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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管理机构
1949年7月,县政府建设科分管交通,1955年成立交通科。1957年2月改为工交科。1958年7月撤销工交科,恢复交通科。1962年5月改称工交局,1969年4月改为工交管理站。1970年4月正式成立交通局,下辖县、区交通管理站、县公路管理站、县车队以及县、区(镇)搬运、水运社等单位。1979年4月城关交通管理站划归市辖后,于1980年4月成立县直交通管理站,职工4人。1962年至1963年期间,先后设立独山、苏埠、城南、张店、东河口、双河、孙岗、三十铺、木厂、新安、丁集、徐集计12个区交管站,每站编制1至3人,系县交通局派出机构,计有职工24人。1963年初,成立县公路管理站,现设四十铺、张店、城南、独山、徐集、木厂6个公路分站。
二、安全管理
为了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经济损失,确保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十分重要。1982年,监理所组织驾驶员集中学习安全知识8次,受教育达650多人,并与上级主管部门配合,出动宣传车上路宣传,午收、秋收季节专门上路宣传3次达25天。1984年出动宣传车87次,上路宣传达65天,并召开有车辆单位负责人会议9次,安全监理人员到运输单位作安全宣传报告15场。全县分5批对个体户驾驶员进行技术安全教育,参加者157人,纠正违章550次,消除路障700余处。1985年,出动大、小车50次,有170人次上路清障,消除路障480余处,迁移农贸市场17次,清除障碍物约4万平方米。
三、车辆管理
本县对机动车(包括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等)的管理,主要是车辆初检、年检、核发行车牌照、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监定改装、定型、报废等,车辆审验每年举行一次。
1984年,对全县车辆进行年检,经检验合格后,换牌照657辆。同时,根据省地要求,对全县个体户136辆纲车进行整顿,其中,合格108辆。
1985年3月前车辆牌号由地区统一核发,之后,业务下放,由县监理所自行输,实行新牌号,按车种类编号。本县车辆牌号:大客车02001至02050;大货车02051至03000;小型车00661至00840;挂车00201至00300;拖车00201至00300;轻骑车00101至00150。
监理所还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教育、培训、核发驾驶证、审验等工作。对报考机动车驾驶员的资格进行审查,以政治、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条件,符合条件者予以报考。对报考合格者方准予领取学习驾驶证。学习驾驶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者,转入实习驾驶员,实习期满,经考试合格,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1984年,对全县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年审,学习培训9期,受教育达1057人,年审合格签证948人。1985年举办驾驶员年审学习班17期,受教育1250人,年审签证1212名,占应审人员的94.2%。1986年7月9日由地区统一组织为县代训大客车驾驶员2期,计17人。
监理所对驾驶员的考核,严格实行监考制度。考试分为学科、术科,学科考交通规则和机械常识、术科分路考和场考。
1971年——1986年六安县境内交通事故一览表

四、交通量观测
本县从1980年起,在国道六合线(县城)设一观测点,观测交通量,但无数据记录。直到1982年才开始记载该路线交通流量为1911(台次)。1983年设六安市南门口、挥手店、樊通桥3个观测点。1984年又增设四十铺、五里桥观测点。以每月5日、15日、25日三天为观测日,每次从早晨5时起至晚9时止,主要观测312国道和六佛、六寿两个省道的交通量。
六安县主要干线公路交通量统计表

五、规费征收
根据省交通厅和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县交通局规定征费标准为养路费:柴油三轮、四轮、正三轮车、拖拉机、(按拖斗载重吨位计征),每月每吨60元;手扶拖拉机每月每台30元;畜力车每月每辆1元。运管费:汽车、大、中型拖拉机(按车挂吨位计征),每月每吨5元;正三轮、四轮、手扶等每月每吨4元;畜力车每月每辆2元。征收时间,为每月25日至次月5日,过期缴纳,一经查出,按漏处理,每迟交一日,处以应缴费额1%的滞纳金。
1986年规费完成情况表


六、交通事故选录
(一)陆路交通事故
1969年4月25日,山洪暴发,老淠河洪水暴涨,六安汽车运输公司大客车冒险强行,在窑岗嘴大桥翻车,淹死旅客19人。
1976年11月25日,本县东河口区东河口大队一辆装运片石的汽车挂车上,扒乘4名学生,在张高路6K下坡处,因操作不当,造成车翻、石落,当场砸死2人,双方各负其责。
1977年4月21日,驻六安83471部队七连一辆军车,在独鲜路5K附近,因技术不熟练,侧挤一满载独山透环归来的39名妇女的拖拉机,造成拖斗翻车,重伤3人,轻伤24人,经济损失2000元。
1979年8月17日,县食品厂一辆汽车因学员开车,在苏埠横排头发生车祸,造成死1人,轻伤2人,经济损失3000元。
1982年6月28日,寿县彭城公社阎桥大队一辆汽车在六毛路木长岭下坡处拖车翻车,乘坐在拖车上的4名社员随货翻落,砸死2人,重伤1人,轻伤1人,经济损失4000元,驾驶员应负责任。
1985年7月17日,中店乡中店村一辆装运柴枝货车,困逃避木材检查人员追赶,至叉道倒车时180度大翻车,当场死2人,轻重伤4人。
(二)水路交通事故
1952年10月,船民杨开发从淮南装13吨钢筋,船行至凤台下大超河口,风大船沉,淹死7人,经济损失1万2千元。
1958年11月,固镇市民社船民王志国一家三人和李明起一家三人装运稻谷,船行至霍邱县孟集区牛台子,遇强冷空气,船民称之为“十一风暴”。两家六口人都冻死在两只船上。
1962年4月,社员慕如山用船装运块石,在新淠河大塘,夜间起风船沉,死5人,经济损失2500元。
1971年12月16日,城西公社范忠能的农船在淠河总干渠张王集下湾被六安二号货船碰损沉没,经济损失2000元。
1973年8月21日,县水运站一号拖轮从横排头装运黄砂250吨位往双墩集,经幸福桥(城南)碰撞在该桥水泥墩上,当场淹死2人(小孩),撞毁、碰伤木船5只,计112吨,经济损失18200元,木材20立方米。
1984年6月3日,赵占江的23吨位挂机船行至淠河总干渠张油坊,被胡俊如、赵占清驾驶的两船撞沉,经济损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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