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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武装
警备队(警备营)民国5年,县公署成立警备队,管带由县知事兼任,下辖6个分队,即左、中、右、前、后5队和1个马队。民国13年7月,警备队改编为警备营,王传禄任营长。10月,王卸职.由杨松山任营长,全营约300多人。民国16年,警备营被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三十三军第一师第一旅第三团,以杨松山为团长,参加北伐。县政府又重新募兵,组建警备营,蒋树屏任营长,全营400人左右。民国17年7月,蒋树屏免职,朱灿光为警备营营长。民国20年12月,警备营被缴械遣散。县政府再次募兵,重建警备营,以王在田为营长,继以苗观涛为营长,全营约400人。
人民自卫团(保卫队)民国18年,警备营改为人民自卫团,张季权为团总,全团约400多人。民国19年5月,人民自卫团改编为保卫总团,杨莲池为总团长,杨松山为总团副,下设4个分团队和1个游击队。第一队队长刘秀山,第二队队长杨松山,第三队队长朱孟弓,第四队队长权礼廷,游击队队长杨润田。
民国21年10月,县政府于上年募兵重建的警备营改编为保安总队,总队长由县长兼任,下设两个大队,9个分队1个独立排,共约600人左右。第一大队长龚光照,第二大队长张布泉。不久,保安总队改编为省保安第七团,团长庄则恭,下设3个营。民国22年12月,保安第七团改编为保安警察总队,张布泉任总队长,下设两个团和1个特务排,各团下设4个保安中队和1个特务队,共有875人。民国25年,保安警察总队改编为省保安第五团,官兵1528名。民国36年9月1日,本县4个保安中队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击溃。县政府又组建两个自卫团,每团700人左右,第一团团长由县长李寿林兼任,第二团团长张布泉于民国38年1月24日率部起义。
赤卫军民国16年春,本县苏区农协会组建小型地方武装——别动队(又称模瓜队)。民国18年11月,独山起义后,区、乡苏维埃政府有一支2300余人的赤卫队,在独山、郝集、南岳庙、麻埠、七邻湾、徐集、许家庙、陶家河一带开展活动。民国20年,县苏维埃政府组建了赤卫军司令部,毛正初任赤卫军司令,驻防独山镇,下设4个团、13个营、3100余人;六区(金家寨)成立独立团,直属鄂豫皖军委会领导。赤卫军分常备队和预备队两种。常备队脱离生产;预备队聚则为兵,散则为民。到民国22年,县赤卫军400人以上单独对敌作战20多次,配合红军作战28次,参加战斗的共35514人次,转战本县11个区、108个乡、镇。
游击队民国18年11月9日,建立三区游击队;12月25日建立河西(四区)红军游击大队,六区(金家寨)红军游击大队和东特支游击队。民国20年2月,建立六安县游击师;民国21年红四方面军主力撤离后,建立三区(龙门冲)游击队、洪家大山战斗营等游击武装。民国22年1月,建立三路游击师等,在本县苏区打击反动武装。民国27年8月,日军入侵本县,县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在张家店组建抗日武装——第八大队和新四军四支队第一游击队。年冬,在朱贝塘一带一次击毙日军20多人。民国36年,中共寿(县)六(安)合(肥)霍(邱)工作委员会领导的一支游击队,经常活动在本县马集、东桥集、木厂铺、潘店子、太平集、马头集、顺河集、郭店子、杨柳店、钱家集等地。民国37年,游击队又在东河口、毛坦厂等地打垮国民党驻防毛坦厂镇的地方武装。
县公安中队建国初,成立六安县公安中队。1966年6月1日,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六安县中队,由县人民武装部管辖。1975年12月,县中队又划归武装警察部队。
二、民兵
组织1949年2月,本县全境解放。区、乡先后建立人民武装部和民兵基层组织。至1952年12月,全县已建民兵中队299个,民兵小队710个,有民兵23136人,其中基干民兵1447人。
1953年实行普遍民兵制。1957年开始进行预备役登记工作,民兵和预备役合组,30岁以下复员退伍军人服一类预备役,编入基干民兵组织。1958年6月,全县共有民兵137436人,其中基干民兵58776人,共编62个分队、330个中队、1022个小队、4884个班。同年9月29日,毛泽东主席发出“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的指示。随着人民公社的建立,民兵组织通过整顿,全县共有民兵379200人,其中女民兵153201人,县设民兵师,下辖33个民兵团、349个民兵营、1983个民兵连、10027个民兵排、23761个民兵班,其中基干民兵排4363个,基干民兵99310人。
1961年,全县区、社体制进行了调整,12个区、9个公社(镇)均成立了人民武装部,配备专职武装干部。民兵组织进行了整组,把16岁至45岁的男性公民、16岁至35岁的女性公民编入民兵组织;16岁至30岁的男性公民、16岁至25岁的女性公民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并以公社为单位建立民兵团,生产大队建立民兵营,生产队建立民兵连(排),县直以部委办为单位建立民兵营,科局建立民兵连,工厂、公司建立民兵排。全县共有民兵320250人,基干民兵150430人。次年6月,毛泽东主席发出“民兵工作”要做到“三落实”(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指示,本县每逢冬、春季节对民兵组织整顿。通过整顿,健全组织,落实制度,开展群众性的民兵活动。
1969年,实行武装基干民兵分编。公社(镇)、工厂建立基干武装民兵连,专职武装部长兼任连长,党委书记兼任指导员;大队建排,民兵营长兼任排长。到1975年全县共有民兵396310人,其中武装基干民兵11030人,县设武装基干民兵团1个,下辖97个武装民兵基干连。
1975年后,加强了民兵专业分队建设,先后建立了通讯连、侦察连、八二迫击炮连、高射炮连、高射机枪连,并配发了武器。1978年10月,根据民兵工作条例规定,民兵组织进行整顿,继续扩大武装民兵。多数公社、大队武装民兵占民兵总数70%,每一挺机枪,配备3名持枪人员,高炮、高机、地炮都配备了两套人员。1980年,压低民兵年龄,简化组织层次,基干民兵为男性18岁至28岁,女性18岁至23岁、通过全面整顿后,全县共有民兵209450人,共编基干民兵连86个、基干民兵排794个、基干民兵班2245个。1981年,恢复了复员、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工作,将符合服一类预备役的28岁以下复员、退伍军人1966人,编入基干民兵组织,29岁至35岁的复员、退伍军人8570人编入普通民兵组织。
1986年,全县共有民兵营805个,基干民兵连91个,基干民兵排705个,基干民兵班13623个,内有复员、退伍军人1696人,专业技术民兵2156人。民兵中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1391人,初中文化程度的9694人,小学文化程度的2483人。
活动本县民兵正常活动,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利用“八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和纪念日,对基干民兵进行集中教育。1964年全县共培训民兵政治教员2173人,其中区级干部43人,公社级干部327人,大队干部1760人;民兵集中上课1399次,受教育民兵158855人次,其中武装基干民兵13355人次,基干民兵66476人次,普通民兵74258人次。
在民兵组织中开展评选“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1979年,全县共评出先进武装基干连22个,民兵营88个、民兵排681个、民兵班899个、先进民兵8316人。1984年全县共评出先进基干民兵连24个、先进兵器室37个、先进专职武装部长27人、兵器室优秀保管员20人。
民兵组织绐终坚持劳武结合的原则,每年都要安排军训一次。1957年以前,每年安排5至7天,培训对象是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内容是民兵基础知识。1958年全县共培训基干民兵87556人,普通民兵160543人。1964年,在民兵中开展大比武活动。共培训基干民兵15213人,培训地炮、防化卫生、军械技术兵638人。1969年民兵培训内容有射击、投弹、刺杀、地雷爆破、打坦克、打空降、打飞机、防原子、防化学、防细菌等。培训对象是民兵排以上干部,武装基干民兵和各类专业技术分队。时间是15至20天。1977年县人武部集中培训民兵军事教员135人,打坦克骨干45人,通讯、无线电骨干45人,六○炮骨干21人,四○火箭筒骨干9人,司号员40人,高机、高炮、八二炮骨干210人;还分点培训民兵营长938人,司号员57人;以大队培训基干民兵62730人。1979年全县共有民兵11026人,参加步枪实弹射击4140人。参加手榴弹投掷实习;还抽高炮、高机分队108人,参加省军区在巢湖靶场实弹射击。
民兵配合解放军和公安部门在剿匪、镇压反革命、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中起了重要作用。1949年,毛坦厂区组织6个民兵分队共300多人,配合解放军进行剿匪、1957年4月,舒城县柏林乡反动会道门暴乱,本县双河、毛坦厂两区组织民兵425人参加平息叛乱,逮捕了暴乱的首恶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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