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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佃权碑
霍山县知事呈
为布告事:案据西镇第十区公民刘仁辅、吴乐观、黄理清、郑世济、胡焕章、刘载国、余运辂、余运轼、郑汝宾、郑世忠、卫品璋、余卿云、王佐卿、郑其芬、余运祥、龚承坦、李应炎、敖为三、程惇顺、汪大朗、何葆卿、□□修、余鹤鸣、刘定三、徐民公、余玉藻等禀称:“县属各区佃种东田,有批金夹课,名曰转庄。第十区独□□□属区,地属要冲,前清咸、同年间,捻匪之乱,迭奉宪饬,提勇堵御,出战十数次,阵亡数百人,士绅悯甚,请免批金夹课,以慰劳之;复建祠设主,以安侑之,使生者安耕鉴之天,死者获馨香之荐。业经省、具备案,乡、里垂碑,□恐日久,业主欲图改革,佃户不守成规,因特增订规约,呈请鉴核,给示勒石,俾东佃得永久相安于无事。”等情。据此,查该区赁兴公田各佃户前据该公民等综列,不能转庄各情,禀请仍照旧出示等因,即经函致财政委员会查照议复。兹准复称:本会议决转庄之举,系为清理私顶侵占主权诸积弊起见,□核办间,接刘绅仁辅等函称:“该区佃户由前清咸、同年间褒奖忠义案内,取得永佃权,与他区情形不同。业同该绅等商定,所有该区内赁兴公田各佃不取批金夹课及寄银等项。惟此次更换赁约,仍应一律遵行,不载限期,并限制私项,在佃户可免租外认租之累,而公家亦不失管理之权,于变通之中,仍不备议决之案,”等情前来。查所定办法,尚属持平。除令该公民刘仁辅等转告各佃遵照外,合将增订规约公布。为此,仰该区各东佃一体遵照毋违。切切此布。
计开:
一区内各保批礼夹课,仍旧一概豁免,永不转庄。但佃户不得违背左列各条之规定。
一区内佃户如耕种不便,出顶时须得田东认可,不得有背东私顶、私押、贩种情事,违者由东鸣公收回。
一各佃户私收缴纳课稻,必干洁净,送仓交纳□□□……。倘有天灾,请东看课。
一在山森林,佃户务须看管兴蓄,不得私行砍伐,熟地照旧兴种,生山不得私□□□□,违者鸣公议罚。
一原有庄房,佃户不得任意倒塌,如损坏,责令修理还原。公众河岸塘堰,大修在东,小修在佃。
一耕种不便出顶时,东不得贪认东礼,佃不得贪顶价转顶远方不明来历之人,致碍地方案宁。
中华民国十二年八月日
安贴闻家店河西同合保公建
(说明)①碑文两边有对联曰:述先言维持永佃,请官示打消转庄。②“□”为损坏无法辨认之字。③原文无标题,无标点。标题、标点是编者所加。④此碑现移放金寨县革命博物馆内。
佛子岭水库落成记碑
佛子岭水库是治淮工程初期的一个水利建设,是我国采用钢筋混凝土连拱坝第一座水库。拦河坝有二十个垛,二十一个拱,四十五公尺平板坝,五十二公尺重力坝所组成,全长五百一十公尺,坝高七十四点四公尺,可以拦蓄淠河洪水五亿立方公尺,可发电一万一千瓦,灌溉农田六十八万亩,工程开始于1952年1月,竣工于1954年10月。
佛子岭水库的设计,在技术上是极其复杂的,参加设计的有我国的教授工程师和年青的技术员。在苏联专家的技术指导下,克服重重困难,完成了设计任务,工程的施工也是极其复杂和艰巨的,数以万计的工人、军工、农民,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政治工作人员,他们团结一致发挥了创造性的劳动,学习和掌握先进施工经验——计划管理,使完成工程进度加快了,使水库提早利用,为国家节约了建设投资。
佛子岭水库工程,为新中国日益发展的更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培养了大批干部,其中包括设计干部和施工干部,各种工程的技术人员。参加水库建设的人民解放军指战员也很快学会和掌握了技术,大专学生大批的来工地实习,所有参加工地建设的技术人员、工人、人民解放军战士、实习的学生,都亲切地称工地为“佛子岭大学”,为我国水利建设初步打下技术基础。
水库的建成,对灭除淠河水患和减轻淮河洪水灾害都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将使淠河两岸的农田逐步得到灌溉用水,并为合肥等地的工业提供了一部分动力。
水库建设中殉职的烈士永垂不朽!
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五日
注:在纪念碑背面镌刻“佛子岭水库竣工纪念”刘海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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