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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贯彻“自采种、自育苗、自栽树”的“三自”方针,群众植树按传统习惯自繁自育苗木。同年,兴办县国营苗圃场,开始引进美国白扬。1955—1956年,县农林科举办林业轮训班,学习采种、育苗技术。1957年,铁佛寺、关帝庙、支庙等乡开始兴办苗圃场,1958年林业“大跃进”,发动群众人人采种,队队育苗,全县育树苗300多亩,1961年划小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贯彻“谁栽谁有”的政策,生产队除集体育苗外,一部分社员在自留地育苗,自用有余,对外出售。“文化大革命”初期,曾从兰考县引进泡桐根几百万根,又从寿县正阳关引进大批杞柳种条,自采速生树种几万斤,由于动乱,繁育和扦插成效甚微。1970年贯彻中央林业会议精神,部署县、社、大队、生产队四级育苗,培育树苗1400亩,采集各种树种25吨,当年提供种苗400多万株。1972年贯彻落实《全国林业发展规划(草案)》,采种育苗做到二年备种苗,三年栽大苗,大打育苗会战,当年培育树苗9659亩,其中国营苗圃育苗100亩。1973年,广泛发动群众采集树种,有种必采,颗粒归仓,采什么种,育什么苗。对当年的紫穗槐,所有枝条一律留作种条,不准割取;大官杨小苗不准出圃,留作母条扦插。臭椿、枫杨、苦楝等树种自采自育。要求每个生产队育大官杨1—3亩,做到地块、劳力、肥料、资金、种条“五落实”。1975年开始引种水杉,作为大官杨的接班树种。1972—1975年,累计育苗45290亩,平均每年育苗11323亩。1978年采种10.65吨,其中枫杨1.25吨,臭椿1.9吨,紫穗槐1.10吨;采根111.75吨,共育苗2238亩,其中泡桐441亩。1984年再次掀起育苗高潮,县委、县政府决定各级领导干部实行育苗包干责任制,定奖、定罚,县委书记、县长亲自带头育苗,完不成从书记、县长罚起,大大推动了全县育苗生产,当年育苗20183亩,相当于1976—1983年育苗数的总和。
表441970—1985年育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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