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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就业
民国时期,劳动者的职业自谋。企业招工,设“中人”担保。资方可任意解雇工人。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把解决劳动就业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成立了劳动就业委员会,县长兼任主任,民政、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委员。城关区成立劳动就业登记处,各派出所成立劳动就业登记工作组,深入到基层开展摸底登记工作。经登记,全县共有失业人员9676人,其中:县城失业人员1624人(失业工人521人、知识分子257人、摊贩及小业主213人、无业青年331人、僧尼5人、孤儿及乞丐297人),农村(含集镇)有失业人员8052人(其中7834人系破产农民和乞丐)。
县劳动就业登记处弄清情况后,在1951年土地改革时,对农村的这部分失业人员,安排区、乡分给他们土地;对城市的失业人员,一面救济,一面在城关及三里湾码头等处组建搬运、饮食、修理等劳动服务行当,使1387人就业,并分批分期地将257名知识分子按照专长分配到国家机关和文化教育部门。
1952年后,农民有了土地,不存在失业问题。城市经济刚刚恢复,新办工厂不多,一批人就了业,另一批人等待就业。1954年,县劳动就业登记处配合民政部门,本着“有文化、有技术、生活困难、没有政治问题的先安排;无文化、无技术、生活尚可维持,有一般政治问题的后安排”的原则,至1957年,向农村、农场、工商企业、社会团体、学校及文化单位,安排3150人就业。
1958年,各行各业开展了“大办”。县成立了劳动科,在1年多的时间内,招收农村和城市工人21269人(其中正式工15821人,技术工258人,学徒工5190人),分配到县内7046人,分配到地区1218人,分配到合肥、马鞍山、淮南13005人。
1962年,国民经济各个部门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全面进行了整顿,县内40多家工厂在整顿中削减多余人员1404人,外地削减遣回16329人。县劳动部门在中共阜阳县委的领导下,除对其中有专长的292人安排到农林、渔场外,将其余13481人按排到农村。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劳动就业工作停止。1970年后,一些工矿企业稍有转机,县劳动部门按照“家庭出身好,在阶级斗争、生产劳动中表现好”的招工条件,首先在工人子弟、农民子弟、下放知识青年中招工。至1977年,共招工9003人。分配到县内企事业单位3603人,分配到合肥、马鞍山、蚌埠、淮南、淮北5400人。
1978年后,自谋职业、集资就业逐步代替了组织就业,统招统配逐年减少。1985年统计,自谋职业者37213人,集资就业者1836人,技校招生、退休顶替、自然减员补充者3829人,统招统配394人。(二)劳动服务
1979年8月,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县成立劳动服务公司,以统筹、协调、管理社会劳动力,负责劳力待业、停业期间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并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指导安排劳动就业。当年,对935名待业人员进行了登记、发证,开办了粮食、医技、会统、化技、语文、数学等6个培训班。1980年,从培训班中挑出240人,分别输送到卫生部门和粮食部门,他们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劳动技巧,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继此,39个县直单位、14个区镇建立了基层劳动服务公司,对社会上有劳动力的闲散人员进行了培训和管理。至1985年,向全县乡镇集体厂(场)输送具有较好素质的工人61637人,向黑龙江、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省市输出劳动力7.51万人。留在县内的,成为发展乡镇企业的生力军;到外地的,每人每年可寄家2至3千元,帮助了家庭致富。
(三)劳动保护
民国时期,劳动不受保护。据民国31年(1942年)阜阳县县长廖鳞给省政府的报告称:“全城大小工厂均岌岌可危,老板们为了追求利润,不给工人饱吃,还要工人在恶劣的条件下加班。有两名衣缕破烂的工人,被冻死在厂房前雪地里,情属可惨……”
解放后,中共阜阳县委责成县工会关心工人的安全生产,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制订安全生产制度,要求各个工厂认真实施。1959年,在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下,全县29家工厂建立健全定时维修、定时检修的安全生产制度。1982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条例》,对化肥、农药、榨油,酿酒等使用锅炉的工厂加强了监理工作,要求每年对锅炉进行1—2次大检大修。1984年后,县劳动部门与县环境保护部门要求新上马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否则不许施工;要求旧有的厂,要作技术改造,增加防尘防毒设备。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要发给保健费。具体标准是:化肥工、喷漆工,每人每月发保健费9.3元;铸工,每人每月发保健费7元;炉工、焊工、锻工,每人每月发保健费4.8元。1984年,对11家工厂的2128名职工进行了健康检查,患职业病者1人。
一些乡办、村办的集体厂,发展的较快,安全生产意识不强,还缺乏安全生产的知识和措施。1977年10月28日,王店机械厂因缺防爆设备,蒸汽水箱爆炸,毁厂房6间,死伤27人。1982年2月11日,苏屯机械厂乙炔发生器爆炸,死伤3人;1984年元月,袁寨区郭竹园马蹄砖窑倒塌,死伤3人;1985年2月,泉颍乡马蹄砖窑倒塌,死伤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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