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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7月7日至9日在县城圣人殿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400人,实到279人。会议听取了《安徽日报》社长李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学习、讨论、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听取、讨论、批准了乔正德关于《一九五四年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作出了在全县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王学周、朱世汉、岳林、侯翠峰、徐月华(女)、乔正德、张文秀(女)、苏毅然8人为出席安徽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代表。
1954年12月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贯彻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和生产自救方针。
1956年6月,蒙城县人民政府改称蒙城县人民委员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由县人民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7年元月20日至24日在县大戏院召开,会议代表350人,实到会代表297人,列席4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委员会,县人民法院的1956年工作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通过了《给全县同胞的慰问信》,讨论1957年工作指标。
会议指出,1956年是全县实现农业合作化的第一年。全县141679户农户,加入农业合作社的有140489户,占总农户99.2%。全县粮食产量在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仍比1954年增产1080万斤,林业、畜牧业也取得很大成绩。
根据中共蒙城县委的提议,依照选举法的规定,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2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8人,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
1957年10月召开第二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要议程讨论建设乡政权。会议要求各乡成立人民委员会,选举乡长、副乡长、委员。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政权,加强人民民主专政。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1958年5月31日至6月2日在县城大戏院召开。应出席代表365人,实到25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号召全县人民深入贯彻、执行“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争取1958年工业大增产,农业大丰收。大会选举出县人民委员会县长1人,副县长2人,委员19人,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选出出席安徽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吴光、侯翠峰、苏毅然、方正、彭景尧、高宜轩、田儒钦7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1961年8月18日至20日在蒙城大戏院召开。出席代表193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二年多来的政府工作检查总结》,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大会选出新的县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23人,县长1人,副县长1人。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1963年11月9日至12日在蒙城大戏院召开。出席代表29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并批准了《关于二年多来政府工作检查总结和当前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草案执行情况的报告》、《蒙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大会选出县长1人,副县长3人,委员21人。县人民法院院长1人。选出出席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祚荫、应宜权(女)、赵月明(女)、邹积泰、董文津、徐敬修、田儒钦7人。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1965年12月15日至18日在大戏院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394人,实到会议代表316人。会议听取《关于国际形势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工作报告》和《蒙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3人,委员21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断。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没能召开。1968年8月24日,由“革命群众组织”20人,地方驻军3人,“革命领导干部”2人组成的“三结合”革命委员会,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临时政权机构(仿安徽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届方法,作蒙城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届次计算)。1979年,协商产生刘波、陈宝涧、陈亚洲、贾谊强、管贞元、陈玉美、徐敬修、朱锦爱(女)8人为省五届人大代表。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9月15日至19日在县城影剧院召开。应出席代表636人,实到602人。这次会议是在粉碎“四人帮”后,恢复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的历史时期召开的。
大会听取、审议、通过了《蒙城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指出:粉碎“四人帮”后,全县形势发生根本变化。会议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通过选举成立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选举刘波为主任,姚丹成、李一峰、谢金科、荆灿红、李连友、薛秀峰为副主任。委员10人。决定“蒙城县革命委员会”改为“蒙城县人民政府”,选出县长1人,副县长4人,人民法院院长1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由人大常委会办理。
1982年4月6日至8日在县城影剧院召开第八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应出席代表636人,实到会代表466人。列席150人(其中,县政协委员120人)。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蒙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指出:全县政治安定,经济繁荣、工农业生产大幅度上升,各条战线都取得显著成绩。会议补选本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人,委员2人。通过关于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的决议;《关于深入持久地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决议。
1983年3月30日至4月1日在县城影剧院召开第八届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应出席代表636人,实到会代表463人,列席152人(其中,县政协委员130人)。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蒙城县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补选邵干为本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李振东、李一峰、王莉、席华林、戴光友、张玉民、武怀顺、丁震亚、杨兆藩9人为省六届人大代表。会议通过《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议》。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3月26日至30日在县城影剧院召开。应出席代表392人,实到会议表369人,列席136人(其中,政协委员95人)。中共阜阳地委副书记燕美善及阜阳地区10个市、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人,列席会议。大会成立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和大会主席团、秘书处。会议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选出常务委员12人,主任张玉美,副主任黄冠尧、吴启圣、荆灿红、毛锁庭、邵干、潘云英(女)、丁家山、陈彬。选出县长1人,副县长4人 ,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1人。
1985年4月10日至12日在县委礼堂召开第九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应出席代表389人,实到会代表350人。县委直属机关4人,县人大机关16人,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36人,县政协委员134人,县人民法院1人,离休老干部6人,各区、乡联络代表工作组长46人和省人大代表7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蒙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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