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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项目
1.田径
民国24年(1935)秋,县城人张月芳从上海女子体育专科学校毕业,回到南关小学任教师,将田径运动正式传入本县。翌年,为参加省运动会,县教育科委派李林负责组建县田径队。参加运动会的有吕跃奎、张克栋等35人,项目有100米、200米短跑,400米、800米、1500米中长跑,跳高、跳远、铅球、手榴弹等。本县运动员创造了男子百米15秒、跳高1.3米的纪录。同年,省立灵璧师范学校把田径列为体育课教学内容,并组建了校田径队,进行业余训练。1950年,固镇中学、灵璧师范、灵璧中学都组织了田径代表队进行集训和比赛,项目有跳高、跳远、投掷和长短跑。1953年春,本县举行了首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百米成绩14″6。1956年春,为了迎接地区田径运动会,举办了"灵璧县第二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全县各个区都组织了代表队来县城参加比赛,赛场设在灵璧师范操场。固镇中学获得中学组团体总分第一名,灵璧中学获得第二名。比赛后,选拔成立灵璧县中学生田径代表队,经过短期集训后,参加了宿县地区比赛,取得了团体总分第六名。队员崔伯汉被吸收参加了省田径队。这是本县向省队首次输送运动员。本年秋,灵璧县田径队成立,队长张祖新。1958年春,由灵璧中学、固镇中学部分队员组成的中学生代表队和县城小学生代表队,代表全县中小学生参加宿县地区田径比赛。再次获团体总分第六名。后成立灵璧县中小学生田径代表队,小学生队有队员15名,中学生队有队员20名,单凤彩任领队。同年秋,安徽省公路自行车和马拉松比赛在宿灵公路举行。本县田径队员徐素贞参加马拉松测验,跑完全程,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这是本县第一位二级长跑运动员。1964年5月,宿县地区举行了中学生田径通讯赛,本县固镇中学代表队取得团体总分第二名,灵璧中学代表队取得团体总分第五名。灵中队员孙西汉,跳高成绩为1.73米,取得该项冠军和三项全能第一名。
1970年8月,为迎接宿县地区少年田径运动会,临时就近选拔队员组成县少年田径队,集中训练1个月,参加比赛,获得团体总分第六名。运动员王萍跳过1.33米横杆,夺得女子少年乙组跳高第一名。1971年初,县业余体校聘请蚌埠下放知青时近远、李仁铎担任投掷和短跑专职教练,培养了大批投掷和短跑运动员,多次打破地区标枪、手榴弹、铁饼、铅球纪录,还向省体工队输送了几名队员。1974年,全县参加田径运动的有1300人。1979年,县田径队有队员35人。运动项目有标枪、跨栏、铁饼、铅球、手榴弹、竞走。同年,在宿县地区田径比赛中取得了团体总分第二名,1984年,县田径队运动员汤敬方、刘玉龙、周化金被吸收参加省田径队。这3名运动员在以后国内和国际比赛中,多次为本省赢得荣誉,刘玉龙后来被吸收参加国家集训队。
2.篮球
民国25年秋,李琳在南关小学首开篮球教学。
建国初,县城建有篮球场,供篮球爱好者训练和比赛。1955年起,县城和农村篮球代表队相继建立,活动比较活跃。
1956年春,为迎接蚌埠地区第一届篮球比赛,成立了"灵璧县篮球代表队",宣友化任领队,经过短期集训后到砀山参加第一阶段比赛,获得第五名。1957年,全县计有男子篮球队15支,队员200名。1958年秋,为了迎接安徽省第二届运动会,县男、女篮球代表队重新组建,次年改为篮球专业队。1964年秋,宿县地区在本县举办职工篮球赛,本县组建了男女职工代表队,女队获得第四名,男队获第五名。
1969年9月,欢庆建国20周年时,县举办篮球赛,全县各公社都组队参加,共有17支男队和5支女队。这些代表队中,有不少上海、蚌埠下放知青,技术水平较高。县体委军管组会同有关部门按招工条件吸收这批选手,以他们为主组成了县男女篮球代表队,并将他们安排到县直有关企业单位,以利于队员集训和比赛。1971年春,原蚌埠三中下迁本县的体育教师吴先若出任县业余体校专职篮球教练员,吸收县男篮的几名主力队员,集中住到县体委,每天早晨练1小时基本功,晚上练1小时战术,坚持长期训练。为锻练队伍,迎接地区比赛,本县男女篮球队先后出访蚌埠、怀远、合肥、安庆、滁县等地,打了15场球,3负12胜。在1973年宿县地区篮球赛中,男篮夺得冠军,女篮获得亚军。比赛结束后,本县男篮代表队中的王宜平、耿明民、曹长胜、杨素玉、赵后新、刘銮廷6人入选地区男队;女篮代表队中的王萍、朱曼莉、叶华、俞曼华、刘晓伟5人入选地区女队,参加省运动会比赛。1974年,省运动会后,女队员王萍、朱曼莉入选省体工队,男队员王宜平入选蚌埠队,耿明民入选淮北市队。11月,宿县地区举行职工篮球分片赛,在与怀远、濉溪、泗县、地直4个代表队的比赛中,本县男女篮球队仍以全胜战绩,获得分片赛冠军。1978年秋,男篮队员单朝阳、彭宁分别入选省体工队和八·一队。1979年,曹长胜出任县业余体校专职教练,指导小学生女队。1981年,地区小学生篮球比赛中,县小学生队取得了第三名。1984年9月,宿县地区举办第一届青运会篮球赛,本县少年男队以5胜1负的战绩取得亚军,灵璧一中被批准为省属篮球传统项目学校。同年,县体委贯彻体育社会化方针,先后与县燃料公司、医药公司、公路站、保险公司等单位联合举办了一系列的邀请赛和杯赛,促进了篮球运动的发展。
3.排球
民国33年1月,灵北县政府创办的灵北中学首开本县排球教学。
1950年,灵璧第一小学组织一支有9名队员的校排球队,进行业余练习。1958年秋,为迎接省运动会,本县省建男女排球队,计24人,在蚌埠地区比赛中,男队获第二名,女队获第一名。省运动会结束后,排球队员改打篮球,男队队员单凤彩入选省排球队。1972年,本县少年男女排球队在参加宿县地区比赛中,男队获第三名,女队获第四名。1976年,灵璧一中组建排球队,该校女排队员吕春阳于1978年入选宿县地区女子排球队。
4.足球
1971年,本县于灵璧中学组建县少年足球队,聘请郑义亮、张士明任兼职教练。10月,县举办民兵足球赛,仅九顶、尹集、冯庙、杨疃4个队参赛,挑选一批队员进县业余体校进行训练。同年在县城小学组建了小学生足球队,聘请县队队员张保华任指导。1972年,宿县地区举办少年足球比赛,本县少年队名列第五名。1973年5月,宿县地区举办小学生足球赛,本县小学生队夺得亚军。1973年冬,宿县地区组织足球比赛,本县临时组队参加,获第六名。比赛后,本县的张保华、冯玉华、朱右民入选宿县地区队。1983年,灵璧二中建成了标准田径场,为足球爱好者提供了练习场所。1984年,灵璧二中成立足球队,坚持业余训练。
5.手球
1964年,灵璧县师范以篮球队为基础组建手球队,后由于没有教练,仍改为篮球队。1972年,灵璧中学组建男子手球队,开辟了手球场,进行业余训练,因在地区手球赛中成绩不好而停办。
1974年,县组织少年手球队,刘銮廷出任教练。1977年9月,宿县地区举行少年手球比赛,本县少年手球男队获得冠军,女队获得第三名。男队队员胡开朗、郑黎明入选省手球队。
6.乒乓球
建国初期,县直机关、学校、厂矿、企业都置有乒乓球台,供职工和学生练习之用。1959年10月,本县首次举行乒乓球单打比赛,陆伟获冠军,王乃信获亚军。1963年,县体委组建了女子少年乒乓球队。12月,宿县地区举办少年乒乓球比赛,本县女队获得冠军。1964年5月,本县举办少年乒乓球赛,共有10支队参赛,中学队和小学队各5支,固镇中学男队、灵璧中学女队、灵师附小女队分别夺得冠军。赛后,3个冠军队代表本县参加宿县地区少年乒乓球比赛。
1965年5月,宿县地区举办少年乒乓球比赛,本县由周维、魏晓君、沈义芳组成的女队获得团体冠军,并代表宿县地区参加省比赛,魏晓君获得女子单打冠军,周维获得了第三名。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乒乓球运动一度中断。1971年,业余体校恢复了乒乓球训练。同年9月,宿县地区举办乒乓球比赛,本县乒乓球队员朱琳获得男子单打冠军,入选宿县地区队,后参加省级比赛中获得单打第三名。之后,因教练调动频繁,练习场地不足,业余体校乒乓球班时办时停。1984年,娄庄业余体校乒乓球班在宿县地区比赛中获得团体总分第四名。
7.象棋
象棋在本县有广泛的群众基础。1951年,县文化馆设游艺室,举办象棋比赛。1964年3月,本县举办第一次象棋比赛,张玉龙夺得冠军,倪宏泉获亚军,刘泽友获得第三名。比赛结束后,由张玉龙、倪洪泉两人组成灵璧县象棋队,参加地区比赛,取得团体第二名,倪名列小组第四名,张名列小组第五名。1969年9月,全县运动会设象棋比赛,刘万绪获得冠军。1971年,刘万绪、高振中两人参加宿县地区比赛,刘获得个人第三名。1972年,宿县地区象棋比赛,高振中取得第二名。1984年秋,县象棋协会邀请了徐州、蚌埠、睢宁、宿县、固镇、泗县等地棋手20名,在县工人政治课堂比赛。比赛期间,每天都挂大棋盘讲解。同年,宿县地区举办第六届运动会,本县少年棋手刘奎夺得少年男子象棋冠军,张玲获得女子少年象棋冠军,刘、张二人入选宿县地区代表队赴省参赛。
8.射击
1958年秋,本县始建射击队,在灵城东南城墙边,以水沟为靶壕,以土城墙为靶墙,进行小口径步枪训练。1964年6月,宿县地区举行射击比赛,本县代表队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田广贺获军步枪第一名,庄乃金获男子汽枪第一名,张春梅获女子汽枪第一名。这3名队员分别入选地区队赴省参赛。
1971年,业余体校恢复射击班,吴立农任兼职教练,在汴河小学设点训练。1977年在汴河小学建了一个标准靶场。1982年以后,学校毁靶场扩建教室,射击训练就此停止。
附表21-1灵璧县输送运动员一览表

二、省、地、县运动会
1.承办省、地运动会
民国24年(1935)8月,安徽省第六专员公署委托灵璧县政府,举办一次运动会。比赛项目有篮球、田径。田径项目有100米、200米短跑,400米、800米、1500米中长跑,跳高、跳远、手榴弹、撑杆跳。参加单位有灵璧、泗县、宿县、盱眙、五河、蒙城6个县,共300多名运动员。运动会地址在灵璧教练场。本县运动员郗如元、张克栋分别夺得800米、1500米第一名。
1960年11月,本县承办全省马拉松锦标赛和全省公路自行车锦标赛。参赛运动员120人,裁判员45人。
1964年,本县首次承办宿县地区职工篮球赛。总计10支队、120名运动员,各县来1名裁判员,其余裁判员全部由灵璧县体委选聘。比赛地点在县工人政治课堂篮球场。1970年,本县第二次承办宿县地区职工篮球赛。参加这次比赛的有宿县、固镇、怀远、五河、灵璧、泗县、萧县、砀山、濉溪、地直10个单位的男女篮球代表队,240多名运动员,裁判、领队、教练27名,比赛地点在县篮球场。本县男、女队均取得第三名。1976年,本县承办一次全国青年篮球赛的一个赛点的比赛,灵璧赛场进行4场比赛。由于各方面安排周密,比赛圆满结束。1977年,本县首次承办宿县地区手球锦标赛,共10支队、100多名运动员参加比赛。比赛地点在灵璧二中体育场。本县男队获得冠军。1979年,本县再次承办全国青年篮球赛一个赛点的比赛,共进行两场比赛。同年又承办一次宿县地区中学生篮球赛,参加单位有8个县的共16个男女队,运动员192人。本县男队名列第四,女队名列第五。1983年5月,本县第三次承办全国青年篮球联赛第一阶段宿县赛区一个赛点的6场比赛。1984年8月,本县承办宿县地区首届青少年运动会篮球比赛。参加单位有5县1市的11个男、女队。本县男队名列第二,女队获精神文明奖。
2.县运动会
1958年10月,灵璧县第一届运动会在县城举行,比赛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参加单位有全县各区、灵城镇以及县直机关,约420名运动员。
1964年5月,灵璧县第二届运动会在县城举行,有公社、县直机关、学校25个单位、520名运动员参加比赛。设有乒乓球、田径、射击、篮球、足球5个比赛项目。另有广播操、武术两个表演项目。冯庙队夺得篮球冠军。张立获乒乓球男子单打冠军,沈义芳获女子单打冠军,钱立兰、钱淑玲获女子小口径步枪射击冠军,田广贺获男子小口径步枪射击冠军,化肥厂队获足球冠军。
1969年10月,灵璧县第三届运动会在县城举行,历时7天。有乒乓球、篮球两个项目,16个公社的男女运动员580余人参赛。尹集队获男子乒乓球团体冠军,灵璧中学队获女子乒乓球团体冠军,杨疃队获男篮冠军,灵璧中学队获女篮冠军。
1974年9月,灵璧县第四届运动会在县城举行,历时7天。有篮球、乒乓球、象棋3个比赛项目。韦集公社队获篮球冠军,灵璧中学队获乒乓球男女团体冠军,高长书获象棋冠军。
1982年,灵璧县第五届运动会在县城举行,比赛项目有田径、篮球、乒乓球、象棋,共有700多名运动员。文卫口代表队获男女篮冠军,灵璧二中、灵璧一中分别获得少年组男女篮冠军,灵璧二中获乒乓球男女团体冠军和田径总分第一名。
1985年12月,灵璧县第六届运动会在县城举行。县直机关和各中等学校都派代表队参加比赛。比赛项目有田径、篮球、乒乓球、象棋、射击、武术。
三、竞赛成绩
1977年、1978年宿县地区田径纪录灵璧县中小学生创造者名单

灵璧县中小学生参加地区、省体育竞赛个人单项前三名一览表
(1964~1981)












灵璧县中小学生破宿县地区第五届运动会田径纪录者名单

附21-1县体育场简介
清代,本县城隍庙内设有练武场。
民国22年,县城东关外分洪河南岸(今二中)设有教练场,占地90亩。是考童生的武场,也是驻军训练、民众集会的场所。24年在这里举行过田径运动会。
抗日战争胜利后,县国民政府于县政府西院(今政法大楼所在地)开辟了胜利广场,驻军在这里安了1副篮球架,供军队开展体育活动。建国后,胜利广场改为人民广场,成为职工出操和散步场所。广场上设置两副篮球架。
1957年,体育场迁到南关城外(今种子站处),占地30亩。设篮球架两副,单双杠各1副。后该地被木材公司占用,体育场又迁回人民广场。1957年,工人政治课堂南院建篮球场1处。
1964年,县财政拨款4200元,在南关邮电局对门原灵璧中学教工宿舍处建篮球场1处,乒乓球室5间,后改建为县体育场。1968年,县财政拨款2万元,扩建灵璧中学操场,建主席台1座,建三合土灯光篮球场1处。1970年扩建县体育场,修筑看台,1978年完工,可容纳观众4000余名。1977年12月,兴建新汴河小学标准靶场1处。1980年,灵璧二中体育场扩建成田径体育场,内设足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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