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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电
1951年,中央在濒临淮河的颍上县境润河集建分水闸,建闸工地以柴油发电,供工地照明。最大年发电量16.6万千瓦时,最低年发电量1万多千瓦时。1957年,筹建颍上电厂,1958年8月竣工,10月1日正式发电。有150马力柴油机1台,100千瓦发电机1台。每天18时至24时发电,仅供县委会、县政府、县医院、电影院、剧场、颍上中学等单位照明。年发电量1.47万千瓦时。1959年3月,开始白天发电,红星铁业社(现红星机械厂)、县棉织厂、油厂先后用电生产,但动力用电不正常。5月,柴油机发生故障送芜湖修理,于6月改换108马力锅驼机带动发电机发电。1961年,调配80千瓦发电机1台,80马力柴油机和60马力柴油机各1台。1962年,分2个机组发电,日夜开机。年发电量8万千瓦时,供全城机关、学校、商店照明。1964年,年发电量达18万千瓦时,城关部分居民开始用电照明。电厂仅有1条出线,构成颍上城关早期低压电网。没有变压设备,用380伏线路直接输送用户。1957年,动工兴建谢桥集北1公里处的济河水力发电站。1958年竣工。1959年下半年试车,1960年元月,正式运行发电。发电时间每天18时30分至24时,日发电量300千瓦时,年发电量1万千瓦时,可供闸上管理单位加工粮食及谢桥集机关、学校、居民生活用电。1962年,电站停发。“文化大革命”后期,济河发电站再次发电,但时间不长,因受“文化大革命”运动干扰而被迫再次停发。
二、供电
1966年10月1日,淮南供电局在颍上县设供电工区,并着手筹建110千伏变电所,1967年10月1日投运。原颍上县电厂的干部、职工纳入供电工区职工。1974年7月1日,颍上供电工区改为颍上供电所,1977年5月17日成立颍上供电局。
输配电线路全县35千伏输电线路5条,即颍穆线、颍桃线、颍霍线、颍润线、颍江线,全长135公里(包括用户分支线9公里)。颍桃线、颍江线原属颍上供电局。颍杨线、颍霍线均于1967年架设,三线运行,供电效果良好。1970年受极“左”路线支配,单纯从节约导线材料考虑,这两条线路被迫改为“二线一地”制运行。1969~1977年,先后架设的颍桃线、颍润线、颍江线3条35千伏线路均为二线架设。1981~1982年,对全县5条35千伏输电线路进行了二线改三线的改造工程,恢复三线电力运行。全县10千伏配电线路31条,其中110千伏变电所出线4条,全长79.2公里。35千伏变电所出线27条。农村10千伏配电线路533公里。全县低压线路1051公里。35千伏变电所中,除渔业变电所10千伏出线为三线制运行外,其余变电所10千伏出线仍是二线一地制。农村区乡自筹资金所建10千伏配电线路有40%为三类设备,10%带病运行。
电力设备与供应1967年10月1日,全县仅110千伏变电所供电,至1985年先后又建起11座35千伏变电所:即三道冲、穆岗、润河集、长林、桃花店、半岗、盛堂、润河、江店、杨湖、渔业。其中江店、杨湖、渔业3个变电所系1983年后所建,属正规变电所。三道冲变电所经改造后,也为正规变电所。一类设备占90%,二类设备占10%。其余7座变电所设备简陋陈旧,均为简易变电所。一类设备占40%,二类设备占50%,三类设备占10%。全县35千伏主要设备有:主变17台,容量23150千伏安。所用变7台,容量360千伏安。35千伏开关柜4台、10千伏开关柜21台、10千伏电压互感器柜2台、10千伏电压互感器4台、10千伏高压计量箱29台。1967年10月以后,颍上110千伏变电所担负着颍上、霍邱两县的供电任务。同时,1974年以前,阜阳110千伏变电所所供阜阳、太和、界首、临泉、阜南、沈邱、淮滨7县的用电抄、收业务亦由颍上工区代管。转入供电后,颍上县电力事业开始由照明向工业、农业生产发展,由城关向农村发展。至1985年,供城关工业用户15个,17个区(镇)、79个乡(镇)、1550个村、21000农户和颍上唐垛湖农场照明用电。排涝1.1万亩,灌田28.62万亩。颍上电力供需矛盾突出,每年缺电30—40%。6—8月是农业用电高峰,最高负荷需11100千瓦。1985年,仅分配颍上负荷4400千瓦,缺6700千瓦。1984年,分配颍上电量为3745万千瓦时,实供4159.18万千瓦时,1985年分配颍上电量为5806.95万千瓦时,实供7906.95万千瓦时,分别缺电414.18万千瓦时和2100万千瓦时。为缓解这一矛盾,县供电局采取更新高能耗电器设备、调荷避峰和认购高价煤油电办法,1985年起,高能耗变压器、电动机逐步停用,一律改用节能型变压器、电动机。城关安装节能变压器8台,容量1835千伏安;农村安装节能变压器28台,容量2120千伏安。1978年,对化肥厂、酒厂、油厂、面粉厂、造纸厂、轮窑厂实行单耗考核。1983年,轮窑厂改归县“三电”办公室考核。1984年,又增加预制厂、布厂、食品厂、医药包装厂、印刷厂、饲料厂、化工厂为单耗考核厂。1985年,认购高价煤油电807.8万千瓦时,合人民币49.75万元,年平均负荷率提高95%,阜阳地区三电办公室奖励颍上300万千瓦时电,节约20.3万元。
用电管理1978年,县三电办公室成立后,按照计划用电、调荷节电的原则,对用户实行定电力、定电量、定单耗、定时间。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择优供电,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供电指标。为搞好调荷避峰,提高负荷率,采取调、压、让、轮的办法供电。工业用电是保证户,用电量占全县供电量的45%。化肥厂是保证重点中的优先用户,用电量占全县的三分之一,但工业用电有时也保证不了,于是从1984年起,把部分白日班生产厂改为夜班生产,填补夜晚低谷,稳定白日负荷,缓解了工业生产用电的矛盾。农业用电主要是用于排灌,产稻区每年的6、7、8三个月是用电高峰期,每逢此时,各行业均为农业生产开绿灯,让负荷,保证农业生产用电,一年中除这一期间农村供电正常外,其他时间停电频繁。
颍上县供电发展情况统计表
表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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