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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清宣统元年(1909年),县衙设巡警科,下设警务公所。
民国元年(1912年)5月,县知事公署设警务科,下设巡警局。民国20年,改称巡警局,设局长、督察长、书记、督察员、巡官、事务员、录事等职。民国23年改为警察科,设科长、督察长、书记、督察员、事务员、录事、卫生主任等职。民国26年增设警佐。民国33年春,宿蒙县民主政府设公安局。该年,警察科改为警察局,内分一、二两科。民国35年7月,警察局增设双涧派出所,设所长、所员、巡官、督察员、警长。民国37年元月,蒙城县民主政府设公安局。民国38年3月,恢复抗战前原县建制,蒙城县民主政府设公安局。建国初,公安局内设侦察、执行、治安三股及看守所、劳教所、保卫队、秘书室,在城关设派出所。各区配公安员或干事1人。1951年,侦察、治保合并为政保股,增设水上派出所。各行政村(大队)、自然村、街道及工厂、企业单位相继成立治安组织,受各级行政组织及公安局双重领导。1959年,各人民公社设政法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造反派夺权,对公安局实行军管。1968年夏,县成立“群众专政指挥部”,关押无辜干群。9月,县公检法合并成立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下设治保、政保小组,各公社政法部也改称人保组。1970年12月,撤销“群众专政指挥部”。1973年4月,撤销军管,恢复公安局。下设秘书、治安、保卫、预审四股。1975年10月,撤销人民保卫组。1978年,公安局增设内保股。1979年新设行政拘留所,7月撤销各公社人保组,各区配公安特派员。1980年县公安局设立刑警队。1982年4月在县城新设东关派出所,11个区设派出所。区、乡配有分管政法的区、乡长。
社会治安
剿匪反霸民国3年(1914年)4月,县知事公署把三义集一带起事的孟兆贵所领导的起义军当作“匪”进行围剿(详见军事章“孟兆贵起义”)。抗战时期,各地利用国民党军队撤退时抛下的枪支,拉起队伍,昼为官,夜为匪。岳坊区匪首葛亚山(外号老天爷)有匪徒200余人,自号“正义部队”,长期盘踞金牛寺一带,抢劫杀人;坛城傅马庄马沛然被土匪连抢3次,其妻被土匪用火烧伤,牲畜、钱物被洗劫一空。坛城小丁庄丁怀成遭抢4次,其母奶头被土匪火把烧伤。坛城大母家母南华遭抢2次,本人被绑架分尸。此期各地居民只有自发组织看家会、连庄会,守夜防盗。民国36年(1947年)夏,移村集股匪13人抢劫蒙城、怀远交界处的朱沟一带,被当地连庄会团团围住,当场刺杀、砍死12人(1人因其亲戚讲情放归),抛尸移村街头。当年秋、冬,中共宿蒙县委和中共蒙城县委,在宿蒙县和蒙城南部建立革命政权,领导解放区人民,组织人民自卫,严厉打击、镇压盗匪活动。民国38年(1949年)3月,在城南开展反匪反霸斗争,以农村为重点,兼顾城镇,具体步骤:①审查各机关、单位有问题的干部,向县委提出处理意见;②搜集、了解、分析城乡反动党、团、匪、特、会、霸六种人的情况,确定反霸对象,分别予以逮捕、控制、管训。这次反匪反霸斗争,共剿灭土匪7股,缴获一批枪支、弹药和凶器。
禁赌、禁毒、禁娼
民国初年,县知事公署也提出禁赌、禁毒、禁娼,但由于国民党官僚、豪绅、官兵吸、赌成性,嫖娼为乐,官府明知不问,有时还进行包庇,所以此风越禁越盛。民国17年(1928年秋)国民党三十七军骑二师部驻蒙,师长张励生的马弁公然进行嫖娼,与人走顶,互相殴斗,马弁被杀于城东胡小庙地里,张还诬陷是商人田小麻子所杀,将其枪决。民国19年(1930年)夏,国民党县商会会长李麟阁,伙同于仪亭、鲍景文、陈幼卿等贩卖鸦片,在聚顺德糟坊制造“海洛因”运往泸、宁、蚌销售,被蚌埠公安局查获扣留,南昌行营电示逮捕李麟阁,李以行贿免捕。民国22年,刘治堂任蒙城县长,常夜出查访,倡导禁娼、禁贿、禁毒,收获不大。民国25年5月,罗祥甫接任县长后,在城四门外树立木牌,上写“毒品犯行刑处”,但未办过一个毒品犯,被人称为“罗大炮”。民国31年春,邵雨桥任县长,禁毒,经明查暗访,核实证据,将吸毒犯王海峰、于二狗子、张小鳖执行枪决。
建国初期,县人民政府依靠和发动群众,开展禁赌、禁娼活动,组织公安干警,发挥县、乡治保组织的作用,全面取缔赌场、暗娼,将赌棍、娼妓、流氓及吸毒者,进行登记,集中教育。1952年6月,公安局组织烟毒感训班对吸毒者强制戒毒,组织生产,逐步把这些人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公民,使旧社会遗留下来卖淫嫖娼等丑恶现象绝迹。1958年5月,全县查禁大烟,共查出28户,种植大烟4500余棵,分别给予处罚。1983年5月,全县铲除罂粟4.2万余株。
取缔反动会道门
民国37年(1948年)5月,小涧区会道门暴乱,被宿蒙县大队歼灭。民国38年5月,全县反动会道门有14000余人参加反对人民政权的暴动,被蒙城县大队和阜阳军分区一团、十二团歼灭(详见军事章)。但残余的会道门仍活动猖獗。
1952年元月,中共蒙城县委和蒙城县人民政府在望町区搞取缔反动会道门试点,2月在全县展开。对反动会道门头子先行逮捕,然后依法分别判处枪决、死缓、有期徒刑,对罪恶轻微者教育放回。至10月,全县取缔反动会道门11种。1953年4月,在全县扫荡残余会首和漏网的反动头子。县公安局对中小反动道首进行5天集中训练,全县153个乡,共取缔反动会道门32个,退道会众105283人。
附1:
1953年蒙城县取缔反动会道门统计表

附2:蒙城县历史上会道门的组织发展情况。
先天道
分“金华堂”、“乾元堂”、“西华堂”、“莲花堂”四支。清光绪五年(1879年)后,“金华堂”由涡阳道首牛道仁,“乾元堂”由怀远西山顶武某,“西华堂”由河南永城,“莲华堂”由凤台桂学启相继传入县内。本县“金华堂”道首孙道航,供奉3个仙姑,改称“三清堂”。“乾元堂”由道首王运心(顶航和尚),改称“同善堂”。王开先之女自设佛堂,改为“名正堂”,有的称“东善堂”、“慈善堂”。建国初,各派又改称“佛教会”、“居士林”。金华堂道徒12人,乾元堂206人。1952年,被取缔。
三佛门
又名“禅教”,以修本成仙发展门徒。道首河南中牟人乔有亮,伪称“天命先生”、“包师太”。清宣统元年(1909年),由耿文章传入。民国37年(1948年)4月8日,小涧道首曹克宽、蔡培玉勾结国民政府乡长于建三等人,纠集百余人,袭击中共小涧区委、曹市区委,被宿蒙县总队击溃(详见军事志)。1953年,大部分门徒退道。1958年,小涧道首李心平秘密恢复活动,经及时侦破取缔。
儒门
又名“八卦门”。民国6年(1917年)由涡阳沈保林传入。本县道首韩心悦自称“乾坤卦主”,活动于马庙一带,民国末年,道徒45人。1952年被取缔。
黄学
民国7年(1918年)由山东冠城县赵成山传入小涧,民国9年河南夏邑县程有观传入板桥一带。民国末年,道徒4108人。1952年被取缔。
清心堂
又名“理教会”。民国8年(1919年),城关镇人赵友亮创办。在县门街(今解放街)西段建大殿5间。初一、十五焚香敬神,信徒多系商人。教规戒烟、戒酒,孝敬父母,定期捐资济贫,施舍棺木寒衣。民国末年,教徒360人。建国后停办。
红学
原名“禅教”、“大玄门”(分大红门、小红门),习称“红枪会”。民国10年(1921年)由山东经河南传入。民国15年农历3月5日,党树林在大兴,任长里在辛集,分别率数百会众,截击奉系直鲁联张宗昌部刘旅败卒,缴枪数百支。民国18年,姜洪立率会众夜袭姜饭棚所驻建国军,缴获一批武器。民国27年夏,日军犯境后,兵匪横行,红学逐步形成为群众性的保家、护乡、防匪的武装自卫组织,会众遍及全县,有3.6万人。民国38年5月5日,三义等地部分受蒙蔽的会众参加“天门道”暴乱。1952年被县公安局取缔。
同善堂
民国10年(1921年)传入,直属武汉“同善社”。黄善文在县城设佛堂,发展信徒80多名。民国末年尚有信徒12人。1952年被公安局取缔。
白学
又名“杆子会”。民国18年(1929年)由涡阳李成周等传入。本县坛主赵景梦在板桥、坛城等地发展信徒。民国末年道徒2398人。1952年被取缔。
一心天道龙华圣教会
又名“一心堂”、“慈善堂”、“大灵山”。民国18年(1929年)由江苏徐州分会首赵献君传入。民国末年50人。1952年被取缔。
圣贤道
民国19年(1930年)由山东郓城女道首葛某(通称姑奶奶)及其侄李继尧(称李爷)传入,道徒分布在庄周、王集、双涧、移村、乐土、三义、辛集、楚村、立仓等地。民国末年有道众3862人。1952年被取缔。
天福道
别名“小白棍”。民国24年(1935年)由阜阳县人杨文西传入。民国27年农历六月初二,道徒90余人在淮南暴动未果。民国33年后,道首杨华山等活动于三义、立仓等地。民国末年道徒214人。1952年被取缔。
天门道
又称“神师道”。民国27年(1938年)涡阳县刘集人刘金兰创,刘伪称“三教主”、“后明尚师皇帝”、“真龙天子”。提出“先灭蒋,后灭毛,齐保真龙坐皇朝”,“上天震怒人遭殃,入道全家保安康”。以此愚弄群众。民国28年纠集道徒300余人,攻打国民党刘集乡公所。失败后,刘秘密活动于皖北各县。民国32年,涡阳段广德等发展马店乡李凤兰(瞎子)加入天门道。民国33年李按“五行八卦”之意,改为“乾坤道”,另成分支,发展道徒5000余人。
刘金兰到1949年发展道徒数十万,形成道、政、军的大杂烩。道内依次分教主、祖师、总老大、 老大、引进师、传道师、点传师、坛主、分坛主至道徒。政内设太师、引路侯、政事科、文学科、语言科、德科,县、区、乡及联络站。军内置军师、元帅、总司令、军、师、团、一营、连、排、班长。刘金兰先后在本县发展道徒5.36万人。将其奸污的14名女道徒封为“ 娘娘”。民国38年5月5日发动暴动(详见军事志)。1952年3月刘被捕 ,1953年6月23日伏法。
一贯道
原名“东震堂”。崇奉达摩。民国7年(1918年),路中一改称“一贯道”。民国32年由田水维等人传入。民国末年,道徒1164人。1952年被取缔。
镇压反革命
1950年2月,以郭玉厚、康凤歧为首,组织“中央皖北挺进军总队”,郭为总指挥,康为司令员,发展团、营 、连长及成员50余人。7月,被县公安局破获。10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11月,中共蒙城县委组织全县14个区开展“镇反”政策宣传,发动群众检举反革命分子的罪行及逃亡反革命分子的下落。在掌握材料的基础上,按审批程序批准,依法逮捕了罪恶昭著、恶贯满盈的特务、土匪、恶霸、会道门头子,经审理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对罪恶轻微,构不上判刑的,则予以释放。为了宣传党的政策,打击反革命分子的嚣张气焰,1951年4月30日,中共蒙城县委在西马场召开万人大会,对100名罪犯进行公开宣判。城关和各区也分别召开宣判会59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6万多人。本年破获了以丁西华为首的“人民自卫军”、张玉斌为首的“中国人民反共救国军”、刘俊臣为首的“安徽省保安司令总部剿匪征民军”、以韩之友为首的“蓝衣社”等4个反革命集团。1952年10月至1953年,全县开展第二批和第三批镇压反革命运动。
1954年9月,全县9个区、56个乡、886个村庄流传“毛人水鬼”谣言,群众恐惧,有的集体住宿。县公安局逮捕了造谣、传谣的为首分子。1955年7月,继续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逮捕一批反革命分子、阶级敌对分子、现行破坏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11月,公安局破获了以魏治安、刘晃汉为首的“反共自由党”,成员数十人。1956年6月,全县开展对反革命分子和各种犯罪分子向政府投案自首的宣传,全县共有114名人犯投案自首。7月,全县经过评审,接收地主分子7229人,富农分子4100人,反革命分子742人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为社员。
1979年9月,蒙城县公安局协同淮南市、寿县、利辛县公安局破获以张飞龙为首的“大光 天朝”反革命集团,其中成员有三义、篱笆、郭集、薛集一带的29人。
1981年5月,县公安局破获了以吕望公社郭如廷为首的“中国革新党”、“中共革新军”反革命集团,成员14人。
1983年8月24日凌晨,全县城乡进行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第一战役第一仗,共组织干部、民兵3097人,抓获各种犯罪分子进行拘留和收审。1984年元月15日和6月28日,全县统一行动,进行第一战役第二仗和第三仗。8月1日至10月1日,在全县范围内打第二战役第一仗。主要任务是:“打流窜,追逃犯,查内部,破积案”。9月10日至13日,连续3昼夜,在全县城乡开展打流窜统一行动。1985年元月28日凌晨,5月28日和9月27日凌晨,分别在全县打第二战役第二仗、第三仗和第四仗。
给四类分子摘帽
1971年,全县对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进行评审,摘掉“四类分子”帽子的388人。1973年上半年,对全县地、富、反、坏分子进行评审,依法摘帽的326人。对表现一般,尚未改造好的继续监督生产。对有破坏活动的进行批斗。1978年11月至1979年3月,在中共蒙城县委的领导下,公安局具体负责,全面进行对“四类分子”的摘帽。经复查纠正错戴帽的占“四类分子”总数的16.4%,经群众评审摘掉帽子的占总数的81.6%,要继续监督改造的占2%(其中一半逃跑在外或下落不明)。
户籍管理
明代,县署内设户房(司吏1员,典吏2员),管理全县户籍。
民国初期,户籍先后由巡警局、警察局统管。全县总人口50余万人。
民国20年(1931),对城关镇所辖四门二村户口进行登记,总户数2813,总人口12342人,其中东门530户,2653人;西门621户,2408人;南门401户,1751人;北门554户,2704人;东关村187户,940人;北关村520户,1976人。
民国38年3月,宿蒙县人民政府并入蒙城县人民政府,由蒙城县人民政府公安局统管户口。6月,设城关派出所户籍室,配备户籍管理员,城镇划分24条街道,逐人逐户登记;编制门牌1122号,农村户口由区、乡政府管理。1950年3月,城关镇正式填写户口登记表,实行简单登记,对国民党原行政上保长以上、军队中连长以上及匪特人员作特种登记。11月整理户口,换发户口登记表。1951年2月,城关镇正式建立门牌。当年,城镇人口再次登记。1953年,建立基层治保组织,简化户口登记手续,各旅店、客栈建立旅客登记制度,进行不定期抽查。农村建立简单登记制度,1954年2月,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全县总户数139468户,总人口642923人。其中男333078人,女309845人。春,登记船民户口,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城镇按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7项登记;农村按常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5项变动登记。1956年,全县户口复查登记。6月,城关镇换发门牌、户籍。开始启用“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农村户口仍由区、乡政府管理。1957年,结合基层选举,对城乡户口进行全面复查。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农村户口统一由人民公社管理。1960年,按人口、年龄、文化程度、死亡年龄、死亡人口、人口流动等7种表格登记。1964年6月30日,全县第二次人口普查,总户数152047户,总人口590751人,男301839人,女288912人。1965年,根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对一部分符合条件的人口办理入户手续。1973年,核实人口数字,进行户口普查。1957年,复查核对全县人口。1979年,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1005户,3926人。1980年,使用全县统一户口准迁证。1981年,全县重新核对户口底册、户口簿,以区、公社为单位建立户口档案。1982年7月1日,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总户数172481户,总人口86578人,其中男445793人,女422785人。同年全县11个区设立了公安派出所,配备了户籍管理员,管理辖区内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1984—198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城镇落户的通知》,办理农民自理户粮关系,在城镇落户3971户,18777人。
消防
民国时期,县无消防组织,一旦发生火灾,全靠群众自发挑水端水扑火。如火势过大,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群众财产化为灰烬。
1950年,县城组织200人参加义务消防队,由各商店集资购置消防器材,负责防火、灭火,以鼓楼上的钟声通报火警风向。敲一下为东,二下为西,三下为南,四下为北。1965年,公安局组建专业消防队(设东城路百货大楼南,现址),队员10人。同年5月,转为军事编制。消防专业队经常组织检查各单位消防器材的购置与保管情况,普及消防知识,扑灭重大火灾。1970年11月的一天,县棉麻公司棉花打包车间,因室内电器打火燃着了棉花,立即引起大火,火焰直吞房顶。顿时浓烟滚滚、烈火熊熊,扑向正在操作的工人及室内设备,国家财产面临被焚的危险。值班工人立即投入抢救,全厂各车间100多名工人立即在厂领导的组织下赶赴现场,投入灭火战斗。县消防队全体人员、附近几百名群众和县委、县政府的负责人都赶到现场了。水龙、盆罐、瓢桶配合使用,经过几小时的紧张战斗,一场历史罕见的大火终于扑灭了,使该厂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整个价值四、五万元的车间,仅仅烧掉房顶及少量棉花,捐失万余元。
事后,厂领导立即组织检查原因,吸取教训,对厂房进行了整修,将电器设备全部转移到配电房,并制订安全防火措施,增加了消防设备,杜绝火灾隐患。
1976年12月16日,县酒厂大火,消防队全力扑救,减少损失70余万元。1983年,消防队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建制,属部队及地方政府双重领导。同年2月24日,王集乡粮站被歹徒纵火,消防队及时赶到现场,在涡阳消防队的配合下,奋战30余小时扑灭大火,减少损失60余万元。1984年,消防队有队员18人,消防车4辆,各类水带25盘,水枪6支,灭火战斗服18套,防毒面具、两节拉梯、保险绳各2件。
监所
清顺治十年(1653年),知县田本沛重修监所,建囚室19间,狱神庙1间,青砖监房,监所周长141米,高4.7米。
民国20年(1931年4月),县长任和声对监狱重修。民国38年3月,蒙城公安局建立看守所、监墙加高。1953年4月,对越狱暴动的会道门头子赵景怀、车景章,国民党旧军官余海琳等3人依法处决。同年公安局劳改股增设劳改窑厂、劳改农场,加强对犯人的劳动改造。看守所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收押犯人。关押的,有的是依法逮捕、拘留的违法犯罪分子,也有的是正处于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犯罪分子。收押后严密看管,保证安全,搞好犯人的生活、卫生管理,加强对犯人的政策、法制、形势和前途教育,并密切配合预审、起诉和审判工作。1959年,监狱新建囚室、伙房、岗哨亭、办公室、浴池,加强出入管制,撤销劳改窑厂。1962年撤销劳改农场。1966年看守所关押的犯人,因井水亚硝酸盐含量大,发生集体中毒。经看守所抢救全部脱险,犯人深受感动。1975年,监所向南扩展,翻修狱舍,扩大浴池,增设望台。1978年,在看守所院内建立行政拘留所,收押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拘人员。对被拘人犯实行严格管理,并通过思想教育、劳动生产,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使其认罪服法,改过自新,1983年,行政拘留所迁至党校宿舍院(众称“六十间房”)。1985年,在城西南六里白庄,建蒙城县看守所,内装现代化监控设备,提高了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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