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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团
辛亥革命后,沿清制建立12民团,各有常备武装,人枪三数十不等。民国11年(1922年)县购买毛瑟步枪110支装备民团。民国19年(1930年),12团总会议,成立总团,后称保卫团,设团长、副团长,团部常备1个中队的武器。次年全县划分5个行政区,各置1个中队,区长兼中队长,也属保卫团统辖。经费取给于地方。民国21年(1932年)“四·一九”暴动后,保卫团与警备营合编.0泊蠖印
二、清乡联庄会
民国13年(1924年),县人胡怀亮倡导全县团堡办清乡联庄团练总会,简称联庄会。以团总、练总为骨干,联络会众4万人,制订会章,相约各地防匪防盗,守望相助,声势浩大一时,于维护社会治安有一些作用。历时一年停办。
三、警备营
民国元年(1912年)县成立警备所,设警备所长1人,巡士无定额,经费由商民筹募,未几,改称保卫队。民国3年(1914年),改称警备队,奉省令扩充为两个连,后为防御白朗义军又增加一个连。民国12年(1923年),河南股匪张国信(俗呼老洋人)、范铭新连破沈邱、项城等县,太和闻警以原有3个连不足以战守,又增加1个连,编为警备营,设营长、营副各1人,连长4人,排长8人。经费由地方附加税支给。枪械先后用验契税款购买毛瑟步枪320支,夏利曼步枪160支,子弹各若干。民国21年(1932年),警备营伙同民团一部,血腥镇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四·一九”暴动。不久,又与民团合编为8个中队,改称保安大队,旋又改称常备大队。
四、国民兵团
民国27年(1938年),常备大队改称社训总队,县长兼总队长,另设副总队长,总队附各1人,民国29年(1940)初,社训总队改称国民兵团,县长兼团长,另设副团长、团附各1人,仍辖8个中队。武器多为步枪,轻机枪数挺,迫击炮2门。
五、抗日人民自卫军
抗日战争爆发后,在中国共产党团结抗日的号召下,太和在大、中城市工作、求学的知识分子,纷纷返里,自动联合起来,在家乡开展抗日救国的宣传活动。民国27年(1938年)。1月,公举刘志一为代表,赴徐州与李宗仁联系。李派员来县,指导成立“太和县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简称“动委会”。5月,徐州、商丘、蚌埠等地相继沦陷,形势紧张,动委会号召全县“有人出人,有枪出枪,团结起来,保卫家乡”,很快在城东、原墙、双浮、光武等地,组织起千余人的群众武装。6月,余亚农来县检阅后,批准为皖北人民抗日自卫军第五路第二支队,任命王丹岑为支队长。第二支队下辖5个大队和1个直属中队。10月,根据第五路指挥官余亚农的指示,第二支队的第四大队,扩充为第四支队,张普庆任支队长。第二支队于民国28年(1939年)后,张仲明继任支队长。
自卫军的兵源,主要是各地农民抗敌协会的会员及一些中小学师生,也有国民党的退伍军官和掉队士兵。第二支队附聂学曾,原是冯玉祥的下属军官,第四支队附徐锡坤,机枪中队长王维城,皆是从徐州溃退下来的国民党下级军官。
民国27年(1938年)8月,自卫军进驻淝河、白马、宁平一带之后,与中共派往亳县的任泊生取得联系。应王丹岑的请求,中共河南省委派鹿邑县委书记王振鸿来第二支队任参谋兼教导队队长。不久,新四军彭雪枫部来涡北,也很快与自卫军建立了亲密关系。先后派黄斌、马乃松等20多名干部来自卫军工作,并担任二、四支队的各级领导职务。
自卫军的政治工作,完全学习八路军和新四军。大队设有教导员,中队有指导员,分队有政治干事,经常以《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教育士兵。中队设有俱乐部,组织士兵学文化,讲解抗日必胜的道理。队伍每到一处,战士帮助群众打水、扫地、抬粪、收割、很受群众欢迎。民国27年(1938年)8月,第四大队驻淝河口,有两个当过土匪的士兵,耐不住部队的艰苦生活,暗地拦路抢劫。第四大队查出后,予以就地枪决,一时震动很大。
民国28年(1939年)4月,统治安徽的国民党桂系决定取消抗日人民自卫军。命令将太和的第二、四支队编入第五战区第十一纵队。二、四支队拒不受命,在余亚农率领下,将部队开到河南鹿邑等地,辗转月余,并在亳县东观音堂打击了暗降日寇、前来劝降的亳县县长熊公烈。国民党为此通缉余亚农,并派出部队向自卫军进攻。
后经彭雪枫调停,余亚农离开自卫军,二、四支队接受改编。但自卫军大部分官兵,包括支队长张仲明在内,都愤然离队,解甲归田。原新四军派来的干部,也都返回新四军。太和一大批知识青年,也从自卫军转到新四军去。其余在涡阳麻冢集被国民党收编。
六、自卫总队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兵团撤销,所属武装编为自卫总队,县长兼总队长,另设副总队长1人和总队附2人。总队下辖两个大队,10个中队,其中经费列入正常财政预算的3个中队为自卫中队,未列入的7个中队为后备中队,只是名称不同,装备和待遇并没有差别。
民国36年(1947年)初,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地方武装鹿亳太县大队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豫东纵队南下,自卫总队纠集联防区队、清乡队,于茨河谷河一带负隅顽抗,屠杀人民,直至民国37年(1948年)3月,太和全境解放,才彻底覆灭。
七、联防区队
民国35年(1946年),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之后,为弥补其正规军不足,扶植了大批“还乡团,”配合正规军向解放区进攻。其统辖地区,也组织大批地主武装,采取分区联防,以阻止革命力量的发展。
太和联防区队始建于民国35年(1946年)冬,至1947年初全县共有25个中队,2000余人。其联防情况是:第一联防区(又称青龙联防区),8个中队,主任段学纯(静斋),防守赵亩以北地区;第二联防区(又称黄虎联防区),4个中队,主任酆统四,防守洪山、倪邱地区;第三联防区(又称海潮联防区),5个中队,主任朱海如,防守城西北地区;第四联防区(又称桃源联防区),4个中队,主任吴继恭,防守原墙、坟台地区;第五联防区(又称阳光联防区),3个中队,主任由县长兼任,副主任张荣光,防守县城一带。1947年11月,国民党新五军过境之后,联防区队发展到40个大队,总数达万人,并在光武一带建立了王法纪的联防区队,大黄一带建立了李汉鼎的联防区队。联防区队的头子,几乎全是地主豪绅。段学纯系国民党乡长,吴继恭曾任国民党区长,王法纪曾任共团团长,李汉鼎系县参议员。联防区队的兵源,一开始就涌进大批土匪、兵痞、流氓,段学纯部的几名大队长,皆系有名的土匪头子。
联防区队的给养,规定由地方财政供应,但由于革命形势迅速发展,国民党统治地区日益缩小,财政无力供给,联防区队所到之处,皆由当地摊派,最后靠抢劫维持。
太和解放战争,从民国35年(1946年)11月至民国36年(1947年)5月,革命力量主要活动在太和境内茨河以北地区。联防区队则盘踞在茨河南岸,常偷渡茨河,进行骚扰和抢劫。民国36年春,驻守马集的段学纯,在队伍出发前的训话中说:“到了茨河以北,见钢洋别拿票子,见骡马别牵牛驴,见姑娘别拉媳妇。”嗣后又公开布置:“除了石磙之外,其余一扫光。”故其所到之处,牲口、粮食、衣被、鸡鸭等都抢个精光。原墙联防区的吴继恭到坟台许寨,把全村的100多头牲口都抢走。联防区队对茨河北过来的行人,都严格盘查,动不动就以“八路的探子”为名,关押吊打,甚至枪杀活埋。段学纯盘踞的北八丈河一带,原是黄泛区,南北七八里、东西十余里,都是芦苇丛,芦苇丛中经常发现死人。
联防区队利用他们地熟人熟的条件,曾多次偷袭解放区。段学纯曾袭击郸城附近的一个区政府,残杀干部多人。吴继恭曾偷袭板桥区政府,有17名革命战士被投入沙河淹死。
民国36年(1947年)9月,解放军豫皖苏军区二分区的1个侦察参谋,被段学纯杀害,分区决定消灭段部。9月10日黎明,分区从傅集发起进攻,南追30里,将段部赶到南八丈河以南;次日,又将段部赶到鸭子王寨。各联防区退守谷河一线。
民国36年(1947年)12月上旬,陈粟大军牵着新五军向西北运动。县境北部的民主政权、武装,一时也随着西去。联防区队乘虚窜到县境北部,大肆烧杀淫掠。段学纯部在黑虎乡孙楼附近,一次活埋积极分子19名,在李兴铡积极分子3名,在丁村铡基层干部10余名。二分区独立旅一个姓许的副排长,全家9口,被段部铡8口,暴尸路旁,不准掩埋。12月下旬,联防区队在光武一带遭到县独立团和界首支队的联合打击以后,又回窜到县境南部。末日来临,为害更甚。蔡庙西部某村,几十名妇女被联防区队集体强奸。段部住刘大桥村时,夜晚有个聋子没有回答他们岗哨的问话,向该村勒索12万斤小麦,折款12亿元。交款后,他们又把两个送钱人捆绑起来,投入沙河,只一人泅水得生。段部驻旧县集,3天抢劫13次。他们自觉作案太繁,面熟不便,竟以墨涂面,扮作鬼脸去抢。
民国37年(1948年)3月,随着县城的解放,各联防区队相继被消灭。段学纯部于县境解放前一日被消灭于旧县集。酆统四、张荣光部被沙灭于县城内,朱海如部与解放区有联系,多次送情报,做向导,县城解放时,该部作起义处理,于李花园被收编。吴继恭部于民国37年(1948年)3月,被消灭于沙河南大刘庄一带。王法纪、李汉鼎部早在县城解放前被消灭。联防区的主要头目段学纯、酆统四、李汉鼎于县城解放时被枪决。吴继恭、王法纪等潜逃外地,镇反时伏法。朱海如因立功送建国学院学习,后安排工作。
八、独立团
民国35年(1946年)11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建的鹿亳太县只9名干部,没有武装力量。县长向豫东纵队求援,魏凤楼司令借给一个轮训队,共30余人,全是班排干部,装备良好,配合地方政府.傩虑唇ㄏ氐胤轿渥啊
民国36年(1947年)1月,解放军接连打下亳县、鹿邑、淮阳3个县城,震动豫东皖北,群众觉悟迅速提高,不少人自愿参军,县区武装迅速建立起来。与此同时,少数不满意国民党统治的地方上层人物,也来组织武装,发展个人势力。对于这些本质上属于地主阶级的武装,民主政府采取收编的政策,不肯接受收编的则令其解散。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是李锡龄。李拥有二三百人的武装,愿意接受改编,将其队伍编入县大队,并任命李为大队长。
鹿亳太县撤销后,李锡龄调亳县,太和县大队由郝海林(老红军出身,四川人)任大队长。王华堂任副政委。
新建的区一级政权,也都建立了区队。至民国36年(1947年)6月分县时,各区多者百余人,少者五六十人。分县后,县委又决定建立茨河大队和沙河大队,梁兴华、李绳祖分任大队长。茨河大队发展很快,到10月中旬,已达500余人。
民国36年(1947年)12月4日,县独立团成立,县长徐子佩兼团长,郝海林任副团长,下辖2营6连。第一营为原大队,第二营为原茨河大队。官兵总计千余人。
民国38年(1949年)2月,县独立团上升为主力部队,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八军,南渡长江,入川进藏,为解放大西南作出贡献。独立团上升后,又从各区队抽出300余人,重建县大队。1950年上升为主力部队,参加抗美援朝。
九、公安中队
新中国成立后,县成立公安中队,属公安局领导。1966年。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太和县中队,移交县人民武装部领导。1975年8月,复改属公安局领导,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太和县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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