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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对有血亲关系者的通婚,《婚姻法》虽有明令禁止,但由于受封建传统思想影响,没有得到完全禁止。建国初,即提倡新法接生,各乡镇都培训了一批保健人员。进入80年代,开始全面进行孕产妇系统管理,建立孕产妇保健卡、产后新生儿保健制度。一岁以内婴儿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健康检查,1至3岁婴儿半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3岁以上儿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1984年起,县、区、乡、村四级全部建立了卫生防疫组织,对全县儿童定期预防接种。
对孕产妇,70年代由县卫生保健部门检查孕情。1984年,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成立后,规定农村一年3次妇检,城镇一年4次妇检。当年12月对县直单位育龄妇女检查,其中发现患有宫颈糜烂、滴虫病及其他妇科病者154人,占受检人数的76%,分别给予治疗。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于1985年6月开设优生优育门诊,开展优生优育咨询服务工作。
开展遗传病的流行学、近亲婚配、围产期死亡率、儿童就餐问题行为、儿童智商测试和家庭教育的群体调查。经对295名儿童绘人试验的智力结果:高智能占1.01%,中上智能占5.42%,中等智能占73.22%,中下智能占17.6%,低智能占2.75%。70名儿童韦氏法测试:高智能占4.28%,中上智能占17.17%,中等智能占67.13%,中下智能占8.57%,低智能占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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