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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产资源
据农业区划1981年~1985年调查,全县水面104.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8.4%,人均占有水面0.78亩。按水域类型划分为五大类:河流有淮、淠、史、汲、沣、泉和石龙河7条,流经本县境内的水面10.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9%;湖泊有城东湖(湖)、城西湖(沣湖),均系淮河中游蓄洪区,水面23.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11%;水库有中型水库5座,小型水库361座,水面4.1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73%;坑塘水面4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3%;沟渠水面19.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4%。在这些水域中,可供养鱼的水面50万亩,宜栽植水生植物的水面5万亩。
本县水生动物以鱼类为主。鱼类品种有7目13科,约40种。主要经济鱼类有鲢、青、草、鲤、鲫、鳢(黑鱼)、鲇、黄鳝、泥鳅、银鱼、毛鱼等20余种。新引进的有非鲫、阪鲫、荷元鲤等良种。其它水生动物中经济动物有:龟、鳖、蟹、虾、蚌;软体动物有双壳类、腹足类等。在虾类中有日本沼虾、秀丽白虾、克氏螯虾等;蟹类主要是锯齿溪蟹和中华绒螯蟹;双壳类有褶纹冠蚌、三角帆蚌、扭蚌、拟丽蚌、湖蚌、黄蚬等13种;腹足类有湖蚰等。
本县水生植物有18科30种。水生经济植物有菱、藕、芡实、茭白、凤眼莲(水芦葫)、鸭舌草、水竹叶、青萍、红萍、黑藻、慈姑、芦苇、荻柴等,都是畜、禽及鱼类良好的饲料和编织原料。
二、养殖
(一)鱼苗生产
建国前及建国后的50年代,本县鱼苗为天然鱼苗,主要从长江沿岸的枞阳、无为、安庆等地运进;其次,从淮河张捕。由于运输受季节、天气影响,成活率低。加之长途运输花费大,成本高,养殖者积极性不大。1965年,水产技术人员在城东湖渔场首次进行家鱼人工繁殖试验成功,当年繁殖鲢鱼苗20万尾。1966年,又在水门塘鱼场进行家鱼人工繁殖成功。从此,鱼苗人工繁殖生产、供应逐年增加,繁殖的鱼种由单一的白鲢扩展到黄鲢、草鲲、鲤鱼等多个品种;由本县固有品种发展到团头鲂、非洲鲫、日本大孤草鲫、散鳞镜鲤等新品种,由繁殖纯种到杂交品种。如白鲢和黄鲢杂交,草鲲和团头鲂杂交,镜鲤和红鲤杂交等。同时繁殖技术和催产孵化设备也在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注射由两次改为一次,授精由人工采集授精,改为流水产卵,自动流入循环道孵化。进入70年代后期,不仅7个国营渔场继续扩大家鱼人工繁殖,而且有些社办渔场(如陈家埠、张井)也能进行家鱼人工繁殖。到80年代,全县每年可人工繁殖鱼苗3亿尾以上,除满足本县农民养殖需要外,还远销甘肃、河南省及本省的寿县、六安、金寨、合肥以及淮北等市县。
鱼苗的培育也在不断地改进和提高。60年代以前,大多是从外地购进的小鱼苗(群众称“小乌”、“大麦泡子”),直接投放在大塘、水库里,由于鱼苗小,常被害鱼或其它水生动物吞食,成活少、产量低。60年代以后,国营渔场开挖300多亩小鱼池,将人工繁殖的小鱼苗,或从外地购进的新鱼种苗放在小鱼池里暂养,培育成较大的鱼种(群众称为“夏花”或越冬“大片”),然后再投放到塘、库、湖里养殖。进入70年代,社队相继办起25个集体渔场,他们从国营场购进“毛籽”或“小乌”暂养,然后就近投放。到1987年,全县国营、集体和农民共开挖鱼池7785亩,每年可培育大鱼苗5000多万尾。推广暂养塘,培育大鱼苗,效果良好。一般每亩投放黄、白鲢或草鲲3万尾左右,经过3~4个月的饲养管理,鱼苗的个体可达3市寸左右。投放塘、库后,成活率高、生长快、成鱼产量也高。现在已有不少农户把暂养鱼苗、培育大鱼苗作为一项重要的副业生产。
(二)成鱼生产
沟塘养鱼建国前,农民长期处于个体、分散、落后的生产状态,仅利用家前屋后小沟、小塘放养一些小鱼,只放不养,粗放薄收。产鱼自食为主,少量上市出售。对较大水面百姓无能力养殖,官府也不过问。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渔业生产。50年代初,中央提出:“以养为主,养捕并举”的方针。本县召开水产工作会议,研究渔业生产互助合作和农村养鱼问题。但由于鱼苗主要来自长江,成鱼生产仍处于放养的少,捕捞的多,产量低而不稳的状态。
1957年以后,本县为发展渔业生产,相继建立水门塘、爱国塘、左王、溜山、平岗、龙潭6个国营渔场。1965年春,家鱼人工繁殖成功,鱼苗的生产、供应不仅数量多,而且规格、品种较齐全。此后,沟塘养鱼发展较快。1963年,全县沟塘养鱼面积4.23万亩。1965年达8.32万亩。1977年发展到13.66万亩。1987年上升到15.79万亩,占沟塘总面积的91.4%,比建国初期增长5倍。同时,养鱼的质量和产量也在不断提高。自60年代开始,在农村推广“水、种、饵、密、混、轮、防、管”的“八字科学养鱼法”,产量日趋上升。60年代,一般亩产50斤左右。70年代上升到100斤左右。80年代,实行“人工精养”,一些精养塘亩产成鱼二三百斤,河口镇养鱼专业户刘其发,亩产成鱼400斤以上。
水库养鱼建国前,水库养鱼无人问津,大水面长期荒芜。
水库养鱼始于60年代初,最早养殖成鱼的有大官塘、爱国塘、溜山等小型水库。1963年,水库养鱼面积6170亩,1965年增加到10555亩。70年代,一些中型水库如水门塘、老圈行、龙潭等也相继养殖成鱼。1987年,全县水库放养面积2.87万亩,占水库总面积的69.2%。
在水库养鱼初期,因水库初建,有机物质和无机盐类随水冲入库内,浮游生物繁殖旺盛,鲢、鳙等鱼类饵科丰富,成鱼生长快,产量高,一般亩产20斤左右。以后,随着长期放水,泥沙沉积,浮游生物低落,底栖动物种类、数量不能增生,水草也很少,加之放养的鱼苗规格不大,数量不足,野害鱼类繁殖反而增多,成鱼产量逐年下降。1977年,库产成鱼10万斤,平均每亩产鱼仅有5.8斤。80年代以后,采取加大鱼苗规格,增放多品种鱼类,增补饲料,常年除野(鱼),突击除害,水库成鱼产量逐年提高。1987年,水库产成鱼86.6万斤,平均亩产30多斤;除部分外调供应大城市外,大部分就近上市供应城乡居民。
湖泊养鱼东、西两大湖泊,历来是本县产鱼区,品种多,资源丰富。建国前,两湖少坝无闸,与淮河通连。鱼种一是来源于淮河流窜的鱼苗,二是湖泊周围沟塘堰坝随水流入的鱼种鱼苗,三是自然繁殖的鱼苗。渔民虽未放养,但鱼、虾产量仍很可观。其中尤以沣虾、银鱼著称于世。据清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霍邱县志》记载:《尔雅》鰝,大虾,产沣河桥者佳。土人云:“同腐煮食,则虾自人腐中,味鲜美。其虾背有一缕红线可别”。在历代封建王朝时期,选为贡品,年年向皇帝进贡。1957年,国家宴请外宾,选用沣虾、银鱼做成佳肴,以飨盛馔。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两湖的开发。1949年底,建立东、西湖渔民协会。1953年10月,经过民主改革,建立东、西湖水上乡。1955年11月,渔民自愿联合组织起初级渔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分别组织起东、西湖两个高级渔业生产合作社。1960年春,成立东、西湖水产养殖场,下设养殖、捕捞大队。从1959年开始,向湖内投放大规格的鱼种、鱼苗。到1987年,连续投放了9年,共投放鱼苗3123.8万尾,平均年投放347万尾。最多的1976年,投放了1570万尾。但是,成鱼产量波动性较大,水大、鱼多、产量高;水少、鱼少、产量低。1950年,两湖产鲜鱼、虾432万斤,其中成鱼82.3万斤,鲜银鱼77.7万斤,鲜毛鱼107.4万斤,鲜杂鱼81.5万斤,鲜虾83.1万斤。最高的1963年,两湖产鲜鱼、虾739.1万斤,其中成鱼108.3万斤,鲜银鱼114万斤。鲜杂鱼154.8万斤,鲜毛鱼207万斤,鲜虾155万斤。
1966年,西湖被南京军区围垦造田,水面仅剩下沣河桥南4.7万亩,渔民失去养殖基地,两湖鱼、虾产量骤降。1967年,两湖仅产鱼、虾58.4万斤,比1950年减少7.4倍,比高产的1963年减产12.65倍。1969年5月,县革命委员会将东、西湖渔场撤销,渔民下放到沿湖社队务农,湖泊无人管理,沿湖农村社员和县内外渔船进入湖内乱捕乱捞,水产资源受到严重破坏。不仅两湖成鱼产量逐年下降,而且渔获物日趋小型化,毛鱼、小杂鱼和小虾比重上升,大型的鲤科鱼类很少。1974年,两湖的鱼、虾产量再度下降到32.5万斤,比1950年减少13.3倍,比高产的1963年减少22.7倍。其中成鱼产量3.2万斤,占总产的9.8%;平均每亩水面产成鱼0.16市斤,有些鱼类已濒临绝迹。
1974年7月,根据六安地区水产部门建议,经中共霍邱县委批准,成立渔业公社(1983年12月,改为水上乡),收回下放的渔民,建立养殖、捕捞专业组织,并成立湖泊管理委员会,严格执行禁渔期和禁渔区的规定。同时,每年培育大规格的鱼苗投放东湖。从此,成鱼产量开始回升。1984年,两湖产鱼、虾108.3万斤,较1974年上升2.3倍,但仍比1963年低4.8倍。
1987年,经中央军委批准,西湖军垦农场退田还湖,本县成立西湖综合治理指挥部,湖内大部分水面又恢复蓄水养鱼。同时,水上乡的渔民利用东湖的湖汊,围网养鱼300多亩,亩产成鱼166斤。
稻田养鱼本县稻田养鱼是从1980年实行联产承包贡任制以后开始的,主要分布在长集、扈胡、叶集、姚李、城郊等产稻区。有些农民承包的塘口田、窝子田,一年只栽一季稻,收获后有七、八个月的休闲时间,于是关水养鱼。适合稻田养殖的鱼种有本地鲫鱼、鲤鱼和日本阪鲫、非鲫等,目前仍处于实验推广阶段。据水产部门统计,1987年,全县稻田养鱼的有908户,2098田,年产成鱼20.3万斤,平均亩产成鱼96.7市斤。
商品鱼基地1979年,本县承祖国家商品鱼基地建设任务,选择基地10处,开挖鱼池3520亩。除河口镇基地外,大多数基地分布在东、西湖畔洼地里,易受洪涝灾害。80年代初期,有5处连遭洪水冲击,冲毁鱼池2738.6亩。1984年,5处又修复鱼池1781.4亩,恢复成鱼生产。但因水质清瘦,亩产成鱼不到100市斤。1987年,商品鱼基地实行承包责任制。同时,培育大规格鱼苗放养,加强技术培训和饲料种植,防治鱼类病害和经常除野害,产量有较大提高。河口镇、双台子等基地,创亩产成鱼500市斤的好纪录,
(三)珍贵水产养殖
养蟹本县蟹类有两种。一种锯齿溪蟹,是本地农村池塘、水田中定居性蟹,个体小,营养价值低;另一种是中华绒螯蟹(又名清水蟹、大闸蟹、毛蟹),生长快、个体大、含黄多、肉嫩味鲜美、营养价值高。1976年至1980年,先后从上海崇明县引进蟹苗1600斤投放在东湖和龙潭水库养殖,当年每只均重2市两,最大的个体重4市两。几年来,产成蟹10.4万斤。因蟹苗系国家投资购买,湖、库水面大,难以管理。成蟹大部分被沿湖、库农民捕捉上市,社会经济效益虽有所增加,但国家和集体收入甚微。1980年停购、停放。
1986年秋,在省科委和省水产局等有关部门支持下,本县在水门塘兴建蟹苗场。原计划投资88万元,1986年11月动工,建成亲蟹暂养池1998.8平方米,育苗床1050平方米,配水池1000平方米,以及化验室、锅炉房和发电机组等立体工程和设备安装任务。投资比计划节约10万元,工期提前半个月。1987年春,进行毛蟹人工繁殖,首次繁殖蟹苗110.74市斤,出苗率创全国最高纪录,受到省、地、县的表彰奖励。从此,本县养蟹种苗已能自给。
河蚌育珍珠本县东、西两湖蚌源丰富,蚌质优良,闻名省内外。1972年,六安地区水产部门和县农业部门投资,在左王、水门塘水产养殖场进行人工河蚌育珠试验,均获成功。首次取珍珠12.4市斤。但由于插片技术不过关,所培育的珍珠形色各异,质差价低。加之当时国际市场滞销,被迫停产。
1984年以后,国际市场珍珠紧俏,价格上涨。本县河蚌育珠再度兴起。到1987年,已有7个区、21个乡镇、403户农民从事河蚌育珠,计养育珠蚌11.9万只,养小蚌89万只,繁殖幼蚌100多万只。县政府拨款10万元,扶持育珠。现己基本上做到自繁、自育、自制一条龙生产。
三、捕捞
建国前,本县专业渔民系个体经营,常年漂泊湖内。捕捞工具多数是手摇小木船(渔民称为“小划子”)和少数木帆船。渔具有大钩、小钩、网、簖(俗名“箔子”)等。捕捞方法:一种是借助风力,开船下网,捕捞鲱科、银鱼科类;另一种是在湖边或小河汊处,用大钩、小钩、簖、卡子等捕捞鲤科、鲇科、鳅科鱼类。因网具全是用棉、麻线编织,每过10天或半月,要停网“血护”(用猪血浸过,蒸晒),渔民经常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捕捞产量低而不稳,生活十分贫困。
解放后,从50年代开始,渔民即组织起来捕捞,使用的工具也日益改进提高。帆船年年增加,渔具增添有快网、兜网、角网、大网、三层刺网等,同时,逐步采用聚氯乙烯和尼龙线编织,不用“血网”,不怕浸蚀,操作轻巧灵便。70年代中期以后,木帆船逐步为机动船代替。1976年,公社自办的船厂首次自制水泥机动船2艘、60吨位。1980年,增加到15艘、220吨位。1987年,全水上乡拥有机动捕鱼船240艘,3228吨位。这不仅减轻了渔民的劳动强度,而且有风、无风照常行驶,捕鱼快速高产。不仅在本县东、西湖捕捞,而且组织一个捕捞大队,远征巢湖捕鱼。据水上乡统计,从1975年到1987年,在巢湖共捕捞各种鱼、虾1052.4万斤,占全乡13年鱼类总产的52%,解决了本县因西湖军垦,渔业基地缩小,渔民收入减少,生活艰难的问题。
本县农村捕捞,一般使用胶丝网、旋网、大网、马套网等渔具。
此外,东、西湖尚有猎牲船7帮(每帮一船一人、两支枪),每月上下旬黑夜天,于湖中孤滩上或湖中无人处,寻找野鸭群或雁群,伺机发枪,每夜可猎获雁、鸭100余只。1966年前,每年7帮船可猎取雁、鸭8~10万斤。西湖围垦后,雁、鸭几乎销声匿迹,猎获甚微。
四、渔政管理
建国前,本县没有专门渔政管理机构,对渔业资源的保护,渔业生产秩序的管理和渔民权益的维护,政府不过问,也无法可依。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领导渔民进行民主改革,推翻渔霸的封建统治和剥削,渔民自己当家作主。1950年成立渔民协会,负责保护水产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渔民的合法权益。50年代中期,渔民组织起来发展渔业生产,先后建立初级渔业社和高级渔业社,渔政管理工作由水上乡人民政府和农业部门的水产专业人员共同管理。1964年8月,国务院批转水产部制定的《水产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从此,渔政管理有了明确的法规。“文化大革命”中,本县渔政管理受到严重的干扰和破坏。西湖被围垦造田,渔民全部被下放务农。东湖被乱捕乱捞,水产资源衰竭。农村普遍废塘还田,吴家岭水库和东风水库,被社队围库栽上农作物,朱辉塘水库被废烧砖瓦。1980年春,水利部门对姚李、长集、扈胡、石店4个区7个大队进行典型调查,废塘为田处占原有沟塘数的38%。当时在干部和群众中流传的口头禅是“荒田一亩要追查,荒塘百亩没有啥”,“老五、老五(农林牧副渔、渔业排在第五位),可有可无”。
1979年,国务院正式颁发《水产资源保护条例》。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7年发布《中华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本县根据《条例》和《渔业法》精神,制订出《霍邱县东西湖管理条例》,同时成立霍邱县东、西湖湖泊管理委员会;1988年,成立了霍邱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在东湖闸设立检查站,各水库也相应设立库管理委员会,全县配备渔政管理人员近100人,有机动巡湖船、艇4只。凡进入东、西湖捕捞的专业渔民或以捕鱼为副业的农民,均应先向县站会申请,经批准核发渔业捕捞许可证后,方可入湖捕捞。
严格执行禁渔期和禁渔区规定:对鱼、虾、贝类的产卵场、越冬场和亲鱼体索饵场,每年2月至5月为禁捕期,实行封湖。河蚌从4月1日起捕;银鱼从5月1日至6月1日为捕捞期;虾从5月1日起捕;毛鱼、毛蟹从9月1日起捕;成鱼从10月1日起捕。东湖由北至刘台,南至三流集乡新塘,东至何家岔,西至李桥湾;西湖的长河岭,均为常年禁捕区。
严禁在渔区炸鱼、毒鱼、电鱼,取缔“过河清”、掏丝网、便大网(地网)、快网、屏箔等渔具。禁止向渔业水域排放污水、油类、油性混合物等污染物质和废弃物。
对违反《渔业法》和《实施细则》的,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没收渔具、罚款、赔偿渔业资源损失吊销捕捞许可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水库集体养鱼场,农村养鱼的专业户,也根据《渔业法》和《条例》精神,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人员兼管渔政工作,保护水产资源,维护渔场和养渔专业户的合法权益。
五、国营水产养殖场
水门塘水产养殖场位于城北6公里的陈家埠乡,建于1957年,主要生产鱼苗。1987年,有职工106人,其中干部4人,总水面180亩。其中亲鱼种池40亩,鱼苗池90亩,蓄水池50亩。房屋120间,动力机械20台,固定资产总值17.34万元。
建场31年来,国家累计投资4.5万多元,生产经营以鱼为主,兼营农业和工副业。总计为农村养鱼提供黄、白鲢、草鱼、鲤鱼等人工繁殖的优良毛籽13.5亿尾,夏花片鱼1.65亿尾,越冬大片鱼3300万尾,有力地支持农民养鱼。同时生产粮食80万斤,育肥猪2400头,累计盈利18.65万元,曾先后荣获省、地、县表彰奖励22次。
左王水产养殖场座落在左王乡罗岗村,建于1958年,原系东湖渔场的一个鱼苗场。1969年划开,单独核算。1987年底有职工60人,其中干部5人。水面185亩,其中亲鱼种池40亩,鱼苗池74亩,成鱼池20亩,蓄水池51亩。房屋96间,动力机械14台182马力,国家累计投资3。37万元,现有固定资产总值5.35万元。生产经营以人工繁殖家鱼苗、培育鱼种为主,兼营农业和工副业。从1969年到1987年,累计繁殖毛籽6.29亿尾,培育夏花和大片鱼9175万尾,生产粮食360万斤,捕捞成鱼1.9万斤,养猪865头,养蜂产蜜4066斤。曾多次受到地区行署和县政府的表彰奖励。
溜山水产养殖场位于马店镇与吴集乡之间,1957年4月建立,原名“溜山副业场”,有土地300亩,溜山水库一座(面积高水位时2500亩,正常水位1200亩)。当时隶属于县委组织部,主要用于安排干部下放劳动。共投资10万元(固定资产3万元,基本建设4万元,流动资金3万元),有职工70人(其中下放干部34人)。1958年正式生产,年产值2.7万元,支出4万元,亏损1.3万元。1959年职工增加到90人,年产值5.6万元,支出8.6万元,亏损3万元。1960年更名为“溜山水产养殖场”,划归县委农村工作部管理,开始扩大水产养殖,首次由亏转盈,到1962年共盈利4.7万元。1963年至1965年划归县水电局管理,盈亏均由水电局提取或拨给。1966年至1978年,先后划归县“五·七”干校、县教育局管理,并更名为“五·七”大学,盈亏均由教育局结算。1979年,该场划交县农业局管理,属龙潭渔场一个分场。1984年,恢复“溜山水产养殖场”,独立核算单位。当时,有职工37人,养殖水面130亩、耕地30亩、森林20亩、房屋43间(内有草房25间),固定资产1.43万元,流动资金4.27万元,各种机械5台。增建一座双环道池和孵化池,开展人工繁殖家鱼苗成功。每年销售“毛籽”几千万尾。1986年,实现产值11万元,除开支后,盈利6500元。1987年产值11.5万元,除开支后,盈利7000元。
平岗渔场位于平岗乡,1959年兴办。当时有450户1800多人,耕地2600亩,下设3个农业大队,3个畜牧小队,一个林业队,一个水产队。拥有固定资产10万元,各种机械15部,年产值7.2万元,除去费用开支外,年盈余1000元左右。1965年“四清”时,将3个农业大队和一个水产小队划归尧岭公社。1969年,又将林业队划交龙岗大队。从此,该场主要从事水产养殖,1975年成为龙潭渔场一个分场。1984年恢复平岗渔场,单独核算。当时仅有水面50亩,流动资金2.2万元,职工36人,生产、生活均有困难。为发展水产养殖,向平岗乡租用土地110亩,开辟鱼池80亩,每年繁殖家鱼苗3000万尾左右,培育大片鱼700万尾左右,年产值7万多元,除去开支,仅盈余几百元。
爱国塘水产养殖场位于孟集区彭塔乡,于1957年兴办,30多年来国家投资近10万元,主要繁殖鱼苗和养殖成鱼。1987年有职工17人,水面1100余亩,其中鱼苗、鱼种池62.5亩,可供养成鱼的爱国塘水库1000亩。房屋37间600平方米,动力机械5台套。建场以来人工繁殖鱼苗2.4亿尾,养成鱼捕捞6万斤。1983年前一直盈余,近年来因退休人员多,收入少,开支大,则由盈转亏。
龙潭渔场捉位于马店镇南谢店村,1975年兴办,主要利用龙潭水库近万亩水面养殖成鱼。1987年底有职工54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工人43人,已退休职工5人。除水库外,尚有鱼种池30个计47亩,亲鱼池3个13亩,育大片鱼池3个10亩。房屋85间1233平方米,其中瓦房43间645平方米。各种机械14台68马力。有木船、水泥制电捕船、快艇等3艘,固定资产总值40万元。建场以来,国家共投资776万元。
该场以繁殖鱼苗、养殖成鱼为主,兼营其他工副业。13年来,累计繁殖鱼苗3亿多尾,培育大片鱼1.1亿尾,捕捞成鱼25.7万斤,育肥猪547头,生产粮食9.6万斤,其他工副业收入85.6万元。
霍邱县河蟹养殖场位于县北6公里的陈家埠乡,始建于1986年秋,引用外资兴办,总投资130多万元,占地面积26668平方米,建有生产房、锅炉房、机电房、水泵房、配水池、河蟹暂养池、水塔、化验室,配有50千瓦发电机组1台套、鼓风机2台、1吨蒸气锅炉1台套、深井泵1台,以及化验设备等。另有水门塘养殖基地4500多亩,建有防逃墙2500米,各闸口建有防逃栅。1987年有职工22人。同年春进行人工繁殖河蟹成功,首次繁殖蟹苗110.7市斤,投放水门塘和城西湖养殖,一年的成蟹平均个体重4市两左右。城西湖的饵料丰富,最大的成蟹个体重9市两。为此,该场获省、地、县的表彰和奖励。
表3-18霍邱县水产主产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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