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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2791678.5亩,人均2.87亩。其中平原2172498亩,占77.82%;山间谷地408382.5亩,占14.63%。
耕地
1985年底为1468361亩,占土地面积的52.26%,人均耕地1.49亩,高于全省人均1.36亩的水平。每个农业劳动力负担3.88亩,低于安徽省每个劳动力负担4.1亩的水平。机耕面积385816亩,占耕地面积的26.28%。
林地
4个国营林场,经营103800亩林地,占总面积的3.72%。木材积蓄量为54394立方米。园地
150259亩,占5.38%。其中蔬菜55777亩,占园地的37.12%;瓜类38669亩;水果54842亩,其中苹果13341亩,梨17873亩,桃10240亩,葡萄8657亩;还有桑园970亩,茶园1亩。
丘陵草坡
116360.65亩,占总面积的4.17%。
工矿交通用地
毛郢孜煤矿用地453.22亩,占总面积的0.01%。
交通用地71820.36亩,占总面积的2.57%。其中铁路用地395.65亩;国家公路用地9428.2亩;乡村公路用地46233.75亩;田间小路用地12206.76亩。
水面
271518.8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72%。其中河流占地138858.55亩;5米以上沟渠用地111699.09亩;水库占地11376.7亩;水塘用地6918.8亩,机井占地695亩;田间沟渠占地1970.71亩。
城镇居民点用地
1984年统计为309830.36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1.09%。其中城镇用地11286.1亩(包括龙城镇、黄口、杨楼三镇,区、乡镇企业和学校占地);农村居点用地298544.26亩(包括村庄、场地),户均占地1.45亩,人均占地0.33亩。
其他闲散土地
坟墓占地5445.28亩,占总面积的0.19%。
难利用地27684亩,占总面积的1.03%。其中岩石裸露17384亩;盐碱滩6000亩;沙滩4300亩。
本县人多地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全国人均耕地近2亩,1985年本县人均耕地1.49亩,低于全国人均水平,略高于全省人均1.36亩的水平,全县非耕地占总面积的47.38%,人均1.36亩。
近年来全县耕地面积逐年缩小。1981年为1471369亩,1982年为1471059亩,1983年为1469602亩,1984年为1469012亩,1985年为1468361亩。4年共减少耕地3008亩,人口增加44878人。人均占有耕地建国初为2.66亩,1981年为1.56亩,1985年降为1.4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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