有的重活脏活,均由佃户承担,没有任何报酬。如遇婚丧嫁娶,或老爷、奶奶庆寿,少爷、小姐过生日,则要佃户再增派人员为其打杂,同时,还要送“贺礼”,稍有不慎,触怒圩主,就会遭到毒打。农民刘三樵租种李家圩的田,派他17岁的儿子进圩当杂役,在铺路时,因抬不动石头,圩主说他偷懒,用皮鞭打得鼻口流血,当场死去。
仅地租一项,李家圩地主每年就收入粮食12万石(折合1.8万吨,可供10万农民吃一年。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