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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
民国15年(1926)10月,在江苏徐州中学读书的泗县最早的共产党员王子玉(民国14年,经吴亚鲁介绍入党),奉中国共产党徐州独立支部之命。返回泗县建立组织。这时,在外地读书的泗县籍共产党员王亚箴、顾景新(安徽省第四农校学生)、王克英(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员)等人也陆续回乡。是年冬,中国共产党泗县第一个支部在文昌宫小学建立,隶属中共徐州独立支部。王子玉任书记,张小鲁、王亚箴为委员,他们以“泗县旅外学生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民国16年5月,又发展了陶殿枢、陶仪、佴季良等人入党。王子玉、梁启东等还以国民党员身份,策划改组了国民党泗县党部,王子玉任监察委员,崔希滋为组织委员,王子诚任秘书,王克英任干事,使国民党泗县党部内的地下共产党员占了优势,对发展中共组织起了重要作用。
同年8月,奉中共安徽省临时委员会之命,在泗城成立中国共产党泗县特别支部,驻泗县城内。特支书记王子玉(民国16年8月至17年12月)、丁超伍(民国18年1月至同年夏)。下辖泗城、马厂、界沟3个基层支部。初属中共安徽省临委,11月起直属中共江苏省委,17年10月后改属中共江苏省委徐海蚌特委。
17年10月,泗县共产党员增多,组织力量壮大,为适应革命斗争需要,经上级党委决定,撤销中共泗县特别支部,在泗城正式成立中共泗县委员会,书记丁超伍,仍属中共徐海蚌特委。下辖草沟、界沟、马厂3个区委,有党员200多人。
19年7月,遵中共徐海蚌总行委命令,中共泗县委员会改为行动委员会(书记丁超伍),领导泗县农民暴动。同时成立了中国工农红军泗县独立师。同年8月3日,泗县石梁河农民暴动失败,泗县行动委员会遭破坏解体。
22年,傅建民叛变,梁启东、张元才、柏房雨、盛尚芝、林其瑞、张海波等被捕,中共泗县组织悉遭破坏。
25年冬,共产党员许宝庭在许大庄一带活动,发展党员25人,建立了两个支部,许宝庭、许宝新先后担任白庙圩支部书记,许步伦任许大庄支部书记。
26年秋,中共泗县工委成立,贺汝义任书记。下设5个支部,10个小组。党的任务是继续发展组织,开展抗日活动。
27年冬,中共鄂豫皖省委派江上青、赵敏、周邨、谢景鸿、吴云村、廖量之、吕亮屏(振球)等中共地下党员来泗县,以不同的公开身份,秘密活动,并成立了中共皖东北特别支部,江上青任书记。
28年4月,中共山东局特派员杨纯(女,化名程光微),在朱伯庸护卫下女扮男装进入泗县,成立了中共皖东北特委,杨纯任书记。8月,成立苏皖区党委,金明任书记,李浩然任组织部长,皖东北特委撤销。10月,中共泗县地下县委成立,石立志任书记。
29年10月,泗县建制撤销,分别成立泗东、泗南、泗宿、泗北、泗五灵凤等办事处。泗东办事处工委书记王光宇,泗南办事处工委书记张毅,泗宿办事处工委书记石立志,泗北办事处工委书记罗代周、许步伦,泗五灵凤办事处工委书记向乃光。
30年4月,泗东、泗南办事处合并为泗南县,洪沛任县委书记,泗宿、泗北办事处合并为泗宿县,石立志任县委书记;泗五灵凤办事处改为泗五灵凤县,曾谋任县委书记。
31年春,泗灵睢县成立,李任之任县委书记。
34年10月,恢复泗县建制。县委书记先后为石立志、洪沛、王允昭。35年秋,国民政府军进占泗县后,中共淮北七地委于11月24日撤往运河以东。年底,泗县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
36年,中共党政军机关重返淮北。2月5日,泗宿县成立东、西两个工委,5月,泗南县与洪泽县合并成立泗洪县,洪沛任县委书记。9月,撤销泗洪县,重新划分为泗南县和洪泽县,泗南县委书记为洪沛。11月,再次成立泗灵睢县和泗五灵凤县,泗灵睢县委书记为吴云培,泗五灵凤县委书记为孟亦奇。
37年5月,泗南、泗宿、泗五灵凤等县属江淮二地委。
38年4月,恢复泗县、宿迁、五河建制,泗县县委副书记为陈礼宽。
1949~1985年,中共的泗县县级组织,除“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称“党的核心小组”外,余均称“中共泗县委员会”。县委员会最少设副书记1人(1949~1950年),最多设书记1人,书记处书记10人(1961~1962年)。其内部机构,建国初期有秘书室(后改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1955年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训班、农村工作部、统战部、财贸部、县直总支委员会(后改为县直党委会)、纪律检查委员会。1966年5月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委员会、县直党委会、党校、统战部、农村工作部、财贸政治部,工交政治部。1985年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农村工作部、纪检委(由监察委员会改)、统战部、政法委员会、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老干部局、党校、信访办公室、县直党委会、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档案局、对台办公室。全县10区2镇47乡和化肥厂各设党委会。共有基层支部891个,其分布状况是:工业系统47个,交通、邮电20个,建筑业1个,农、林、水、气象533个,商业、饮食、服务、物资供销61个,宣传、文教、体育、卫生99个,党政机关、人民团体107个,金融16个,城市公共事业1个,其他(居委)6个。

附:建国后县委主要成员一览表
1949年副书记:陈礼宽。
1950年副书记:陈礼宽(6月任书记)。
1951年书记:陈礼宽。
1952年书记:陈礼宽(6月调出);代理书记:陈松涛(6月任);副书
记:李弟凯、陈建喜。
1953年书记:陈松涛;副书记:陈建喜、唐海平。
1954年书记:陈建喜(10月任);副书记:曹抗(12月任)。
1955年书记:陈建喜;副书记:曹抗。1956年第一书记:陈建喜;第二书记:陈维纯;副书记:龚显荣、张
云程、王继坤。
1957年第一书记:祝建远(2月任)、潘道一(3月任);第二书记:祝
建远(3月任);副书记:陈建喜、陈维纯、龚显荣、张云程、
王继坤。
1958年第一书记:潘道一;书记:陈建喜、陈维纯、王继坤、龚显
荣、周立成、罗绪纲、吕坤。
1959年第一书记:潘道一(4月调出)、郑英葆(4月任);第二书记:
王宏干(12月调出);书记处书记:陈建喜、陈维纯、周立、
成、罗绪纲、王继坤。
1960年第一书记:郑英葆;书记处书记:刘斌、周立成、陈建喜、陈
维纯。
1961年第一书记:郑英葆;书记处书记:刘斌、周立成、陈建喜、陈
维纯、李文英、吴尚志、苏广聘、吕坤、石毓凤、吴广烈。
1962年第一书记:郑英葆;书记处书记:刘斌、李文英、吴尚志、周
立成、苏广聘、吴广烈、石毓凤、陈建喜、陈维纯、吕坤。
1963年书记:郑英葆;副书记:吴尚志、陈建喜、陈维纯、周立
成、吕坤。
1964年书记:郑英葆;副书记:陈建喜、陈维纯、吴尚志、吕坤。
1965年书记:郑英葆;副书记:吴尚志、陈建喜。
1966年书记:郑英葆;副书记:吴尚志、陈建喜。(注:1966年因开
展“文化大革命”,党组织瘫痪)。
1970年县成立党的核心小组。组长高庭俊;成员:吕坤、安茂庆、李
秀夫、李春化、吴尚志、张玉哲。
1971~1972年书记:高庭俊;副书记:祝建远、张咸斌。
1973~1974年书记:高庭俊;副书记:祝建远、张咸斌、李春化、张
玉哲。
1975年书记:赵宋(9月任);副书记:祝建远、张咸斌、李春化、张
玉哲(11月调出)、吴成德(12月任)。
1976年书记:赵宋;副书记:吴成德、张咸斌、祝建远、李春化。
1977年书记,赵宋(12月免)、李友法(4月任);副书记:胡德文
(12月任)、张咸斌(12月免)。
1978年书记:李友法;副书记:胡德文、刘允成。
1979年书记:李友法(12月调出)、胡德文(12月任);副书记:刘允
成。
1980年书记:胡德文;副书记:姚济潼、刘允成、朱鸿钧。
1981年书记:胡德文;副书记:姚济潼、刘允成(3月调出)、朱鸿
钧、许骅(11月任)。
1982年书记:胡德文;副书记:姚济潼、许骅、朱鸿钧、张步香(5月
任)。
1983年书记:胡德文(12月调出)王玉阶(12月任);副书记:姚济
潼、许骅、朱鸿钧、张步香
1984年书记:王玉阶;副书记:朱德深、李志先、徐振民。
1985年书记:王玉阶;副书记:朱德深、李志先、徐振民。

二、党员
民国15年(1926),全县有共产党员10人;16年为20人;18年夏至38年为1920人(其中预备党员1159人)。
1949年后,党员渐次增多,到1955年达3462人(其中预备党员2476人),比1949年增加1542人。1965年底,发展到7259人,是1955年的2.04倍。
1966~1968年8月,党的领导机关瘫痪,停止发展党员。
1971年3月,各级党的组织活动逐步恢复,以贫下中农、工人、劳模等为发展党员的重点对象。到1976年底,党员增至12838人。
1978年以后,转以知识分子和有文化的青年农民、工人为重点对象,发展了一大批党员。到1985年底,全县党员达17155人。其中正式党员15736人,预备党员1419人。按性别分:男15422人,女1733人。其年龄结构为:25岁以下746人,26~30岁1854人,31~35岁2737人,36~45岁4358人,46~50岁2521人,51~55岁2046人,56~60岁1564人,61岁以上1329人。文化结构为:大专456人,中专922人,高中1827人,初中5185人,小学4676人,文盲4089人。三、历届代表大会
(一)第一届代表大会
1956年5月5日正式开幕,历时9天。出席大会的有6个代表团,代表300人,实到273人,列席代表76人。
在300名代表中,各级干部120名,占代表总数的40%;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名,占l%;工人4名,占133%;农民173名,占57.7%;模范先进人物31名,占10.3%。
大会由县委书记陈建喜作工作报告。以代表团为单位,对县委的报告进行审查和讨论,并对县委的工作展开了批评。县委责成县委委员刘永胜在大会上对过去在工作中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等行为作了自我检查。县委第二书记陈维纯作了《中共泗县县委关于1956至1957年党的工作任务》的报告。组织部副部长蒋卫民作了《关于干部政策》的报告。
大会选出县委委员23人,县委候补委员3人,
第一次全委会议选出常委9人:陈建喜、龚显荣、王继坤、王培录、张云程、陈维纯、周立成、吕坤、吴广烈。县委书记:陈建喜;第二书记:陈维纯,副书记:龚显荣、张云程、王继坤。
大会号召全县党员发挥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带动广大群众,为实现社会主义合作化、大力增产粮食、完成和超额完成农业生产任务、提高人民生活和支援国家建设、支援解放台湾而奋斗。

(二)第二届代表大会
1958年2月28日至3月17日在泗城召开,历时18天,大会代表353名,实到282名,列席32名。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2月28日至3月14日为预备会议;3月15日至17日为正式会议。预备会议期间,县委第一书记潘道一传达毛泽东主席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的指示和省委一届二次会议决议、报告,讨论了关于泗县农业生产规划和县第一届党代大会以来的几项主要工作的总结。
会议采取了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形式,对一部分同志进行了批判斗争,会上被揭发批判的有89人。提出了“淮北变江南,低产变高产,十年计划一年完成”等“左”的口号。
3月15日,党代会正式开幕。潘道一致开幕词,陈建喜、周立成分别作了“关于泗县工业生产远景规划”,“关于泗县农业生产远景规划”报告。大会对这两个报告作出了决议,并提出1958年粮食总产9.09亿斤(注:1957年实产3.45亿斤),亩产皮棉75斤;1962年粮食总产11.66亿斤,亩产皮棉180斤;1967年粮食总产18亿斤,亩产皮棉300斤等不切合实际的口号。
会议选举产生县委委员18名,县委常委10名:潘道一、陈建喜、陈维纯、龚显荣、周立成、吴广烈、王凤俊、罗绪纲、吕坤、王培录。县委书记潘道一,副书记陈建喜。


(三)第三届代表大会
1960年2月27~29日在泗城召开,历时3天。实到代表232人,列席代表78人。
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精神;总结泗县第二届党代会以来的工作,制定1960~1962年三年工作规划,选举产生中共泗县委员会和出席省第二届党代会的代表。
县委第一书记郑英葆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陈建喜作了《关于1960年至1962年跃进规划的报告》,报告提出的工农业生产规划是:1960年粮食总产16.4145亿斤,人均4080斤;1961年粮食总产20亿斤,人均5000斤;1962年粮食总产23.360亿斤,人均6080斤;1960~1962年工业总产值4.8亿元(注:规划太大,实际远没有完成)。
大会选出县委委员21人,常委9人,郑英葆、陈建喜、陈维纯、周立成、吕坤、王培录、石毓凤、吴广烈、李树海。县委第一书记:郑英葆;书记处书记:陈建喜、周立成、陈维纯、吕坤。

(四)第四届代表大会
1971年3月8~15日在泗城召开,历时6天,出席大会的代表614人。
高庭俊代表中共泗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向大会作了《高举“九大”团结胜利的旗帜,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线奋勇前进》的报告。
大会选出县委委员31名,候补委员4名,县委常委10人:高庭俊、张咸斌、刘训真、安茂庆、祝建远、李春化、张玉哲、朱守礼、孟凡孝、许良州。县委书记:高庭俊;副书记:祝建远、张咸斌。(五)第五届代表大会
于1984年7月21~24日在泗城召开,历时4天。代表341名,审查时,取消2人代表资格,实有代表339名。
会议分两阶段进行:7月21日开预备会议。副书记李志先作《中共泗县第五次代表大会筹备情况》的报告,组织部长王献慎作《党代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7月22日召开正式会议,县委副书记朱德深(县长)致开幕词。县委书记王玉阶作《解放思想,全面改革,为振兴中华建设泗县而奋斗》的报告。报告指出今后3年的奋斗目标是:以十二大精神为指针,以改革为动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种植为基础,小集镇为纽带,乡镇企业为依托。“两户”(个体户、专业户)为先锋,大力推进“两个文明”建设,把泗县建成商品生产兴旺,水陆交通发达,内外贸易活跃,科技教育进步,人民生活富裕的繁荣昌盛的新泗县;并号召全县党员以改革者的姿态适应新的形势,迎接新的挑战,锐意进取,大胆探索,开拓前进。
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按照党的十二大精神和《党章》的有关规定,总结泗县第四届党代大会以来的工作情况,讨论今后3年党的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选举产生中共泗县第五届委员会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出席省第四次代表会议的代表。
7月24日,大会选举产生出席省第四次党代会的正式代表6人:王玉阶,王献慎、刘明英、陈会红、高学谦、洪沛。
大会选举出县委委员30人,候补委员4人。县委书记:王玉阶。县委副书记:朱德深、李志先、徐振民。县委常委:王玉阶、朱德深、李志先、徐振民、刘正义、王献慎、孙继聪、徐士耀、殷守余。在9名常委中,36~45岁的4名,占44.4%;46~55岁的5人,占55.6%;中学文化程度的4名,占44.4%;大专文化程度的5名,占55.6%。
大会最后由县委副书记徐振民致闭幕词。
四、纪检工作
(一)组织处理
中共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自1951年成立以来,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任务、特点,开展纪检工作,共查处违纪案件2512人,处理1955人。其中开除党籍的723人,留党察看的414人,撤销党内职务的289人,严重警告314人,党内警告289人,免予纪律处分205人。1981年9月,原前李公社党委不按党规党法办事,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搞不正之风,纪检委除公开通报批评外,并撤销该公社党委所作的吸收新党员的决定,对有关人员作了处理。此外,为了端正党风,还对全县公司、场(厂)、站以上领导利用职权,违背财经纪律,挪用公款,为个人建造住房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清理。查出全县有27名干部共花去各项专用款168600元,建住房91间,1810平方米;厨房41间,285平方米;防震棚24间,215平方米;总共占地4998平方米。为了严明党纪,对其中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及时作出了严肃的处理。历年处分党员情况统计表


(二)甄别复查
1951~1985年底,县纪检部门先后两次集中人力对历史老案和冤假错案进行复查审理和甄别平反工作。
第一次是在1962年元月中共中央扩大会议以后,县监委贯彻中共中央、省、地关于对冤假错案进行甄别平反的指示精神,抽调人员对全县25309件案件进行复查审理。到年底,复查审结24836件,占总数的96%。其中属于原处理正确的5383件,约占结案数的21.7%;属于原处理部分错的6752件,约占结案数的27.2%;属于原处理全错的12701件,约占结案数51.1%。
第二次复查甄别工作从1978年开始,当时纪律检查委员会尚未恢复,复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1979年9月,县纪检委恢复工作后,县委决定:“文化大革命”中的申诉案件仍由组织部负责复查,“文化大革命”前党员申诉的老案由纪检委复查处理。
1980年受理申诉64件,复查审理结案32件,占受理申诉案的50%。其中经复查完全改变原结论的10件,部分改变原结论的1件,维持原结论不变的21件。
1981年受理申诉案件80件,与上年同期64件相比,上升25%。其中“文化大革命”前老案67件。查结31件,占受理案件的38%,内全部改变原结论的22件,部分改变原结论的2件,维持原结论的7件。
1982年,接转上年度案件46件,本年度受理案件12件,复查结案44件,占受理总数的58%,其中完全改变原结论的16件,部分改变原结论的19件,维持原结论25件。
1983年接转上年案件5件,本年受理申诉12件,复查结案11件,占受理案件的65%。其中完全改变原结论的2件,部分改变原结论的7件,维持原结论的4件。
1984年接转上年案件7件,本年受理案件3件,复查审理结案3件,占受理案件的30%。其中完全改变原结论的1件,维持原结论的2件。
1985年受理案件12件,复查结案10件,占受理案件数的83.3%,其中完全改变原结论的2件,维持原结论的8件。复查纠正冤假错案情况统计表

(三)党员教育
建国以来,县委对党员教育工作一直很重视。1955年10月25日,县纪检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化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关于党员干部在合作化运动的高潮中应注意事项的通知》,发到各乡党委和基层支部,教育党员领导广大农民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1962年,全县培训党员2185人,其中县委党校培训380人、各公社培训1805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员教育工作中断10年。
1979年,党员教育工作恢复,到1985年底,县纪检委配合组织部、宣传部共举办党训班13期,轮训党员3694人。各区乡党委也办了44期,轮训党员12700人。
1981年4月,举办以学习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整顿党风、严肃党纪为中心的党员骨干训练班,参加人员有区、乡和县直机关的党员干部156人。各区镇和县直各口也分别举办同样的训练班,共培训党员12601人。在教育、培训党员的同时,还对遵纪守法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评奖和通报表彰。1981年共表彰先进党支部79个,评选模范党员1016人。重点宣传了在“四化”建设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县丝棉织厂党员老工人岳邦秋的模范事迹。

五、统战工作
(一)组织非党人士参政
1953年前召开的各届人民代表会议,选出的代表300人中,有教育界15人,工商界9人。1955年12月召开的泗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人民委员会委员15人,其中有非党知名人士7人。1958年召开的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人民委员16人,其中非党知名人士7人;选举出席省人大代表7人,其中有非党知名人士2人。1965年召开县六届人代会,选出县人民委员15人,其中有非党知名人士6人。1981年召开县八届人代会,选举人大常务委员11人,其中非党知名人士姚绍亮为副主任,汤从武、侯懿达为委员。1984年召开县九届人代会,选举人大常务委员18人,其中非党知名人士姚绍亮为副主任,孟庆云、侯懿达为委员。

(二)“右派”平反
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错划了一大批右派分子。1962年5月,遵照中共中央“对于错划了的右派分子给予复查平反”的指示,初步为50名错划为右派的干部、教师进行了改正工作。
1978年起,根据中共中央中发(78)55号文件,再次进行右派复查改正工作。除给原错划为右派分子未改正的187人改正外,对原错划为“中右分子”、“反社会主义分子”以及受株连的家属等68人也都给予复查改正。“右派”问题改正后,原开除公职的16人已予恢复公职,视其年龄和体质,或重新安排工作,或按退休处理。家属被强迫下放农村的均予收回城镇。

(三)对台工作
1980年10月12日,根据中共宿县地委(80)70号文件要求。县委成立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对台工作办公室,办理具体工作。
截止1985年底,按照中央(81)44号和皖发(82)83号文件精神,已对全县24户台属中的30多人落实了政策。其中有一些是在“文化大革命”中蒙受冤假错案处理的人,经过复查,已予撤销处分的2人,恢复公职作退休处理的1人,补发“文化大革命”中扣发工资的1人,因海外关系株连下放农村已给恢复非农业户口的16人;被查抄财物给予补偿的2户,“文化大革命”中私房被占的7户21间,已全部退还(退还原房的3户7间,兑换房屋产权的2户10间,原房不在,给予适当补助的1户,原房作价处理的1户3间)。“文化大革命”前私房被占的3户25间半,已落实退赔2户10间,有1户正在调查处理中。另有生活困难和孤老无依的30人,已按中办发(83)5号文件精神,报省拨款1600元,纳入社会救济,妥为处理。
台属中有3人被选为县政协委员,其中政协副主席1人,常委1人;3人选为县九届人大代表,其中1人为人大常委。
接待回泗探亲的海外同胞13人,其中去台人员10人次;安排台胞回泗定居的1人,入非农业户口,每月发给生活费40元,省拨给修房费2000元。

(四)宗教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宗教政策,收回宗教被占房屋318间,不便收回的,由使用单位与被占方协商折价,签订了3年还清欠款的协议。
全县有宗教职业人员15人,1984年以来,每人每月发给固定生活费25元(神甫60元,修女30元),医药费全部报销,并负责修缮房屋。另外还给郑立人神甫、隋兰修女购置了17英寸电视机1台。

(五)起义投诚人员安置
全县有起义投诚人员16人,其中团级2人,营级14人。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已由政府在生活上给予妥善安置。

(六)宽释人员安置
1980年,接收宽大释放的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上人员3人。1981年县政协成立后,表现较突出的张作涛(天津人)被选为县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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