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市场物价

民国初期,县境物价比较稳定。民国17年(1928),一块银元可购大米18公斤。苏维埃政府于民国20年规定食盐售价,上等的一块银元5公斤,次等的10公斤。民国22年7月,金家寨一块银元购大米12.5公斤;民国23年6月,中稻每百公斤9.4元,黄豆每百公斤12.4元,上等小麦每百公斤13.2元,黑木耳每百公斤202元。民国27年5月以后物价开始上涨。如以民国26年为100,至32年物价总指数达到23980,比民国26年上升238.8倍。

民国35年以后,通货膨胀严重,物资购销以万元为基本单位,每公斤猪肉或茶叶均为2万元,一捆(10把)竹扫把为1.2万元。货币贬值,以物换物增多,一斗大米(约10公斤)换猪肉2~3公斤。公务人员工资也以大米支付。

〔表14—9〕
立煌县城零售物价指数表

〔表14—10〕
1960~1965年集市贸易零售价统计表

〔表14—10〕
1960~1965年集市贸易零售价统计表

上浮到5元。1986年以后,本县所有农副土特产品基本上实行议价收购。

本县零售物价总指数以1952年为100,1987年为361。

〔表14—12〕
若干年份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表

〔表14—13〕
若干年份工农业产品交换比值表

〔表14—14〕
若干年份零售物价指数表

附毗邻地区物价

本县处于鄂豫皖三省的罗田、麻城、英山、商城、固始、六安、霍山、霍邱八县交界地,毗邻地区的集镇或购销点,县境内有松子关、长岭关、瓦屋基、梁山、小南京、开顺、界岭和皂靴河;与县境接壤的有苏仙石、伏山、叶集、下骆山、木子店、滕家堡等。

新中国建立后,各有关邻县轮流召开协商会议,讨论边区价格衔接。1952年12月在固始举行的边区物价会议,共衔接907种、1469个商品价格。1957年10月,在梅山举行边区物价衔接会议,对毛竹、圆竹、木炭、桐籽、蚕茧、茯苓、粮食、铁锅、土纸、废铜10种物资达成边区价格协议。同年11月在霍邱县举行边区物价会议,协调药材、貉子皮、绵羊皮、生猪、猪肉、白酒、香烟、食油的购销价格。1964年12月,本县派员到河南、湖北的各有关邻县协商价格和奖售物资标准。中央对边区价格虽规定“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但有些邻县的商业基层单位,为争购商品,在边区仍抬高收购价格,协议无约束力。

〔表14—15〕
1966年毗邻地区几种产品收购价格对比表

二、物价管理

民国18~21年(1929—1932),苏维埃政府曾分别对大米和食盐进行限价,麻埠食盐每公斤不得超过2角。

民国28年10月,立煌县政府设立物价评议会,会同商会或同业公会共同协商物价。民国30年,为制止物价猛涨,实行粮食、食盐管制,省政府设立立煌供应社,供应机关员工、家属、学生每人每月平价食盐0.5公斤,食油1公斤。同时要求省地方银行供应纸张、文具,安徽省合作社物品供应处供应袜子、肥皂等5种商品,安徽省企业公司供应土布和细棉布,立煌县政府供应柴炭并增加米、麦、棉花、纸张、铁锅生产。民国32年2月,立煌县设平抑物价委员会和经济检查队加强对粮、布、盐、肉食、柴炭、纸张等主要物资的价格控制,并参考民国31年11月30日的市场物价制定限价。车、船、排、伕的运价也同时限制。

民国32年4月,安徽省粮政局在立煌进行粮商登记,考察粮食供需情况,取缔掺杂,查禁囤积居奇。11月,立煌县加强市场物价管理,警察局负责稽查黑市,县政府、县田粮处、经

〔表14—16〕
民国32年(1943)限价货物价格表

济检查队经常派员检查。民国34年3月,省政府在本县又一次公布限价,但收效不大。

1950年后,国家统一了币制,禁用银元、铜元、镍币等金属货币;统一规定各种农副土特产品的收购价格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价格;成立县国营贸易机构和各级供销合作社,掌握粮、盐、布、棉、麻、茶等重要商品的价格。1951年先后由金寨县工商科、财经委员会、经济计划委员会管理物价,大部分土特产品价格仍由省、地供销合作总社制定。1951~1953年,本县对局部地点和个别粮油品种的购销价格多次进行调整,1951年调整3次,1952年调整8次,1953年多次调整粮油购销价格。

1953年11月粮油实行统购统销以后,价格基本稳定,由采取购销倒挂到购销拉平,动购价、不动销价,动农村、不动城镇。粮油购销主要有统购价、统销价、调拨价和议价4种价格。

1956年,县商业局、供销合作社内均设物价专管机构。1957年起,根据省人民政府规定,下列与本县有关的产品价格升降调整,需按管理权限逐级申报核批:桑蚕茧、土茧由中央掌握;皮棉、籽棉、絮棉、晒烟、片茶,黄绿大茶、土丝、蓖麻蚕茧、牛皮、猪鬃、绵羊皮、黄狼皮、马皮、骡皮、驴皮、猪皮、兔皮、各种杂皮、人发、其它尾毛、生漆,毛竹、圆竹(限梅山市场)、废铜、废铁、废橡胶、废棉、破布、铅、锡、棕皮等收购价格,化肥的零售价格和农具类购销价格,由省计委掌握;黑木耳(燕子河)收购价由省供销社掌握;大麻(开顺)、木炭、铁锅、土纸和部分中药材由六安专署管理。其它一些小土产价格本县自行决定。

1962年提高农副产品价格,部分农副产品实行议购、议销,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物价大检查。1965~1978年,全县各种物资价格无大变动。

1979年以后市场逐步开放,物价管理权限下放,提高18种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和牛羊肉、禽、蛋、蔬菜、水产品、牛奶等几种副食品销售价格。为使职工生活水平不受影响,每月发给职工5元副食品补助费。1984年县设物价局。1985年,除粮食、棉花、油料、煤炭、香烟、石油几种主要商品价格仍由中央管理外,一般物资可根据上一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指导价格进行浮动。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