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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营商业流通渠道
1948年8月,阜阳地区自西向东先后解放,开始以县城为中心的政权建设,相继建立主管经济工作的工商局,主办税收稽征、金融、贸易和管理工商业,以“发展经济,保障供给”为总方针,肩负恢复经济,发展生产,平抑物价,稳定市场,组织与经营支援前线的物资供应。1948年初,在临泉兴办国营益华商店、界首豫丰贸易公司。同年11月,兴办国营亳县大德商店,临泉益华商店改为贸易公司。1949年4月,兴办国营阜阳县大淮商店。同年9月,实行酒类私酿专卖政策,专署税务局成立酒类专卖科,亳县成立专卖分销处,临泉成立盐业公司(1950年与供销社合并)。这些公营商店、公司,经营品种主要有粮食、豆饼、棉纱、棉布、食盐、食糖、火柴、煤油、纸张等有关国计民生的商品。经营方式,在货源组织上,粮食、土布,以当地收购为主,外运支援军需;其他商品以产地采购为主,对外批发,兼营零售。为平抑市场物价,打击不法商人垄断市场的行为,适时吞吐,以稳定市场秩序。1949年8月,国营皖北贸易总公司在蚌埠建立,在阜阳县大淮商店的基础上,组建国营皖北贸易总公司阜阳分公司,收归专员公署领导。亳县、界首在两个公营公司的基础上,组建两个县级支分司,业务上隶属阜阳分公司领导。
1950年4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关于统一国家财政工作的决定》,撤销皖北贸易总公司阜阳分公司,分设中国粮食公司阜阳支公司、中国百货公司阜阳支公司、中国土产公司阜阳支公司,亳县、界首同时撤销支公司,相应设立粮食、百货、土产办事处。同期,由蚌埠盐业分公司派人筹建阜阳盐业支公司,5月份在界首设立办事处,相继在临泉、涡阳、三河尖设立推销组。同年10月,组建中国花纱布公司阜阳支公司,主营棉花收购,棉纱、棉布批发。
1951年,各国营公司在县城和县以下设立分支机构。中国粮食公司阜阳支公司在各县设立 7个办事处、19个收购组、12个门市部;中国百货公司阜阳支公司在蒙城设立办事处,颍上、凤台、阜南设立营业所,在颍上的南照设立营业组,界首百货办事处在太和、临泉设立营业所,亳县百货办事处在涡阳设立营业所,在双沟、十八里、义门、古城设立营业组或门市部,阜南营业所在方集、薛集、地里城设立营业所;中国土产公司阜阳支公司在各县又设立6个办事处;中国花纱布公司阜阳支公司在界首、亳县设立办事处。同年8月,在蚌埠蛋品公司阜阳收购组的基础上,组建中国畜产品公司阜阳办事处。
1952年,各公司经过调整、布点,全区国营商业机构90个、2089人,其中支公司6个、516人;办事处22个、823人,推销组26个、291人,门市部28个、366人,其他2个、8人。同年10月,粮食支公司并入专署粮食局,自此,粮、油购销渠道归粮食局系统。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年),国营商业流通渠道由城市向农村发展,调整划细流通机构。
1953年,百货公司系统,将阜阳支公司改称国营阜阳百货商店,所辖的临泉、阜南营业所改为办事处;界首办事处改为国营界首百货商店,领导太和百货办事处;亳县办事处改为国营亳县百货商店,领导涡阳、蒙城百货办事处;颍上百货办事处隶属正阳关百货商店;凤台百货营业所改为办事处,隶属淮南市百货商店。百货商店由省百货公司直接领导。同年9月,阜阳百货商店改为中国百货公司阜阳中心商店,领导界首、亳县商店;中国花纱布公司阜阳支公司改为国营阜阳纺织品批发商店,在阜南中岗村、界首设立推销组,蒙城办事处改为商店,在亳县设营业组。同年1月,将土产公司经营的油脂油料划出,组建中国油脂公司阜阳分公司;将土产公司经营的生猪和肉食品划出,畜产品公司蛋品划出,组成中国食品出口公司阜阳支公司,在颍上、蒙城建立中心收购站。同年3月,食品阜阳支公司改为中心站,隶属中国食品出口公司蚌埠市公司,下设太和、临泉、界首、阜南4个食品收购组,蒙城、颍上中心收购站和所属的亳县收购组,由原支公司领导改属蚌埠市公司领导。同年1月,将石油从百货中划出,组建中国石油公司阜阳供应站,在蒙城、亳县、界首设供应组;将中药材收购、运销业务从土产公司划出,成立阜阳药材收购站,隶属省供销社领导;阜阳盐业支公司,改为安徽省盐业公司阜阳批发部。
1954年4月,撤销阜阳、颍上、蒙城食品出口公司中心收购站,在阜阳组建中国食品出口公司安徽省阜阳支公司,下设颍上、蒙城、亳县、涡阳、临泉、太和、阜南7个营业所,支公司直设收购供应门市部、储存加工中转库和马店、插花、王人、王市、胡集、口孜、袁寨、行流、大田9个食品站,下半年进一步扩建食品机构,阜阳支公司改为分公司,县营业所改为县公司,各县在主要产猪产蛋区设立食品收购站。同年8月,国营阜阳纺织品批发商店改为中国纺织品公司安徽省阜阳分公司,各县同时组建县公司,以适应同年9月15日开始实行棉花、棉布统购统销的需要。同年11月,石油公司阜阳供应站改为中国石油公司安徽省阜阳分公司,亳县、界首、蒙城推销组改为县公司;中国百货公司阜阳中心商店改为中国百货公司安徽省阜阳分公司,各县在商店、办事处、营业所的基础上组建县公司。烟酒专卖,1950年取缔私酿,组建国营酒厂,1953年撤销专卖处,成立阜阳中心批发部,在插花、大田、行流、袁寨设立4个分销处,1954年在中心批发部的基础上组建阜阳专区烟酒专卖分公司,各县专卖处同时更名为县公司。同年,阜阳盐业批发部改为安徽省盐业公司阜阳分公司;煤炭建材公司阜阳支公司改为中国煤炭建材公司安徽省阜阳分公司,各县设经营处,分公司既为专业经营公司,又为全区的行业管理机构。
1955年,扩大工业品下乡,经营机构下伸,阜阳百货分公司在全区各县设立79个百货分销处,除义门分销处外,其余均经营百货、棉布、烟、酒。下半年,食品公司所属机构一度改变为按经济区划设置机构,不久又恢复原建制。1956年,商业机构作一次较大的调整。1月,国营商业土产批零业务移交供销合作社统一经营;供销合作社经营的干鲜菜及杂项食品批零业务,移交给国营商业经营。1955年底,专、县设立农产品采购局。1956年1月起,国营商业经营的棉花、茶叶、畜产品,供销经营的麻类、烟叶,移交给专、县农产品采购局。同年4月,省商业厅下达全省商业机构设置方案,全区商业机构(不包括食品、药材)为11个系统、272个机构、2585人。并明确规定新设公司,不设专区级公司,只在专区设工作组,指导系统工作。专直商业机构20个、444人,其中有阜阳百货分公司,下辖7个分销处;石油分公司、医药分公司、纺织品分公司、盐业分公司、煤建分公司,下辖2个经营处;烟酒专卖分公司、文化用品分公司工作组、贸易公司工作组、五金公司工作组、针棉织品公司工作组。同年4月,省食品公司下达机构设置方案,阜阳食品分公司改为中国食品公司安徽省阜阳专区办事处,下属10个县公司、38个食品站,总编制799人。同年6月,药材公司由供销社移交商业部门领导,下辖专区药材站、亳县药材公司、涡阳药材公司和临泉、太和、界首、蒙城、颍上、凤台、阜南7个经营处。
1957年4月撤销专、县农产品采购局,并入专、县供销合作社;各县商业科改为商业局;专区撤销商业科成立财粮贸办公室和工业品办事处,将百货分公司、纺织品分公司、盐业分公司、石油分公司、医药分公司、煤建分公司下放给阜阳县管理。
1958年5月,专区进行商业机构合并,管理权限下放,实行“两放、三统、一包”的调整改革措施,将财粮贸办公室所辖的商业小组与专区供销社办事处、专区食品公司办事处、专区工业品办事处合并,成立阜阳专员公署商业局;各县商业局、供销社和专业公司合并,成立新的商业局。县以下商业机构,实行下放人员、下放资产,同年9月份前后撤区并社成立大人民公社,设立公社商业科,基层供销社、食品收购站、百货分销处、专卖分销处,多数公社合在一起成立供销处,由公社商业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太和县成立11个人民公社,全县设11个商业科,117个大队成立采购供应站,到1959年全县设729个供应站,下设供销部、供销点304个,代购代销点5050个。
1959年,在商品紧缺的情况下,阜阳县商业局对地直工业企业商品扣的偏紧,故于1960年1月成立行署商业局供应站,经营五金工具、铁丝、元钉、电料、汽车拖斗、食糖、棉布、丝绸、手表等,向地直单位分配供应。经地委批准,同时组建地区煤炭公司。1960年6月,经省商业厅批准,组建阜阳工业品批发采购供应站,经营日用百货、文化用品、纺织品、针织品、五金、交电、化工、新药、食糖等。同年7月撤销专局供应站,并入阜阳工业品批发采购供应站。
1961年,国民经济进入调整时期,地直新组建专区土产经理部、副食品经理部、农业生产资料经理部、水产办事处、运输办事处、对外贸易公司、石油煤建公司7个单位,同时组建专区医药采购供应站(包括药材),划属卫生局领导。同年10月,重新成立安徽省盐务管理局阜阳分公司,负责计划调拨和中转业务。根据中央和省国、合分设的决定,专署商业局和供销社分家,外贸公司独立,直属专署财粮贸办公室领导;土产、生资两个经理部划属专区供销社领导;工业品批发站、石油煤建公司、食品公司、盐业公司、水产办事处归商业局领导。
1962年1月,撤销工业品批发站,成立阜阳专区百货分公司;4月将五金、交电、化工业务划出,组建阜阳五金交电化工公司。1961年底和1962年初,各县商业局和供销社分设,各专业公司也相继恢复。农村商业经营机构,恢复食品站,并按区建站,达到一区有一个食品站,非区所在地较大的集镇设立分站;百货公司恢复涡阳义门、蒙城双涧、颍上杨湖、临泉杨桥、阜南中岗5个分销处。下半年,医药、药材划属商业部门领导,烟酒专卖移交商业部门领导,将百货公司经营的食糖业务划交专卖公司,改称中国糖业烟酒公司安徽省阜阳分公司,各县亦作相应的移交。
1963年初,原未建饮食服务公司的县,均建立县公司;未有盐业经营机构的县,相继建立盐业经营处。至此,专区和各县的国营商业经营机构恢复到1955年的水平。为做好农村生活用煤供应,1963年6月,专区石油煤建公司在阜阳、临泉、太和、颍上、凤台、涡阳、蒙城、亳县、阜南等县交通方便的20个集镇设立煤炭供应点;为做好灾区煤炭供应,9月在全区各县又增设52个煤炭供应点。
1964年,全区国营商业机构稳定,流通渠道理顺,专区、县城门类齐全,公司条条自成体系,县以下食品机构扩大,工业品经营机构缩小,农村的工业品经营由供销合作社负责。1965年,设立阜城镇,阜阳县将百货、医药、煤建、服务公司和设在城区的门点划交阜城镇领导;5月设立利辛县,国营商业新建百货、医药、煤建、食品、饮食服务、盐业6个公司。
1966—1969年处于“文化大革命”初期,商业流通机构未有变动,名称有所更易。1970年开始“斗、批、改”,商业局、供销社、外贸局、工商局合并成立新的商业局。1971年1月,在原五交化公司、专区百货办事处基础上重新组建工业批发采购供应站;在农业生产资料经理部基础上,组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站;在医药公司的基础上,组建医药(包括中药材)采购供应站;将水产办事处并入阜阳地区食品公司。1974年5月,组建阜阳地区棉麻烟公司、阜阳地区饮食服务公司、阜阳地区商业局车队。自1970年底至1971年初,各县组成新的商业局,相继新建棉麻烟公司。阜城镇明确归阜阳县领导;原交阜城镇管理的百货、医药、煤建、饮食服务公司更名为阜阳县公司。1976年成立阜阳市,阜阳县将饮食服务公司和设在阜阳城区各公司的商业网点划交阜阳市,阜阳市在商店、门市部的基础上组建百货、五金、医药、糖业烟酒、煤建、食品、生资、土产、棉麻9个专业公司。
1976年10月,国、合第二次分家,外贸独立,各县、市亦同期分开。地区所属国营商业企业为工业品站、医药站、糖业烟酒公司、石油煤建公司、食品公司、盐业公司、饮食服务公司和一个车队。各县、市所属的国营商业企业有百货、糖业烟酒、石油煤建、医药、食品、饮食服务、盐业、蔬菜等专业公司。县以下国营商业保留各区食品站;百货公司保留涡阳县青疃、义门、蒙城县双涧,颍上县杨湖,阜阳县插花,临泉县杨桥,阜南县三塔等7个分销处;保留20个设在集镇的烟酒分销处。1977年,阜阳县组建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公司,在插花建立石油站。
1978年,水产公司划属农林部门,地区将食品公司水产科划出成立地区水产公司,各县、市将食品公司水产组划属畜牧水产局。同年7月省商业厅向省革命委员会作出《坚持按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的报告》,提出同城不设重叠的批发机构,同年12月,省革委会批转执行。1979年1月,地区撤销工业品采购供应站,组建阜阳百货采购供应站、阜阳五金交电化工采购供应站(简称五交化站),隶属省商业厅领导。撤销阜阳县设在阜阳城的三塔分销处,阜阳市百货公司批发部并入阜阳百货站。阜阳县在插花设立五交化分销处。各县将五金、交电、化工商品从百货公司划出,组建县五交化公司。1979年8月,根据省通知,地区和各县、市石油煤建公司的煤炭业务划出组建燃料公司,交物资局领导。
1981年,省医药公司从省商业厅划出,组建省医药管理局。同年8月,地、县、市成立医药管理局,地区医药站各县、市医药公司一并划属医药管理局。同年4月,组建中国烟草公司阜阳分公司,将地区糖业烟酒公司卷烟业务、地区棉麻烟公司烟叶经营一并划属烟草公司;各县糖业烟酒公司亦同时将卷烟业务划属县烟草公司。
1984年底省百货公司将针纺业务划出,成立安徽省纺织品公司。1985年3月,地区将纺织品、针织品从百货站划出,组成地区纺织品二级站,移交地区工业局领导。阜南、利辛、涡阳成立纺织品公司仍属商业局领导,临泉纺织品公司属工业局领导。
工业生产资料供应,1950—1962年,钢材、生铁、有色金属、木材、煤炭、水泥等统配物资,由专署计划委员会直接管理,商业及生产主管单位按计委下达指标组织调拨供应。水泥、油毡、石油、煤炭属石油煤建公司经营;轴承、工量刃具、电线等机电产品,三角带、平胶带、酸、碱等化工类物资及平板玻璃、卫生陶瓷由百货公司经营;钢材、生铁、焦炭、有色金属先后分别由供销合作社、手工业管理局、工业局供应;水利工程用的钢材、水泥、木材,由水利系统调拨安排。1962年12月组建专署物资局和阜阳地区物资综合公司。1963年6月,全区各县均成立物资局,形成物资流通体系。1963年8月,木材公司由农业局划属物资局管理。1965年10月,阜阳县物资局并入专署物资局。1966年8月,木材公司划属计委管理,阜阳县物资局重建。1970年1月成立地区物资管理站。1972年1月,分别设立阜阳地区机电设备公司、阜阳地区金属材料公司、阜阳地区建材化工公司。1979年1月,原属商业系统管理的石油煤建公司分家,成立阜阳地区燃料公司。1981年11月,成立阜阳地区生产资料服务公司。1982年底开始,全区各县物资局分别设立各专业公司,1985年全部组建完毕。
粮食系统、外贸系统流通渠道,分别在粮油商贸、外贸章中记述。
二、供销合作商业流通渠道
1950年5月,组建阜阳专区供销合作总社,相继,全区10个县市有9个组建县供销合作社。至年底有县社9个、区社144个,基层社366个。1953年初,全区已兴办10个县供销社、166个基层社、7个消费合作社,零售网点802个,到1956年底,全区有区供销社99个、供销部571个、基层零售网点1421个。供销社的主要任务,一方面承担国家计划产品的购销任务,一方面为农民推销产品,供应生产和生活资料,提供生产、生活、技术服务。1958年5月,国营商业与供销社合并,地、县成立新的商业局,把基层供销社下放给人民公社,成立公社供销处(或供销部)。1961年10月,国营商业与供销社分开,恢复各级供销合作社机构,1961年底,经过恢复全区有112个基层社、1236个经营门市部、21个经理部。
“文化大革命”中,供销社流通渠道再次打乱,1970年底,供销合作社与国营商业合并,1976年10月国、合再次分家,造成流通领域的混乱。1983年进行体制改革,10月,全区各县、市成立供销联社。地区供销社下辖土产日杂、农资、棉麻、回收和供销公司;各县、市联社11个,下辖土产、农资、回收、棉麻公司和部分日杂、果品、贸易、牲畜交易、信托等公司59个、基层供销社213个、网点5887个。
三、个体商业流通渠道
建国以后,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是社会主义商业流通的主渠道,个体商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商业的补充。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组织起来的城市合作店、组和个体商贩,按照保障从业人员、靠养人口基本生活的原则,安排其经营额,由归口单位按排货源计划;跨业经营的,由归口单位联系主营单位安排货源计划。1962年5月以后,执行国家商业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合作商店、合作小组若干政策的通知》,个体商业必须遵照国家的商品采购、供应政策、价格政策和有关规定,只能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只能零售,不准批发。农村个体商业,实行“七不准”管理制度,不准私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不准搞长途贩运;不准经营批发业务或批零兼营;不准超过经营范围;不准经营棉布和凭票供应的针织品;不准到外地进货,只能从当地供销社进货;不准随意增设、调整经营网点和违反国家价格政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放宽经济政策,取消对个体商业的不合理的限制。对城市个体商业,凡是为国营代销的,一律改为经销,摆脱归口公司的制约,放开经营;凡是国营平调集体商业的财产、资金、人员,一律退还;缩小总店或撤销总店,划小核算单位,安排待业青年,增办新的店、组,参与市场竞争。对农村合作店、组,国家积极扶持,凡供销社经营的商品,合作店、组均可经营,变代销为经销,允许到外地进货,允许跨行业、多品种经营,鼓励经营供销社不经营的零星小商品,鼓励参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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