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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育苗
阜阳县人民有植树造林的优良传统,其苗木来源,解放前,主要来自野生苗,亦有削枝插条、剔枝埋根、采种播种者。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重视发展林业,初期,发动群众“自采种、自育苗”以解决群众性的零星植树需要。1960年后除建立国营苗圃外,一些社队还自办苗圃进行采种育苗。但大都经营不善,成效甚微。1970年后,开展绿化运动,大部社队建立起育苗基地(一般占耕地总面积的1%),有的由生产大队统一经营,有的由生队指定专人管理。少数社办小农场也兼营育苗。不够用时,则从河南等地购进。购进之苗木在长途搬运中,风吹日晒,成活率不高。此后,中共阜阳县委提出育苗要做到“四舍得”,即舍得拿好地,舍得出资金,舍得用肥料,舍得投劳力。1975年后,所育树苗基本上可以自给。1980年后,为满足大面积造林之需,把育苗任务分配到人民公社,实行一级包一级。在不能满足需要时,县林业局从外地买进。在树木种类上也进行了多次换代。1975年后,以大官杨为主。1980年后出现一批苗圃专业户和专业村,育苗技术不断提高,苗木质量愈来愈优。有的专业户还培育了一些观赏树和贵重花卉。1985年,全县育苗专业户发展到138户,育苗面积230亩。育苗专业村发展至5个,育苗面积236亩。
(二)造林
建国前,群众植树多系自发。营造一些寺庙林、风水林和小面积果园。抗日战争期间,特别是9年黄泛期间,低洼地带的树林被毁坏殆尽。
1950年,中央林垦部发出“普遍护林,重点造林”的指示,特别是政务院发出《关于发展全国林业的指示》后,中共阜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广泛发动群众,在屋前、宅后、沟岸、路旁植树。有的村庄还营造了小片森林,1951年至1957年的7年中,全县共植杨(白杨、枫杨)、柳、中槐、臭椿、苦楝等570万棵,人均植树5棵。
1958年,开展大办食堂和大炼钢铁运动,以薪代炭,对树木烂行砍伐,树木又一次被破坏。
1961年后,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煞住了林业上的砍伐风。1962年提出“谁栽谁有”的植树政策,在4年中全县植树530万棵,平均每户栽20棵以上,村庄、道路很快被绿化起来,同时还建造起公路和河堤林带。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无政府主义泛滥,许多树木遭到乱砍滥伐。1968年,阜阳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领导了植树造林,但因栽培质量差,加之管理不善,年年栽树不见树,民谣讽道:“春天栽,夏天拔,来年还得栽二茬”。1971年至1977年,县革命委员会多次组织公社、大队干部到外省外县参观林业生产,进行全党动员,全民发动,开展了以建造农田林网为主体、“四旁”植树为重点的造林运动。在具体实施中对沟岸、路边、村旁、田头的植树作了统一规划,要求沟路直、田成方、树成行、林成网。全县累计植树2200万棵,并绿化了乡村道1754条,3488公里,绿化沟渠河道957条,总长2860公里,同时,还建造了阜蚌、阜涡等15条大型行道林。1979年,在颍河沿岸的两河口、闻集、宁老庄、顺河、潘寨、汤圩等公社试行农、桐间种,未能成功。1981年后,林业实行生产责任制,县林业局连续编发《农桐间种好处多》、《介绍几种树种育苗和植树造林的技术措施》、《主要树种造林技术》等资料,又一次掀起了植树热潮,先后绿化了三十里河围堤和插花闸东部的茨淮新河大堤。至1985年,全县共造片林38510亩,其中速生丰产林592亩,林木复盖率由1981年的7.2%上升至12.1%。
1985年主要林带一览表
表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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