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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沿革
1953年9月21日,界首县人民政府成立,机关驻界首城关。1957年1月,界首县人民政府改称界首县人民委员会(简称县人委)。1958年11月底,界首、太和2县合并为首太县,成立首太县人民委员会,机关仍驻界首城关。1959年5月,析首太县为界首、太和2县,遂恢复原界首县人民委员会。1967年1月,“文化大革命”造反派夺权,县人民委员会停止行使职权。3月,由军队、干部和群众三方代表组成界首县革命委员会,安徽省军管会未予批准。10月县境实行军管。1968年7月,经安徽省军事管制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界首县革命委员会(属县级政府机构)。1980年9月5日,界首县革命委员会奉令撤销,复成立界首县人民政府。
1953年至1985年,界首县政府县长(含革命委员会主任)更换11任,领导班子更迭情况见下表。
界首县1953—1985年正副县长(含主任)更迭表

二政府机构
办公室1953年9月设政府秘书室,1957年改设人民委员会办公室至1966年。(1958年11月至翌年4月为首太县记述省略下同)1980年3月至9月设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1980年9月复设县政府办公室至1985年。
计划委员会1953年设计划统计科。1956年9月撤科建计划委员会至1966年。1976年12月复建计划委员会至1985年。
人事局1953年9月设人事科。1964年3月改科为局至1966年。1977年3月恢复人事局至1985年。
教育局1953年9月设文教科,1957年改科为局,1962年改局为科。1964年12月复改科为局至1966年。1970年恢复教育局至1985年。
卫生局1953年9月设卫生科至1966年。1970年4月设卫生局至1985年。
农林局1953年9月设建设科。1955年6月撤建设科设农林局至1966年。1976年10月恢复农林局。1980年2月撤销。
农业局1970年12月设农业局,1976年10月并入农林局。1980年复设农业局至1985年。
林业局1956年设林业科,1958年11月撤销。1959年12月设林业局至1966年。1980年2月复设林业局至1985年。
水利局1954年9月设水利科,1957年4月改科为局至1966年。1970年12月恢复水利局,1974年8月改为水电局。1976年10月复改为水利局至1985年。
民政局1953年9月设民政科至1966年。1969年成立民劳局(民政、劳动两家合建)。1977年3月析民劳局复建民政局至1985年。
劳动局1953年9月设劳动科,1954年改为劳动调配办公室与计划委员会合署办公,1959年复建劳动局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曾占民政局合为民劳局,设立“五七”办公室代行劳动局职务。1977年恢复劳动局至1985年。
交通局1956年12月设交通科,1957年改为工交科,1959年7月改为交通局,1962年改为工交科,1965年7月改为交通科至1966年。1970年复建交通局至1985年。
工商局1953年9月设工商科,1956年6月撤销。1963年重建工商科,8月改科为局至1966年。1977年3月设工商局至1985年。
财税局1958年8月设财政税务局,1961年4月撤销,1976年复设财政税务局,1977年3月撤销。
财政局1953年9月设财粮科,1956年11月改为财政科,1958年8月并入财税局,1961年4月复设财政科至1966年。1970年建财政局,1976年10月并入财税局,1977年3月复建财政局至1985年。
粮食局1953年9月设粮食局至1966年。1970年恢复粮食局。1976年10月改为粮油食品局至1985年。
商业局1956年6月设商业科,1957年11月改科为局至1966年。1970年12月恢复商业局至1985年。
工业局1956年1月设工业科,1958年改科为局至1966年。1970年12月恢复工业局,1984年5月改为工业公司。
手管局1955年设手工业管理科,1961年8月改科为局至1966年。1970年恢复手工业管理局,1976年改为二轻工业局至1985年。
供销社1953年9月设供销合作总社,1958年5月并入商业局,1961年10月复建供销社至1966年。1976年10月改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至1985年。
邮电局1953年9月设邮电局。1970年11月析邮电局分设邮政、电信二局。1973年3月,邮政、电信二局合并为邮电局至1985年。
银行1953年9月设中国人民银行界首支行至1985年。
公安局1953年9月设公安局至1967年,1973年恢复公安局至1985年。
农机局1959年10月设农业机械局,1962年撤销。1977年3月设农业机械管理局,1984年4月与乡镇企业局合并为农机乡镇企业管理局,7月又分设农机管理局至1985年。
体委1956年6月设体育运动委员会至1966年。1972年6月体委实行军管,称军事体育运动委员会,10月配专职副主任。1975年撤销军管恢复体育运动委员会至1985年。
乡镇企业局1977年3月设社队企业管理局,1983年改称乡镇企业管理局,1984年4月并入农机乡镇企业管理局,7月分设乡镇企业管理局至1985年。
科委1959年6月建科学技术委员会,1962年撤销。1978年1月复建科学技术委员会至1985年。
物资局1963年3月设物资局至1966年。1970年恢复物资局至1985年。
气象局1959年元月设气候站,后改为气象站。1970年11月气象站实行军管,1973年撤销军管,7月升格为气象局至1985年。
工交办公室1972年2月设工业交通办公室,1981年8月撤销。
财办室1977年2月设财贸办公室,1984年4月撤销。
能源办公室1979年11月设沼气办公室,1984年改称农村能源办公室至1985年。
经济委员会1981年8月设经济委员会至1985年。
区划办公室1981年12月设农业区划办公室至1985年。
地方志办公室1982年7月设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至1985年。
审计局1984年4月设至1985年。
档案局1953年9月由界首市政府档案室改称界首县政府档案室,1958年9月与县委档案室合并成立县档案馆。1963年8月设县档案管理科(与县档案馆合署办公)。1972年10月设县革委会档案馆。1974年设县革委会办事组档案管理小组。1977年3月设县革委会档案管理科,与县委档案馆合署办公。1980年1月设县档案局,与县委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984年4月设档案局(原县委工作机构是年列入政府编制序列)至1985年。
文化局1977年3月设至1985年。
广播局1977年3月成立广播局事业(原为广播站),1983年4月改为广播电视局至1985年。
水产局1979年9月设水产局,1980年2月撤销。
畜牧水产局1980年2月设畜牧水产局,1984年4月撤销。
农牧渔业局1984年4月设至1985年。
统计局1979年11月设至1985年。
司法局1979年11月设司法科,1980年12月改科为局至1985年。
计划生育委员会1963年8月15日,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至1966年。1970年复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办公室与卫生局合署办公。1979年11月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与卫生局分开办公,1981年撤销计划生育办公室,委员会为工作机构至1985年。
物价局1984年5月撤销物价委员会,设物价局至1985年。
房管局1984年4月设房产管理局至1985年。
城建局1980年9月设城市基本建设局,1984年4月撤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84年4月设至1985年。
外贸局1980年4月设对外经济贸易局至1985年。
计量局1980年9月设标准计量局至1985年。
烟草局1983年11月设烟草专卖局至1985年。
供电局1979年设供电局至1985年。
工商银行1978年8月设工商银行界首支行至1985年。
建设银行1980年9月设建设银行界首支行至1985年。
农业银行1955年12月8日,县农业银行成立,与人民银行合署办公。1979年10月,分设农业银行界首支行至1985年。
保险公司1984年1月设至1985年。
1966年下半年县境“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1967年元月造反派夺权,政府各办事机构停止行使职权。1968年7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先后设立办事机构如下:
办事组1968年7月设,1977年10月撤销,下辖机构有1969年9月设立的秘书、直政、行政、信访4个小组;1972年2月设立的保密小组和1972年10月恢复的县档案馆。
政工组1968年7月设政治工作组,1977年10月撤销,下辖机构有1969年9月设立的秘书、组织、宣传、群工、教育、卫生6个小组;11月设立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和“上山下乡”办公室。
生产指挥组1968年7月设,1977年2月撤销。下辖秘书、工交、财贸、农业4个小组
人民保卫组1968年7月设,1977年2月撤销。下辖秘书、政保、治安、审批4个小组
1969年3月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精简合并为政企合一的“十大站”,即毛泽东思想宣传站、粮油棉管理站、交通管理站、财政金融管理站、人民服务站、手工业管理站、农水科技机电站、生产资料供应站、日用百货站、土副杂品购销站。“十大站”分管全县各业,1970年12月撤销。
三信访工作
1953年9月,县委、县政府分别设群众来访接待室,办理党群、行政机关和企业单位人民来信来访。1956年9月,两个接待室合署办公,称县委、县人委人民来访接待室,10月改建为界首县人民来访办公室。1958年11月至1959年4月为首太县委、县人委人民来信办公室。1959年5月为界首县委、县人委人民来信办公室,12月分设县委、县人委两个人民来信办公室。1961年3月,为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委处理人民来信领导小组。1965年5月县委、县人委两个人民来信办公室合署办公。1967年1月,信访机构瘫痪。
1968年7月,恢复信访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办事组承办。1969年9月,办事组内设信访小组,专职处理人民来信来访。1977年撤销办事组信访小组,成立县委办公室信访组。1980年3月29日,改信访组为信访科。1981年6月5日,分设县委、县政府两个信访科。1982年两个信访科合署办公,7月7日改为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1983年重建县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1984年信访办公室定编制10人。1985年始,实行县委常委,政府县长、副县长接待人民来访值日制。为方便来访群众,另设县委、县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是年8月统计,县直12个部、委、室均配有兼职信访干部1人;7个区镇都设立了信访办公室,配专职主任4人,兼职主任3人;34个乡镇办事处各配兼职信访干部1人;419个行政村和16个街道居委会均有人负责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了县、区、乡、村四级信访网。建县以来部分年度信访工作见下表。
建县以来部分年度信访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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