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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队伍
民国初期,建筑队伍多是自愿结合的农忙务农、农闲做工的个体木工和瓦工(或称泥水匠)。民国17年(1928年),一些瓦工、木工为保护自己的利益,组织了瓦、木业联合办事处。由工头带领工人承包建筑业务。1950年,县工会将分散的木、瓦工组织起来,组成泥业工会,由工会出面承包建筑业务。1953年泥业工会改为产业工会。1955年,一些技艺好的木、瓦工参加了地区建筑公司,所余人员,在四城六关成立了建筑合作社。1975年,城市建筑合作社划交阜阳市。1977年,中共阜阳县委重新组建了阜阳县建筑合作社。1985年,改阜阳县建筑合作社为第一建筑公司。继之成立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建筑公司及园林建筑公司。第一建筑公司属县二轻局管理,第三建筑公司属县乡镇企业局管理,余均属县建设局管理。1985年,各建筑公司共有固定工2280人,临时工6840人。其中: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4人,技术员280人,五级工780人,四级工950人,三级工662人。承建县内外建筑工程。
1978年后,农村建筑业也发展起来。至1985年,乡办建筑社21个,有职工2633人;村办建筑社7个,有职工334人。行流区的三义和口孜区的瓦房村成为建筑专业乡和专业村。(二)建筑艺术
阜阳县的古代建筑,多系砖、木、石结构,寺院和园林中的亭榭,其基本结构是,由梁、柱经榫卯而成框架,而后装墙,以起防晒、防风、防雨和装饰作用。更多的建筑物是:柱下设柱石,以防潮湿;檐角加斗拱,以利采光;脊上置兽头,以示壮丽。大的旧式宅院,由正房和两侧厢房组成一进、二进或三进、四进,朱漆大门外设石狮、石鼓。而广大群众的住房,多系土、木结构,用土坯砌墙(有条件的加5—13层砖基),而后加梁檩,上屋盖,中间为门,两边加窗,最后用麦糠和泥粉墙。这种房屋,用料少,且朴实大方。
1960年以后,城市的建筑材料,趋向钢筋、水泥和砖石。一般的营造方法,有框架灌注、局部预制和纯砖砌墙,所建楼房多为方形,格调比较单一。1980年后,全县先后成立了21个建筑合作社。他们在竞争中,四出挖掘能工巧匠,不惜重金聘请建筑高手。在工程设计上,比较注意了群体组合、形体结构、内外装饰和色彩搭配,力争建筑形式能够反映现代的精神风貌。如干休所、大田农行的建筑不仅利用率高,且风格别致,一反过去建筑形式单一的格调。城市住宅,一般都建一厅数室,并有卫生设施。农村住宅,一般是砖墙瓦顶,并设檐廊。在颍河沿岸一带,也有建楼房的,多是二层。外墙装饰,多用马赛克或大理石,内墙多用涂料,亦有用油漆和壁布粘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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