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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从1949年开始实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1949年至1952年共召开3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4年7月开始召开第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到1966年1月,共开6次。后因“文化大革命”中断,直至1981年12月恢复。
代表选举
建国初期,由于各方面的条件还不成熟,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乡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均在同级党委领导下,通过工会、农会、青年团、妇联、工商联等群众组织和社会贤达人士民主协商产生。
1949年,各乡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开始以民主选举的办法产生。各人民团体和每—个选举人均有提出代表候选人和介绍候选人的权利,经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最后由选举人自主选举。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产生办法,各党派代表各自推选,县人民政府代表由县长,副县长、秘书、各委主任、各科(局)长、各区区长及县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军队代表由本县武装部队自行选派,群众团体代表自行选举,农民代表由各乡人民代表会议选举。
1954年开始普选。全县有选举权的公民普遍参加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乡(镇)人民代表,由本乡(镇)选民直接选出,县人民代表,1届至6届采取间接选举方式,即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人民代表。自1981年第8届起,县人民代表采用直接选举产生,即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县人民代表。
县人民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方面代表占一定比例。县第2届人民代表大会335名代表中:工人代表占9.1%,农民代表占45%,干部代表占15.2%,知识分子代表占12.5%,军队代表占4.2%,其他各方面代表占14%。县第9届人民代表大会,知识分子代表明显增加。在393名代表中:工人代表占6.9%,农民代表占40.4%,干部代表占20.8%,知识分子代表占20.9%,爱国人士代表占4%,解放军代表占1%,其他方面代表占6%。在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上也有很大变化,在393名代表中,35岁以下的124人,占31.6%。文化程度:大专42人,中专48人,高、初中233人,占82.8%。
历届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3届。县人民代表大会召开9届,共举行过20次会议。
1.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县第1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49年11月中旬召开,到会代表268人。主要议程: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做好防荒、剿匪和减租反霸工作。会议选举组成常务委员会。15名委员。
县第2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1年9月6日至9日召开,出席代表422人,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研究土改、售棉等问题,学习了《婚姻法》。会议选举组成常务委员会。19名委员。
县第3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2年冬召开,代表461人,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研究宣传贯彻《婚姻法》和兴修水利等问题,会议选举了正、副县长和组成常务委员会。24名委员。
2.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1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1次人民代表大会于1954年7月3日至6日召开,代表370人,实出席代表333人,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讨论宪法草案,并通过了《关于拥护宪法草案的决议》,审查批准《上半年政府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任务的报告》,选举了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1届2次会议,于1955年8月下旬举行。审议政府一年来工作,批准1955年下半年的工作计划,并选举产生了县长副县长。
1届3次会议(缺)
1届4次会议,于1956年1月3日至5日举行,出席代表228人。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将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通过了《关于萧县治所由萧城迁往黄口镇的决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及17名委员,选举了人民法院院长。
1届5次会议,于1956年5月15日至18日举行,出席代表217人。会议审议了1—4月份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下半年工作任务,批准了《1856年—1957年的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会议增选了3名省人大代表,补选了法院院长
第2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1次会议,于1957年2月14日至18日召开,出席代表331名。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确定了1957年工作任务。会议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3名,委员17名,组成县人民委员会,选举了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2届2次会议,于1957年底和1958年初举行,出席代表355人。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法院工作报告。通过了《为争取1958年农业生产大丰收与提前超额实现农业发展纲要而奋斗》的决议。会议补选了2名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第3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1次会议,于1958年5且24日至25日举行,出席代表279人,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县委《关于贯彻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办地方工业,实现工农业生产大跃进》的报告。会议选举了县长和副县长,25名委员,组成县人民委员会。同时选举出席省第2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7名。
第4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1次会议,于1961年9月27日至30日举行,出席代表304人,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总结了“大跃进”的经验教训,制订县国民经济调整计划。会议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2名,委员17名,组成县人民委员会。
第2次会议,于1962年5月7日至11日举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讨论通过了《1962年厉行节约的意见》和《精简职工减少城镇人口的意见》。
第5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1次会议,于1963年11月2日至5日举行,出席代表326人,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确定了生产自救工作任务。会议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及17名委员,选举了法院院长和出席省第3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名。
第6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1次会议,于1966年1月2日至5日举行,出席代表238名。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了《关于动员全县人民学习毛主席著作,发扬愚公移山精神,争取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新胜利》的决议。会议选举了县长1名、副县长2名、委员18名。
第7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经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政字(1968)47号文件批准。萧县革命委员会于1968年7月20日成立,至1981年12月18日县革命委员会终止,作为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依次列为第7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8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1次会议,于1981年12月18日至23日举行,出席代表451名。审议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和检察院工作报告;总结了县第6届人民代表大会以来13年工作经验教训,确定了以后3年的工作任务,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5名、委员14名;恢复县人民政府,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5名,并选举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2次会议,于1983年3月27日至30日举行,会议增选县人大常委副主任1名、委员3名。选举出席省6届人大会议代表10名。
第9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1次会议,于1984年5月21日至25日举行,出席代表363名。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财政预决算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了县第9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6名、委员23名;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4名;选举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2次会议,于1985年3月30日至4月1日召开,大会确定了一个目标(1986年翻第一番,1992年翻第二番)、两个拳头(开采业、加工业)、三个重点(乡镇企业、林果业、畜牧业)的经济战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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