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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队伍
建国前,全区城镇从业人员,多为店员及手工业作坊工人。
建国后,新中国的职工队伍开始形成,并逐步壮大。1949年末,全区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5811人。经过“经济恢复”和“一·五”计划时期,职工人数由1953年30433人增加到1957年45797人。
1958年,全区“大办工业、大办钢铁”,大量招收工人,职工人数猛增,年末职工人数达73118人,到1960年底,又增加到86065人。3年间,共增加职工40268人,其中来自农村的有24868人。
从1961年下半年起,开始精简职工,年底减至73429人,1965年末,全区职工60592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动员城镇青年上山下乡,新增加职工主要由退伍军人和从下放知青中招工。1970年至1977年,全区增加职工16321人。
1979年,试行招工制度改革,吸收新职工,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新办法,在用工制度上,以吸收固定工为主。1979年至1985年,全区累计增加职工25018人。1985年底,全区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143560人,与此同时,全区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亦由1962年的67685人,增加到1985年的101283人。
附表:19——1
二、劳动就业
建国初期,面临大批工人失业的状况,1950年成立六安专区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专员刘征田兼任主任委员,开展救济、扶植生产。当年发放救济大米9.9万斤、贷放食盐6.6万斤,组织合作社和作坊,开展生产自救。1952年9月成立六安专署劳动就业办公室,抽调近百名干部,进行劳动就业登记,至次年2月结束,据7个县城关和正阳关、桃溪、麻埠3个区、镇统计,失业人员4599人,其中工人1587人占34.5%,知识分子554人占12%,工商业摊贩612人占13.3%,城镇居民1204人占26.2%,旧军官官吏184人占4%其他求职青年和家庭妇女458人占10%。在劳动就业登记的同时,对困难户发放救济款16533元(折新币)并先后介绍119名工人、207名知识分子就业。1953年继续安排1071人就业,并发放救济款24540元。1954年,贯彻“政府介绍就业与鼓励自行就业”的新方针,劳动就业的对象主要是城镇的失业技工和有技术的退伍军人。1955年以后,随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财政经济情况的好转和就业新方针的贯彻,全区待业现象大大减少。
六安地区职工统计表

1958年“大跃进”,全区大招工,当年比1957年增加职工27321人。1959年还两批输送支边青壮年5704人。1960年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达到86065人,比1957年增长88%,大大超过经济负荷。因而,不得不在后几年中实行精简政策,使城镇劳动就业得到缓和。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停课,工厂停止招工。1968年以后,城镇知识青年和社会闲散劳动力“上山下乡”,自1970年起,又从农村招收新工人,1977年职工增加到91517人。1979年全区城镇待业人员高达26069人,内含78届应升学的中学毕业生7064人。其间出现多次下放学生闹事事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1979年8月,地区成立劳动就业领导组,统一领导,通盘安排,群策群力,采取多种办法安置待业人员,并从政策上鼓励和支持新办集体企业和自谋职业。到1982年全区新办集体企业2196个,安置待业青年31123人,从事个体经营1478人。1983年2月1日地区召开城镇新办集体经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会上行署专员胡泉致开幕词,副专员吕焕章受地委、行署委托作题为“在党的十二大精神指导下,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为全面开创城镇劳动就业新局面而奋斗”的报告。1985年2月4日召开第二次城镇就业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大会。会上,行署领导作了“坚持改革,大力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加快我区城镇劳动就业的新步伐”的动员,有力地推动劳动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1979年至1985年全区城镇就业安置79464人,其中全民招工补员18968人占23.9%,县以上集体单位招工补员14630人占18.4%,新办集体单位2196家就业27084人占34.1%,自谋职业和临时性安排18782人占23.6%。从而缓解了长期积累的就业难题。(附六安地区城镇劳动就业安置统计表)
六安地区城镇劳动就业安置和经费支出统计表

在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为适应新的就业形势和要求,1980年六安市率先建立劳动服务公司,组成经济实体,开展业务培训,到1985年全区已建劳动服务公司63所,其中地、县、市8所,区镇16所,企事业单位39所。各级劳动服务公司组建各类企业138家,职工4321人,营业额累计1.8亿元。缴税金597万元。与此同时,1985年全区还组织输出劳动力16912人,其中城镇待业青年950人,农村富裕劳动力15962人,到北京、上海、新疆、江苏等省市支援经济建设。
三、精简下放
精简职工1961年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6月23日地区成立压缩劳动力领导小组,开始压缩城镇人口和精简国家职工,当年精简国家职工20538人,占省分配任务46195人的44.5%。1962年原领导小组改称精简小组,6月,中共六安地委和六安县委抽调35名干部,在六安县木厂抓点,历时三个月,撤销单位324个,占原单位数的55.7%;精简职工3081人,占原职工人数的58.2%。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61个,撤销2个,职工833人,精简342人;集体所有制单位170个,撤销25个,职工2659人,精简1337人;社队工副业350个,撤销297个,职工1804人,精简1403人。精简的职工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的占93.7%。经过抓点,在面上开展至1964年结束,1961——1964年,全区计精简职工54247人。“文化大革命”中期,劳动工资计划失控,1972年职工81906人比1966年增长20.9%,当年停止招工,1973年精简正式职工814人,临时工2186人,其中回到农村958人。改革开放之后,大量使用计划外用工,冲击国家劳动计划,1979年6月全区计划外用工16311人,其中来自农村9717人,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的办法”,8月2日六安行署下达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6000人的任务,当年清退4078人,完成任务68%。1980年全区清退任务5884人,由于阻力大,当年只清退776人,仅占13.1%。1981年贯彻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清理辞退进城农村劳动力的通知”精神,地区把这项工作当作端正党风的大事来抓,到1982年全区农民工10102人,除批准留用1921人,清退7443人,占应清退农民工数90.9%。此后,使用农民工一律须经报告批准,列入计划。
下放知青六安地区城镇知识青年下放工作,是伴随国民经济调整和精简职工而开始的,前后历经18年。1963年成立六安专员公署城镇精简人员办公室,1968年成立六安专区革命委员会中小学生毕业分配办公室,1969年元月改称上山下乡办公室,1970年6月改称“五七”办公室,1973年又改称上山下乡办公室,直至1981年4月机构撤销。1963年在精简职工和下放城镇居民的同时下放知青,1964年全区知识青年下乡插队4347人,1965年807人,1966年学校停课闹革命。1968年10月,动员1966、1967、1968三届高、初中毕业生和社会青年上山下乡,到农村插队落户当农民。此后,全区又陆续接、收淮南市、合肥市、上海市知识青年来本地区农村插队落户。至1977年底,全区共动员和接收上山下乡知识青年55874人,其中淮南市知识青年8929人、上海市知识青年4762人,合肥市知识青年3875人。1978年、1980年,全区仍动员420名知识青年下乡插队当农民,此后即告停止。
全区自1970年始,陆续从下放知识青年中招工、招生、招干,并安排部分插队知识青年回城待业、就业。1980年底统计,全区在农村的下放知识青年仍有8250人,其中未婚知识青年6432人,已婚知识青年1818人。到1985年,全区历年下放知识青年均安排回城镇就业。
在知青下放期间,全区1963年至1978年共用去建房木材8568立方米,安置经费1976.8万元。
四、劳动保护
建国前,全区手工作坊生产设备简陋,劳动繁重,无劳动保护设施。
建国初期,全区在企业单位配给必需的劳保用品,宣传贯彻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制度。1954年4月,中共六安地委工业委员会召开全区主要工厂负责人会议,对劳动保护工作明确提出五项要求:在深入贯彻总路线、总任务中,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300人以上企业建立专门机构管理安全生产、100人以上企业有专人负责;各单位制订生产施工计划应同时制订安全措施,并将安全生产列为考核指标。
1958年的“大跃进”期间,全区多数企业在生产上追求高指标、高速度,出现拼体力、拼设备、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强度现象,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遭到破坏,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制度被忽视,劳动保护工作受到严重冲击,伤亡事故不断发生。1958年全区200个企业共死亡31人,重伤60人,轻伤590人,霍山矾矿把炸药放在床底下,9月9日工人刘大甲不慎引起炸药爆炸,当场死亡4人,重伤16人,轻伤14人。1959年,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大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小厂成立安全生产小组,并由主要领导负责。同时,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教育,利用大字报、黑板报、土广播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在防护设备上,采取土洋结合的方法,发动群众想办法,和厂矿领导一起做好安全保护工作。通过这些办法,劳动保护状况逐步好转。1960年,全区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继续得到加强,工伤事故逐月下降,对全区工业生产任务的完成起到了促进作用。
1961年,全区针对整顿企业恢复和建立正常生产秩序的需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改善劳动条件,建立良好的劳动保护秩序,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1963年,全区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棉布92618米,毛巾20864条,手套67751双,各种胶鞋41722双。对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和高温作业的职工,免费供应保健食品,并认真做好季节性防暑降温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伤亡事故分别比1962年下降25%和30.7%。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遭到严重破坏,各项行之有效的劳动保护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而取消,安全生产被当作活命哲学来批判。生产和工作秩序混乱,劳动纪律松驰,伤亡事故不断发生。1971——1974年,全区共发生工伤、交通、水运事故3719起,死亡346人,伤864人。六安地区建筑公司工程支队1973年3月16日,在六安轴承厂工地吊装磨光车间屋面时,一排屋架,两排挂瓦板倒塌,当场砸伤7人,其中4人当夜死亡。
1977年,开展安全生产防尘防毒情况调查,全区共有接尘职工1650人,接毒职工3500人;接尘作业点50个,其中无一符合国家标准接尘作业点;接毒作业点389个,其中符合国家标准接毒作业点仅39个。1978年,全区工伤事故死亡10人、重伤18人、轻伤15人,霍山县漫水河、六安城关各有一次爆炸燃烧事故,死2人,伤6人。1979年7月,地区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并成立职业普查领导小组,抽调25人对196个工厂进行调查,测定毒物浓度,并对接触物的1470名工人进行健康检查,查出空气毒物浓度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作业点65个,占被测定93个作业点的60%;毒物浓度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毒物样品135个,占被测定样品的72%;在接触毒物职工中,诊断为慢性轻度中毒11人,占0.8%,列为视察对象及铅吸收52人,占3.5%。
1980年至1984年,贯彻国家经委“关于开展安全月”活动通知精神,全区每年开展一次“安全月”活动。1980年在安全月活动中,检查整改事故。1981年,全区成立安全月领导组552个、办公室82个,召开安全生产动员会1081次,查出各种事故隐患1676处,落实整改851项。该年度工伤事故死13人,伤11人;交通事故死116人,伤121人;农电事故死18人。1982年,全区查出事故隐患1644处,落实整改1211项,该年度工伤事故死7人,伤8人。分别比1981年下降95.3%和94%。1983年,全区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512个,1635人参加检查,查出事故隐患1824处,落实整改1089项,并对历年遗留84处“老大难”事故隐患落实整改58处,整改率达70%。该年度工伤事故死10人,伤12人。1984年,全区举办4期安全生产干部培训班,培训200余人,召开各种安全生产动员会1208次,组织安全生产检查543次,检查828个工厂企业、农电站和405个财贸单位,发现事故隐患1450处,落实整改1134项,该年度工伤事故死5人,伤10人。1985年开展劳动安全监察,加强劳动保护法规建设,停止安全月活动。当年2月21日至27日,不到10天连续发生3起伤亡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关于我区连续发生三起伤亡事故的通报》,强调贯彻“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重新调整全区各级安全生产领导人员,并组织一次全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法规闭卷考试。
在开展安全生产的同时,逐步建立、健全锅炉压力容器监察与检验。全区工业锅炉使用始于50年代末。鉴于1962年3月六安专区建筑公司安装队利用锅炉蒸气为油库试压汽油桶,引起爆炸事故,1963年全区检查登记锅炉40台,其中工业用炉25台,发电用炉4台,生活服务用炉11台。发现六安地区建筑公司安装队于1958年制造的21台锅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立即通知全部报废,停止使用。1965年,抽调6人,历时45天,对28台锅炉进行检查、核验,并建立档案资料。1972年,全区有蒸气锅炉78台,司炉工307人,大多没有经过专门技术训练,缺乏锅炉运行和保养技术,以致当年地区钢铁厂、制药厂、六安县化肥厂、霍山县造纸厂、霍邱县制药厂相继发生锅炉事故,有的造成伤亡、有的导致停产。针对这一情况,地区组织力量对运行锅炉进行一次严格检查,规定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立即停炉检修,经劳动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对操作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专业训练。1978年,地区劳动局配备一名专职技术干部,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使用和管理的指导。1979年6月,地区成立锅炉检查组,历时两个月,对全区锅炉进行全面检查,为锅炉建档发证做好准备。1980年元月实施六安行署安全委员会关于发放《蒸气锅炉使用许可证》的通知,先后在全区发放锅炉使用许可证。没有使用许可证的一律不准使用并停止燃料供应。同时举办两期司炉工和水处理训练班,通过考核发给司炉工操作证。1981年成立六安地区锅炉检验所,增加锅炉检验和水质化验人员。1982年7月对全区压力容器进行全面登记,11月底完成,并开展锅炉更新改造工作。1983年,全区锅炉268台,年检率49%,锅炉水处理普及面达92%,效果好的占40%,推广小型水处理设备108台。1985年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整顿安装队,刹住未经报批私装锅炉的现象,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先进锅炉房、司炉工安全节能竞赛活动。到年底,全区有蒸气锅炉302台,热水炉217台,压力器660台,有发证司炉工580人,发证水处理283人,发证无损检测员5人。年检锅炉151台(其中安装验收39台),进行水处理182台,其中达到国家规定水质标准的97台,检验槽车15台,蒸压锅2台,煤气发生炉2台,液化气钢瓶313只。
五、技工培训
六安地区技工培训主要采取学徒补课和进技校等方式。
学徒培训:建国后,废除旧的学徒制,建立新的师徒关系。技术工人大多数是通过学徒培训培养出来的。学徒期限为三年,技术比较简单的工种为两年。在学徒期间还按照不同的工种和要求进行必要的技术理论和相应的文化知识教育。“文革”十年,有关学徒的规章制度遭到破坏,这一时期新招收的学徒工基本上没有经过正规的技术培训。1981年5月国家劳动总局发出《关于加强和改进学徒培训工作的意见》,1982年起地区对进入工厂企业的学徒工实行严格招收制度。招收学徒,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年龄必须是16——22周岁的男女未婚青年,择优录用。1984年5月实行成批招收学徒,由企业集中培训二个月,同时进行厂规厂纪等教育,入厂后,企事业单位与学徒间签订教学合同,实行包教、包学、包会,明确双方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学徒期满后,考核合格转正定级,否则延长学习期限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的,调离技术工种。对于政治思想好,学习成绩优异的学徒,按照学徒总人数的5%提前转正定级。
技术补课:根据中央和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1982年全区开展以青壮年工人技术补课为重点的在职工人的技术培训工作。到1983年底,参加技术补课的6880人,占补课对象26193人的26.3%。进展缓慢且不平衡。1984年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明确补课对象,规定1968年至1980年进入企事业单位三级工以下的和在关键性岗位上的操作工人,未经专业技术培训的,均列入技术补课范围。因地制宜,采取脱产、半脱产或业余学习班等形式,实行边教边学,突出重点,讲求质量,学以致用。补课时间,脱产二个月,业余300学时。补课结业,按照“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进行文化和操作考核。并与经济利益挂钩,从而加快技术补课步伐。1985年底统计,全区青壮年工人技术补课对象26510人,累计补课合格15979人,合格率60.2%。
技工学校:1978年3月,六安机械技工学校率先建立。1979年安徽省公路工程技工学校在舒城建立。1981年省冶金技校金寨县金光厂教学点、1982年长安总厂技校六安市光华厂教学点相继成立。1985年,六安地区技工学校,皖西建设技工学校,六安市纸厂、朝阳厂、齿轮厂、安徽客车总厂、六安地区畜产支公司等技工班陆续开办。到1985年底,全区拥有技工学校(班)12所,专业工种教学设置发展到20个,在校学生2000人,初步形成技工学校教育体系。技校招生,1979年以来归劳动部门办理。到1985年累计招生4154人,其中社会统招769人,照顾招收3187人;累计接收分配技工学校毕业生1837人。在生产实践中,这些既有专业理论知识,又有实际操作技能的毕业生,大多数已成为生产骨干。
六安技工学校简介
六安机械技工学校1978年创建,正县级事业单位,编制5人,拥有建筑面积2666平方米,规模400人,设置车工、铸工、钳工、热处理工等专业。1985年职工60人,在校生282人。
六安地区技工学校1985年创建,副县级事业单位,编制44人,拥有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规模300人,设置机械、电力、烹饪等专业,职工18人,在校生160人。
皖西建设技工学校1985年创建,副县级事业单位,编制44人,设置土建、木瓦2个专业,职工30人,在校生127人。
六安地区技工招收毕业分配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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