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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由市场管理
亳州历史上,市场贸易全为自由交易。民国时期,市场仍处于放任状态。中共抗日民主政权根据战时需要,对辖区市场实施战时管理,主要是加强根据地进出口物资贸易管理,证集军队急需物资,禁止粮食、土布、棉花、猪肉等流入敌占区。民国37年8月,豫皖苏边区政府规定:大宗商品交易必须在合法币场公开进行,否则视为黑市;不得任意增加集市,确需成集,需向政府申请报批;粮、棉、布、牲畜交易由集市交易所负责,其他物资交易由工商局负责;发展古会、庙会、药材会;取消集主、行主、会主;禁止包集、包行、强行买卖;自然集只准附近农民及小贩营业,远路客商不准上集;商业集远近农商,大宗货物均可上市。为加强管理,雪商亳县在大颜集、酂阳集、马头寺、界沟设立工商事务所。雪涡县在沙土、观堂、龙山、丹城设所。涡河设立海关。缉私队在交通要道设卡巡逻。建国初期,允许市场自由贸易。全县共有货行221个,其中百货行21个、棉花行10个、船行6个、皮毛行18个、牲畜行25个、竹木行15个、油粮行73个、国药行36个、菸叶行6个、鱼行5个、柴草行3个、窑货行3个,另有众多的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上市。各行沿袭旧习,比手势、打码子,掺水兑假,损害客户利益,获取佣金外的超额剥削。根据阜阳行署制定的牙行管理办法,1953年,县政府设立城乡市场管理委员会,对原有货行加以整顿,取缔143家,转入自营29个,联营14个,准许继续经营35个。同时把上市物资分成3大类:一类包括粮食、棉花、油脂、油料,除国家指定单位和委托合作社代购代销外,任何人不得从事经营或贩运;二类物资包括土糖、土纸、牛、猪、粉丝、土布、土纱、原竹、木材、白芍、菊花、烟叶等,在国家计划未完成之前,未经市场管理部门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市场;三类为鸡、鸭、蔬菜等小土产品,准许自由贩卖经营。1956年,自由市场仍以私有制为基础进行商品交换,对活跃城乡商品起到了调节作用。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商业部门以对农副产品的大包揽和强制性收购,取代了集市贸易,关闭了全县自由市场。商品渠道堵塞,市场被管死。1959年9月,集市贸易再度恢复,县人民政府调整了市场管理委员会。1961年,贯彻“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方针,组织贸易货栈16个,农民服务部20个,成立区级市管会14个,公社市管组52个。全县57个大小集镇上市人数猛增。当年还召开了苏、鲁、豫。皖4省28县市场管理协作会议,消除了地区封锁。这一年,总成交额达到752129元,收取交易费33524元。1963年夏季大雨成灾,下半年自由市场物资上市量减少,价格上涨。市管部门采取灵活措施,允许农民互调余缺的粮食。同年,县供销、商业、公安、税务部门组织了打击投机倒把罚款补税工作组,以城关为重点,共查出投机倒把分子1173人,罚款补税126117元,没收物品总值80949元。1964年4月,县工商局与城市建设委员会联合对城关自由市场进行了调整。同年,清查出投机倒把分子2500人,共补税148000元。“文化大革命”初期,市场管理实行“严格限制,逐步代替”的措施。1968年4月1日,亳县公检法军管小组与县工商局联合颁布《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击倒把,取缔无证经营的紧急通知》,严禁粮食、油料、棉花、烟麻等国家统购派购物资上市;城乡居民一律不准经营商业;农村社队经营的作坊只能接受国家、集体和社员的来料加工,或以成品换取原料;生产队三类农副产品,必须在交易所交易;农民自产三类农副产品,凭自产自销证明在指定市场销售。自由市场几近关闭。1972年5月10日,亳县革命委员会规定:粮、油、棉一律不准进入自由市场。1975年10月23日,召开了“加强市场管理,整顿市场秩序”誓师大会,推广宿县经验,取缔“地下”交易所,发动贫下中农管理市场。全县14个公社、225个大队建立了贫下中农管理组织,生产队有义务市管员1815人。1978年后,自由市场有所恢复。1980年,56个集市全部恢复自由贸易,建立粮食、猪羊、禽蛋、牲畜、水产、竹木、柴草、家具、自行车等专业交易所311个,零售总额达到12358万元。城乡市场也渐趋稳定。1981年,在各自由市场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同年,处理违反价格政策案件11起。1982年,对城乡市场进行整顿,交易分行就市,摊点归位,摊、亭集中,允许完成国家收购计划后的主要农副产品上市。当年县设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处理投机倒把案件17起,并查处了假烟、假药案。1983年,专业户、个体户大量涌现,上市物资增多。同年,县政府组织80余人,成立了物价市场管理税收整顿办公室,划分10个组,分赴城乡自由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共取缔违法经营药材货栈18个,没收黄色书刊1009本,黄色录音带239盘,黄色录像带2盘,黄色手抄本7本;取缔查处巫婆、神汉55人,清除各种迷信品200多种,赌具24件。1984年,对不属国家计划收购的中药材,不予行政干预,放宽中药材经营。为扶持“两户一体”经营,县工商局自办《信息报》,与114个具的工商局挂钩,及时为专业户提供信息。这年,成立取缔手卷烟领导小组,共查处假烟贩1000余人次,没收假烟19500条,罚款16500元。1985年,对自由市场采取“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方针,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上半年达到36958093元,15大类商品上市量均呈上升趋势,其中12类商品价格稳定。当年城关药材经销(加工)户达到2930户。1986年,全市集市贸易成交额为10646万元。
(二)专业市场管理
粮食市场管理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政府提出“禁止物资资敌”的口号,严禁粮食流入敌占区。军需处派人巡回检查,设卡堵截。解放战争时期,严禁粮食在交易所外成交,但准许销往国统区,建国初期,粮商囤积居奇,粮价不稳。1951年,执行全国第一次粮食工作会议制定的“保证军需民食、稳定市场粮价、促进生产、巩固工农联合”的粮食工作方针,实行大购大销政策,即农民卖粮即收,买粮即卖,鼓励贩运;市场上自由议价、自由买卖。当年,自由市场粮食成交量分别为:小麦1540万斤、大米42.5万斤、小米37.20万斤、红粮446.2万斤、黄豆1486万斤、杂粮296万斤。1952年,农业歉收,导致1953年春农村缺粮;3月12日,小麦又遭霜打,粮价持续上涨,投机商人趁机套购,粮食大量外流,市场混乱。该年5月,人民政府在开展生产救灾的同时,取缔了粮食套购贩运,又分区组织供应,对缺粮户通过介绍信直接出售,市场得以稳定。至7月新麦上市,部分粮商垄断市场,将市价抬高15%。城关市场粮食日上市量7至8万斤,县粮食公司每日仅收购百余斤。针对这一情况,县政府设立市场管理委员会,对粮坊加以控制,严防套购;并将董家街粮坊和一步三庙街粮坊经理逮捕法办。国家收购得以顺利进行,市价与牌价逐渐吻合。同年11月23日,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1954年初,亳州取缔了粮食自由市场,102家粮行除自动转业、歇业外,有8家成为粮食局的代购机构。1959年,集市贸易恢复,仅有少数粮食上市,以供应农民调剂余缺。1963年,午季受灾歉收,农民互调余缺的粮食准许上市,粮食市场有所松动。次年,在城关大寺巷口、南门大街、东顺街北头设立3个粮食市场。日上市量达34000斤左右。“文化大革命”期间,严禁粮油上市,外出旅行携带成品粮不许超过10公斤,食油不许超过1公斤。1978年后,市场逐步开放。1980年,设立了粮食专业市场。1984年,在东环城路设立粮食专业市场。1985年,全县粮食市价略升,交易稳定。
白芍市场管理白芍是亳州的大宗特产。建国初期,白芍供不应求。1951年,全县白芍总产量30万斤,县内外需用量为60万斤。为防止抢购,县政府成立了7人协商委员会,按照土产公司制定的统一价格,按每日上市量,合理分配,分别看货,自行采购。1952年,为完成合肥市和亳县物资交流会签订的白芍购销合同,照顾外埠公私药商,设立了临时收购点。通过协商,分配收购。1953年,国家白芍收购量增加,价格涨至9.42元1市斤,上海、广州、西安等地药商云集亳县,深入产区,昼夜交易。为加强管理,保证收购,国营公司通过合作社向药农先行预购。8月2日,召集外埠药商组成协商委员会,按照“公六私四”的比例进行收购。县工商科与全国各大中城市工商部门取得联系,进行协调管理。10月27日,阜阳专署电示亳县白芍进行统购。11月2日,召开了药商代表会议,正式宣布白芍统购,不准私人贩运经营,白芍市场得以稳定。实行统购后,外埠相继提高收购价格,当地白芍外流严重,县政府组织大量民兵在交通要道设卡堵截。9月,在十九里召开了2000多人的大会,对大量倒贩白芍而又屡教不改者宣布逮捕,制止了外流。此后数年间,白芍市场相对稳定,药农按国家牌价向县医药公司交售。“文化大革命”期间,白芍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大面积砍掉,市场逐渐萧条,国营收购时断时续。1971年,白芍滞销,又有不少药农冒险外出贩运。1974年,亳县白芍仍大量流入河南省。1978年后,白芍生产有所恢复,市场需求量增大,白芍市场随之开放,并允许长途贩运,自由交易,按国家规定的等级面议价格。白芍重新成为亳州药市大宗商品。工商管理部门着重于质量监督,1983年查处了城郊供销社倒卖40吨残次白芍一案,维护了市场秩序和亳州药市的声誉。
(三)对个体工商户管理
亳州从事小本经营者众多,他们或摆摊设点,或沿街叫卖,自由经营。1949年,全县共有摊贩3759户,从业人员4013人;行商420户,420人。1953年起,逐步将他们组织起来,成立生产合作社或生产小组。通过经销、代销、联购、联销、联购分销等形式,引导他们走合作化道路。至1965年,共有2104户小商贩加入合作店、组,占总数的60%左右;423户小手工业者加入生产合作社,占总数的57%。1956年,国营、集体、合作商业经营规模扩大,个体经营日益困难。政府采取了扶持政策,动员他们组织起来,协助进货;发放贷款,扩大批零差价。1958年,采取国营商业的管理办法来管理合作经济,对合作商店进行裁澈合并。1961年6月,恢复了合作店、组。当年8月至次年4月,对农村小商贩进行了调整,将全县合作商店调整为140个店、179个门市部。1963年,对已登记或发证的个体工商户复查,符合条件的发给营业执照,商贩发给临时执照,屠宰商贩原则上一律取缔,市场确实需要的只登记暂不发证。1964年6月,亳县人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个体商贩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个体商贩营业只准1人1证,不准合伙开店和雇工招徒;只准从事零售业务,不得转手批发;不得经营不准上市的商品。1965年10月29日,召开了小杂货、屠宰、肉食、蔬菜、鲜鱼、肠衣、熟菜等行业商贩的座谈会,着重纠正他们的经营作风,制定了“十不准”制度(不准抬价压价,不准克扣斤两,不准使用非法度量衡,不准以次充好,不准掺杂兑假,不准雇工剥削,不准合伙经营,不准偷漏国税,不准冒名顶替,不准搞批发行业和倒卖票证)。同时,对一些违法经营者分别作出法办、罚款等处理。但无证经营者仍然较多。1966年8月29日,城关997户个体商贩和手工业者,一天一夜合并为33个行业92个小组。观堂、大杨两区个体商贩全部强制转入农业生产。古城、十九里、五马、双沟、张集5个区取缔了百货、杂货业个体商贩。其它行业强迫组成合作营业组。但因缺资金,无货源,营业亏损,第一个月城关有7个行业全部倒闭,有12个行业部分垮台,14个行业勉强维持营业。此后,对所有的个体商贩和个体手工业户,一律取缔,动员他们去农村安家落户。1969年3月24日,一次取缔有证商贩312户393人;无证商贩184户186人。1972年3月10日,亳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发出《关于清理整顿个体商贩工作的意见》,坚决取缔无证商贩,停止无证商贩在市场上的活动。1978年,全县有证商贩仅有1035户1142人。此后,随着自由市场的开放,个体工商业有所恢复。1981年,有证个体商业户发展到2904户。1983年又增加到6189户,其中手工业738户,商业3169户,饮食业1187户,服务业573户,修理业493户,运输业2户。该年,为加强个体工商户的自我监督管理,2月24日,县及各区成立了15个个体劳动者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当年下半年,由于一些国营供销商业营业亏损,并归过于个体工商业户的冲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再次恢复对个体商贩的严格控制,并停止登记发证工作。7月22日,正式成立了亳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各区、场、镇设立了15个分会,以下按行业分成小组,成为个体工商业者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组织。1984年1月,具工商管理部门适应社会需求,恢复了商贩登记工作)并简化了审批手续;一方面对他们的经营进行监督,一方面为他们提供资金、场所等便利条件。至1985年,全市个体商业户增至6694户10844人。
(四)质量监督
建国初期,针对不法商人在麻油中兑豆油、出售假劣药材等不法行为,开展了“三反”、“五反”、“反五毒”运动。对私营改造完成后,工商部门主要通过企业登记、审核商标等手段,对产品低劣的厂家不予登记,不核转商标。“文化大革命”时期,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失效,质量监督无章可循,导致厂家盲目重复生产,产品质量低劣。质量监督仅限于检查白酒、督油、食盐的浓度。1978年后,恢复了工商管理部门的职能,企业的开业、转业、商标注册均要由工商管理部门在审核其产品质量后才予办理。1980年以来,随着市场日益开放,假冒名牌的假烟、假药、假酒充斥市场,质量监督主要转向打击伪劣商品。1982年,在五马、城关等地查获假烟46411盒。1983年又又查获假烟141767盒,假冒“飞鸽”自行车100辆;同时还查收了假茅台、假古井贡酒等伪劣商品。1985年,又查处伪劣商品案件28起,对假冒商品予以没收,当众销毁,并没收假冒“永久”、“飞鸽”自行车246辆,对违法经营者逮捕法办;并举行了“假冒商品展览”,提高了消费者对商品的识别能力。
(五)市场建设
亳州向为商业集散地,在北关自然形成了加工与销售合一的专业市场,沿街行号毗邻,成为亳州的商业中心。民国时期,因屡遭兵燹,传统市场逐渐消失。
建国前,自由市场坐商据店经营,客商及农民多临街设摊。建国后,市场逐渐南移,布局经不断调整也渐趋合理。但至1978年前,虽屡划专业市场,却没增添什么设施,交易多是露天进行,仅自行车及人民大桥北端的牲畜行建有草棚,各自由市场都出现了集外集、行外行、门外店、店外摊,一片混乱。1978年后,市场开放,为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县工商、城建部门对市场分批进行建设。1981年,在人民广场开辟了成衣市场。1982年,县工商局从市场管理费中拨出2万元,在环城东路建成长100米的钢筋架、石棉瓦顶棚市场。1983年,投资8000元在环城东路建设了面积270平方米的工业品市场。1984年,又从市管经费中拨款1.8万元,发动个体户集资7.02万元,兴建了豆制品市场、日杂市场、肉食市场以及希夷村、元化东材、元化西村、常乐园等小吃市场共37间、268平方米,全为钢筋架、石棉瓦顶。同年,在东门里投资15万元,兴建了面积1.82万平方米的农贸市场。该市场系水泥铺地,钢筋为架,纤维塑料瓦为顶,后成为亳州最大的中药材交易市场。至年底,城关共建成顶棚市场159间。各市场均设有零市兑换处、针线包、药箱、公平尺等。同期,张集工商所在商业市场建门面84间,在农贸市场建门面4问,在工业品市场建门面50间。1985年7月31日,阜阳行署在亳县召开了集市贸易建设现场会,向全地区推广了亳县的经验。至1986年,全城共新辟大小市场18个,总面积28916平方米,其中室内市场4个,506.5平方米,顶棚市场5个,1210平方米,正在建造中的1个,182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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