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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产资源
颍上县南临淮河,北靠西淝河,颍河贯串其中,境内沟渠纵横,湖泊、池塘星罗棋布,素有“七十二湖”之称。全县总水域面积为366950.3亩,占全县总面积的12.9%,其中,近期可开发利用的为12.5万亩。主要河流有颍河、淮河、济河、西淝河。全长达200公里,面积8万亩。主要湖泊有唐垛湖、第三湖、灵台湖、焦岗湖、秋稼湖、戴家湖、斑村湖、八里河等。上述湖泊除八里河、灵台湖、焦岗湖计39467.7亩可供利用养殖外,其他湖泊因常年淤积,失去渔业利用价值,唐垛湖、秋稼湖已成为行洪区。全县有池塘22406口,36751亩。大型河沟有阜颍公路河、淮颍大沟、六南河、青年河、人民河、中心沟、光辉河等,面积48581.3亩。全县水域除部分污染外,大多营养丰富,溶氧充足。据资源调查分析,PH值7.5~8.5之间,溶氧12.25毫克/升,亚硝酸盐0.001毫克/升,钙酸盐20毫克/升,其它元素均在正常范围之内。全县的鱼类区系组成隶属7个目、10个科、48种,其中鲤科鱼类34种,银鱼科2种,鲱科1种,鲶科2种,鳗鲡1种,合鳃科1种,鳅科2种。鱼类区系以中国平原复合体为基础,大部分是定居性鱼类。如鲤、鲫、三角鲂、长春鳊、赤眼鳟、湖齐等。回游性鱼类如鳗鲡。半回游性鱼类如翅嘴鱼白、蒙古红鱼白等。人工养殖的鱼类有青、草、鲢、鳙四大家鱼,已成为全县各水体的优势种群。
二、渔业生产历史和现状
颍上县水域广阔,水产资源丰富,广大群众素有养鱼习惯和经验。但在漫长的历史时期,水面被剥削者占有,湖泊处于自然增殖状态,河流缺少立法保护,长期处于自然消长状况。1949年以前,全县鱼产量徘徊在44万公斤上下,人均占有量0.75斤左右。50年代开始,人民政府在水面利用、资源保护、渔民的组织管理,水产技术推广等做了大量工作,并给予必要的经济支持,水产养殖业得以初步复兴。到了60年代,特别是十年动乱期间,围湖造田,湖面开放,自由捕捞,毒鱼、炸鱼成风,丰富的水产资源遭到破坏,农村沟塘处于荒废状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推行渔业生产责任制,水产业又得以恢复和发展。1981年养殖面积37000亩,1985年67900亩,五年中扩大30900亩,年平均递增17.25%。1981年水产品产量为1160吨,1985年3100吨,五年间增长1.7倍,平均增长34%。1988年池塘可养面积36751亩,已养34217亩,利用率93.1%。湖泊可养面积39467.7亩,已养15680亩,利用率为39.7%。河沟可养面积48581.3亩,已养10178亩,利用率为20.9%。
三、特种水产品养殖
河蚌育珠:本县河蚌资源较为丰富,主要产褶纹冠蚌,其次是三角帆蚌。1970年,八里河鱼苗场从江苏请来育珠人员,挂手术蚌1000余只,1972年,采珠1.5公斤。1985年,联营渔场与江苏合资育珠,1986年采珠19公斤。1987年,培育手术蚌122000只,采珠350公斤。同时育小蚌330万只,育蚌水面23亩。
养鳖:鳖,又称甲鱼,属于野生的爬行动物。1984年,陈桥区汤店乡民办教师万国云建鳖池1.2亩,同时进行幼鳖的孵化。1986~1987年全县有鳖池7.5亩,年产成鳖400公斤。
河蟹养殖:河蟹苗产于上海崇明县海水和淡水交界处。1981年,采购蟹苗76.5公斤投放八里河,1982年,产成蟹4.5吨,出口1.7吨。1986年,在周楼乡牌坊村龚自录家15亩承包鱼塘中开始池塘养蟹,获得成功。1988年,又扩大3户,蟹池5亩,产成蟹900多公斤。
四、稻田养鱼
解放前颍上就有稻田养鱼。1958年,在盛堂乡搞稻田养鱼。1984年,崔台乡马店村廉典红在包产地搞5亩稻田养鱼。1985年,推广到八里河、半岗、江店等三个区,面积250亩;1988年,扩大到八里河、半岗、江店、夏桥、杨湖、南照、润河、城郊等9个区,面积1942亩,每亩产大片鱼种15~50公斤不等,效益可观。
五、八里河联营渔场
八里河位于颍上城南,是一个大型内陆湖泊,东西长12.5公里,南北宽平均2公里,最宽处3公里,水位在海拔20米时,水面27000亩。湖底平坦,水质清新,无工业污染,水草丛生,饵料丰富,盛产各种经济鱼类,是一个良好的天然养殖水面。建国前,八里河属自然增殖,自由捕捞状态,鱼产量较低。1957年,由国家投资建国营八里河水产养殖场。1962年,在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下马,只保留一个鱼苗场。1972年,成立渔业公社,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加之围湖造田,水面缩小。1972~1981年10年间,成鱼最高产量只有9万公斤,一般只有1.5~2万公斤。1982年冬,由国家养殖公司、省养殖公司和县畜牧水产局代表甲、乙、丙三方签订联合经营合同,进行水产开发。1982年11月,县政府成立开发八里河工程指挥部。城郊、江口、夏桥、渔业4个区出动民工3万人,经过一个冬春的奋战,在胜天圩内开挖精养鱼塘187口计1500亩,新建排灌站1座,防洪大坝3000米。与此同时,分别在三道冲、马庄桥、徐桥建拦鱼设备3处,并建成年产1.5亿尾毛籽的人工繁殖设备1套,当年施工,当年投产,当年见效,致使该场1983年,产成鱼16.5万公斤。1984年,产成鱼37万公斤,近两年年产成鱼50万公斤,精养鱼塘出现了亩成鱼500公斤的丰产塘。已成为省、地二级重要商品鱼基地。1983年6月,成立国营八里河联营渔场,与八里河区政企合一,行政隶属县委、县政府领导,与农牧渔业局保持业务关系。渔场下设3个乡、16个行政村和1个渔民村。联营渔场设有湖管会,由场、乡、村主要领导干部及派出所、法庭负责人组成,下设湖管小组,抽派专人(命名为湖管员),采取专管群管相结合办法,进行管理。
六、水产供销企业
为了搞好渔业物资供应,1954年,成立县水产供销公司。50~80年代初,主要经营海产品和淡水产品以及鱼网、网线、钩、卡、桐油等渔需物资。进入80年代中期,市场开放搞活,货源不易组织,鲜鱼供应停止,只经营海带、鱼网、网线等。
七、渔民
颍上县渔民主要分布在润河、王岗、南照、八里河、江口等5个区,1986年统计为393户,2128人,其中,润河12户,89人;南照35户,334人;王岗146户,709人;八里河147户,588人;江口43户,293人;无户籍、无口粮的10户,115人。民国时期,渔民组织只有在所在乡、保的统一管理下进行捕捞生产。解放后,人民政府对广大渔民十分关心,于1953年成立淮沙渔业社,当时受农业局领导。1959年,县养殖场成立时,交渔场管理。崔台孜为一大队,柳林孜为二大队,润河为三大队,共有210户,850人。1963年,渔民下放时除只留八里河3户渔民18人外,其余800余人仍回原处。1977年,连家渔船社会主义教育时县农业局派出工作队,经过一年半时间又将渔民组织起来,共收回渔民70户,331人,成立1个大队,6个生产队,渔民实现陆上定居(1983年成立联营渔场时改名为崔台孜渔业村)。他们在八里河15000多亩的大水面中捕鱼分成,又承包联营渔场的精养鱼塘40余口,水面400多亩。近年来,一部分渔民年收入达万元。
八、渔具、渔法
合理的渔具主要有:刺网、旋网、围网、拖网、抬网、拦网、帆网、推网、搬罾、钩、卡等。不合理的渔具主要有:电网、簖箔、过河罾等。
凡是合理的渔具在各种水域作业均视为符合渔法,但各种捕捞方法要受渔业法规的制约。如各种网具的网目有一定的尺寸,5厘米以下的网目不准使用,在禁渔期、禁渔区内各种网具不准作业,以便使亲鱼和幼鱼得到保护。对电网捕鱼法、簖箔捕鱼法和过河罾捕鱼法伤害幼鱼,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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