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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农兵代表大会
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本县苏区的区、乡先后召开工农兵代表大会,成立苏维埃政府。民国19年4月13日,六区(金家寨)召开首届工农兵大会,出席代表132人,其中工人代表36人,农民代表42人,士兵代表6人,教师代表5人,区农民协会代表6人,筹备委员会代表2人。参加大会开幕典礼的群众有3万余人。会议选出执行委员15人,组成六区苏维埃政府,主席袁继安。会议通过《雇农及手工业工人工资办法》、《债务办法》、《森林办法》、《土地纲领实施细则》等决议。这是本县革命根据地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6月,七区(麻埠)召开工农兵代表大会,成立七区苏维埃政府。会后,二区(张家店),三区(独山),四区(徐家集),八区(新安),九区(丁家集),五区(苏家埠),十区(思古潭)相继召开了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执行委员、常委和主席,组成区、乡苏维埃政府。县工农兵代表大会于民国20年5月召开,选举县苏维埃执委、常委和主席,组成六安县苏维埃政府,主席王义中(又名余道江)。同期,六霍县工农兵代表大会在张家店胡小湾召开,选举产生六霍县苏维埃政府,领导淠河以东革命根据地的区、乡苏维埃政府,开展武装斗争。
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本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49年9月至1953年底,历经七届。
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49年9月底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206人。会议听取了县长丁继哲作的《八个月工作检查总结》报告,县委副书记林杰作的《关于党在后半年工作方针与任务》的报告。会议收到提案722件,集中反映了基层政权中某些旧乡、保留用人员歪曲党的政策、包庇地主、贪污舞弊;某些干部有旧保、甲长作风,打人骂人;在剿匪方面,有些基层干部执行政策时有无原则宽大倾向;要求改革旧保甲制、训干部等等问题。会议还通过了发动群众,反匪反霸、减租减息、生产自救和政府建设等多项决议。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0年3月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330人。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李坚作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抗美援朝运动,积极响应全国抗美援朝总会号召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会议确定今后工作任务是:围绕人民政府的巩固和促进人民的安居乐业,进一步加强人民内部的团结,继续剿匪,镇压反革命,开展反霸斗争,实行土地改革,发动全县人民积极开展大生产,推行胜利折实公债,支援国家建设。大会还贯彻了华东军区发展农业生产十大政策,号召在全县开展增产竞赛运动,做好防汛、防旱、灭虫等工作,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会议选出李朋林等21人为本届常务委员会委员,李朋林为主席,李坚为副主席。本届共召开3次代表会议。
第三届各届人民代表会议,于1951年1月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350人。会议贯彻了《土地法》,讨论了土地改革、颁发土地证和镇压反革命等工作。会议由张月潭致开幕词,指出今后任务将以宣传抗美援朝、贯彻婚姻法、推动工农业生产为中心,促进其他工作。
第四届各届人民代表会议,于1951年7月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440人。会议贯彻全国抗美援朝总会“三大号召。”六安专署专员田世五到会作了《关于抗美援朝的报告》,要求以实际行动响应全国抗美援朝总会的号召,切实做好优抚军属,搞好代种、代耕,从多方面帮助烈军属,以解除前线指战员的后顾之忧。会议选出朱明章等31人为本县抗美援朝分会组成人员。会议号召广大群众,开办冬学,提高农民文化水平,开展劳动致富,增加生产,大兴水利,结束土改工作。会议通过《十大爱国公约》、捐献“六安号”战斗机1架、大炮一门的决议。
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1年12月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331人。会议总结了工作:在水利建设方面,全县动员民工共7.12万多人治淮,共挖土方384万方,完成蓄洪工程38华里;在开展“三反”、“五反”方面,全县揭露大小贪污分子992人,查出贪污脏款89万多元(已折算新版人民币,下同);在爱国捐献方面,全县共捐款31万多元,超过25万元捐献计划指标。会议通过大力发展生产,进行民主建设,贯彻婚姻法,继续开展“三反”、“五反”运动的决议。
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2年6月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46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长赵平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提出发展城镇生产,掀起一个爱国增产竞赛热潮,大力发展手工业和开展互助合作运动,推动城镇物资交流。会议谴责了美帝国主义悍然进行细菌战争的罪行,号召开展爱国卫生防疫工作。大会收到了代表提案162件。大会选出本届常务委员会,李朋林为主席,胡天人、胡家保为副主席。
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2年10月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492人。会议听取了县长赵平作的《政府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指出:要继续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发展互助合作,大力贯彻婚姻法,结合“三秋”与冬修,开展城乡物资交流,做好普选工作,建设乡一级民主政权。会议还听取了县财政预、决算报告。本届会议收到提案33970件,经整理综合为387案。本届会议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选举赵平为县长,武显扬、顾凤成为副县长,岳桂良等29人为政府委员,李凤岐等33人为本届常务委员。会议通过下列决议:继续搞好农业生产的决议,加强城镇工作的决议,继续贯彻婚姻法的决议,秋征工作的决议,加强文教卫生工作的决议,加强乡一级民主政权建设与民兵冬训工作的决议,发展供销合作社的决议。本届会议至1953年12月共举行过4次全体会议。
三、人民代表大会
(一)历届代表大会
第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于1954年7月至1957年3月换届,共开过4次代表会议。
第一次代表会议于1954年7月8日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393人,列席59人,收到代表提案3089件。会议主要议程:学习讨论“宪法草案”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出席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县长顾凤成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审议了《财政预、决算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提案审查报告》。通过了《六安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及关于财政预、决算报告的决议。选举了黄岩、岳桂良、张月谭、陈载阳、晁文醇、祝祥斋、李伦柱、李松、韩慕权、丁聘泉10人为出席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二次代表会议于1955年5月20日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349人,列席代表30人。收到提案722件。主要议程是:审查通过《政府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选举六安县人民委员会组成委员和人民法院院长。大会听取了县长顾凤成作了《政府工作报告》。选举顾凤成为县长,李维朝为副县长,朱明章等19人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晋少东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将县人民政府改称为县人民委员会。
第三次代表会议于1956年1月14日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232人,列席14人。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讨论农业合作化、对私改造、征兵和调整行政区划等工作。会议作出继续深入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有计划分期分批吸收地主、富农分子入社,按时完成本年征集特种兵任务、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推向新阶段,完成合营、合作85%的改造任务和实行新的行政区划,区设区公所,乡(镇)设人民委员会的决议。
第四次代表会议于1956年5月14日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226人,列席36人。会议主要议程是:审议通过乡(镇)人民政府改组工作;撤销和补选一部分出席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代表。顾凤成县长作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撤销了原省人大代表陈载阳的代表资格,补选钱浩为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代表。
第二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于1957年3月至1958年9月,历时一年多,只开过一次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57年3月22日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363人。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县长、副县长、人民委员会委员。会上王建群作了《关于财政预决算报告》,徐宗业作了《关于一年来审判工作报告》,王原苓作了《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李维朝作了《1956年县、乡两级选举情况报告》。会议选举王建群为县长,张连贵、李维朝、周运富、马道平为副县长,朱明章等18人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通过关于县人委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县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三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于1958年9月至1962年1月换届,只开过一次代表会议的决议。
第一次代表会议于1958年9月19日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442人。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县长王建群作《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县长张连贵作《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县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会议选举王建群为县长,张连贵、鲁明思、李维朝、马道平、周运富、马流为副县长,朱明章等19人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选出黄岩、王建群、金笑农、丁聘泉、王治宇、祝祥斋、晁文醇、袁绍成、管仲华、钱浩10人为出席省人大代表,通过了成立由彭庆国等5人组成的县监察委员会。
第四届县人民代表大会自1962年1月至1963年10月换届,共召开过两次代表会议。第一次代表会议于1962年1月26日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333人,县政协委员71人列席会议,各区区长,公社正、副主任,县直科局长也列席了会议。县长王建群作《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指出这几年农业计划大,指标高,积累多,产量下降,供应紧张;工业战线拉的过长,脱离了实际,城乡大搞无偿劳动,产生了“一平二调”共产风;农村过多地搞了供给制,大办食堂吃大锅饭等问题,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少地方发生了浮肿病和人口非正常死亡现象。同时,在报告中提出了整改措施。会议还听取了彭庆国作《1959年至1961年三年财政决算和196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高汇源作《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本次会议收到提案113件。大会选出王建群为县长,彭庆国、李维朝、马流,周运富为副县长,王治宇等21人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高汇源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次代表会议于1962年9月底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310人。会议决定:坚决贯彻中央《六十条》精神,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调整农村生产关系,改正《责任田》,以巩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坚决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集体领导,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五届县人民代表大会自1963年10月至1966年2月换届,只召开一次代表会议:
第一次代表会议于1963年10月27日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393人,列席51人。大会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县长王建群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副县长廖德才作的《1962年财政决算1963年财政预算报告》,县委副书记李德先作《政治工作报告》以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案审查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等,并作出相应决议。大会收到提案369件。选举李凤岐为县长,廖德才、彭庆国、马流为副县长,朱明章等23人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沈辉喜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黄岩、李凤岐、韦上伊、管仲华、王治宇、朱怀发、晁文醇、丁聘泉、袁绍成、钱浩10人为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六届县人民代表大会自1966年2月至1968年换届,只开一次代表会议。
第一次代表会议于1966年2月12日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437人,列席31人,县政协全体委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1964年至1965年财政决算和1966年财政预算报告》、《县法院工作报告》以及《革命种田、科学种田报告》、《农业学大寨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选出李凤岐为县长,廖德才、胡家保为副县长,方运华等24人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吴新民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文化大革命”动乱时期,县人民代表大会遭到了破坏,第七届县人民代表大会没有按时召开,将1968年11月17日,县革命委员会召开的一次党员代表扩大会,列为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自1981年12月至1983年底任期届满,共开过两次代表会议:
第一次代表会议于1981年12月21日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448人。本次会议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县财政预决算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县长、副县长;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书记李德才致《开幕词》,行署副专员吕焕章到会讲了话。大会分3次选举,首先选举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府县长,县法院院长和县检察院检察长;其次选举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府副县长;然后选举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结果:朱述铭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汤云廷、张友良、胡家保、黄鼎臣、鲁泽民为副主任,王华友等9人为委员;马道平为县长,李一山、吴贵仁、周富如、郭自高、程光余、杨厚萍(女)为副县长,吴新民为法院院长,徐廷国为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决定改六安县革命委员会为六安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为县级常设机构。会议通过了本县1981年至1985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83年4月4日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439人,县政协委员和县直单位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以及县财政预决算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选举出席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本次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66件。大会实行差额选举,选出朱述铭、鲁泽民、陈家义、陈德惠、武克英、吴庆云、苏邦杰、李月生、陈绪才、张传香、柏荣畴、吴多谦为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九届县人民代表大会自1984年5月至1986年底任期届满,共召开三次代表会议:
第一次代表会议于1984年5月10日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448人。省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县直单位负责人;共170人,列席了会议。大会议程: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务会工作报告,县财政预决算工作报告,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上述报告的决议;选举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正、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和县检察院检察长。大会收到提案313件。大会选举孙家宗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汤云廷、鲁泽民、程光余、吴贵仁、刘金生、王锡武为副主任,马本恕等16人为委员,张家胜为县长,汪永义,周富如、黄才文、吴多谦为副县长,李国良为县法院院长,徐廷国为县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代表会议于1985年4月28日在六安城召开,出席代表368人,县政协委员和县直各单位负责人共120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和县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县财政预决算报告,并通过上述报告的决议,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本次会议收到提案132件。大会鉴于县长家张胜调任县委书记,县长出缺,选举汪永义为县人民政府县长。
第三次代表会议于1986年4月26日在六安城关召开,出席代表350人,县政协委员和县直单位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大会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七五”规划和县财政预决算报告。大会通过了以上报告的决议,通过关于接受吴学竞辞去九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决议。本次会议收到提案177件。
(二)县人大常委会
从第八届起,县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每届任期3年,其职权为: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基层选举,决定全县兴革事项,制定单行法规,监督县人民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任免干部,授于地方荣誉称号等11项。
县人大常委会内设办公室和选举、法制、财政经济及教育科技等委员会,处理县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日常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历次会议情况


(三)县人大主要领导人更迭表

(四)重要提案实施选录
1981年12月5日,在县人大八届一次会议上,解启安、夏传荣代表提出:要求解决农民卖粮难案。县粮食局决定采取各粮油分站一律不得停放、限收,增加粮食基建投资,改善和增加储粮条件,加快调运进度;端正态度,改进粮油收购工作,把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作为支农的实际行动、评比先进单位的条件之一,并建议区、社教育农民把好粮卖给国家,以加快售粮进度,保证国库粮食质量等措施,卞荣法等9名代表提出关于林木乱砍滥伐严重,影响造林案。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护林指挥所,社、队确定专人负责,专人办公,进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加强林木管理,狠狠打击破坏林木的不法分子,坚决制止乱砍滥伐,保护和发展林业生产。
1984年5月10日,在九届一次代表会议上,白有贵代表提出:关于要求拓宽整平六(安)苏(埠)公路案。县交通局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决定整修此公路,并加快施工速度,使提案得到较好实现。
1985年4月28日,在九届二次代表会议上,张俊如、潘建民代表提案,要求在独山镇建立电视差转台,解决当地山区看电视难的问题。县广播电视局十分重视,在独山区委、区公所的支持协助下,组织落实解决。翁良荣,朱学文代表提案,建设完善东沟桥工程,使其更快发挥效益。县交通局立即拨款3000元,解决了这个问题。
1986年4月26日,在九届三次代表会议上,卞维发、王谋兵代表提案:关于切实保护耕地,制止乱占、乱用耕地的问题。县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先后发文件,明确作了规定,坚决刹住乱占、乱用耕地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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