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建国前,历届政府,为了巩固其统治基础,多实行雇佣和招收的办法募集兵员,即通常所谓的“树旗招兵”,招幕不足,采取强拉硬绑的“抓丁”手段,逼迫人们当兵。民国22年(1933年)6月,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兵役法”,规定凡年满18至45周岁的壮丁未服常备役时,应服国民兵役。并规定:18岁至35岁的男子经检查合格时,征服现役备补兵,35岁至45岁者服运输备补兵。征调次序以抽签定之。当时专区设有师管区,所属各县没有团管区,掌管征兵事宜。还设有招选委员会,负责点收各乡送来的壮丁,组织体格检查,办理抽签手续,决定入伍先后次序,进行登记造册,连同新兵一同交师、团管区带队带走。当时,由于国民党政府残酷镇压工农运动,极力扩大内战,兵员需要量急剧增加,农村青壮年为了避免打内战卖命,逃兵役者甚多。致使其征集计划不能完成,国民政府颁布的兵役法成了一纸空文,为了补充兵力,不得不采取买卖和强抓壮丁的蛮横办法。由此征兵变成了抓丁,师、团管区每年把征兵数摊派到各区(镇)、乡、保,再由乡、保长带乡兵、保丁出面买壮丁,一切费用统统摊派到各个农户,即所谓“壮丁费”。“买丁”不足数时,便带兵强拉硬拽,捆绑入伍,送上前线。搞得人们一夕数惊,日夜不宁,哀声载道,民怨沸腾。
与国民党政府的抓丁拉夫做法相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不强迫、不收买、不欺骗”的政策。广大农民为求得翻身解放,自愿加入人民武装。1944年,仅灵璧县就有2000多人自愿报名参加新四军。在三年解放战争期间,灵璧一县就有6 358人参加人民解放军。
建国后,实行志愿兵役制,得到翻身解放的我区广大青年的拥护,把当兵卫国视作自己神圣的光荣义务,踊跃参军。1950年元月,我区首次征兵3 256人,1955年元月,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当年征集兵员10 503人,1956年,征集新兵8 700人,1957年,征集新兵4 490人,1958年,征集新兵7 200人。1959年征集新兵5 030人,1960年6月,我区往年的冬季征兵提前在夏季进行,至7月18日征集新兵2 700人,1962年夏季征兵700人,冬季征兵3 682人,1963年夏季征兵662人,冬季征兵1 000人,1964年,全区征兵10 393人,从1965年起,每年只在冬季征兵。1965年征兵8 972人,1968年征兵13 200人,1972年征兵13 500人,1973年征兵2 000人,1974年征兵8 000人,1975年征兵8 123人,1976年征兵8 030人,1977年征兵5 500人,1978年征兵6 620人,1979年征兵3 876人,1980年征兵3 510人,1981年征兵4 000人,1982年征兵3 700人,1983年征兵2 700人,1985年征兵2 080人。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