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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体育
农村是强身健体的广阔天地,解放前,只有部分农村少年男女,利用农闲季节,做踢毽子、滚铁环、跳绳、捉迷藏等游戏。解放后,特别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科学的发展,减轻了生产上的强度,农民生活有了改善,精神愉快。在区、乡文化馆(站)组织下,一些青少年参加了篮球、足球、乒乓球、拔河、游泳等活动。60年代初,汤店公社庄坝大队回乡“知青”,在大队党、团支部支持下,自费购置体育设备开展活动,由单项到多项,全大队有三分之二的青年男女参加,庄三队一家弟兄5人都会篮球。这个队在1964年和1965年与邻队35场比赛中,获得三分之二的优胜。1966年春,这个队举行第一届运动会,有篮球、拔河、乒乓球、武术、广播操等10多项,参加比赛的百余人。
二、职工体育
民国期间,仅在教师、公务员中开展体育活动,规模较小。建国后,职工体育活动得到广泛开展。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每晨参加集体跑步、做操的人数占职工总数的90%。1954年,全县职工纷纷参加广播操、早操、工间操活动,形成高潮。同时在职工中开展田径、球类、象棋、踢毽子、跳绳、拔河等项活动。篮球、乒乓球更为普及。1960年,县成立银鹰、钟声、邮电产业体育协会,不少区社都成立篮球队和乒乓球队,举办业余竞赛活动。谢桥、汤店、耿棚、六十铺、杨湖等区社还举办田径、篮球、自行车等项活动。“文化大革命”期间,部分职工介入派性活动,体育活动中断6年之久。1971年,虽得到恢复,但活动有限。1973年,县“体委”培养一批下放“知青”,组织两个男女球队,参加地区篮球赛,均获胜利。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职工体育活动得到充分发展,除球类活动外,又增加太极拳、气功、钓鱼、信鸽等新项目。1976~1980年,举办3期太极拳训练班,参加学习者百余人。1987年,举办1期形神桩气功训练班,城郊、城关职工参加学习的达2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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