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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城市,含地、市、县治所在地的六安市、寿县县城、霍邱县城、舒城县城、霍山县城、金寨县城——梅山镇6座。六安市为地辖市,余为县辖镇。除梅山镇为建国后新建外,其余建城历史悠久。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由于封建统治,经济落后,交通闭塞,历遭兵燹和自然灾害毁坏,至境内解放时,城区街巷狭窄,房屋低矮破陋,无照明路灯,无完善排水系统,商业市井萧条,工业仅有手工作坊。5座古城占地总面积7.63平方公里,房屋建筑总面积46.83万平方米,除临街市肆、官府公房、地主宅院为砖木结构平房或二层楼房外,一般居民住宅多为土墙草顶房屋。
建国后,城镇建设开始进入发展时期。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市政建设步伐加快。至1985年,6座市、县城区面积为43.31平方公里,其中5座古城城区面积36.75平方公里,为1949年4.82倍。城区道路总长127.6公里,占地面积152.07万平方米,其中高级、次高级道路85公里,占地114.44万平方米。安装路灯1204盏,新建、重建桥梁46座,铺设下水管道58公里,下水服务面积14.83平方公里。建成公共自来水厂7座,日产水能力2.95万吨;铺设供水管道173.5公里,年供水总量1248.09万吨。城区环境卫生有很大改善,清扫面积77万平方米,占城区道路占地面积50.63%,有垃圾车7辆,洒水车1辆,建公共厕所172座。城市房屋建筑总面积622.04万平方米,为1949年的13.3倍。其中1980年——1985年,建筑面积325.19万平方米,占房屋建筑总面积36.38%。80年代初,为节约建设用地,房屋建筑始向高层发展,至1985年,共建二层以上楼房174.85万平方米,占房屋建筑总面积28%。建筑结构亦有变化,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等建筑面积301.09万平方米,占房屋建筑总面积48.40%。建国以来,全民单位建房最多,至1985年,累计建房414.58万平方米,占房屋建筑总面积66.70%。在房屋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395.19万平方米,占52.28%。人均居住面积7.29平方米。
一、六安市
六安市老城区,始建于隋开皇元年(581年),古为土城。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改建为砖石城墙。明宣德年间(1426——1435年),捐资整修街道,铺砖石路面。明正德九年(1514年),扩建城池,重建砖石城墙,周长1O1O丈(3297.6米),高2.3丈(7.51米),墙基宽3.2丈(10.45米),设东、南、西、北四门。东、南、北三面城壕深1.4丈(4.57米),宽7丈(22.86米),西濒淠河。清雍正五年(1727年),整修疏浚排水系统。清咸丰年间(1851——1861年),迭遭兵燹,房屋、城墙多被毁废,至清同治十年(1871年),方修复如旧。民国3年(1914年)白朗军攻城时,东门、西门大街、鼓楼街繁华市肆,再次付之一炬。民国17年,股匪李老末陷城纵火,城区又几成废墟。民国22年,于东城墙外九墩塘,辟建“六德公园”。民国28年,抗日军兴,城墙拆除。至1949年解放时,城区面积仅1.2平方公里,有大小街巷80余条。街道宽一般3——4米,中铺条石,两侧为砖或卵石路面。鼓楼街、西门大街、东门大街、黄大街、云路街为主要商业市肆。房屋建筑面积10.49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2.6平方米。古建筑物,有唐代修建的观音寺塔、多宝庵塔和元代建筑的文庙。
建国后,1951年1月,六安火电厂建成发电,城区始用电力照明。次年装白炽路灯30余盏。1958年,六安开关站建成投运,改用网电后,工业生产和居民照明,普遍用电。50年代,对老城区街巷,初进行维修,后进行拓宽、改造,同时先后辟建解放路、皖西路、大别山路和人民路西段,开发城北工业区。70年代,在继续拓宽、改造老城区街巷的同时,又逐步开发城南、河东(淠河总干渠以东)工业区;拓宽、改造解放路、皖西路,辟建梅山路、华山路、新河西路、新河东路。1971年,第一自来水厂建成,始向城区供水。1973年正式开通市郊公共交通。至1978年,新市区建设的框架初步形成。
1979年建市后,建设步伐加快,先后拓宽、改造、延伸解放路、人民路、梅山路、华山路、宁平路、大别山路等新市区道路和老城区街巷;增装、改装路灯;铺设下水道,治理苏大堰等新市区排水系统,整修、疏浚老城区排水沟渠;扩建第一水厂,增建第二水厂,铺设供水管道;辟建体育中心和农贸市场;统建梅山路新村、人民路新村、皖西路新村、体育新村4个住宅小区,建筑面积达8.13万平方米。开通TZBI——A型步进制市内自动电话和六安至合肥半自动长途电路。六安电视差转台扩建为六安电视台,并自办节目。
1985年,市区面积发展到16.2平方公里,为1949年的13.5倍,以解放路为轴线,老城区和新市区浑然衔接为一整体。建国后,全市兴建道路23条,总长42公里,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改造老城区街巷68条,总长17.49公里,占地面积16.65万平方米。梅山路、解放路两条干道,纵贯市区南北;大别山路、皖西路、人民路、皋城路4条干道,横穿市区东西;华山路连接北市、东市两大工业区,形成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市区交通网络。新市区主要道路为渣油路面,计长32公里,占道路总长76.19%。其中梅山路南段(大别山路一体育中心)为三块板渣油路面,长1187米,全宽40米(主道14米,慢车道各6米,绿化隔离带各1.5米,人行道各5米),是市区最宽的道路。解放路、人民路、皖西路、大别山路4条干道,宽分别为30米、22米、37米、30米。老城区云路街、黄大街、鼓楼街(黄大街——仓房拐)、三里街4条街道亦为渣油路面,计长2.83公里,分别拓宽至17米、12米、10.5米、5米。其余64条街巷,多改建为水泥方块路面。全市共装路灯435盏,其中梅山路南段安装双臂海鸥钠灯128盏,其余均为长臂荷花灯或长臂琵琶灯。
建国以来,全市先后维修、改造和兴建排水沟渠和下水道,计长18公里,服务面积7.5平方公里。市区排水,分老城区和新城区两大系统。老城区有6条排水沟,总长4659米,自东南向西北注入淠河;新市区以大雁河、苏大堰两条自然河道为主渠道,各小区排水均通过两条主渠道注入淠河。1985年,公共自来水厂日产水能力1.28万吨。供水管网北至九里沟六安电机厂,东到六安地区轮窑厂,南到市第三中学,西到三里街,管道总长60公里,其中干管长24公里。供水面积13.5平方公里,供水普及率83.7%,年供水804万吨。此外,全市有20多家工业企业,自建供水设备,供水量约占全市总供水量三分之一左右。
市区架设6——10千伏高压配电线路80公里,低压主干线100公里,装10千伏配电变压器252台,总容量6155千伏安,年供电量11560万度,其中工业用电占87.4%,生活用电占9.98%。
市区园林绿化面积252公顷,绿化覆盖率11.4%,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1.6平方米。
市区房屋建筑总面积301.57万平方米,为1949年的28.75倍,比建市前1978年增加66.12%。其中,全民单位房屋230.57万平方米,占房屋建筑总面积76.46%。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房屋建筑面积188.34万平方米,占房屋建筑总面积62.45%。二层以上楼房建筑面积95.08万平方米,占房屋建筑总面积31.53%。住宅建筑面积163.21万平方米,占房屋建筑总面积54.12%。人均居住面积7.24平方米。
1985年,市郊公共交通营运线路91公里,有车辆24辆,年客运量630万人次。市区建公共厕所58座,有洒水车1辆、垃圾车3辆,清扫面积23万平方米,占市区道路面积34.85%,年清运垃圾4万吨。
六安市已由一座古老而破陋的消费城镇,发展成为市政建设较为配套、各项设施较为齐全的现代新型城市,为六安地区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的中心。
二、寿县城
寿县城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古名寿春。早在战国时期,楚考烈王二十二年(公元前241年),楚迁都于寿春,名曰郢。时不仅是楚政治、文化中心,亦是中原与吴越经济交流中心。据1978年卫星多光谱扫描遥感影象和1986年彩红外航空遥感特征分析,楚郢都在今城东门外东津渡一带。汉初为淮南王都时,寿春故城的外郭,南起东陡涧,东、北两面顺淝水(今东淝河),西尽大香河入淝处,倚山傍水,绵延30余里。内有中城(魏晋时称金城),约在今城的东南,包括今城的一部分。汉以后,逐渐向西迁移,至五代南唐升平元年(937年)占领寿州时,今城即为州治。后周显德四年(957年)周世宗占领寿州,城池被毁殆尽,州治迁至下蔡。宋熙宁年间(1068~1077年)为寿春府治时,重建新城。现存城墙建于南宋嘉定十二年(1291年),为境内建设最早、工程规模最大、唯一保存的砖石城墙,距今有700多年历史,现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对象。经1982年实测,墙顶周长7147米,高8.33米,顶宽6.66米,顶建有女墙。城有四门:东名“宾阳门”,南名“通淝门”,西名“定湖门”,北名“靖淮门”,四门有内外云梯与城堡连接。城墙总体形态似方非正,似圆非圆,迎水面呈流线形。墙外壁为直立砖砌,墙内壁为土筑,坡度1:3。东、南两面有城壕,宽52.3——65.9米,深3——5米,壕内侧建条石防浪堤。北环东淝河,西临寿西湖。该城因位于东淝河入淮处,历遭洪水围困,长期以来,城墙具有军事防卫和防洪双重作用。1949年,城区面积3.65平方公里。分东、西、南、北呈十字形主要街道4条,巷60多条。街道宽4~5米,条石或碎石路面。城区排水由城中心向北,分东、西两个排水系统,于城东北角、西北角两处,穿城墙经出水涵道排入护城河和东淝河。房屋建筑面积20.9万平方米,多为砖墙小瓦平房。城内有报恩寺、黉学、清真寺、奎光阁等古建筑物。
建国后,50年代,开挖城北新河,长2.9公里,底宽10米,增强东淝河排洪能力;新建淝河桥,重建南、北门外大桥;接通淮南市蔡家岗电源,解决城区电力照明;维修城墙等项建设工程。70年代,改建自草坝经西门至北门城墙,并整修驳岸。1974年自来水厂建成供水。80年代,拓宽、改造城内4条主要街道,重建东门桥和城南外二道桥,全面维修、铺设城内下水管道,城区范围逐步向城外南,北关发展。至1985年,城区面积发展到6.1平方公里,为1949年1.67倍。道路总长24公里,占地面积13.7万平方米,其中东、西、南、北4条街道仍为城内主要街道,计长3.92公里,东、西两街宽16米,南、北两街宽24米,北大街为混凝土路面,东、南、西大街为渣油路面,安装路灯70盏。下水道总长12.1公里,排水服务面积81万平方米,北城墙安装55千瓦、75千瓦水泵各两台,每小时可排水4600立方米,洪水期间城内无内涝之虞。城北东淝河两岸、城南新河西岸、城东护城河东岸均兴建防洪堤,以减轻新开发区洪水威胁。已建成公共自来水厂2座,日产水能力5000吨,铺设供水管道13.4公里,年供水量112.5万吨。城区环卫职工17人,清扫面积6.2万平方米,占城区道路面积45.26%。年清运垃圾6500吨。建公共厕所25座。
房屋建筑总面积76万平方米,为1949年3.64倍。其中,全民单位建房面积14.81万平方米;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房屋建筑面积35.31万平方米;二层以上楼房建筑面积12.9万平方米;1980——1985年建房面积30.09万平方米。在房屋建筑总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43.09万平方米,占56.70%,人均居住面积6.64平方米。历经沧桑的千年古城,现已发生深刻的变化。
三、霍邱县城
隋开皇十九年(599年),置霍邱县时为县治。宋代初建土城。明弘治五年(1492年)开挖城壕,深1.5丈(4.9米),宽3丈(9.8米)。明正德七年(1512年),改筑砖石城墙,周长1217丈(3973.5米),高1.8丈(5.88米),宽2丈(6.53米),建四门二层城楼。城内有4街6巷,城区面积约1.07平方公里。清代,城区逐渐向南发展与大同集相接,形成关外商业区。清同治五年(1866年),筑关外土城,东长210丈(685.7米),南长75丈(244.9米),西长230丈(750.9米),北临城壕,面积约1.83平方公里。民国28年,城墙全部拆除。由于历遭兵燹,毁多建少,至解放时,城区面积仅O.8平方公里,房屋低矮破陋,市井萧条。有东西和南北向主要街道2条,总长3公里,有小巷30余条。街巷宽3——4米,中铺条石,两侧为泥沙路面。房屋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除公房和地主宅院外,多为土墙草顶,人均居住面积0.89平方米。
建国后,1951年利用米厂电力,始用电力照明。50年代对2条主要街道进行维修。1961年自来水厂建成供水。1969——1976年,将2条主要街道进行拓宽改建为渣油路面,原南北大街更名为西湖路,长2.03公里,宽12——14米;原东西大街更名为东湖路,长2.81公里,宽22——36米。1979年,霍邱输变电工程建成后,改用网电。1983年,辟建南北向军民路,渣油路面,长5.1公里,宽28——36米。3条主干道呈“艹”字形,纵横贯穿城区。与此同时,新建、改建道路8条,街6条,巷16条。至1985年,城区面积发展至5.65平方公里,为1949年7倍,有道路11条,街6条。城区道路总长9.2公里,占地面积18.1万平方米,其中高级、次高级路面长7.2公里,装路灯128盏。修建排水涵道6.6公里,排水覆盖率55%,西排入西湖,东排入护城河和沣东干渠。公共自来水厂日产水能力2000吨,铺设供水管道29公里,年供水量119万吨,供水覆盖率85%。城区园林绿化面积6公顷,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0.4平方米,有环卫职工28人,清扫面积8.4万平方米,占城区道路面积46.4%。有垃圾车1辆,年清运垃圾1.16万吨。建公共厕所51座。
城区房屋建筑总面积70.25万平方米,为1949年16.57倍。其中,全民单位建房52.52万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房屋建筑面积28.90万平方米;二层以上楼房建筑面积22.46万平方米;1980——1985年建房面积30.24万平方米。在房屋建筑总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33.83万平方米,占48.14%,人均居住面积7.08平方米。现东湖路、西湖路为繁华市区道路宽阔,楼房林立,一扫昔日破陋面貌。
四、舒城县城
唐开元二十三年(735年)置舒城县时,即为县治。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筑土城,四周挖壕。明万历年间(1573——1619年),改筑砖石城墙,周长1039丈(3392.34米),高1.3丈(4.24米),宽7尺(2.29米),开6门,壕深6尺(1.96米)。明崇祯、清咸丰年间,两次毁于战火,后复建。民国3年(1914年),洪水入城,再遭严重毁坏。民国27年,遭日军飞机轰炸,毁房千余间。民国28年城墙拆除。至1949年,城区面积仅0.78平方公里。有街巷42条,总长3.2公里,主要街道有东、西、南、北四街,呈“十”字形交会于鼓楼。街道宽3——6米,中铺条石,两侧卵石路面。排水系统极不完善,大洪水巷、小洪水巷、带渚堰、三旭塘、蚂蟥荡等处,常年渍聚污水。房屋建筑面积4.74万平方米,主要街道市肆多为古式砖木结构双层楼房,余为土墙草顶或砖木结构平房。
建国后,1951——1952年,首先整修排水系统,疏浚护城河,治理带渚堰、堰、玉带河等处排水沟渠;辟建梅河路,拓宽、改造龙舒路(原为考棚巷、云路街)。1955年,舒城火电厂建成后,始向城区供电。1956年,安装白炽路灯。1965年,十字街以南街巷遭火灾后,改建部分大屋顶平房。1979年以后,建设步伐加快,梅河路、龙舒路沿街房屋建筑日新月异,兴建飞霞村、春秋路、柳树园等住宅小区,改造老城区街巷,完善排水系统。1980年,公共自来水厂建成,始向城区供水。
1985年,城区面积发展至6.1平方公里,为1949年的7.82倍。有道路12条,街6条,巷24条,总长18.4公里,占地15.54万平方米。龙舒路、梅河路、鼓楼街为渣油路面,计长5.93公里,宽15——26米。安装路灯195盏。铺设下水道26条,总长13.4公里,服务面积1.68平方公里,杭北干渠以北城区排入三里河,杭北干渠以南城区排入南溪河,现已达到雨后无积水标准。公共自来水厂日产水能力3000吨,铺设供水管道13公里,其中干管3.2公里,年供水量74.89万吨,供水普及率85%。城区园林绿地面积134公顷,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1.3平方米,城区有环卫职工20人,清扫面积14万平方米,占城区道路面积90%。有垃圾车1辆,年清运垃圾7000吨。建公共厕所11座。
城区房屋建筑总面积70.54万平方米,为1949年14.89倍。其中,全民单位建房面积46.96万平方米;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房屋建筑面积30.70万平方米;二层以上楼房建筑面积20.91万平方米;1980——1985年建房面积26.71万平方米。在房屋总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31.19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7.76平方米。现龙舒路、梅河路,临街建筑2——8层楼房鳞次栉比,为该城最繁华市区。
五、金寨县城——梅山镇
梅山镇是建国后新建的一座县城。原为一片人烟稀少的狭长河谷地段,1954年兴修梅山水库,始建此城。1955年,金寨县由金家寨(现梅山水库淹没区)迁移至此。该镇位于梅山水库坝下,依山傍水建筑。初建时,由于移民任务紧迫、建设经验缺乏、资金不足等原因,存在着新城旧建的弊端,临街房屋建筑均系砖木结构平房。梅山电站建成后,先后向城区供电、供水。70年代,市政建设开始起步,先后拓宽、改造城区道路,整修排水系统,兴建自来水厂,铺设供水管道,修建史河两岸防洪堤,城区亦逐渐向河东扩展。80年代,增建梅山大桥,拓宽梅江路,房屋建筑始向高层发展。至1985年,城区面积发展至6.56平方公里。史河自南向北纵贯城区,将城区分成东西两部分。城区中心位于河西,居住人口占城区总人口75%。城区有道路17条,总长17.62公里,占地面积21.78万平方米,其中,渣油路面12.40公里,混凝土路面3.9公里,土路1.3公里。有街巷21条,总长2.18公里,混凝土路面占21%。史河路是纵贯城区最长道路,渣油路面2494米,混凝土路面396米,城区中心段宽20——21米。史河大桥、梅山大桥,将东西城区连为整体。安装路灯330盏。修建排水沟23条,共6.87公里,全部排入史河。史河西岸建防洪堤1.92公里。公共自来水厂日产水能力3500吨,铺设供水管道5公里,其中干管3.5公里,年供水量120万吨。城区园林绿地面积28公顷,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1.8平方米。城区有环卫职工16人,清扫面积10万平方米,占城区道路面积46%。有垃圾车4辆,年清运垃圾6200吨。建公共厕所11座。
城区房屋建筑总面积57.24万平方米。其中,1980——1985年建房面积19.31万平,占房屋总面积33.73%;全民单位建房39.78万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房屋建筑面积10.22万平方米;二层以上楼房建筑面积15.88万平方米。在房屋建筑总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32.84万平方米,占57.36%,人均居住面积由1979年4.44平方米增加到7.98平方米。在巍巍大别山的腹地,一座新型的山城,悄然崛起。
六、霍山县城
隋开皇元年(581年),始为霍山县治,宋代废为故埠镇。元代始筑土城。明弘治七年(1494年),复为县治。明嘉靖三年至万历十四年(1524——1596年),改筑砖石城墙,周长1100丈(3591.5米),高1.8丈(5.88米);城壕深1丈(3.27米),宽2丈(6.53米)。清乾隆年间,街道向城外延伸。北门沿淠河建顺河街,西门外建古城街,南外、东外各建小街一条。清道光二年(1822年),因遭洪水,顺河街荡然无存。城内亦遭严重毁坏。清咸丰年间,迭遭兵燹,因城池坍塌,地势低洼,曾移县治于六万砦。清同治年间,复为县治,修复城池。民国时期,城区建设基本保持清末时期面貌。民国28年(1939年)城墙拆除。1949年解放时,城区面积1.2平方公里。有大小街巷18条,总长2.89公里,街道宽4——5米,中铺条石。两侧卵石路面。房屋建筑面积6.35万平方米,砖木结构双层楼房占5.2%,砖木结构平房占65%,土墙草顶占19.8%,土墙瓦顶占10%。
建国后,1954年6月,佛子岭水电站始向城区供电。60年代以前,市政建设因陋就简,修多建少。1969年7月,遭特大洪水后,在修复水毁工程的同时,拓宽、改造老城区街道,兴建居民点,辟建文盛街与东西街衔接处的商业中心,鉴于城区低洼,范围狭小,1976年起,于城南丘陵辟建新城。先后兴建中兴路、南岳路、佛子岭路、淠西路、传贤路、衡山路、康复路、潜台路、文峰路等9条道路,铺设新城区下水道,整修老城区排水沟渠,安装路灯,兴建自来水厂等市政工程和公共设施。1985年,城区面积发展至2.7平方公里,为1949年的2.5倍。以原护城河为界,分新老城区两部分,紧密连接为一整体。城区有主要道路14条,总长15.1公里,占地面积15.23万平方米。老城区西大街、顺河街、文盛街,拓宽、改建为渣油路面,计长2.31公里,宽为6——12米;中大街、东大街改建为水泥方块路面,宽5米。新城区中兴路,为连接新老城区主
六安地区1985年城市房产权属统计表

六安地区各时期城市房屋建筑面积统计表

六安地区1985年城市房屋建筑结构和层次统计表

六安地区1985年城市房屋使用情况统计表

要道路,长1450米,宽30米,渣油路面,沿街已建各类楼房45幢;南岳路为新城区东西向主要街道,长1800米,宽30米,砂石路面,沿街已建楼房28幢,与中兴路垂直交叉,形成“十”字形街道。新老城区共装水荧灯190盏。城北淠河南岸修筑防洪堤1.7公里,堤顶高程70米,顶宽3米,可防洪2500立方米/秒,改建老城区排水沟渠1.58公里,新城区建下水道2.9公里。自来水厂日产水能力2500吨,铺设供水管道8.1公里,其中干管1公里,供水普及率56.5%,年供水17.7万吨。电力照明普及率98.6%。城区园林绿地面积37公顷,绿化覆盖率4.4%。有环卫工人15人,清扫面积15.2万平方米,年清运垃圾1870吨。建公共厕所16座。
城区房屋建筑总面积46.44万平方米,为1949年的7.3倍。其中,1980——1985年建房面积20.92万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房屋建筑面积7.62万平方米;二层以上楼房建筑面积7.62万平方米;建国以来全民单位建房29.97万平方米。在房屋建筑总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21.03万平方米,占45.28%,人均居住面积6.96平方米。新城区已初具规模,新建的南岳山庄、烈士陵园与南岳山融为一体,构成景色秀丽的风景区。
注:据1985年北京大学出版《中国古代史教学参考手册》载:明代量地尺,一尺相当于今0.326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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