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为废除几千年来父母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及童养媳的封建婚姻制度,1951年,国家颁布了婚姻法。县政府成立宣传婚姻法委员会,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婚姻法,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接着,着手进行婚姻登记。1952年6月,县委专门召开各区民政区员会议,强调婚姻登记的重要性。通过学习,提高了登记业务水平。各区(镇)决定由民政区员负责登记,县统一印发结婚、离婚和复婚证书。每月登记情况,都要列表上报民政部门。
建国后若干年份结婚、离婚人数统计表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