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师资考核
民国20年,县教育局对全县教师的学历作了调查:123所学校(内有师范一所,余为小学)的校长中,大学本科1人,专科4人,师范(含中专)82人,师范(中学)肄业28人,高初中6人,无学历2人。全县共有教师275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2人,占4.3%;中师和高中学历63人,占22.9%;初师和初中学历130人,占47.3%。其余无学历的70人中,无学历经考核合格者5人,占1.8%,不合格者65人,占23.7%。
民国34年夏,抗日民主政府对全县320名教师的学历进行了调查,其中中师15人、高中17人,占10%;初师202人、初中60人,占83%;高小15人,占4%;其它11人,占3%。这年冬教师增加到487人,其中中师学历28人,高中学历33人,初师学历269人,初中学历107人,小学学历27人,其它23人,在豫皖苏解放区中是最好的。
民国36年春,国民党县政府辖区内的中小学教师共903人,合格者571人,占63%;不合格者332人,占37%。
1952年,全县中学教师72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含肄业)31人,中师学历15人,初师学历(含肄业)6人,高中学历(含肄业)20人。小学教师1611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含肄业)7人,中师学历109人,初师学历(含肄业)529人,高中学历(含肄业)178人,初中学历600人,小学学历176人,无学历12人。
“文化大革命”中,学校猛增,教师层层拔高,录用大量民办教师,师资水平悬殊很大。据1977年调查,中小学教师达不到学历要求的4384人,占教师总数56.4%。
1984年,全县中学教师2269人,其中大学本科学历199人,大专学历(含本科肄业)326人,中专、高中以下学历1744人。小学教师2596人,其中中师、高中以上学历320人,初师初中(含中师高中肄业)学历2039人,初中以下学历237人。
从1956年下半年开始录用民办(代课)教师。长期以来,民办教师是农村小学教师的主要成份。本县曾两次整顿。第一次在1978年春,当时,中小学民办教师共有5621人,占教师总数74%,5617名民办教师参加了考核,其中胜任和基本胜任教学工作的3990人,占民师总数71%;教学效果较差的1175人,占20.9%,不能教学的452人,占8%。同年8月,辞退不合格民师421人。1982年,对民办教师进行第二次整顿。当时,民办教师总数为6052人,其中211人符合免试条件,其余5841人参加考核。通过考核,发给任用证书的4211人,发给临时任用证书的585人,发给临时聘请书的974人,留用补考的30人,辞退252人。同时建立了民办教师档案。
社会地位及经济待遇
清末,废科举,仕途中断,塾师地位大不如前,经济收入多感窘迫。民国10年,某塾师写一对联:冷案生涯年年热干,饿乡滋味岁岁饱尝。
民国初年,倡办新学,极缺师资,高小毕业生多投考师范。教师月薪15—33元,因物价较低,生活尚可。当时对教师的要求除学历外,道德品行及政治倾向也较严格。民国20年县教育局在其规划中写道:“教师是一校中心,也是社会中心……知识要十分充分,道德要十分高洁,才可胜任。”这年,县长姚雪怀亲自签署公报,对某校长朱文萃因“途中口含香烟,难为学生师表,”予以记过一次。
抗日战争期间,三方政权办学,日伪学校实行薪金制,小学教师月薪(联银券)70—90元,按当时价格可买90至130斤小麦,校长90—110元。国民党县政府规定,小学教员除月发公粮90斤外,另给50斤以上的薪俸粮。民国33年新四军开辟萧永宿根据地,抗日民主政府公布教师薪粮制标准:初小:甲等(每月,下同)120斤(学生40人以上);乙等105斤(学生30人以上);丙等100斤(学生30人以下)。高小:教员110斤;级任教师115斤;校长120斤。中学:教员150斤:级任教师190斤;校务主任200斤,职员110—150斤;校工90斤。
民国37年11月10日,中共江淮第二行政区专员公署对教师经济待遇明令规定,完小:副校长每月160斤,烧草90斤;教导主任每月150斤;烧草90斤,高级教员及初级级任教员每月145斤,烧草90斤;初级教员每月140斤,烧草90斤;高级级任教员每月150斤,烧草90斤;助教每月70斤,烧草90斤。初小:副校长每月150斤,烧草90斤;级任教员每月145斤,烧草90斤;教员140斤,烧草90斤;助教每月70斤,烧草90斤。在实际执行中,各地因情况不同,有所变动。
建国初,教师的经济待遇仍高于其他工作人员。1949年,中学校长每月280—300斤(秋粮,以下同);教导主任260—290斤;高级教员250—280斤;初级教员220—270斤;职员160—200斤。高小校长每月180斤;教导主任160斤;其他人员130斤。1952年下半年实行工资分制。到1953年,小学教员全年平均月工资分92分,初中教员平均171分(每个工资分约合人民币0.22元)。1954年,全县小学教师平均月工资分104.95分,提高10.3%。有789人升级,占小教总人数48.8%。1955年,实行货币工资制,小教总人数1604人,其中升一级的786人,升二级的281人,升三级的42人,升四级的2人,升级面为69.2%。平均工资由24.54元增至26.76元。1956年,执行新工资标准,全县小学教师平均工资37.78元,增长40.9%。1972年,全县教职工的46.7%晋级,平均每人每月增资5.41元。1980年,46.2%的教职工增资。1981年,教职工普调1级工资。1985年工资改革,实行结构工资制,教师同时享受工龄、教龄补贴。
民办教师的报酬,原则上享受一个同等劳动力的工分,国家给予适当补助。1963年,每个民办教师国家补助3—8元(分三等)。1971年,中教补助10元,小教补助5元,1974年,中教增加到14元,小教10元。1981年,中教19.50元,小教16.5元,1985年起,民办教师每月的全部补助为:中教53元,其中国家补一半,另一半由乡政府统筹支付;小教49元,办法同前。同时,民办教师还可以承包一份土地,获取收入。
建国以后,教师的政治地位在不同时期相差甚远。1957年以前较好。1957年7月本县开始反“右派”斗争,教师是重点。到1958年春,375名中小学教师划为“右派”。1961年,下放教职工113人。1962年,落实党对知识分子政策,在物资紧张的条件下,对年老体弱的教师实行特需供应,安排50名骨干教师疗养,教师地位有所改善。
“文化大革命”教师受到严重打击。运动之初,部分教师被当作“牛鬼蛇神”揪斗。1971年2月,县革命委员会在梅村中学举办中学教师大会战学习班,有363人参加,历时104天,部分教师受到审查、批斗。7月5日至10月8日,又举办小学教师大会战学习班,1917人参加,875人受批判。1975年,县革委会决定公立教师分3批下放劳动锻炼,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9月,首批2307位教师下放。1976年4月,第二批1700位教师下放。年底,第三批1600位教师下放。少数被认为“顽固不化”者曾连续下放。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教师地位逐步改善。从1978年开始改正错划“右派”,至1981年,错划“右派”全部改正,纠正冤假错案281件。1979年2月,表彰51名模范教师,419名先进教师。1982年元月,县委县政府为510名30年以上教龄的老教师颁发纪念章。梅村中学张靖远被评为省特级教师。张庄寨中学张道平被评为全国优秀体育教师。1984年,黄口一小王苏英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梅村中学杭春光、实验小学王子秋被评为安徽省优秀班主任。1985年,史志军、盛学俊、纵树人、王永宣、王苏英、穆永华、张坤玉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师。同年,县委县政府表彰教育战线优秀班主任、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182人,给110人记了大功。9月10日是第一个教师节,县委县政府向1171位老教师颁发了“三十年教龄证书”。教师地位虽有了明显提高,但还没有达到被全社会重视的程度。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