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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34年(1945),张庄寨、寿楼等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口号是“土地还家,合理合法”,把地主土地的50%左右交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谁种谁收,谁收谁有。35年下半年,王寨等地斗争地主,丈量土地,准备平分,豫皖苏区行政公署考虑时机尚未成熟,通知停止。
大规模的土地改革在建国以后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于1950年冬至1951年春,在黄口、新庄、杨楼3个区的42个乡展开,9月结束,同年12月底颁发土地证。
第二批1951年冬开始,有马井、陶楼、大屯、祖楼、王寨、石林、朔里、丁里、龙城、皇藏10区的124个乡,1952年3月结束。
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的土地制度,使许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土地。全县分得土地的贫农、雇农、中农等计61946户,270716人,共分到土地222300亩。
土改前后地主、贫农土地占有变化情况是:土改前,地主人均土地7.74亩,贫农人均土地1.49亩;土改后,地主人均土地2.19亩,贫农人均土地2.09亩。
经过土地改革,贫农、雇农等阶层还分到其他一些生产生活资料,计分有房屋27951间,牲畜3563头,车1428辆,犁、耙、耩6238部,粮食1997844斤,得益户共达6049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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