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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抚恤
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曾颁布抚恤伤亡军人家属《条例》和《细则》,提出“抚恤费由国库开支”。以后又说:“国库无力,经费由地方自筹”。结果,“条例”“细则”成为废纸。抗日战争临近胜利时,县政府以“优待抗日将士家属”名义,向地方摊派粮1.8万斤(0.9万公斤)、款27.6万元(法币),全进入乡、保长私囊。
解放后,各级政府,把优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1950年规定:战士警勤人员因战因公牺牲,发抚恤粮300公斤(不久,改为600公斤),因病死亡,发抚恤粮225公斤(不久,改为450公斤);班、排、连及区、乡级干部,因战因公牺牲,发抚恤粮400公斤(不久,改为900公斤),因病死亡,发抚恤粮300公斤(不久,改为675公斤);团、县级干部,因战因公牺牲,发抚恤粮500公斤(不久,改为1500公斤),因病死亡,发抚恤粮325公斤(不久,改为1125公斤);旅长、专员级干部,因战因公牺牲,发抚恤粮600公斤(不久,改为2400公斤),因病死亡,发抚恤粮450公斤(不久,改为1800公斤)。1953年,改抚恤粮为抚恤金,规定:战士勤杂人员因战因公牺牲,发抚恤金140元,因病死亡,发抚恤金110元;班、排、连及区、乡级干部,因战因公牺牲,发抚恤金210元,因病死亡,发抚恤金160元;营、团及县级干部,因战因公牺牲,发抚恤金350元,因病死亡,发抚恤金260元;旅及专员级干部,因战因公牺牲,发抚恤金550元,因病死亡,发抚恤金410元。1955年、1970年、1980年、1984年,对牺牲及病故抚恤标准进行了4次调整和提高。1984年的烈士抚恤标准:战士、班长因战因公牺牲,发抚恤金2000元;排、连及行政21级干部,因战因公牺牲,发抚恤金2100元;营及行政19至20级干部,因战因公牺牲,发抚恤金2200元;团及行政15至18级干部,因战因公牺牲,发抚恤金2300元;师及行政14级干部,因战因公牺牲,发抚恤金2400元。1950年至1985年,共发抚恤粮13.23万公斤,共发抚恤金48.82万元。
在发放死亡抚恤金的同时,对革命残废军人以及因战因公致残的民兵民工还发放了残废抚恤金。根据1962年、1972年、1981年的残废换证统计,全县有因战因公致残的人员628人,每年发残废抚恤金110.06万元。
(二)褒扬
民国33年(1944年)5月,阜阳城各界人士纪念国民革命军骑兵第八师抗日阵亡将士,在阜阳城东南立碑,碑文曰:“精忠照明月,浩气并山岳”。民国34年,阜阳县县长郭坚,拨款于中山纪念堂(今地区群艺馆)前为抗日阵亡将士建纪念塔,正面文曰:“抗日阵亡将士纪念塔”。背面两行大字写道:“功在边陲论百战奇勋堪垂青史;魂归淮上看一轮皓月常照丹心”。
解放后,中共阜阳县委为褒扬“五·四”运动以来的革命先躯们的业绩,先后建立了“革命烈士馆”、“革命烈士陵园”、“四·九革命纪念馆”、“四·九革命纪念塔”。并13次召开烈属、军属、残废军人代表大会,表彰了230名军、烈属发扬革命传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事迹。
(三)慰问
民国33年5月,阜阳城数千人,自发买肉沽酒,结队到国民革命军骑兵第八师驻地,慰问抗日有功官兵。
解放后,广大农民争相为烈、军属代耕代种(农业合作化时优待劳动日,土地承包后优待现金,春节时,敲锣打鼓,给烈军属挂光荣匾,送慰问品(年画、粉丝、肉类)。若国家有战事,群众争向慰问前线军人。1949年春,全县妇女为前线解放军做鞋袜23万双。1951年至1953年,全县向抗美援朝前线寄慰问袋12.32万件。对越自卫反击战期间,全县向老山前线送慰问包4521件。有些人还别出心裁地在慰问袋(包)内装入红枣、栗子,以象征“早日胜利”。
(四)优待
民国时期,对抗日家属及伤残军人无优待。
解放后,阜阳人民发扬老解放区的光荣传统,对烈、军属及伤残军人实行了上学优先、吃救济优先、治病优先的优待政策。1950年至1985年,有烈属、军属、伤残军人子女1827人,在考试分数同等的条件下,被优先录取到中等专业学校和大学;有烈属、军属498人免费(经费由民政部门负担)住院治病;有烈属、军属子女1321人被优先招工招干。从1962年起,对3921名孤老烈属、军属及丧失劳动力的复员军人,实行了常年定量生活补助,农村每人每月补助2至4元(后改为8至10元,1984年后调整至13—15元),城镇每人每月补助6至8元(后改为10至15元1984年调至15—20元),年均发定额补助20.05万元。1982年后,对义务兵家属实行优待,至1985年,共发优待金224.39万元。
为使孤老烈属、残废军人病有所医,老有所养,1958年,于阜阳城郭家胡同(1962年,迁于西顺河街)建荣复军人疗养院,配院长、医生、护士6人,先后接收伤、病、残复退军人30人。1959年,于阜阳城西顺河街成立光荣院,配备院长、会计及勤杂管理人员6人,先后接收无依无靠的老年烈属和老年伤残军人41人,包衣包食包零用钱。1984年,在颍西镇建军队干部离、退休管理所(始称军队干部离退休接待站),接纳无家可归的部队离退休干部28家。
上述福利机构,除荣复军人疗养院于1963年停办外,光荣院已建房38间,逐渐添置了适应于老年娱乐的留声机、彩色电视机、收音机。军队干部离退休管理所的宿舍楼正在续建,3—5口之家可住50—7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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