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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营工业
民国时期,有一家文化社,县政府投资兴办,由国民党阜阳县党部管理,用石印印刷宣传品和中、小学课本。1948年停办。1950年后,开办新民棉织厂、人民窑厂、酱园厂、轧花厂、冠颍食品厂;接办阜阳行政专员公署下放的卷烟厂、油厂、酒厂。1958年大办工业,增办化工厂、钢厂、印刷厂、第一农业机械厂、第二农业机械厂;接办了阜阳地区下放的纺织厂、针织厂、造纸厂、皮革厂。工厂的骤增,带来了资金、技术、设备、原料、管理等方面的困难,时干时停,产品低劣,经济效益极差。1961年,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现有工厂进行了“转”、“停”、“并”、“撤”,在停办一批,合并一批,上交阜阳地区一批之后,保留了人民被服厂、糖厂、轧花厂、酒厂、油厂、酱园厂、县第二机械厂。1965年,工业总产值上升至3571万元,是1958年产值的3.1倍。
“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厂受到冲击,生产遭到破坏。生产形势较好的酒厂,1962年创利润10.02万元,1968年,创利润7.82万元,下降了2.2万元。1975年,县城工厂划交阜阳市。县革命委员会先后开办了印刷厂、齿轮厂、化肥厂、第一农机厂。化肥厂开办后的6年中,净亏271万元;糖厂原料不足,每年只能生产一月,8年间净亏59万元。
1978年后,进行了以提高产品质量和讲求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整顿、改革、充实、提高,逐步扩大了经营自主权,推行了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的产销渠道,发展了跨系统、跨地区的横向联合。1985年,全县9家国营工厂,共有职工1057人,固定资金1050.9万元,流动资金144.5万元,年产值3011.27万元,实现利润147.92万元,上交税金204.59万元。
(二)集体工业
阜阳县集体工业,是以城市手工业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集体所有制工业。1953年,对县城内444家私营工厂、作坊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通过改造,按行业组建起食品、纺织、文化用品、竹木制作、皮毛骨化、金属制造、缝纫服装、机械修配等8个生产联合社、17个合作组,共有资金15.594万元。从原从业人员中录用1357名职工,生产铁木农具、家具、文具及各种生活用品共321个品种。
1958年,在生产上不切合实际地提出高指标、高速度,产品质量低下,劳动生产率下降。1961年进行了调整,将食品、纺织、皮革、化工、竹木、金属、缝纫、机械等8个行业组建成16个集体所有制工厂,共有职工1269人。坚持自负盈亏,按劳分配的原则。顶住了“文化大革命”的干扰,至1975年,发展至45个,有职工2600人。1976年,一些工厂划入阜阳市,阜阳县尚存光华木器厂、五金厂、服装厂、机具厂等4个厂。后重建电镀厂、水泥预制厂、皮件厂、皮鞋厂、饮料厂、塑料厂、羊毛衫厂、编织厂。1985年,年产值3340万元。所产皮鞋销至北京、沈阳、哈尔滨等地。
(三)乡镇工业
阜阳县乡镇工业,是以集镇手工业为基础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集体所有制工业。它的前身和城市手工业一样,经过1953年开始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县集镇上1004家手工业作坊组建起473个联合社和合作组。人民公社成立后,这些联合社和合作组演为社队工业。在大炼钢铁、大搞农具改革之中,进行不对口不对路的生产,产品质量低下。1958年,遭到“共产风”袭击,垮掉了436个。“文化大革命”中,又把仅存37个联合社、合作组当成“以钱为纲”的“资本主义典型”,进行一次次的“横扫”,生产极不景气。
1978年,贯彻执行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社(乡)、队(村)工业出现了大发展的势头。至1985年,全县乡办工厂、村办工厂发展至503家,有职工16999人,年产值2605.53万元。
(四)家庭工业
阜阳县家庭工业,是1978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后出现的工业体制,它的基础是家庭手工劳动,生产形式是农闲大干,农忙不干。1983年5月,中共阜阳县委召开了重点户、专业户会议以后,进一步明确了个体工业的作用和发展方向。截至1985年,全县有家庭工厂34418家,参加家庭工业生产的共68847人,年产值554243万元。
(五)联户工业
1980年后,在商品经济日渐发达的形势下,家庭工业在竞争中,日感资金不足,技术薄弱,于是3家、5家自愿地联合起来。1985年,全县有联户工厂2489个,从业人员23939人,年产值2058.83万元。
(六)部门工业
1951年,粮食部门和棉花收购部门办起了粮油、棉花加工厂。学校实行“勤工俭学”,323所中、小学办起文具、化工、化肥、粉笔、墨水、浆糊等工厂。1963年后,以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名,砍掉了全部校办工厂。“文化大革命”后期,再次提倡学校办工厂。但因资金短缺,只有城郊、宁老庄等中学办起了印刷厂和农药厂。1985年,全县有部门办工厂22家(其中教育部门办厂3家),有工人(不包括参加勤工俭学和学生)1327人,年产值1301万元。
(七)华侨合资工业
1984年,乡镇企业局通过招工集资,与瑞典籍华人刘建国合办颍西镇芦笋罐头厂。因管理不善,刘建国退出股金,工厂一直未能正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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