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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种育苗
(一)采种:本县树种繁多,种原丰富,但群众没有采种育苗习惯,向来是松树飞子成林,杉木扦插繁殖,一般阔叶树天然下种,萌蘖而生,只有油桐是直播造林。民国31年(1942年),“霍山农业推广所”附设苗圃,曾采集胖柳、枫杨种8升,梓树种1升,乌桕种1升,银杏种1升,丝棉木种3升育苗。1951年,成立国营苗圃,从浙江调进马尾松种,从邻县调进桑、榆、槐等树种。1952年,林业部门在摸清全县林木种源后,发动群众采集,林业部门收购适量的马尾松、栓皮栎、油桐、栎类、枫杨、梓树、臭椿、银杏等树种。1954年开始采收杉木、金钱松、白榆、油茶、板栗等树种。并在大化坪、漫水河、佛子岭、诸佛庵、与儿街等种子重点产区设站收购,乡以下委托供销社代收。为了采良种,育壮苗,所采种子质量逐步提高,选择优良母树,改变过去见树采种的做法。为保护母树,改传统的攀枝手摘、砍枝摘果等“杀鸡取蛋”的做法为用采种剪、采种刀、手形采种扒等工具采种,定点划片,按种质分级收购。满足了本县育苗所需良种,还有部分输出。
种源基地1980年起,茅山林场先后在大圣庙建栓皮栎种源基地,在老林建省属杉木种源试验基地。佛子岭林场在松公尖建杉木种源基地。漫水河区林业站在道士冲、高山建马尾松种源基地。马家河采育林场在四望山建黄山松种源基地。全县共建母树林350亩。
种籽经营本县林种经营和输出,由林业局营林股代外地收购少量马尾松、杉木、金钱松、油桐、栎类、棕榈、君迁子、重阳木、漆树、银杏、厚朴、望春花等树种,年均2500公斤左右。引进树种,1958——1960年,从山东引进薄壳核桃种2500公斤,从福建引进樟树种100公斤,从舒城调进板栗5000公斤。1982年,飞机在本县播种造林时,从岳西和浙江调进黄山松、马尾松树种共0.75万公斤。并引进少量川楝、杜仲、檫树、喜树、柳杉、水杉、水松、国外松、雪松、柳桉、柏类等树种和意杨、悬铃木、兰考泡桐等根条。因气候条件和管理不善等原因,引进的柳桉、核桃等种先后失败,只有柳杉、水杉、檫树等引种成功,并有大的发展。雪松、樟树、意杨和川楝植于四旁能成活。1981——1985年,共采集各种林木种籽140.19万公斤。
解放后历年采种数量统计表

主要林木种籽成熟期和分布情况一览表

(二)育苗:民国26年(1937年),县建森林施业所(首任所长金荣璞,民国20年毕业于国立北京农业大学),利用城西潜台寺附近大片荒地,辟成苗圃数亩,培种多种经济价值高的树苗,供民间选用。31年,农业推广所办苗圃,当年育丝棉木2000株、梓树600株、胖柳5000株、银杏300株、乌桕1500株。33年,县政实施计划规定,县成立农林场1所,各乡镇利用公有田地,实行1乡镇1苗圃,面积需在5亩以上,采集土宜树种至少10种,以足供全乡镇造林为基限。32——34年3年中,共育苗1565652株。
民国32—34年育苗统计表

1951——1954年,国营苗圃把培育的松、杉苗无偿供给群众造林。因无栽植树苗的习惯,群众领回的苗木半栽半弃。栽植的杉、松苗比插条和飞子成林长得快。50年代后期起,群众才开始拿钱买苗栽植。
国营苗圃、林场育苗1951年,皖北大别山林管处,在本县建南岳山林业示范场,辖会胜寺、火神庙两个苗圃,面积20亩。迎驾厂苗圃750亩,年育苗220亩左右。1954年,在大化坪增辟苗圃30亩。1956年,佛子岭经营所在留家园建苗圃20亩(1957年撤销),黄巢寺林场建苗圃20亩。到1960年,各苗圃共育马尾松苗284亩、杉木苗120亩,栓皮栎苗386亩,核桃苗200亩,枫杨苗300亩,为绿化全县荒山提供了大量苗源。农业合作化后,除佛子岭、茅山、马家河3个林场根据本场造林需要,各自年均育苗10亩左右外,县只保留迎驾厂苗圃,年育苗200亩左右,年产苗量400万株左右。1979年,县林科所设试验苗圃15亩。社队育苗农业合作化后,贯彻“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的三自方针,社队建集体苗圃。60年代初,70%公社队队育苗。70年代大办社队林场,210个社队林场的8.2万余亩杉木林所需苗木绝大部分是自己培育的。
群众育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林业“三定”,山林权属稳定,激发了群众造林的积极性,很多群众办家庭苗圃。1984年,育苗2亩以上的有130户,共育苗800余亩。大沙埂乡张维根每年育苗6亩多,年纯收入6000——1万元。为鼓励群众多育苗,育好苗,林业局规定,每育1亩阔叶树苗,补助40元;育1亩针叶树苗,补助120元。用好田育苗,每亩补助粮食计划800斤;用旱地育苗,每亩补助粮食计划400斤。验收合格一次付清。所育苗木由林业部门统一调配,按等级付给苗木费,一般松苗,万株40—50元;杉苗,万株80——100元。其余苗木育苗户自行出售。
民国32—34年育苗统计表

二植树造林
(一)成片造林:民国33年(1944年),“县政实施计划”制定“厉行造林保林四项规定”,其中第三项规定,每年3月12日,每人栽10棵树。32——34年,3年造林18242亩,2189100棵板栗、槐树、杉木、丝棉木、乌桕、洋槐、梓树、油桐等树苗(民间造薪炭林和护堤林在内)。零星植树6.71万棵。
民国32—34年造林统计表

解放初,县人民政府提出“树雄心,立壮志,为实现无山不绿,有水皆清,林木苍翠,绿树成荫的绿化县而奋斗”,全县持续开展造林工作。1951——1985年,人工造林170多万亩。
1949——1952年,层层建立护林组织,加强对护林工作的宣传教育。县委和县政府逢会必把林业生产作为主要内容宣讲,并印发护林保土手册,在群众中贯彻护林保土及25度以上陡坡停垦,限期还林的政策,开展造林活动。到1952年底,全县停垦面积达12万多亩,造林39684亩,其中互助造林19200亩。
1953——1957年,制定全县造林规划,组织林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春,办林业生产合作社7个,在蓄洪区办以林为主的移民社17个。佛子岭林农牧高级生产合作社曾受到毛泽东主席的赞扬。全县开展大规模造林,当年造林2万亩。1955年,造林2.2万亩,其中集体造林80%。1956年,贯彻执行“以农业养特产,以特产养林业”的山区生产方针,提出“三年绿化荒山”。各生产合作社成立绿化委员会,生产队成立绿化小组,全县组织青年造林队260个,造青年林85处1.1万亩;少年造林队180个,造少年林16处30余亩;妇女造林队16个,造妇女林18处165亩。县直机关干部每年在南岳山、北镇庙义务植树。5年中全县造林181119亩,迹地更新3149亩,补植5660亩,零星植树263万株,是计划的134%。成活率,杉木84%,松树49%,油茶30%,油桐97%,其它85%,平均69%。
1958——1960年,全县设3个造林指挥部,分26个大队,105个中队,1198个战斗小组,共7万多人到黄巢寺、白马尖、龙凤山、茅山造林。请佛庵公社组织2400多人,在狮子山大干半个月,造林万亩。县直机关400名干部,在城郊6公里公路两旁植行道柯。下符桥公社组织6000多人造林2万多亩,并沿5公里河岸栽元竹。上土布公社1万多名妇女15天内造林18处,约万亩。1958年造林12.23万亩(成活率仅19%)。3年造林31万亩,超过解放后8年的总和。实际保存面积仅118129亩。黄巢寺林场加强了管理,现有人工培育的松、杉林17048亩,蓄积量82413立方米,亩均4.8立方米,部分已能间伐利用。
1965年,要求“压山抓田”,25度以上陡坡地坚决停垦还林。“文化大革命”期间又提出“山区粮食自给,向山要粮”,毁林垦种,林业生产受到破坏。70年代初,县委提出大办林场,要求“造上一片林,丢下一个人”。全县先后建221个社队林场,经营12万多亩山林,发展用材林82430亩,其中杉木占85%左右,绝大部分开始间伐利用。1961——1978年的18年中,全县共造林938124亩,零星植树822万株,迹地更新55133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三定”,农民“治山有权,管山有责,养山有利。”国家适当增加林业建设投资,给以经济扶持,从而涌现了一批林业专业户,自筹资金造林的人也越来越多,营林水平逐渐提高。到1985年,全县造林421593亩,年均8万亩,每年四旁植树和义务植树百万株左右,平均保存率73%。全县大户、联户、专业队共承包荒山90642亩,造林89699亩,其中大户3个,承包10142亩;联户147个,承包16396亩,3254个家庭承包48847亩,7个专业队承包2000亩,集体林场扩场承包2314亩,并从普通性一般造林转向重点基地建设。全县勘察设计速生丰产林10万亩(17个乡、镇)。1984年营造10472亩,1985年整地2万多亩,淮北矿务局投资建坑木林基地,在8个乡(镇)划定43588亩为基地,以马尾松为主,成林采伐木材按三、七分成(山场户三,淮北矿务局七)。为发展山区经济,改革林种结构,在发展用材林的同时,发展经济效益高、收益快的经济林,建成6个板栗村和1个板栗乡,完成嫁接、栽植板栗14860亩;4个漆树村,栽植漆树603亩;7个桂花村,栽植桂花9880株。全县有4个千亩板栗村,52个千棵板栗户。上土市乡嫁接、栽植板栗1.17万亩,成为全县第一个板栗乡。太阳乡杨家河村栽植杜仲4万余棵,成为“杜仲村”。
直播造林油桐民国31年(1942年),全县贷款2.5万元(法币),种植油桐84540亩155.68万株,33年收购油桐子2250石。解放后,直播油桐造林发展较快,到1985年,全县共轮续直播油桐238331亩,1985年直播油桐近4000亩,其中下符桥区播种2667亩(下符桥乡播种1100亩),全县保存面积2.8万亩,年收桐子6500担。油茶本县油茶生产历史悠久,解放后大力发展油茶生产,到1985年底,全县直播油茶112531亩。为贯彻1975年全国油茶会议和1976年全省杉木、油茶林基地会议精神,1977年,县委先后两次召开油茶基地建设专业会议。提出改造老林、大力发展新林的措施。1981年,林业局拿出4万元,贸易粮7万斤,扶持发展油茶生产,规定每造1亩油茶林或垦复1亩荒芜林,补助12元和贸易粮20斤;扶育1亩,补助1元和贸易粮10斤。1982年又拿出6万元,贸易粮10万斤扶持油茶生产。1976——1980年共造油茶林23059亩,全县保存面积132245亩,其中,成林8万亩,荒芜林3万亩,新造未成林地2万多亩。1981年,全县油茶子总产4.5万担。
飞播造林漫水河、上土市、高山、古佛堂4乡的龙凤山、玉凰尖、五峰山一带有海拔700米以上的荒山3万余亩,1982年,林业局决定飞播造林,并确定黄山松和马尾松为适地树种。中国民航局合肥分局派飞机于4月5日开始播种,共飞播3万亩,花费7万元。因面积大,时间紧,地被物来不及处理,播下的种子未接触土壤,成活率很低。
义务植树解放后,每年春季,由林业部门确定地点,准备苗木,并负责技术指导,机关于部、学生、职工和城镇居民义务栽植。1979年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后,全县每年义务植树百万株以上。
(二)四旁植树:本县农民喜欢在住宅四周栽柳、榆、槐、泡桐、水杉和果树。全县每年四旁植树百万棵以上。
解放后到1983年,全县人工林保存面积64万亩,占现有林面积51.9%。1962——1967年,年均增加1.94万亩,1976——1983年,年均增加3.96万亩。平均保存面积也有所提高,1951——1983年,造林(除经济林连续更新面积)131.7万亩,保存15.2%,保存率12%,1976——1983年,造林390695亩,保存27.7万亩,保存率70%。本县林业发展规律是,用林地减少是前多后少,逐步缓和稳定;森林面积、蓄积量增加是前少后多,幅度逐渐加大;林种树种由单一化向多林种、多树种方向发展,经济林、杉木林和阔叶树林比重有所增加。无林地面积减少,人工林面积增加,森林覆盖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基本属于良性循环范畴。
1951—1985年造林实绩统计表

三森林抚育
(一)幼、中林抚育:1949——1952年,山林由农民经营,因没有抚育习惯,3年只抚育6万多亩。农业合作化后,山林由国家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经营,5年抚育18万多亩。1958年后,只求数量,不求实质,放松了管抚,因而造林数字大,保存率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林业“三定”,改进了营林措施,把造林、整地、抚育结合在一起。1981——1985年,全县抚育幼林18.37万亩。
(二)成林抚育:解放前,农民仅砍松树枝烧锅,林间藤葛蔓生,枯死木、断头木、下木萎缩无人过问。解放后,重视成林抚育,1951年在茅山国有林区采用苏联剔伐法,抚育杉木成林。砍去林内被压木,留下优良木,保持了林相整齐,促进了林木生长。1952年,在上土市区蔡家河乡何大元互助组山场,作成林抚育示范后,全县全面开展成林抚育,1953——1957年,共抚育成林153276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林木抚育采取经济扶持的办法,抚育30亩以上,每亩补助抚育费8元。抚育后的被压木、濒死木、断头木等小材小料由森工部门收购,枝丫、枝柴归农民自行出售,群众既有经济收入,又加速了林木生长。1981——1985年,全县共抚育成林154557亩(1982年1年抚育77336亩)。1985年开始抚育间伐,林业部门在有代表性的25个乡村集体林场,抚育间伐2154亩,间伐材1411立方米,收入43万元。
1951—1985年幼、成林抚育间伐统计表

(三)竹林抚育:本县农民有抚育竹林的习惯。解放初,全县有毛竹37150亩,元竹850亩,1958年两竹发展到4.1万亩。茅山林区在桃源河乡刘家老屋有一块6亩毛竹林,1952年在其中3亩竹园里砍杂灌蔓青柴,上盖塘泥作肥料,原来围径1尺(市尺,下同)左右的竹子长到1.5尺左右,最大一棵围径粗1.75尺,群众叫“竹王”。舞旗河乡陈久奎家民国32年(1943年)有1.7亩毛竹园,仅有小黄竹12棵,经他精心抚育,几年后便源源出笋,成为茂密的竹林,1957年立竹430棵,围粗在1—1.5尺左右,最大的一棵1.8尺,送省展览。他的管理方法是,勤锄林内杂灌,保持林内清洁,每间隔2尺挖沟埋青肥,提高了出笋率。1958年,“大炼钢铁”和推行“以粮为纲”的方针,竹园荒芜,面积减少,排竹没有了,立竹少了。70年代,全县实行竹林垦复、抚育、蔓青和造、育并举,竹林面积增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竹林面积和蓄积量有较大幅度上升。1983年资源清查,全县有毛竹林125179亩,蓄积量1550万株,是解放初的5倍。桃源河乡是毛竹之乡,号称竹海,这里的毛竹材质好,内空小,皮层厚,竹商愿买。解放初,仅5000亩,蓄积量35万根,土改后增加不多。此后,毛竹资源遭破坏。经过多年发展,到1979年,全乡有竹园1.74万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生产责任制,除有计划造林外,群众自愿放弃竹园边的可耕地和菜园地,行鞭扩园,及时管抚,1985年,全乡竹林发展到2.01万亩,占有林地面积的64%。蓄积量204万根,是解放初期的4倍,比实行承包责任制前增加2700多亩。
(四)改造次生林:全县有19.1万亩急待改造的疏林地。改造野生栗1954年,大别山森林经营所配合县林业局,在汪家冲乡上河坪村,以野生栗作砧木,采取劈接和插皮接两种方法嫁接板栗成功,1956年在全县推广,仅汪家冲、磨子潭、新店河等乡,就嫁接板栗2000亩。汪家冲乡上河坪村保存了50亩成片嫁接板栗林,年均收板栗3000余公斤,最高的1983年产板粟6500公斤。其他乡的板栗都在“文化大革命”中砍掉。林业实行“三定”后,群众在抚育自留山上的野生栗时,留好砧木,购买优良品种穗条嫁接板栗。全县改造野生栗2万多亩。舞旗河乡李玉卓1984——1985年,自费买接穗,两年共嫁接板栗1300多棵,成了千棵板栗户。改造油茶林全县有油茶林132245亩。其中荒芜林3万亩,低产林8万亩,占油茶林面积的90%以上。上土市乡茶园村人均油茶9.4亩;收入仅17.7元,而樊冲乡土地湾村从互助组起,常年不懈地坚持垦复油茶,改换劣种,获得丰产稳产。1977年,县先后两次召开油茶基地建设会议,根据土地湾村的经验,针对全县油茶老林、混杂林、稀疏林、荒芜林多的特点,大力开展直播造林,育菌移栽补植稀疏林,改造老林、劣种林,狠抓垦复。每垦复1亩林,国家补助12元和贸易粮10公斤。1981年,1年就垦复油茶林27430亩。原定15个公社的油茶林基地,普遍垦复1次,油茶产量显著上升,全县油茶子总产,由1971年7万公斤,增加到1981年的17.5万公斤,10年增长2.5倍。1981——1985年,全县共收油茶子3932350公斤,年均785000公斤,比1953年的318100公斤,增加2.4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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