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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14年(1925年)冬,中共上海大学党组织派王绍虞回六安建党。王绍虞回六安后,遂与从外地回来的王亦良、刘大蒙、田崇厚等党团员,在城区建立了中共六安特别支部,王绍虞任书记,党、团员在一起过组织生活。他们在西门外横街开设“青年实业社",以经营家具为掩护开展工作。民国16年春,被驻六安的国民党军队暂编第五师师长马祥斌察觉,党团员离开城区,工作中断。8月,省临时委员会派储克圣来到六安城区,在西门外紫竹林小庙召集外地回乡和六安本地党员20多人举行会议,宣布成立中共六安特别区委员会,胡苏明任书记。该委员会下辖六安、霍山、霍邱、合肥4个县的党组织。10月,特区委获悉国民党当局要在六安清党,即将大多数党员转移去农村,让尚未暴露身份的邹同礽、吴亦苏等人留在城区坚持斗争。
民国17年10月,中共六安城区委成立,邹同礽任书记。年底建立4个支部(工人3个、教师和学生合为1个),有党员23人,次年发展党员50多人。18年11月,六安县“独山起义"后,城区一片白色恐怖,国民党当局停办了六安县立初级中学和安徽省立第三职业(原名“三农")学校,通缉邹同礽,城区委停止工作。
民国19年夏,中共六安中心县委派宣传部长周狷之,于六安城区设立前方办事处,周狷之任办事处主任。9月,周狷之等人被捕,办事处解体。
民国20年6月,在皖西分特委、六霍县委的帮助下,恢复了中共六安城区委,万子元任书记。辖城关、大板桥、九里沟、东十里铺、倒桥5个支部,党员约40人。年底万子元调离六安,城区委工作中断。
民国27年春,重新组建中共六安城区委员会,杨复初任书记,至6月共发展党员50多人。次年冬,因局势变化,大批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转移皖东,城区委工作再度中断。
民国36年9月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晋冀鲁豫野战军三纵九旅第一次解放六安城,成立中共六安县委,李延泽任书记,半月后随军撤离。
1949年1月21日六安城第三次解放,25日成立中共六安市委,赵锦章任书记。同年6月26日,中共皖北区党委决定,将六安市、六合县、六安县合并为六安县,成立中共六安县委,余光任书记,县委机关设六安城区。1965年5月,六安城关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地属镇。1966年4月成立中共六安镇委员会,杨庆泽任书记。不久,“文化大革命"开始,党组织瘫痪。1969年3月,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改六安镇为六安县城关镇,设中共六安县城关镇委员会。
1979年3月成立中共六安市委员会。
一、市委机构
1979年,中共六安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律检查委员会、政法领导小组、机关党委会、党校;直辖望城岗、平桥、九里沟3个人民公社(后为乡)党委会;设东市、南市、西市、北市、中市、鼓楼、三里桥7个街道党委会,为市委派出机构。
1982年政法领导小组改称政法委员会。1983年4月人民公社党委会改为乡党委会,同时增设郊区、城区党委会。1984年1月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中共六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8月,撤销城区党委会,增设东市、西市区党委会,改街道党委会为党总支部委员会。
1986年中共六安市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和党校、老干部局、政策研究室、信访办公室、党史办公室、市直机关党委会、西市区党委会、东市区党委会、郊区党委会。
中国共产党六安市委主要领导人更迭表

二、代表大会
中共六安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80年9月24日至29日在皖西宾馆召开,正式代表310人,候补代表31人,实际出席会议代表322人,其中妇女代表43人。
大会期间,听取了市委的《中共六安市委工作报告》,市革命委员会的《关于1979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结果和近期经济发展规划意见》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市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加强民主集中制,改进工作作风的决定》。选举产生29名委员、6名候补委员,组成中共六安市第一届委员会。选举产生出席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6人、候补代表1人。
一届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11名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书记郑明甫,副书记陈巢荫、唐健民、张勤先、王明荣。
中共六安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84年6月22日至26日在六安市人民影剧院召开。代表302人,出席会议代表277人,其中妇女代表51人。
大会期间,听取并通过了市委《统一思想、改革创新,向着新目标奋进》的工作报告,中共六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29名委员、4名候补委员组成中共六安市第二届委员会;选举产生11名委员组成中共六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明治;选举产生出席省四届党代会代表5人。
二届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11名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张勤先任书记,王永成、丁伦友、王春梅(女)任副书记。
三、基层组织与党员
1979年,全市共有党支部377个,党总支7个,党委会28个。有党员6153人,其中少数民族党员占0.56%,男性党员占81.16%,女性党员占18.84%。年龄在25岁以下的党员占5.61%,26岁至35岁占32.83%,36岁至55岁占53.61%,56岁以上占7.95%。大专学历的党员占4.44%,高中(含中专)占10.2%,初中以下占85.36%。
1986年全市共有党支部600个,党总支34个,党委会31个,党组18个。有党员9412人,其中预备党员510人,占5.42%;少数民族党员占0.58%;男性党员占80.13%,比1979年下降1.03%;女性党员占19.87%,比1979年增长1.03%。年龄在25岁以下的党员占3.61%,26岁至35岁占25.66%,36岁至45岁占30.71%,46岁至55岁占26%,56岁至60岁占7.75%,60岁以上占6.27%。大专学历的党员占17.64%,高中占14.48%,初中以下占67.88%。
1979至1986年接收新党员1533人,其中知识分子500人,占32.22%。
中国共产党六安市基层组织情况

六安市党员发展及基本状况

注:金融1979、1986年两年党的组织关系不在市。
四、纪律检查
1979至1980年,围绕端正党风,严肃党纪,抓了冤假错案的复查处理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查处了少数人严重违法乱纪的案件。1981年1月召开了市纪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纪委第三次贯彻《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座谈会"的精神;6月,再次召开了纪检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抓好端正党风,严肃党纪。是年查处了违纪建房及借举办培训班之名搞高标准招待、乱发实物等问题。1982年,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内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中,市委成立了打击经济领域内严重犯罪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全市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进行督促、协调、检查、指导,独立或协助发案单位查办大案要案;查处和通报了建市后农转非户口、招工招干等方面的问题。1983至1984年,查处了干部以权谋私、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清理出“三种人"(即在“文化大革命"中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1人、犯有严重错误的2人、犯一般错误的16人。11月,对市直50个单位进行了有关党风的调查,及时查处了一些有损党风的问题。1985年3月在贯彻落实中发(1984)27号文件时,召开了纠正新的不正之风汇报会,查处了乱发奖金、实物、补贴以及党政机关和干部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对党政机关和干部开办的8家企业分别作出停办、脱钩、转并的处理,收回乱发的实物、补贴款2万多元,补收奖金税4.7万元,清理出个人拖欠的公款114.3万元、收回58.57万元;纠正了乱向企业搞集资、赞助和强行摊派钱款等问题。1986年,市委成立端正党风、整顿机关作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2次召开动员大会,结合学习检查处理了私分征地公款、侵吞国家财物、贪污受贿和不经批准擅自购买小汽车等违纪问题。
1979至1986年底,全市共检查处理党员违纪案件278件,结案275件,受到党纪处分的153人。其中开除党籍的15人、留党察看的35人、撤销党内职务的11人、严重警告的47人、警告的45人,其典型案件均在党内作了通报。此外还复查了历史案件254件,作出结案处理的46件。其中撤销处分的19件、减轻处分的13件、维持原处分的14件、恢复党籍的6人。
五、宣传教育
理论教育1979年编印了《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叶剑英国庆讲话》、《邓小平在理论务虚会上讲话》等学习材料,发给机关干部和基层党支部学习。1981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薛暮桥《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和省委宣传部编发的《社会主义经济若干问题》等书。1982年学习《陈云文稿选编》、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和中共十二大会议文件时,除购买下发部分学习材料外,还编印了学习十二大文件的辅导材料6种。1983年,先后4次举办科局长以上干部读书班,学习十二大文件和《邓小平文选》。1984年组织学习《政治经济学教材》、《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1985年,举办了厂长、经理、工程技术人员、理论工作者40多人参加的“振兴六安市经济"理论研讨会,探讨企业管理方法,人才开发途径,街乡企业发展方向以及农业结构调整等问题,并在会后写出论文和调查报告17份。9月至年底,2次举办科局长学习班,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等哲学理论。1986年,购发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学习材料1万余册。1980至1986年,党校共举办理论学习班8期。培训党员干部1920多人次。
社会宣传1979年,在开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精神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教育中,分期培训了宣传骨干536名,分赴基层进行宣传;恢复了“文化大革命"中停止的党的报告员、宣传员活动。1980年,根据邓小平《目前形势和任务》的报告,编写印发了《必须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讲话要点》,在全市进行广泛宣传;按照中宣部通知的要求,清除了过时的标语口号近2000条。1981年,在进行《贯彻调整方针,保持安定团结》、《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学习和开展“五讲四美"(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讲秩序,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时,围绕中央一、二号文件精神,编发了“统一思想、增强团结、发展生产"的学习宣传材料和《讲文明礼貌宣传提纲》。1982年,为学习宣传中共十二大文件,编发了6种学习辅导材料,组织198名宣讲员到基层宣讲;为街乡培训365名宣讲员;根据中央十五号文件要求,成立了文化市场清查小组,先后查收黄色录音磁带12盒、裸体扑克63张;结合十二大文件学习,清除了在“文化大革命"中,为“红海洋"设置的“语录牌"165块、“门头匾"16块。同年6月,印发了《人口普查宣传提纲》,利用银幕、幻灯向干部群众宣传286场次。1983年,进一步对市区100多个书摊进行检查,查禁非法印刷品696本,销毁手抄本11本、黄色歌曲300余首、裸体照片670张,黄色录音带销磁2000余盒;向干部群众开展了全国人大六届会议精神和“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宣传教育。1984年,为落实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稳定和完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培训乡村宣传员250多名,深入农村进行宣传。在开展宣传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赵紫阳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先后组织经济形势报告会300余场,受教育者达3万多人次;编写了发表于《改革中的六安》专辑宣传材料12篇。1985年在开展继续贯彻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宣传中,在乡、街、企业中举办了280余场宣讲会;编发了《正确认识形势,坚持改革》、《我市发展经济战略和“七五"规划》、《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争取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宣讲提纲;编写了中共全国党代会5个专题文件的学习辅导材料;清查没收非法报刊2000余份,图书1371本。1986年在全市进行了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教育,组织职工教育宣讲团到基层宣讲,利用录音、录像、电视、广播向群众进行宣传;邀请了在对越(南)自卫还击战中立功的9名回乡探亲的六安籍战士在全市巡回作报告18场,听众7900余人次。9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决议》发表后,市委宣传部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办了业余党校,进行宣传教育。是年,市委还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对全市100多家书店、书摊、录音磁带经销商店及流窜于街头巷尾的相命、卜卦地摊进行了多次检查,查收非法物品8800余件,算命、卜卦等迷信活动有所减少。
党员教育建市以来,各级党委、支部按党章要求,通过支部会、上党课、办学习班等形式,围绕各个时期的政治形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基础知识,对党员进行教育。1980年,市委党校举办2期科局长级的干部学习班,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市委为贯彻执行这个准则所制订的7项决定,提高党员思想认识,增强党性原则。1982年冬,又先后2次举办科局长以上干部学习班,学习中共十二大文件。1983年5月,为贯彻中发(1983)一、二、四、五号文件,分2期轮训了郊区党委书记、乡党委书记、街乡企业党员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分3期举办科局长、中学校长学习班,学习《邓小平文选》。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致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公开信》,6至7月份,各级党委还召开了民主生活会,通过在建房分房、招工招干、子女参军、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等方面出现的违法乱纪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提高了广大党员的认识,纠正和解决了一些既已出现和即将出现的问题。1984年12月,市委召开整党动员大会,至1986年8月整党结束。首批参加整党的18个党组、27个党委、9个总支、261个支部,3962名党员;第二批参加整党的4个党委、26个总支、302个支部,3687名党员;第三批参加整党的3个党委、3个总支、36个支部,961名党员。整党分为学习文件、对照检查、集中整改租组织处理4个阶段。3批整党中,有15人不予登记,38人缓期登记,40人受党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的4人。
六、统战工作
1979年12月底,市委成立了对原工商业者区别“三小"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按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将1956年加入公私合营的55户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及其他劳动者,从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予以改变成份,发给改变成份通知书;对55户在“土改"、“四清"时定为贫民、小商成份而一直被视为工商业者,长期作为改造对象的,也予以纠正,恢复其劳动者身份;对不予区别的工商业者,多数人参加了企业工会,部分人安排担任商业柜组或门市部负责人;对受过错误处理的,则予以平反、复职、恢复名誉。
1980年起,对59名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其中团级以上职务的8人、营连排级29人、士兵22人,现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36人,离退休的19人,死亡的4人),本着“爱国一家、既往不咎、一视同仁、量才使用、妥善安置"的原则,予以彻底平反。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给予适当照顾和定期补助,退还占用他们的私房;对下放农村的则转为城市户口。此外,先后还有4名起义投诚人员当选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常委。1985年6月1日,根据中央规定,向全市起义投诚人员重新颁发了起义投诚证明书。
1982年6月,市委成立了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查明市内共有去台人员108人,台属110户510人,台胞3户8人。此后每年,市对台工作领导小组都利用传统节日,以“茶话会"、“座谈会"等形式,邀请台胞、台属座谈建国后国内外形势和家乡的变化,宣传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并为他们书写家信20余封,代拟寻人启事140多件。1985年,香港《大公报》1次就刊登本市1组18人次的海外亲友消息。此外,还通过电台、报刊为台胞找到20多个亲友;对56个历史上受到错误处理的台属予以平反,给受株连的家属安排了工作,把下放农村的迁回城内,办了城市户口;按政策规定妥善处理了50年代私房改造时被没收的私人房产;补发了“文化大革命"中被扣发的工资。近年来对19户生活困难的台属,每年春节都给予人均百元以上的一次性救济。帮助4户住房有困难的台属搬进了新居。一位年逾八旬的台属老奶奶,由其丈夫生前工作单位按月发给30元的生活补助。
1980年3月,市民族宗教事务科成立。1982年9月21日,恢复观音寺、小南海庙为宗教活动场所。1983至1986年底,根据市政府批转的市民族宗教事务科、房产局、财政局、城建局《关于贯彻国务院(80)188号文件,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改革等问题的报告》,“凡是宗教团体的教堂、寺庙、道观的财产,不论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其房地产权,都应退还给宗教团体",查还了天主堂,基督教福音堂、伊斯兰教清真寺,以及13个庙、观、寺、庵、宫的房屋。给6名历史上受过错误处理的宗教人士进行平反,恢复名誉,折款赔偿他们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抄走的财物;迂回了3名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强制迁出的僧侣。
1981年,全市有各界非共产党员知识分子1706人。11月,当选为市一届人大代表29人,占代表总数的12.2%,常委4人。当选为市一届政协委员41人,占委员总数的31.7%,其中常委10人、副主席4人。1984年5月,当选为市二届人大代表20人,占代表总数的10.1%,常委2人;当选为市二届政协委员36人,占委员总数的27.7%,常委7人、副主席3人。至1986年,非党知识分子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6人,区局级领导职务的24人。
建市以来,少数民族当选为市一、二届党代会代表的6人,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9人,政协委员的9人、常委2人。1986年,全市有少数民族干部67人,其中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4人,区乡级领导职务的9人。1984年有1名回族工程师参加了省民委,1985年有1名回族青年考人中南民族学院,1名回族女工程师当选为市妇联委员,有高山族3人去北京参加“五一"观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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