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1949年4月1日,中共皖北区党委、皖北行署和皖北军区决定,把江淮第二分区和第三分区合并,以第三分区的邳睢、睢宁、泗灵睢、灵北、宿东、萧宿铜等县总队为基础,与二分区的泗五灵凤、泗阳、泗宿、淮宝、盱凤嘉、泗洪等县总队合并,仍用江淮第三分区的名称,分区以宿州军政委员会为基础,设司、政、后三大部,李士怀任司令员,地委书记李任之兼政治委员,王烽舞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顾寒星任参谋长,刘学善任后勤部长,下辖11个警备团,13个县总队,共有官兵11 508人。所属13个县,均设有人民武装工作科。4月底,根据行政组织的变化,豫皖苏三分区所属的砀山、永城、萧县、宿西、怀远五个县大队,拨属江淮三分区建制,另外把泗阳、泗宿、睢宁、邳睢、淮宝等五个县总队,拨归苏北淮阴分区建制;盱凤嘉县总队拨归滁县军分区建制。5月份,江淮第三分区奉令改为皖北宿县军分区,根据行政区的变化,为便于领导,对县武装建制进行了调整,除泗洪、永城、砀山、五河、怀远五个县未动外,泗宿、洪泽湖及泗南一部分合并为泗洪县总队,从泗灵睢及泗南各一部划归泗县县总队,萧铜和萧县合并为萧县大队,宿东、宿西、宿城市合并为宿县总队,灵北为灵璧县总队。届时宿县军分区辖有萧县、宿县、永城、灵璧、怀远、泗县、泗洪、五河、砀山九个县总(大)队。同时,分区成立基干团1 286人,分区直属机关245人,后勤571人,教导队317人,警卫营516人,计2 935人。各县武装共26个连,83个区队,7 136人。全区共有武装10 071人。6月,分区成立了宿县、永城、灵璧、泗洪、萧县五个独立团,砀山,泗县、怀远、五河四个县均编为县大队。9月,按照上级命令进行缩编,调整后,军分区直属机关1 190人。基干团1 700人,宿县900人,萧县800人,灵璧700人,永城700人,怀远550人,砀山600人,泗县450人,五河450人,泗洪400人,缩编后全区有武装8 440人。10月,取消区队。这时分区武装计有一个基干团,一个警卫营,五个县独立团,四个县大队,计7 527人。年底,唐毅山被任命为分区副司令员。
1950年3月,基干团改为皖北军区警三团,属宿县军分区领导。4月,把原有的五个县独立团改编为县大队,此时军分区有九个县大队。分区警卫营除抽调一个连补充三团外,又抽调一个连上升为伞兵部队,剩下一个连,改编为警卫连,取消原警卫营番号,并奉命停止扩大部队。6月7日,分区抽调精干武装人员,建立由68人组成的情报侦察便衣队。便衣队成立后,依靠群众开展追匪根、挖匪窝的肃匪工作。7月,分区进行精简整编工作,取消各县县大队编制,改编为分区直属营。砀山、永城两个县大队组成第一营,有官兵475人;宿县、萧县组成第二营,有官兵518人;泗县、灵璧组成第三营,有官兵534人;五河、怀远组成第四营,有官兵507人;警卫三团第一营改为直属第五营,有官兵606人。同时,每个县大队抽出一个连,组成各县公安连,另外又成立一个专区公安连。9月,所属各县均建立县(区)人民武装部。11月,分区奉命从直属营抽出556人,各县公安连抽出624人,计1 080人上升为15旅。又遵令将直属营改编为一、二、三、五警备营。警三团取消,二营改编为警备第四营,三营改编为警备第六营。12月19日,地区军政委员会成立,军分区司令员李士怀任书记,组织带领群众搞好冬春农田水利的兴修,领导开展对土匪和国民党特务的政治攻势。年底,地、县均建立人民武装委员会。1952年5月2日开始,对全区部队进行第二次整编,撤销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原有排以上干部1 005人,按编制落实601人,编余干部按上级通知调出。
1953年2月9日,调整分区领导机构,傅彪任司令员,孟亦奇任政治委员(兼),余曙光任副司令员,龚杰任副政治委员。月底组成分区党委:成员有孟亦奇、傅彪、余曙光、龚杰、何远、王子钧、许伯言,孟亦奇任书记。6月,全区实行普遍民兵制,全区3 661个乡均建立民兵基干团,由乡主要领导一名担任基干团团长或政委。
1954年4月19日,成立宿县地区治安司令部(设军分区),孟亦奇、傅彪分别任治安领导小组正副组长。9月2日至23日,对分区机关及所属各县人民武装部进行第三次整编。分区编员106人,各县人武部改称兵役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根据各县总人口数,编员45至60人不等。区设武装助理员(现役)。1955年1月,根据中央军委决定,分区部队改供给制为薪金制,军官除级薪外,另有军龄补助,志愿兵和义务兵同时享有津贴补助。此外实行军衔制,建立了一套新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财务工作制度。5月底,童金水被任命为军分区司令员。
1956年2月24日,按军区命令,宿县军分区和滁县军分区合并为蚌埠军分区、杜德云任司令员,孟亦奇兼任政治委员。军分区设参谋科、民兵工作科、政工科、兵役科、行政经济管理科、财务、干部科。分区辖来安、嘉山、凤阳、定远、全椒、肥东、炳辉、滁县、泗县、宿县、怀远、砀山、灵璧、濉溪、五河、萧县16个县人武部(兵役局)。
1957年元月6日,全区进行预备役登记。为加强社会治安,我区各级以民兵为骨干建立联防委员会,依靠群众开展联合防卫。3月8日,刘荣华任分区司令员,李坚兼任政治委员。
1958年5月3日,分区奉令对所属武装进行第四次精简整编,原军分区警卫通讯排缩编为警通班,增设司令部、政治部,司令部设参谋、组动、军训三个科;政治部不设科。各县人武部(兵役局)减员10至20人不等。全区部队编余干部移交内卫43团。9月,我区各地在乡的基础上,筹建人民公社。9月15日,分区党委发出通知:在公社一级设立人武部;在公社建立民兵团。该月,毛泽东主席发出“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的号召,我区有3200名适龄青年报名参加民兵团组织。
1960年9月,分区增设教导大队(后改称教导队),隶属司令部领导,编员30人,10月2日,按省军区令,全区以蚌埠为中心组建民兵师,下辖宿县坦克团、市直炮兵团、泗灵步兵团等,全师编员23 424人,李玉章任师长。
1961年元月,向分区机关及各县人武部现役干部颁发军官身份证。3月21日,蚌埠军分区撤销,恢复宿县,滁县军分区。宿县军分区编员110人。4月1日开始办公。7月,刘荣华任司令员,地委书记孟亦奇兼任政治委员。各县人武部建立党委,党委书记由县委书记兼任。分区增设后勤处。
1962年5月,农村人民公社每个生产大队均配一个民兵营长,固定工分补助。
1963年3月,陈玉才任分区司令员。1964年8月,分区领导机构进行调整,许伯言接任司令员,李金亮任政委。8月26日,许伯言率工作组赴萧县进行组建民兵师试点工作。师编员4 500人,中共党、团员占72%。11月4日,军分区举办首届民兵比武大会,全区有九县一市(原濉溪市)共10个代表队参加比赛。12月31日,分区又举办全区民兵尖子比武大会,有21个区。社单位的205名代表参加了刺杀、投弹、射击、武装越野等项比赛。1965年4月,随着地方体制变化,增设固镇县人武部,编员21人,战士6人,4月20日开始办公。
1966年7月,公安部队划归军队序列,原专署公安中队改编为分区独立连,所属各县中队归人武部编制。全区共接收建制中队12个,计1 320人。1969年2月,陈洛平任分区司令员。
1973年1月,刘福香任分区司令员。1975年6月28日,宿县军分区独立连与阜阳军分区独立连换防。接着整顿团以上领导班子。9月,根据省军区赋予的兵员动员任务,我区在宿县进行预编步兵师的试点工作,编员14 800人。1978年10月12日,分区机关组织人员,在李良宽副司令员的带领下,用7天时间,对全区县人武部独立连进行执行条令情况的检查。1979年2月,中共宿县地委书记孟亦奇兼任军分区第一政委。
1980年10月18日,分区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根据南京军区、省军区精简整编的方针、原则和方法步骤,研究落实分区精简整编工作任务:一是部队移交;二是组织调整;三是安排干部。分区机关精简比例为36.5%,军分区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部下面不设科。独立连属移交单位。11月,全区训练专职武装干部171人,民兵干部5 880人,武装基干民兵60 919人,占民兵总数的88.1%。训练各种专业技术骨干3 249人。
1981年8月,地委书记施春兼任分区第一政委。9月,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恢复科的设置。司令部下设作战训练科、机要科、军功科、管理科;政治部下设组织科、干部科、宣传科;后勤部下设供应科、战勤科、军械科、卫生所。
1982年9月,陈海楼兼任分区第一政委。分区直属队设电台警通班、修械所、仓库、教导队。按照省政府、省军区的部署,在宿县进行组建独立团试点工作,全团定额1200人,两个步兵营,一个炮兵营。宿县人武部副部长孔献备任团长,宿县副县长王学文任政治委员。分区把分布在全区9个县1个市533个社、镇、办事处的18 543件民兵武器全部集中于公社、镇、办事处保管。落实武器库(室),确定看管人员,制定了安全措施、保养制度。
1983年5月,分区领导机构作了新的调整,胡朝栋任分区司令员,袁家厚任政治委员,马成邦任副司令员,吕学兰任副政治委员,程培德任参谋长,牟正武任政治部主任,张怀庄任后勤部副长。司令部增设党史征集办公室,9月,地委书记周祖昌兼任分区第一政治委员。1984年7月,建合格兵器室66个,民兵武器集中到区保管,减少看管人员500多人,为国家节约开支25万多元。
1985年8月,全区进行兵役登记工作,共有适龄公民158 338人,应征服兵役110 335人,缓征40 209人,免服兵役的6262人,不得服兵役的1 532人,通过登记,使全区群众受到一次全民性国防教育,增强公民服兵役的观念。10月,对全区民兵进行整组。整组后,全区民兵总数为396 443人。其中基干民兵70 867人,为了进一步减轻人民负担,切实保证民兵武器装备的安全,根据省军区指示,我区每个县、市除保留200至300件武器以保证民兵训练和执勤需要外,其余武器全部封存。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