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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国前的宿县地区党组织
(一)中共皖东北特别支部
1938年11月在泗县成立了中共皖东北特别支部,书记江上青。1938年10月,国民党安徽省政府派盛子瑾从六安来泗县出任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第六区抗敌指挥部保安司令兼泗县县长。当时,驻大别山的中共安徽省委工作委员会利用省抗日动员委员会的合法形式,派中共党员江上青、廖量之、赵敏、周邨等,于1938年11月随盛子瑾来皖东北。同月,江上青、周邨、赵敏等,即成立皖东北特别支部,由江上青任特支书记。
(二)中共皖东北特委
1939年3月在泗县张圹成立,是党的地下秘密组织,书记杨纯。皖东北特支成立后,因皖东北远离大别山,为便于工作,待支书记江上青遂派朱伯庸到中共山东分局汇报请示工作,并要求派干部来皖东北。山东分局根据当时中共中央“巩固鲁南,发展苏皖”的方针,1939年3月,决定派杨纯等来皖东北,联络当地党组织,建立皖东北特委。皖东北特委成立后,原皖东北特别支部即行消失。1939年3月至5月,隶属中共中央北方局山东分局领导。1939年5月至9月,隶属中共苏皖边区党委,辖宿东(灵宿)县委和泗县、五河党组织。9月,中共苏皖边区党委迁至泗县张圹,皖东北特委由区党委取代而自行消失。
(三)中共皖东北工委
1939年7月成立了中共皖东北工委,书记张爱萍。是年7月,新四军游击支队党政军委员会派张爱萍、刘玉柱来皖东北地区,调解国民党灵璧县长许志远与专员盛子瑾之间的矛盾,并做他们的统战工作,建立抗日统一战线,协调地方与军队的关系,因而于1939年7月与皖东北特委并存,成立皖东北工作委员会。先后隶属于中共豫皖边区省委(1939年7月)、中共豫皖边区党委(1939年8月)、中共豫皖苏边区党委(1939年9月)领导。皖东北工委成立后,经与盛子瑾谈判,设立八路军、新四军办事处,领导军队和地方武装。处长张爱萍,副处长刘玉柱。
(四)中共皖东北地委
1940年底,为扩大根据地,我主力部队东进苏北,区党委的工作重心也随八路军第五纵队转移到淮海区。中共中央中原局考虑到皖东北战略地位的重要,局势的严重复杂,决定成立中共皖东北地方委员会,书记张彦。并令新二旅旅长常玉清率领第六团留下坚持斗争。皖东北党政机关驻地不固定,其活动范围是以青阳镇为中心,东北和正东至朱湖、半城,南达双沟、管镇,西迄马公店以东以南。皖东北地委隶属苏皖边区党委领导,下辖淮泗(督导室)、泗宿、泗北(工委)、泗五灵凤、泗南、盱凤嘉(工委)六个县(工)委及半城、界集两个直属区。1941年5月,新四军第四师奉命转移皖东北地区,中共中央决定成立皖东北区党委,皖东北地委遂撤销。
(五)中共陇海路南地委
1940年9月在萧县魏楼建立中共陇海路南地委,书记李忠道(现名李砥平)。豫皖苏边区党委根据中原局关于“集中力量,创建永夏、砀、萧、宿西四县根据地”的指示而建立的。该地委活动于萧、宿、永边境,隶属于豫皖苏边区党委领导,辖萧县(陇海路南)、永(东)、砀(南)、宿西地区党组织。是年11月下旬,国民党发动第二次反共高潮,不断侵犯豫皖苏边区;同年12月12日,豫皖苏边区保安司令耿蕴斋、八路军四纵队六旅副旅长兼十八团团长吴信容、六旅十七团团长刘子仁率所部近2000人武装叛变,陇海路南地区多为叛逆所据。地委遂于1941年4月撤销。
(六)中共宿东地委(淮北苏皖边区第四地委)
1941年4月,新四军四师主力转移到皖东北。为了领导津浦路西几个县的地下斗争,5月初,中共豫皖苏边区党委决定在路西成立泽东地委,由何启光(张德群)、赵文甫、胡天喜、蔡永、兰桥五人组成,书记何启光。泽东地委成立后,由于环境日趋紧张,时间很短,五月底,区党委通知泽东地委转移到路东,从此,泽东地委结束工作。1941年6月,奉新四军四师彭雪枫师长令,成立宿东军政党委员会(主任周启邦)统一领导宿东地区的抗日和阻顽斗争。宿东地区是阻止国民党顽固派东进的前哨阵地,是淮北路东根据地的西大门,也是收复豫皖苏根据地的通道,1941年6月,谢邦治、何启光、赵文甫等率部从津浦路西转移到路东后,吴芝圃代表区党委要他们留在宿东成立路西地委,书记谢邦治,统一领导路东、路西的抗日斗争。1941年11月,路西地委改称宿东地委。1943年1月,淮北苏皖边区党委决定宿东地委改称为苏皖边区四地委。书记张太生、副书记何启光。
宿东地委没有固定驻地,经常活动在宿县蒿沟一带,后转移至灵璧尹集一带。历时三年零七个月。1941年6月至8月,隶属皖东北区党委领导,1941年8月以后,皖东北区党委改为淮北苏皖边区党委,宿东地委属之。宿东地委和淮北四地委先后辖宿东、萧铜(1943年秋划归邳睢铜地委)、灵北、宿灵县委和路西的宿西、永城、萧县、涡阳、夏邑、亳县六个秘密县(工)委。
(七)中共淮北苏皖边区第三地委
1944年12月,淮北苏皖边区党委决定,将淮北第三地委(邳睢铜地区)和第四地委(宿东地区)合并为中共淮北苏皖边区第三地委,书记张太生,副韦记刘玉柱。地委机关始驻邳睢岠山,1945年夏移驻灵北高楼,秋迁泗县城。辖灵北中心县委和邳睢、睢宿、铜山、萧宿铜、峄南(1945年4月划归鲁南)、宿东、宿灵、灵北县委及睢宁工委。
1945年10月10日,为适应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淮北区党委决定,将三地委与一地委(即津浦路东地区的淮北直属区工委)合并,称淮北第一地委(又称淮北路东地委)。书记赖毅,副书记刘玉柱。下辖淮宝、泗阳、泗宿、泗南、五河、灵璧、铜睢、睢宁、宿县、盱凤嘉、邳睢、萧宿铜、洪泽湖14个县委。
(八)中共华中第七地委
1945年10月,中共华中分局成立,便将路东地委(淮北第一地委)改称为华中第七地委会,书记赖毅、副书记刘玉柱,隶属华中分局领导。1946年7月,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淮北根据地,先后攻占萧铜、铜睢、睢宁、灵璧、五河、泗县等地。8月,地委为坚持敌后游击战争,建立萧宿灵铜、泗五灵盱、泗灵睢、邳睢等四个工委。11月25日,地委迫于形势撤离淮北到苏北运河以东地区,中共华中分局于1947年1月,决定成立淮北党政军工作委员会,重返淮北,开展游击战争。饶子健任工委书记。4月,成立淮北地委(行文仍用华中七地委名义),地委书记饶子健,副书记李任之。辖泗宿、淮泗、洪泽湖、泗南、泗阳、泗灵睢、淮宝、盱凤嘉、泗五灵凤、灵璧、宿东和邳睢铜等12个县(工)委。1948年6月,中共江淮区党委成立后,淮北地委改称江淮第二地委。
(九)中共豫皖苏三地委
1946年12月12日豫皖苏边区党委、豫皖苏行政委员会和豫皖苏军区成立。同时,将原华中八地委改为豫皖苏三地委,隶属其领导。12月17日,豫皖苏边区党委书记吴芝圃在睢县平岗附近召开党政军干部会议,总结五个月自卫战争的经验教训,20日,在鹿邑县五台庙召开第三行政区干部大会,宣布新的地委、行署、分区领导班子,动员东进反攻,恢复第八行政区根据地。地委书记寿松涛、副书记王光宇,行署专员许西连、军分区司令员李浩然。地委机关驻雪枫县(永城)裴桥。豫皖苏三地委先后辖萧县、宿西、商亳鹿拓、雪商亳,雪涡、雪枫、夏邑、宿怀、宿蒙、商南、砀南、萧宿永等县委(工委)。1949年3月,豫皖苏三地委撤销,其所辖各县分别陆续划归安徽省宿县专区、阜阳专区、河南省商丘专区。
二、建国后宿县地区党组织
(一)中共宿县地委
1948年12月,宿县地区全境解放。1949年3月25日,江淮二地委并入三地委与中共豫皖苏三地委、六地委之一部合并,建立宿县地委,地委机关驻宿城市。1956年2月宿县地委撤销,宿县、滁县两地委合并,称蚌埠地委,驻蚌埠市。1956年6月,蚌埠地委设立常委会;1959年2月,蚌埠地委设立书记处。1961年3月底,蚌埠地委撤销,重又分设宿县、滁县地委。宿县地委机关迁驻宿城。1963年6月,宿县地委撤销书记处,第一书记改任书记,书记处书记改任副书记,1964年7月,宿县地委撤销常委会。建国后,为适应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地委工作部门和所辖县党的组织机构变动比较频繁。1949年,地委工作部门仅7个,至文革前,增加到14个。1966年11月,因“文化大革命”群众造反组织蜂起,我区开始内乱。1967年初,上海造反派夺权的“一月风暴”波及宿县地区,地委和各级党组织相继被夺权。1968年5月,宿县专区革命委员会成立,随后设立了办事、政工、生产、人保四个大组,取代了地委、行署原工作机构,各县革命委员会和地直工作机构革命领导小组相继建立。1969年3月,宿县专区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成立,1971年2月,地直机关党委恢复。1971年3月,中共宿县地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宿城召开,各级党的第四次代表大会也先后召开,选举产生了各自的县委领导班子。4月,中共安徽省委批准了宿县地区第一届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地委建立后,地委工作机构未及时恢复,仍和地区革命委员会四大组合署办公。这次代表大会是在“文化大革命”的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尚未建立起来,绝大多数的党员的组织生活不正常的情况下召开的。出席大会的1 033名代表,也不是由各级党组织逐级选举产生的,而是在所谓“民主协商”、“听取群众意见”之后“推选”出来的。一批造反组织的头头成了大会代表。这次代表大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指导方针是错误的,在组织上的指导方针也是错误的,是宿县地区历史上召开的唯一的一次党的代表会议。在进入地委班子的55名成员中,会前突击批准入党的就有9人。1976年2月,地委恢复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1979年2月,地委、行署分开办公。
中共宿县地委负责人更迭表


宿县地区各县、市历届党员代表大会

(二)宿县地委工作机构设置
1950年1月,设纪律检查委员会;5月,设农村工作委员会;6月,设政策研究室;5月,撤销社会部;拂晓报停刊。
1951年10月,设立统一战线工作部;8月设立城市工作委员会;51年秋至冬,拂晓报一度恢复。9月,政策研究室撤销。
1952年2月,撤销城市工作委员会。
1953年2月,设立工业委员会。7月,直属机关改设党委,10月,农村工作委员会撤销。
1954年4月,党训班更名为党校。9月,设立农村工作部;10月,设立审干办公室。
1955年3月,拂晓报复刊。
1956年2月,宿县、滁县地委合并时,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校、直属机关党委、拂晓报社、纪律检查委员会、统战部、农工部、工业委员会、审干办公室。
1961年3月,宿县、滁县地委分开。宿县地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监察部、农工部、工交部、财贸部、政法部、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讲师团、党校、直属机关党委。
1962年3月,拂晓报停刊。
1963年8月,监察委员会改为省监委驻宿监察组;政法部改为政法领导小组。5月,财贸部撤销;8月工交部撤销。
1965年4月,设工交政治部;5月,设财贸政治部。
1966年11月,正值“文化大革命”,地委机构瘫痪。至1969年2月,为专区革委会的办事机构取代。
1969年5月,成立办报组,拂晓报复刊。
1971年2月,直属机关党委恢复。同年3月28日至4月1日,中共宿县地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宿城召开;4月12日,安徽省委批准了宿县地区第一届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地委工作机构未恢复,与地区革委会四大组合署办公。
1972年6月,拂晓报停刊。
1976年2月,地区革委会四大组撤销。地委恢复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地委办公室仍和革委会办公室合署办公,至1979年2月两个办公室分开办公。
1977年12月,设政法领导小组。
1978年,恢复党校。
1979年12月,设纪检组;1980年2月,更名为纪律检查委员会。同年,设信访办公室。
1981年元月1日,拂晓报复刊。
1981年7月,设农村工作部。
1982年5月,设党史办公室。
1983年12月,设老干部局、讲师团、档案局;政法领导小组更名为政法委员会。
1984年4月,设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
1987年,地委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农工部(1987年6月撤销)、政法委员会、老干部局、地直党委、党校、讲师团、信访办、党史办、打经办(87年10月撤销)、拂晓报社。
三、基层组织和党员
从1922年起,宿县地区就已经有了团的活动。是年宿县旅外学生江善夫在上海中华职业学校经张涤中介绍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江利用寒暑假返宿的机会,从上海带回《响导》、《共产党宣言》等大量的革命书刊,在表年学生中传阅,传播马克思主义。1924年,朱务平在徐州读书时,经吴亚鲁介绍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5月,朱务平在临涣建立了宿县地区第一个党支部——宿县独支。有党员徐凤笑、谢霄九、刘之无等12人。1927年8月,成立中共宿县临时县委,宿县临委负责指导宿县、泗县、怀远、蚌埠、凤阳等地党组织。县委书记徐凤笑。委员有朱务平、李一庄、孔效三、孔禾青、杨梓宜、邵奎、董畏民等。1928年,全地区建有支部30多个,党员460多人。1930年在中共徐海蚌特委的领导下,宿县地区各级党组织一律改为行动委员会。以中共党员为骨干,发动群众举行武装暴动。先后在宿县芦村、东三铺、水池铺。萧县黄口、泗县的石梁河等地进行武装暴动。仅东三铺、水池铺就有30多位党员参加暴动。1933年至抗战前夕,我区的各级党组织多被国民党特务所破坏。直到抗战开始,释放政治犯,大批共产党员出狱,党的基层组织才又逐渐恢复。在党的各级组织的领导和参与下,抗日救亡运动在全区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党组织也得到了迅速发展。1940年,全区有党员3 000多人。到1945年6月有党员5万多人。1949年,宿县地区全境解放,全地区党员20 110人,733个党支部。1950年,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区有党员28 127人,1 539个党支部。1951年,土地改革时,全区有党员25 590人(男23 672人,女1 918人),其中农民党员19184人,有农村支部1 172个。1956年,党员67 481人(男60 487人,女6 994人),其中农民党员55490人,基层党员4个,支部2 325个,其中农村支部1 782个。1961年,全区党员发展到85 270人(男72 743人,女12 527人),其中农民党员64 011人,基层党委422个,党支部5733个,其中农村支部4439个。“文革”前的1965年,全区党员为88 883人(男77 536人,女11 347人),其中农民党员68 147人,基层党委470个,党总支143个,党支部5 600个,其中农村支部3 841个。“文化大革命”初期,党的基层组织遭到破坏,各级机构陷于瘫痪状态,直到1971年,党的各级组织才逐步恢复活动。由于处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正常的入党手续被废除,一大批人没有经过严格的组织程序进入党内,全区党员急剧增加到113 363人(男78 718人,女34 645人),其中农民党员100 728人。基层党委194个,党总支42个,党支部4 751个,其中农村支部4 029个。到1976年,全区党员总数达162 194人,其中农民党员124 014人。基层党委230个,党总支134个,党支部6 696个。其中农村支部5 453个。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后,我区进行了组织整顿,严格入党手续,纯洁党的组织,并注意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使党组织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均发生了变化。1981年,全区党员162 770人,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2356人,中专3 807人,高中11 438人,初中44 541人,小学55 948人,36至45岁的46 956人,46至60岁的57 837人,61岁以上的7 520人。其中,1949年10月至1966年4月入党的71 707人,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入党的67 703人,1976年11月以后入党的16 974人。基层党委565个,基层党总支132个,党支部8 671个。1983年,五河、怀远、固镇三县划交蚌埠市后,全区党员有125 851人,基层党委427个,党总支121个,党支部7 031个,其中农村支部4 478个。党员中大学文化程度的有2526人,中专4 591人,高中11 102人,初中36 658人。粉碎“四人帮”后入党的有20 066人。1987年,党的十三大召开以后,全区党员146 720人,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都有较大改变,党员年龄在45岁以下的有78 506人,大学文化程度的5 224人,中专9 356人,高中18 615人,初中44 081人,专业技术党员11 884人,少数民族党员227人,基层党委443个,党总支178个,支部7 192个。
四、党员教育和组织整顿
1980年,全区训练党员134 081人,其中脱产训练102 722人,采取其他形式训练31 359人。各级党组织分别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方案)》、《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为教材,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党员的知识水平和政治理论水平。1982年,以学习党的十二大文件为主要内容,训练党员149 368人(脱产训练130 625人,采取其他形式培训17 743人,内有农民党员93 318人,干部党员22 734人),1987年全区训练党员133 333人,其中脱产训练82 271人,采取其他形式训练51 026人。
从1984年底开始,至1987年春,我区先后分四批进行整党,参加党员135 730人,通过整党学习和组织整顿,予以登记的党员128 123人,缓期登记的339人,不予登记的252人,开除党籍31人,劝退7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43人,退党除名42人,劝退不退除名的4人,自行脱党除名的46人,拒绝参加整党不予登记的26人,缓期登记期满予以除名的21人,受纪律处分,警告289人,严重警告193人,撤销党内职务40人,留党察看103人。
五、纪律检查
1950年1月,正式成立中共宿县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至1986年底,共立案查处违纪案50 860件,查结42 726件,处理违纪党员干部31 617人,其中开始党籍8 972人,留党察看6 585人,撤销党内职务4 469人,党内严重警告5 891人,党内警告5 356人,批评教育或其他处分344人。
1950年至1956年,围绕“三反五反”、“新三反”、“肃反”,“合作化运动”开展违纪案件的检查工作。这一时期,地、县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共查处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案件4 515件,处分党员干部3 348人。1957年至1966年,围绕“反右”、“四清”运动,进行违纪案件检查工作。1957年后,由于受党内“左”的思想的影响,“反右”等斗争扩大化,错误处理了一批党员和干部,造成冤假错案,在这一阶段共立案43 888件,查处党员干部24 631人。1962个,对反右斗争中错划的右派进行了甄别工作,但由于当时受“左”的思想影响,使大部分错定“右派”的党员干部,没有得到及时甄别平反,仅复查改正513人,占全区4961名右派数的10.4%。“文化大革命”时期,我区各级党的纪检组织停止活动。1978年以来,恢复了各级纪检组织,在这一段时间里,主要检查一些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在“三招”、“三转”、分房、住房、经商办企业、滥发奖金,实物,用公物请客送礼,游山玩水等违纪不正之风,几年来,共查处625件,处理党员323人,并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中,立案查处经济犯罪277件,查结234件,对其中40名有严重经济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党纪处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继续对历史违纪案件进行复查。到1982年,全区受理申诉复查案6 176件,复查结案4 083件。通过对老案的复查,纠正了大批冤假错案,落实了政策。使一部分党员干部重新走了工作岗位,充分体现了党的实事求是,解放思想,调动了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致搞“四化”的精神,这项工作在党的“十三大”前基本结束。
附:1.若干年份党组织发展情况统计表
2.若干年份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若干年份党组织发展情况表

若干年份党组织发展情况表

若干年份党组织发展情况表

若干年份党组织发展情况表

若干年份党组织发展情况表

若干年份党员基本情况表

若干年份党员基本情况表

若干年份党员基本情况表

若干年份党员基本情况表

若干年份党员基本情况表

六、统一战线
(一)落实统战政策,平反冤假错案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全区统战系统在“文化大革命”中以及以前的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各类冤假错案10 257件进行了平反和改正。其中改正错划右派(包括中右、亦似右派、“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及其因右派问题而受株连而失去工作的家属等四种人852人)4 233人。其中,非党政协委员153人,台胞台属209人;民主党派成员12人;工商界人士401人;区别“三小”(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1 012人;起义投诚人员243人;宗教人士40人;其他统战人士544人;他们中被株连的家属子女2 987人。同时还解决了各类房产(主要是宗教房产)60处,计1 009间,17 172平方米。全区用于落实各项统战政策的经费达178万多元。
(二)对台工作
1979年以来,我区的对台工作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地委成立了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由地委副书记任组长,统战、宣传、军分区政治部、财政局、劳动局、公安处、人事局、外事办、民政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1980年,成立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也相继成立了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据统计,全区共有去台人员2274人,台属2733户。近年来已通信通汇的1939户。1987年11月台湾当局开放台胞探亲之前,全区从台湾回来探亲的就有110多人,其中定居7人;至1988年9月底,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回来探亲旅游的达742人,定居3人。几年来,台属去香港会亲的有88人,进入台湾探亲的2人。我区台胞亲属进省政协的1人,参加县(市)政协的25人,被选进县(市)人大的10人。1984年10月,回宿州市探亲的吕岳先生,是全区第一个要求定居并获批准的人,他被推选为宿州市政协委员。不少回乡探亲的台胞支持和关心家乡的教育事业。1988年2月,台胞马兆祥回灵璧县尹集区马楼村探亲时,捐献1万美元给马楼小学,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三)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安置工作
我区共有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221人,其中起义205人,投诚16人。在起义、投诚人员中,将级4人,校级42人,尉级138人,士兵37人。目前,已对221名起义投诚人员发了投诚证书,其中有41人享受地方政府给予的定期生活补助,有63人得到了工作安置。在县(市)人大、政协中,给予政治安排的有17人。对在解放后被错误判刑的56人,错杀的5人,错误处理的17人,错管的3人,全部给予平反,恢复身份。
(四)民族工作
我区是少数民族散居地区,据1987年底统计,全区共有23个少数民族,共约8 000人。其中回族6 930人,满族72人,苗族22人,藏族9人,朝鲜族13人,彝族49人,畲族4人,维吾尔族3人,白族13人,黎族6人,蒙族14人,布依族11人,锡伯族14人,哈尼族38人,傣族6人,羌族1人,瑶族4人,纳西族2人,拉祜族5人,仡佬族1人,瓦族1人,傈僳族1人,壮族49人。我区的少数民族多数集中在砀山县,其中回族群众就达6 000多人,分别居住在砀山南关以及许庄、马良等11个自然村。其他各县市少数民族居住非常分散,人数也很少,其中宿州市428人,宿县195人,萧县135人,灵璧县138人,泗县361人。1982年以来,我区少数民族成分变化很大,由当时的18个民族成分增加到23个。其中增加有纳西族、瑶族、拉祜族、瓦族、傈僳族等。另外,哈尼族、锡伯族、布依族、彝族等少数民族人数也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几年来西南地区的一些省区的女青年与本地人结婚而迁入我区的。1987年,全区少数民族干部已担任县级职务的3人,科级20人。少数民族的生活水平普遍都有很大提高,特别是砀山县的许庄彻底摆脱了贫困落后面貌。到1987年底,他们不仅还清了国家贷款15万元,向教育和民族福利事业提供16万元,而且上缴国家税收30万元。全村人均收入1 400元,新盖瓦房3000间,电视机320部,其中彩电35部,摩托车15辆,汽车5部。
(五)宗教事务工作
解放初期,全区有天主教堂13处,神甫、修女修士38人,教徒约15 161人;有基督教堂28处,牧师,传道、执士、长老43人,教徒5473人;佛教寺庙213处,僧尼309人;道观17处,道士、道姑29人;伊斯兰教清真寺5处,阿訇8人。十年动乱中,全盘否定建国以来党对宗教问题的正确方针,根本取消了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各教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生活被强行禁止,爱国的宗教界人士甚至一般信教群众被当作“专政对象”进行批斗,伤害了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1978年以后,党对宗教问题的正确方针和政策逐步得到恢复,1979年底,行署设立了民族宗教事务科,各县(市)人民政府也相继设立了民族宗教事务科,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落实党的各项宗教政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区平反冤假错案、收回下放的宗教人士31人,被选为各县(市)人大代表的4人,政协委员16人,其中常委4人。选拔和输送到宗教学院学习的23人,其中上海余山修道院11人,南京金陵协和神学院3人,合肥神学院3人,蚌埠修女院4人,南京佛学院之人。全区还培训宗教骨干2 060人。落实宗教团体房产960间。各县(市)都对现存寺观教堂进行修缮;开放基督堂和天主堂备6处,佛教寺庙2处,伊斯兰教清真寺2处,开设农村基督教活动点205处。由于落实了党的各项宗教政策,宗教活动逐步恢复正常。1987年,全区有基督教徒76 365人,天主教徒4 684人。基督教徒分布是:砀山12 000人,萧县4 547人,宿州市1 214人,宿县8 835人,灵璧2 505人,泗县20 719人。在保障人们信教自由的同时,也对一些利用宗教搞封建迷信活动,欺骗群众的不法分子进行了制裁。泗县草庙区基督教徒尤纪胜利用宗教欺骗群众,奸污妇女16人(内有2人怀孕),1987年12月14日,司法部门依法判处该犯死刑立即执行。1988年8月,还依法取缔了在我区进行非法活动的“全范围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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