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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仓库建设
清代,在州县设常平仓,市镇设“义仓”,乡村设“社仓”。常平仓,是历代封建王朝为调剂粮食余缺、稳定粮价和储粮备荒而设置的仓库。义仓,是依靠富户捐输或特别课税筹集粮食所设的慈善救济性粮仓。社仓,是一种民办的互助粮仓。清末民初,安徽仓储制度废弛。民国11年(1922年),民国安徽省长公署拟订积谷章程,规定每亩加征1分积谷附加捐,充实积谷。民国22年(1933年),省政府制定《安徽省各县建仓积谷办法》,要求各县建立县仓、区仓,各仓积谷数量按全县人口每人每月寓谷4斗计算,储足3月口粮。购谷款由地方公款和积谷专款开支,不足数得按各户实收数递增派储或劝募。同时劝令殷实富户集资兴办义仓。民国36年(1947年)省政府决定区、保仓全部撤销,保留县、乡两级仓储。1949年全区解放时,上述仓储粮款皆无。
1949年全区有房式仓库容量11610吨。1950年起,皖北人民行政公署提出对仓库进行改建和修补,扩大仓容,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协助,凡适合存粮的庙宇、祠堂等,都应划拨或租借给粮食部门作粮库使用。到1952年,全区共有新建房式仓仓容40285吨,租借民房仓仓容10880吨。1954年,陆续建设正规仓库,当时容量有22.97万吨的草仓逐步被淘汰、拆除。1978年底,全区仓库总容量102.2万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粮食产量迅速增长,为解决农民卖粮难和国家储粮难的矛盾,粮食部门集中大部分自有资金建设仓库,到1985年,全区共有各类粮食仓库总容量124.5万吨。
苏式仓:1955年开始,根据粮食部的部署,依照苏联的图纸,建设一批20米大跨度、3.5米檐高的矮胖式仓(通称苏式仓)。先后在有利于水陆运输的临泉杨桥、阜南方集、颍上润河、蒙城双涧等20多处建仓,每点容量2500~5000吨。经实践证明,这种仓库不利于粮食通风散热和机械化操作。1974年学习外地经验,对苏式仓进行升高改造,把墙身由3.5米提高到5.5米,割去库内中间主柱,仓门由2×2.5米扩大到3×4米。经过改造,可扩大容量30%,且有利于粮食通风散热和机械操作。
房式仓:1950年,皖北行署粮食局投资,在阜阳三里湾、涡阳东关共建砖木结构仓容量6750吨。1953年,省投资在阜阳行流、蒙城望疃等地建一批总量1.5万吨的包装仓。1958年,安徽自行设计500吨为一个单元的简易包装仓,砖墙木屋架,上有屋面板,下有沥青、水泥地坪或砖铺地坪(干沙垫底),离墙包堆或围囤散装。1975、1978年,又设计一套房式仓通用图纸(7801房式仓),分12米、16米跨度。分稻谷、杂粮、包装、散装、震区和非震区,共11种仓型。墙高分别为5米、6.5米,堆粮高度为3米、4米,窗户设半扇联动开关线,可统一开关。
组合屋架仓:1970年,学习邻省经验,在蒙城县试建一部分节省木材的素混凝土拱架仓和密置屋架仓。
楼式仓:1982年,针对行蓄洪区每年汛期到来前存粮都要向安全地带转移,汛期过后又要大量调回供应救灾的实情,在沿淮的颍上庙台、赛涧、润河、阜南洪河桥建一批二层楼式仓,将粮食存于楼上,既避免了汛期往返调粮,节约费用,又能保证救灾粮的及时供应。
土圆仓:1968年,按照商业部部署,省举办土圆仓建造技术学习班,先在阜阳县王店进行试点,后在阜阳、利辛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这种仓为木屋架,墙身用泥坯、草筑成,后逐渐改由砖、石砌成半截墙。每个土圆仓容量为20吨至30吨不等,仅1974年就建土圆仓容1.1万吨。由于阜阳地区春夏季雨水较移,土圆仓储粮容易受潮,且维修困难,至70年代末,已大部分淘汰。
草仓:1950年起至70年代,分批建成一些草顶、篱笆墙的草仓,仅1968年就建草仓容量15万吨。这种仓虽然投资少,建设快,但质量差,需经常维修,费用开支大。
露天堆:由于粮库建设不能满足储粮需要,从1950年起,每年都有一些粮食露天堆存。早期的露天堆,是在地面打个土底,垫上草,用垫子围起来,中间存粮,型式由圆形发展到长方形,顶部由早期草盖改为雨布盖。1981年,全区露天堆存量为5.46万吨,1984年达到23.594万吨,其弊病是费用大,不安全。1985年推广滁县地区建“硬底座”露天堆的经验,用砖石砌底,水泥挂面,防止底部受潮,储存效果较土底露天堆有明显提高。
储油设备,建国初期至70年代中期,全区油料种植面积在30~40万亩之间,产量较低,总产量徘徊在10~15万吨左右,除自食外,商品率不高,当时储油一般使用油篓、木箱、大缸、坛、油池、铁皮桶等,储量小,损耗大,费用高,不易保管。1975年,全区推广种植油菜,引种成功后,面积不断扩大,亩产量亦逐年提高。尤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改革、调整、整顿、提高”的方针,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生产力,改革了不合理的种植结构,花生、芝麻等油料作物有了大发展,油料收购量大幅度上升。1979年油脂(含料折油)收购量达21438吨,比1978年增长4.3倍;1981年收购量又猛增到41720.15吨比1979年又增长94.6%。从1975年起,全区兴建8个小油厂,每厂建300吨钢板油罐2个,共16个,总容量4800吨。1977年,由地区粮食汽车队加工小型钢板油罐100余个,分配到各基层粮站,总储量达3000余吨。1980年开始,由省设计中型及大型钢板油罐,到1985年末,由省投资在全区建油罐115个,总容量达188240吨,其中,仅地区粮油储运站即建1000吨容量的油罐8个,形成较大的油脂储存能力。
二、粮油保管
1、国家储备
国家储备粮分为“甲字粮”和“506”粮。“甲字粮”亦称“备荒粮”,由粮食部门负责保管,动支权属国务院。“506”粮即备战粮,由军政共管。大多数县市都有一定国家储备粮。凡有国家储备粮的地方,都做到“三专”(专人、专仓、专帐)“四落实”(品种、数量、质量、地点)。
2、代农储备
农村储粮条件差,损耗大,1963年开始为生产队代储粮食。生产队在分配以后多余的粮食交由粮食部门代为保管。需要使用时凭证支取。有的生产队把国家回销给农村的奖售粮、工程粮、水利粮等,也存在国家粮库,何时需要,何时买回。代农储备粮食,开始时不收费用,不扣损耗,农民生产、生活有困难的,粮食部门还可以按购价付款,不要生产队负担利息。从1970年起,生产队每存100斤粮食,1年内收保管费0.20元,扣损耗2‰。国家代农储备贴钱、贴粮,目的是支持农业生产,解决群众临时困难,群众把粮食存在粮站比较放心。在国家粮食收支有困难的时候,代储的粮食也可临时调剂使用,减少调进,节约费用开支。1978年以后,国家仓容不足,存粮困难,1979年代农储粮尚存2.801万吨,有些粮站收粮无处存放,把粮食交给农民代保管,采用这种办法,损耗大,费用高,不便管理。1984年5月,省粮油食品局发出通知,对“民代国储”作了具体规定,到1985年底,代储粮食已为数不多。
3、仓储管理
1951年2月,皖北人民行政公署颁发《皖北公粮保管暂行办法》,规定粮食入库验收、粮质标准、验质方法及检查粮情和支拨报告制度。要求做好防止发热、霉变、失火、偷盗及鼠、雀、虫害等保粮护仓工作。1954年,省粮食厅颁发《安徽省粮食保管奖惩试行办法》,规定消灭事故的给予表扬奖励;对玩忽职守和贪污盗窃国家资财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963年6月20日,省粮食厅制定《安徽省国家粮油保管和零售损耗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粮油保管损耗分为保管自然损耗和水份、杂质减量损耗。在粮油保管过程中,发生不幸事故,在事故发生前的保管阶段,应按规定的损耗率计算保管自然损耗,同时还规定了损耗报销的批准权限及超耗的处理办法等。因管理不善所发生的发热、变质、霉烂、虫蚀、失火、水淹、撒漏、贪污、盗窃等事故和经查明不属于损耗的亏斤、短斤、丢失、盘点短缺损失以及意外事故所发生的损失,不列为保管损耗。不同的粮种,不同的储藏方式,不同的储藏期限,损耗率不同。粮油零售损耗的定额不分品种和时间,由门市部根据粮油的进、销、存,定期盘点计算。
1949~1952年,粮食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公粮的收支、保管和调运,采取行政手段管理公粮。1953年,仓储体制从单纯的行政管理向企业经营过渡。1954年粮食部在《关于仓容、器材、人员定额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中规定,仓库利用率为70~80%,这是仓储企业实行定额管理的开始。1957年,全区有92个区站(库)、308个分站,先后实行定额管理。通过定额管理,能够有效地核实器材数量,严格管理制度,克服混乱现象,加强保管责任心,堵塞漏洞,提高器材使用率。亳县双沟粮站定额管理后,踅子使用率比原来提高1倍。1962年起,全区各级粮食部门均实行定额管理办法。
1981年11月,省粮食厅对超仓容利用率存粮实行费用补贴。规定地区以下仓库利用率不低于70%,市不低于80%。以地市为单位,以全年最高库存量计算出超定额储存量,年终结算给予补贴。补贴费用标准:薯干、花生果每超储5吨,补贴40元;其他粮食每超储5吨,补贴20元。
1982年5月,省粮食厅对国家储备粮油轮换更新的年限作出规定:小麦储存期不超过5年,稻谷、豆类、油料储存期不得超过3年。
4、储存技术
1951年9月,省粮食局举办防化员培训班,推广使用氯化苦熏蒸杀虫法。1954年10月,各地贯彻粮食部颁发的《关于粮食系统仓库、加工厂虫害防治暂行办法》和《化学药剂使用与操作规程》,开始向科学保粮迈进,粮食储存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
高温储藏:适用于小麦及一部分豆类。小麦经夏季烈日暴晒,粮温可达45℃以上,趁热进仓密闭保管,可以杀死粮内害虫,有利于降低水份,防止霉变,并促进小麦后熟,提高品质。
低温储藏:1954年冬至1955年春,全区一度气温达零下20℃。当时,一些粮站利用低温晚上把粮食搬出来摊晾,次晨日出前将冷冻的粮食搬进仓库密封储存,进行冷冻杀虫。这一方法能杀死害虫,但费力费时,未能推广。50年代后期,各地利用冬季干燥空气,打开仓库门窗,将粮堆表面扒开,增加粮堆表面积,用粮包堆成通风堆,采取自然通风方法,降低库内粮温,降低储存水份,简称“双降”。自此,每年入冬以后,粮库都把“双降”作为常规的保粮技术之一。1984年,阜阳市直属库改建了3000吨容量的仓库为空调仓,安装空调机12台,使用机械制冷控制储粮温度。通常储粮温度长期保持在15℃以下,符合安全水份的粮食可以在较长的时期内避免虫霉为害,并保持较好的食用品质。
缺氧储藏:是在密封条件下,利用粮食、粮食微生物和害虫等生物体的呼吸作用,使密闭的空间含氧量降低,甚至近乎无氧状态储藏粮食。由于缺氧,伴随二氧化碳的积累或其他气体的置换,具有制菌杀虫和抑制粮食生理活动的作用,使储粮处于休眠状态,从而增加了储粮的稳定性。70年代后期,全区广泛推广使用塑料薄膜密闭气控储粮,对减少虫害,提高粮质发挥了良好效果。
5、“四无”粮仓
1953年1月,安徽省组织粮食保管员前往浙江省余杭县仓前粮管所,参观学习首创全国无虫粮仓经验。回来后,开展以大搞清洁卫生为主的“无虫粮仓”活动。1955年,粮食部提出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的“四无”粮仓的意见,全区创“四无粮仓”活动全面展开。亳县直属粮库是旧祠堂民房改建的,储粮条件差,保粮人员通过学习浙江余杭的经验,以搞好清洁卫生为主,对墙壁、门窗、梁柱进行清扫、粉刷和剔刮嵌缝,清除虫巢、虫卵,改善了储粮条件。1955年4月,经省粮食厅检查鉴定,该库134间仓房、7840吨仓容完全达到“四无”的要求,首创了全省第一个“四无粮仓”,省、地多次在亳县召开现场会议,宣传和推广亳县“四无粮仓”的经验,大大地堆动了全专区“四无粮仓”的开展,当年实现“四无”的粮仓占总仓容的7.6%,到1956年达到83.6%。1958年5月,省粮厅在巢县召开储运会议,提出实现粮仓“六无”,其后,有的县提出“七无”,“八无”,“十无”等口号,出现了浮夸的倾向。
1959年单纯强调粮食快入库,边收边打,来不及整晒,入库粮质水份严重超过安全标准,“四无粮仓”很难坚持。1961年开始纠正“左”倾错误,直到1965年“四无粮仓”的创建才基本恢复到1956年的水平。在“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中,各项规章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创“四无粮仓”的活动又趋底潮。1975年,省粮食局组织全省性的“四无粮仓”大检查,涡阳县符合“四无粮仓”县的要求。1985年4月,省粮油食品局组织全省“四无粮仓”互查鉴定,涡阳、界首、颍上等县受到表彰。1985年末,全区“四无粮仓”占总仓容的96.6%。
三、粮油调运
1、粮油调拨
1949年10月,华东财委粮食会议决议规定“公粮收入,除地方附加部分归地方支配外,其余全部由华东财委粮食局调度”,省以下各级政府和仓库只有保管义务,无权调度粮食。当时为加强区外调出和调入工作,抽调专人在中转量较大的淮南、蚌埠分别设立粮油中转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全专区粮食的调出和外地支援本区治淮和救灾粮食的调入。1950年2月,皖北粮食局印发《各级粮食调运指挥部条例》,要求在各级政府领导下,成立调粮机构,统筹安排区内粮食调度工作。专区成立有交通、粮食等部门参加的粮食调运指挥部,协调部门关系,统一组织粮食调运。1952年11月,皖北粮食局为贯彻华东军政委员会粮食运输供应会议决议,加强粮食调度计划,决定从1953年1月1日起,实行月度粮食调拨汇编,统一计划,调整流向,减少倒运、对流,提高运输效率,节约人力物力。1954年7月,省粮食厅、农业厅联合发文,明确规定农业部门负责提出需要种子的品种、产地、数量及技术检验工作,粮食部门负责包装、调运及到达后供应前的保管工作。1954年12月,省粮食厅转发粮食部《关于集中编制月度调运计划规定(草案)》,在全省范围内实行逐级汇编粮食调运、费用计划制度,从此,全省商品粮食的调拨管理体制正式形成。1955年4月,油脂公司划归粮食部门领导,商品油脂、油料的调拨与粮食统一管理。
粮油调拨工作的原则是,全面安排,统一调度,“先中央,后地方”,保证重点,照顾一般,好粮油外调,坚持合理运输,保证全国各方面对粮油的需要。调拨计划分年度、季度和月度3种,在服从全国统一调拨的前提下,由地、县分级编制,经省粮食厅平衡后组织调运。阜阳地区是农业大区,除受灾外,正常年景粮油调拨都是调出为主,调出数量最多的是1971年达39.885万吨。调出品种,过去主要是山芋干,调出大豆也是为了调进一部分大米或作品种调剂和兑换。1975年后,调出量越来越大,调出品种变为以小麦为主。
1950~1985年粮油平价调往区外统计表

1978~1985年粮油议价调往和销往区外统计表

2、粮油运输
50年代初,全区县城以下很少公路,粮食入库和腾仓并库,除少数地方可以水运外,大都以畜力车,肩担和手推车为主。有的地方的余粮由于交通不便,缺乏运力,成为“死角粮”。1953年以后,交通条件逐步改善。1959年秋,省粮食厅汽车运输大队阜阳粮食汽车分队成立,有汽车48台,到1978年,汽车增加到150台,1000多个吨位。同年8月经地区财办同意,将车辆、人员下放各县,除阜阳市外,成立10个县粮食汽车队,地区车队保留汽车50台,1980年省粮食局拨给4台油罐汽车,开始油脂散装运输。1981年,地区粮食系统购置火车油罐车10节,每节容量50吨,可自动装卸,大大提高了全区油脂外调能力。粮食专业运输车队的成立,对保证粮油及时入库和外调、出口发挥了重要作用。1966年春,河北邢台地区发生强烈地震,专区粮食车队出动数台汽车,支援运送救灾物资。1979年1月,六安地区金寨等县山区的闭塞点“死角粮”运不出,地区粮食车队从各县抽调10多台汽车,前往支援调运,按时完成向合肥集运粮食的任务。1982年7月,省粮食厅制定《安徽省粮食系统专业汽车管理办法》,1984年,阜阳地区粮食运输企业各项经济指标进入全国粮食运输企业先进行列,获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创最佳经济效益金杯奖”。
在粮油流转调运方面,1955年前主要是以行政区划组织粮食入库,不考虑合理流向,有些地方先入库,后调剂余粮,造成入库后大量的二次搬运。1956年,提出了对征购入库的粮食实行合理摆布的办法。每年夏秋征购入库的粮油,根据产、购、销和库存情况、粮流方向,为方便群众送粮,打破行政界限,实行跨界交粮,结合征购入库,将入库粮食一次摆布到交通沿线或加工点。有条件的粮点,做到征调结合,避免和减少重复劳动,减少县内二次集运,节省劳力和费用。仅1975年全区通过合理摆布就节约运费、装卸搬运费90余万元,节省社会劳动日122万个。在调运中,注意选择经济路线,开展合理运输,仅1977年就节约费用2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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