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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农村就有各种作坊、编织,如油坊、粉坊、糖坊、槽坊、柳编、条编、苇编、草编、竹编;采集野生药材,如挖掘半夏;狩猎,如捕猎野鸭、黄鼠狼;采运河沙、烧制砖瓦;饲养桑蚕、蜜蜂等,成为农民家庭经济收入的补充。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副业仍相沿不衰。1960年以前,副业产值较少,未能作全面统计。1961年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后,生产队开始集体经营打面坊(磨粉机)、油坊(榨油机)、碾米坊(碾米机)、轧花坊(轧花、弹花机)、粉坊、砖、瓦窑等,并不断扩大规模。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部分由个体承包,成为专业户、重点户,一部分上升为乡镇企业的生产厂。黄岗、方集、柴集、朱寨、曹集等著名编织之乡,多以柳编、苇编、竹编为业,除县柳编厂外,黄岗、曹集等区、乡兴建了柳编工艺厂,有专业村14个、专业户1600多家。野生地道药材焦半夏,虽资源受到严重破坏,每年尚可采集数百公斤。半数以上农户都可生产粉丝,自食有余拿到市场销售。改革、开放以后,农民“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全县有数千户农民生豆芽、绿豆芽、做豆腐、淋粉皮、炸馓子,使家庭副业直接进入流通市场,增加经济收入。1984年副业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2784万元,是1983年的8.2倍,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9.6%。1985年副业产值又继续增长到3351万元,占同期农业总产值的10.9%。县内养蚕、养蜂历久不衰。
明正德《颍州志·物货部》记载,颍州地区盛产丝、绵、茧,并把蚕丝列为地方土产之首。《颍州志·贡》记载,明天顺六年(1462)、成化八年(1472)、成化十八年(1482)桑丝折绢纳贡朝廷。1949年,全县桑蚕茧产量18吨。县内养蚕多为摘取零星桑树叶片饲养,没有桑园,蚕种自制自繁,越冬保种。新中国成立后,由县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制种发给蚕农,积极鼓励发展蚕茧生产。1954年曾推广饲养蓖麻蚕、柞蚕。1949—1985年,全县累计生产蚕茧797吨,平均每年生产21.5吨。
县内久有养蜂取蜜的历史。明正德《颍州志·物货部》记载,蜂蜜是颍州地区的土产之一。1949年,全县有蜜蜂2104箱1977年以前,平均年末3160箱。1978年后,涌现一批养蜂专业户,不断繁殖分笼,1982年增加到10899箱。1985年,全县有养蜂专业户42家,其中重点户25家,养蜂1208箱,当年售蜜44吨,收入8.72万元。1980—1985年,累计生产蜂蜜1513吨,平均每年生产252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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