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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建设
民国16年(1927年)秋,国民革命军高桂滋部和杨虎城部先后进驻县境,军队中的中共党组织在地方建党,发展县人蔡甲午、刘馨若(即刘志一)、张东美、徐象三等人为党员。同年冬,太和县委成立,蒋听松任书记,辖太和军事干部学校和太和青年革命研究会两支部,机关先后设于高、杨两军政治部,至民国17年(1928年)2月,转移至阜阳县王官集。4月,阜阳“四、九”农民起义失败,县委主要成员离县,组织解体。民国19年(1930年)8月,共产党人王复初来县,10月,经与阜阳中心县委联系后,成立太和特别支部,有党员10人,机关设于县立第一高等小学。年底,王调离。次年初,改太和特别支部为特支干事会,梅雪友任书记,有党员11人。机关设于原墙小学,隶属于皖西北特委,辖两个支部。在特支干事会领导下,群众运动发展很快,组织迅速壮大。1931年12月,成立太和县委,顾衡任书记,属皖西北中心县委领导,辖城区、西北区、东区、东南区、南区5个区委,党员逾百人。民国21年(1932年)2月,在县委领导下成立太和县共青团组织。4月19日,县委在县城发动武装暴动失败,党团组织遭受严重破坏。6月,顾衡主持成立太和党团临时指导委员会,属皖北中心县委领导,有党员30人。9月,成立亳太特区,属寿县中心县委领导,太和党员20人,设3个支部。民国22年(1933年)初,阜阳、太和党组织合并,成立阜太县委,隶属于中共安徽省委。民国24年(1935年)1月,叛徒告密,党组织复遭严重破坏。5月,原奉调去瑞金学习的东南区区委书记卢文起回县,至1936年5月,先后在王官集,赵集一带恢复七、八个党小组。是年,上级党组织派崔济民来县,负责党的地下工作,因白色恐怖严重,无大进展。民国26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县成立临时支部,徐崇之任书记。不久,县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国民党第五战区长官司令部政治部委托工作团和皖北人民抗日自卫军相继成立,支部派共产党人刘志一、徐子佩等主其事。民国28年(1939年)3月,豫皖苏边区党委派刘浩然来县,与徐子佩等成立中共太和工委,刘任书记,领导全县抗日救亡斗争。8月,改工委为县委,刘仍任书记,宋英任组织部长,万中人任宣传部长。县工委、县委机关均设于第十二委托工作团,属阜临太中心县委领导,辖5个支部,有党员30余人。民国29年(1940年)4月,国民党加强反共,刘浩然、徐子佩等去涡北新四军,宋英继任县委书记。至次年6月,宋调离,黄五岑继任,县委机关设蔡庙,辖6个党支部,有党员27人。民国33年(1944年)7月,黄调离,县境仅保留蔡庙交通联络站。民国35年(1946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军分区第四师第十二旅解放鹿邑、亳县、太和三县交界地区,占领淝河口,建鹿亳太县委,鲁禹道任书记。民国36年(1947年)1月,上级党组织派刘国祥来县,成立县工委,刘任书记,辖县城、税镇两个党支部。5月14日,分鹿亳太县建太和县,成立太和县委,万中人任书记,县委机关在茨北一带活动。民国37年(1948年)2月,万解职,倪平调任书记。12月,县委机关进驻县城,赵赞东继任书记。1949年2月,县委设组织部、宣传部,属阜阳地委领导,辖10个区委,5个党总支,31个党支部,党员465人。1950年增设秘书室、纪律检查委员会。1951年9月,县委成立青年运动委员会,财务委员会。10月,成立党训班。1952年10月,成立妇女运动委员会,农民运动委员会,职工运动委员会。1954年6月,增设农村工作部。1955年6月,增设财政贸易工作部、人民来信办公室。是年,全县正式党员5048人,侯补党员1602人。1956年3月,增设工业交通部。5月,增设政法部、文教部、统一战线工作部。12月,成立县直属机关党委。1957年3月,县委秘书室改为县委办公室,宣传部与文教部合并为宣教部。4月,撤销政法部。11月,宣教部复改为宣传部,职能不变。12月,增设政法党组。1958年12月,县与界首合并为首太县,县委随之更名为首太县委。1959年4月下旬,首太县撤销,恢复太和县,县委机关随之恢复。6月,恢复政法部。7月,工业交通部分为工业部、交通部。8月,党训班改为党校。1962年11月,财政贸易部改为财贸办公室,划属县人委领导。12月,撤销政法部,成立政法领导小组。1964年8月,财贸办公室改为财贸政治部,改属县委领导。1965年11月,增设工交政治部。1966年5月以后,“文化大革命”开始,县委工作机构陷于瘫痪。1970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和党的核心小组,取代了县委工作机构。1971年6月,恢复县委。是年,全县党员发展到14565人。1973年,恢复县直机关党委。1977年12月,恢复县委党校。1978年1月,恢复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1979年3月,恢复县委政法领导小组。6月,恢复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0年9月,恢复农村工作部。1981年4月,成立老干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0月,成立县委信访科和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82年2月,成立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4月,政法领导小组更名为政法委员会。8月,成立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1984年4月,老干部办公室改为老干部局。是年,实行机构体制改革,县委委员34人,侯补委员5人,平均年龄下降到42岁,具有初、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各12人,各占30.8%,大专文化程度的15人,占38.5%,妇女6人,占15.4%。至1985年底,县委下辖15个区(镇)委,79个乡(镇)委和县直机关党委。全县党员(含预备党员)30092人,是1949年党员人数的61倍。
一、建国前中共太和县地下党组织领导人更迭表


二、建国前中共太和县地下党组织领导人更迭表


二、党员代表大会
新中国成立前和建国初期,中共太和县委会组成人员均由上级党委派遣或任命。1955年6月,中共太和县委会实行常委制,同年8月,实行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制,至1985年共有4届。
中国共产党太和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55年8月9日在县城召开,历时7天。出席代表313名,其中正式代表265名,列席代表48名,代表全县5043名党员。会议审查和批准两年来的工作总结报告;讨论和决定1955年下半年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中共太和县第一届委员会。
第二次党代会于1958年10月3日在县农干校召开,历时4天。出席代表316名,其中正式代表285名,列席代表31名,代表全县11506名党员。会议听取《关于1955年以来的工作报告》、《监察工作发言》、《关于搞好财贸工作的报告》、《关于政法工作的发言》、《关于宣传工作、卫生工作的发言》和《关于农田水利工作的发言》;选举产生中共太和县第二届委员会。
第三次党代会于1971年6月24日在县城召开,历时4天。出席代表713名,代表全县14565名党员。会议听取《关于太和县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的工作报告》和《关于党内两条路线斗争的讲话》;选举产生中共太和县第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党代会于1984年7月31日在县城召开,历时4天。出席代表441人,其中正式代表390人,列席代表39人,特邀代表12人,代表全县28811名党员。会议听取《县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太和县第四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党员教育
1951年10月,设党训班。1959年8月,改党训班为党校。1962年2月,农业合作化干部学校并入党校。1969年党校撤销。1971年6月,设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77年10月,撤销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恢复党校。
建国初期,党的工作重心转向社会主义改造,党员干部的教育,也围绕这一中心开展。训练的主要内容为党员标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农业合作化等。1951年至1956年,先后开办7期训练班,共训练农会主任、合作社主任等农村基层干部3123人。
1957年,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要内容开办7期训练班,训练1200多人。1958年,党校开设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课程,办37期训练班,为“全民学哲学”培训骨干力量。1959年秋到1960年,先后办11期训练班,主要学习内容为党的八届八中全会文件。1961年至1962年,根据县委轮训干部计划,办6期训练班,把区、公社、大队党员负责干部1485人普遍轮训一遍,重点学习人民公社的性质和根本制度,按劳分配和等价交换,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等内容。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校陷入瘫痪,5年未进行训练。1971年以后,县革命委员会建立常设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至1975年,先后办“三线”教育学习班、读书班、批林批孔骨干学习班、评《水浒》骨干学习班等共19期,训练3488人。
粉碎“四人帮”以后,党校工作逐渐恢复正常。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春,连续开办两期训练班,培训县、公社、大队三级干部1506人,为全县统一思想、拨乱反正、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奠定思想基础。1979年秋,又连续开办两期轮训班,参加学员507人,学习五届二次人大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刑法》等7个法律以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有关文章,使三中全会路线更加深入人心。1980年,围绕十一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办6期轮训班,参加学员1205人,学习《关于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章修改草案、邓小平《目前形势和任务》的报告,增强了党的组织纪律观念。1981年7月至1982年4月,办轮训班6期,参加学员1132人,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基本上把全县党员脱产干部轮训一遍。1982年10月至1983年3月,办5期轮训班,学习党的十二大文件和新宪法,参加学员938人,县领导班子负责人也分期分批参加学习。1983年7月至1984年1月,与宣传部联合举办3期学习《邓小平文选》轮训班,参加学员1541人。1985年上半年,完成正规化办学第一期招生,由各单位推荐92名考生,经3个月的文化复习,被省成人中专统考录取48名,居阜阳地区党校系统之冠。
四、纪律检查
1950年3月,成立中共太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干部3人,设兼职正副书记各1人。1954年设常务委员会,配专职书记,区委和县直机关配兼职纪律检查员。1955年8月,改称监察委员会,配专职干部8人,各区委、乡总支有一名副书记兼管,并在县人民委员会、工会、共青团、妇联会、粮食局、公安局、法院、供销总社、银行等部门设兼职监察员。1962年定编10人,各区配专职干部1人。1965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监委名存实亡。1968年,撤销监委会,在县革命委员会政工组下设监察组。1979年6月恢复,改称纪律检查委员会,配专职干部14人。各区、公社、县直机关党委和较大的局、行、院、厂各配专职干部1人,至1980年配齐。各部门的下属单位聘不脱产纪律检查员,全县聘1005人。1984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扩编至25人,建立常委制,委员会由第四届党代会选举产生,设办公室和信访、检查、审理3科。各区(镇)和县直机关党委设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经委、计委及各局设纪律检查组。基层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
50年代初期,检查处理违法乱纪案件,清除少数混进党内的坏分子、蜕化变质分子。1957年以后,党内民主集中制和实事求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受到损害,纪律检查在“反右”、反“五风”、“四清”等运动中出现一些左的偏差。“文化大革命”期间,纪律检查机构被取消,党的纪律被践踏,使党的事业受到极其严重的损失。粉碎“四人帮”,重建纪律检查委员会之后,即着手扭转妨碍“四化”建设、妨碍安定团结、妨碍民主与法制的倾向,及时查处破坏党规党法和社会主义法制、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案件,破坏财经纪律和国家统一计划的案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案件,违反计划生育的案件,以及政治上诬告陷害的案件。1982年以来,狠抓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以及“农转非”弄虚作假、干部住房特殊化等不正之风。
1962年至1963年,县监察委员会对在反右派、反右倾中处分错误的人员进行甄别平反。经甄别,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群众17529人(其中党员3168人)中有17511人(其中党员3161人)得到全部或部分纠正。1978年以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冤假错案、反右遗留的冤假错案,“四清”运动的冤假错案,以及建国以来其他历史老案进行复查。至1985年9月,共清查2591人(其中党员186人),其中1516人得到全部或部分纠正,内有党员114人。
五、统战工作
县委统一战线工作建国初期属宣传部,工作重点是对知识分子进行团结、教育、改造和对工商业者实行限制、利用、改造。1956年设统战部,配专职干部5人。1963年,县三届人大增加党外人士代表名额,增加后计41人,多为统战对象。
十年动乱期间,党的爱国统一战线遭严重破坏。1973年,于县革命委员会政工组下设统战小组。1977年3月,恢复统战部原建制。1979年,人员编制增至8人,1980年9月,县首届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政协委员中有知识界17人,工商界6人,少数民族5人,宗教界3人,起义投诚人员2人。1982年,县委成立对台工作领导小组。1984年,统战部增设统战科,对台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于领导力量加强,统一战线迅速扩大,至1985年底,全县计有统战对象200多人。其中人民代表有党外人士76人,政协委员122人。
知识分子工作:至1985年底,全县知识分子1106人入党,254人提拨为区级以上干部,原被错划为右派或被诬陷受处分的316名中老年知识分子,经复查平反,安置工作。
民族宗教工作1982年至1985年,县拨款6.8万元、省拨款9.5万元扶植少数民族经济。其中用于回民8.5万元。1984年,省拨款1.5万元扶植回民小学,0.5万元建旧县集幼儿园。1985年县拨款2万元建回民饭店。全县现有少数民族干部135人,党员251人。1980年,天主教务开放。1985年5月,县成立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县境有8个区开放14个基督教活动点。
对台和海外联络工作全县去台人员201人,居住县境之家属187户,998人。已取得通讯联络者165户,826人,其中较有影响的人物21人。港澳同胞46人,外籍华人71人。1981年以来,对“文化大革命”中因港台关系受株连、重新安置工作的11人,照顾安置2人;退回私房9间,付给赔偿费3100元;1人被推荐为省五届青年联合会常委,11人担任县政协委员,5人当选为县人大代表。接待回乡探亲台胞150人次,协助赴香港与亲人会见的去台人员家属4人。征集对台宣传稿件16篇,其中4.恢醒肴嗣窆悴サ缣ā⒑O恐缣āⅰ短ㄍ逶又尽泛汀度嗣裾ā凡捎谩Müㄍ宸荡舐饺嗽贝靥ㄍ宸从程拖匦旅驳牟收找皇臀氖纷柿稀断秆舸呵铩妨郊
投诚起义人员工作给投城起义人员293人颁发了证书,为投诚起义人员落实政策72人,其中撤判与撤销处分的33人,收回安置工作者8人,收回作离、退休处理者2人,定期给予生活补助费者24人
六、信访工作
解放初期由县委秘书负责。1952年以后,由县委秘书室和县政府秘书室处理。1955年7月,县人民委员会设人民来信办公室。1958年12月,合界首、太和两县为首太县,设中共首太县委、县人委人民来信办公室。1959年4月,复置太和县,设中共太和县委人民来信办公室。1961年,改为中共太和县委、县人委人民来信办公室,隶县委。1964年,复改为中共太和县委人民来信办公室。“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瘫痪。1971年,县革命委员会于办事组设信访小组,1979年改为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1981年10月,县委、县政府各设信访科。1982年8月,县委县政府合设办公室,受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
信访办公室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建立有登记、交办、结案、归档等一整套制度,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同时与纪检、监察、政法部门配合,检查处理干部的违法乱纪,打击犯罪活动,因此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愿意通过来信来访向各级党政领导反映情况、咨询政策、申诉问题、陈述要求、提出批评建议、进行检举揭发等。信访部门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从1952年至1985年受理人民来信来访情况如下表:
太和县受理人民来信来访情况统计表(1952年——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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