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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典当
阜阳市典当始设于清代,光绪年间到民国初年为鼎盛时期,民国9年(1920年)后由于战乱先后关闭。经营范围大体分为3类:1.金银首饰,铜锡器皿,珠宝皮裘;2.衣、毯、蚊帐、被条、棉絮、戏衣、口面、绸缎、蚕丝;3.时钟、手表、挂表等。凡市面可以脱手而又能获利者皆受当不拒。当物估价按时值八折,当价按物品贵重程度而定,价值稍高值十当五、六,一般当物值十当三。月息2分5厘至3分,当期满前偿还清本利,取回当物,期满前一天无钱赎取,付清利息可以续当,续当最多限2期,超过典当期限一日,即不予赎当,叫做“死当”,当铺可将当物变卖或据为己有。当户除受高利盘剥外,在回赎当物时还经常遭受破坏霉变的威胁。在当票立据时就附上“有眼同估值,当价某某元,倘有虫伤鼠咬霉烂,各听天命,认票不认人”等各种规定。越是贫苦当户受盘剥就越重。
经营典当业者大都是豪绅巨贾,并以官府作后台,有的是官吏直接派人经营。清光绪年间,阜阳城内有南北二当,南当典为长江水师提督程文炳所开,店号“裕丰”,附设有裕丰钱庄和两淮织布厂,地址在阜阳城大隅首西程家公馆(现军分区),辛亥革命后闭歇。北当典最初为山西巨商开设,店号“世隆”,资本白银20万两,职工20余人,设在阜城北大街路东,后为安徽督军倪嗣冲占有,拨款10万银元充实资金,从业人员达30余人,派焦茂青为总管兼经理,唐瑞卿为副经理。店号“阜益”。民国初年,宁栋巨开设“同裕”当典兼营钱庄,地址在贡院街口路南,门面5间,后房10多间,1门2柜,东柜当典,西柜钱庄,从业人员20余人,民国11年(1922年)关闭。民国14年(1925年)尹幼亭开设“裕皖”当典,地址阜城北大街连家胡同路北,资金3万银元,职工10余人。王庆芳开设“庆和永”当典,地址华街口,职工5人,资金4000银元。
民国15年(1926年)军阀混战,各当典先后停业。
二、钱庄
阜阳较早的钱庄是清光绪年间、举人苏老秀开设的“永昌协”,清朝拔贡邢元伟开设的“世兴”,长江水师提督程文炳开设的“裕丰”,宁立斋开设的“恒聚”等。民国初年,随着商业的发展,阜城钱庄飞速发展,最多时大小钱庄达50余家。最大的钱庄有益萃恒、益聚恒、汇昌和等,其后台是安徽督军倪嗣冲,汇昌和钱庄是倪嗣冲女婿皖南镇守使王慈生所开。这些钱庄垄断了地方的金融贸易。
钱庄的业务范围包括存款,贷款和发行钱票。清末钱庄开设时存款无息,民国初年开始有息,一般存款月息3个月为4厘,6个月为6厘,1年月息9厘;贷款为月息1分8厘至2分4厘。贷款者必须以田地、房屋、商品等财产作为抵押。钱庄发行的图票分为钱票和银票2种。钱票面额有一串、五串、十串、五十串、一百串等,银票面额有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等。钱庄发行的图票损坏不予收回。这些票券流通市场,除作为本钱庄的现金支付凭证外,还可以用予市场采购、贩运商品、囤积居奇、谋取暴利,老百姓称为“开典当重利盘剥,开钱庄片纸生息”。由于有官绅撑腰,发行额与资本金不挂勾,以后商界也纷纷效仿,发行钱票和汇票,各种各样的图票充斥市场,当时民谣道“不怕内中空(没有资本),只要行得通(拉拢得开能发行图票)。今日穷光蛋,明日变富翁”,图票的发行流通也是民国初期钱庄畸形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钱庄的倒闭,钱票不能兑付,最终受损失的还是普通老百姓。更有甚者,个别人还以发行图票进行诈骗,阜阳一熊姓商人为上海购买生猪发行中票,先期还能兑付,后携款逃走。
阜阳钱庄从民国11年(1922年)由于兵匪之灾开始走下坡路,至1930年前,基本全部关闭。
三、银行
中华银行阜阳办事处宣统三年(1911年),原清政府裕皖官钱局改设为中华银行,在阜阳设立办事处,办理地方商户借贷和汇兑业务,营业面较小,仅与城关钱庄和大商户有业务往来,辛亥革命后1912年关闭。
安徽省地方银行阜阳分行安徽省地方银行成立于民国25年(1936年)1月26日,民国35年(1946年)12月9日改组为省银行,总行设在芜湖。为承担起调剂金融,辅助地方实业发展,于民国25年(1936年)6月16日开设阜阳办事处,地址在古楼南大街,主任杨大均,民国28年(1939年)7月升格为安徽省地方银行阜阳分行,下辖亳县、太和、蒙城、颍上、涡阳、界首等办事处,阜城业务由分行直接办理,分行下设会计、出纳、总务、信托4科,经理刘君雅,经营范围主要是存、贷款,对象大都为商户,分行办理省内外通汇及代理各县上缴省财政款项,并受中央银行国库局委托代理国库,由于民国通货膨胀一再扩大,虽积极推行活期、定期、通知3种储蓄,但一直毫无起色。解放前夕,该行撤走。
阜阳县银行抗日战争时期,重庆国民政府推行“县乡银行为金融主体,适应战时条件,稳定战地金融”的方针,于民国29年(1940年)1月20日公布了《县银行法》,民国31年(1942年)阜阳县开始筹备,民国32年(1943年)3月先行营业,同年9月接收县金库,民国34年(1945年)7月6日财政部核准注册,并颁发银字第1220号营业执照,同年10月10日开业。设在中山纪念堂后街(现专署街)。
县银行系官商合资经营,为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最初资本为国币61万元,民国34年(1945年)5月增资至400万元,次年4月增资至4100万元,官股2690万元,商股1410万元。银行董事会监事会为权力机构,实行经理负责制。董事长冷焕章,常务董事周琴一、吴秉彝,董事吴少田、王照右、李传国、徐致中、程子密、郑崇午;常驻监察人解培元,监察人张孝诞、汪肇民、周雅堂、刘钦曾;经理冉役卿,付经理李继乾,营业主任赵春旭,会计主任杜敬章,出纳主任宁涛。民国37年(1948年)董事长经理分别由康林梅、郑培炎继任。全行职员13人。县银行主要业务为存款、贷款及代理县金库,调度财政收支。贷款对象大多为小商贩,发放短期小额贷款。民国37年(1948年)存款总额达9.2亿,盈余总额1.8亿,公积总额4500万元。解放前夕,该行撤走。
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8月阜阳解放,中原解放区中州农民银行便在阜阳市设立“中州农民银行阜阳市支行”,委托工商局代管,由市工商局长薛文林兼任银行经理,银行下设“大淮商店”。中州农民银行主要任务是帮助恢复地方工商业生产经营,平抑物价,为前方解放战争筹措经费,发行中州币,驱逐蒋币。1949年5月阜阳专署发布第2号布告,宣布在原“中州农民银行”基础上成立“中国人民银行阜阳支行”,支行后改称为“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地区中心支行”,下设营业部,直接办理阜城各项金融业务。1955年8月,中支营业部撤销,成立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县支行,县支行下设人秘、会计、出纳、计划、信贷、储蓄等股,办理阜城及阜阳县金融业务。支行在阜城设有阳隅首办事处、三里湾营业所和大隅首、解放北大街储蓄所。1976年成立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支行,1983年县、市支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地区中心支行营业部,次年,营业部改为中国人民银行阜阳支行,办理市、县业务。1984年12月,人民银行单独行使中央银行职责,成立工商银行,人民银行阜阳市支行撤销,由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分行直接办理阜阳市人行业务。1986年底成立中国人民银行阜阳支行,人行阜阳支行内设计划、发行、保卫、稽核、会计、国库、金融管理、办公室、人事等科室,行使中央银行对阜阳市、县金融系统领导、协调、监督、管理、稽核职能,并代理国库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1984年12月人、工两行分设,成立工商银行阜阳支行。负责办理阜阳市、县工商业、行政事业单位的存、贷款业务。内设工业信贷、商业信贷、技改、储蓄、会计、出纳、调研、计划、人事、办公室等科室,下设人民路办事处、解放路办事处、三里办事处、火车站办事处、烟厂办事处和储蓄所等基层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1980年元月设立农业银行阜阳市支行,负责办理阜阳市农、林、粮食乡镇企业等系统的金融业务,内设人事、信贷、计划、会计、出纳、保卫、储蓄等股室,下设办事处、储蓄所。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设银行1954年设立,专门负责对国家计划内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拨款和监督,受上级建行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为主,其间也几度撤销、成立。1980年再度成立,1985年建设银行业务纳入人民银行信贷计划管理,成为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的专业银行,具有财政和银行双重职能,接受人民银行和上级建行领导。1985年以来通过改革,大力发展储蓄和其他信贷业务。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阜阳地区中心支行设在阜阳市,由中支营业部直接办理阜阳市有关业务,在阜阳市下设储蓄所。
中国银行中国银行阜阳支行成立于1984年,是办理外贸、三资企业和外汇业务的专业银行。支行设在阜阳市内,由支行营业部直接办理阜阳市有关业务。在阜阳市下设办事处。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4年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阜阳市支公司。公司内部设城险、人险、农险、人事、会计等股,办理国内各类险种保险业务。
信托投资公司1986年,阜阳地区工商、农业、建设银行相继在阜阳市建立信托投资公司,后整顿归口,现为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阜阳办事处,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阜阳办事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阜阳办事处。三家公司主要办理信托、委托存贷款、金融租赁、咨询和各种债券经营。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业务上受省公司领导,行政隶属各自地区中心支行。
四、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1951年10月阜阳地区在阜阳县茨河铺试办信用合作社,1952年至1954年信用社蓬勃兴起,各乡及城关郊区都办了信用社,做到一乡一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业务上受所在地农业银行指导。1976年,阜阳市成立后,郊区的农村信用社划归阜阳市农行管理,1984年城市信用合作联社自成体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现市联社下辖信用社4家。
城市信用合作社为了解决银行机构少和适应小型集体个体工商业发展的需要,1984年工商银行阜阳支行在阜阳市创办全区第一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是城市集体性质的金融组织,主要办理城市小型集体个体工商业的存款、贷款、个人储蓄、汇兑等业务和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起到了国家银行拾遗补缺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阜阳市集体个体工商业的发展。后人行、农行、建行、中行相继扶助兴办了一批城市信用社。受人民银行委托各社由专业银行代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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