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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厅关于澥河公路桥征收过桥费问题的批复
蚌埠市交通局:
蚌埠市人民政府的请示报告《关于澥河公路桥征收过桥费的问题》,经省政府第十六次办公会议研究,认为固镇县澥河公路桥是多渠道集资修建的,根据国务院〔1985〕89号文件规定,同意征收过桥费,经与省物价局研究,其具体收费办法,可按蚌埠市上报省的《固镇县澥河公路桥征收过桥费试行办法》试行,到收回大桥全部投资时为止。请你们做好宣传工作并注意收集反映和总结经验。
此复
安徽省交通厅
(公章)
一九八五年十月二日
蚌埠市人民政府的请示报告《关于澥河公路桥征收过桥费的问题》,经省政府第十六次办公会议研究,认为固镇县澥河公路桥是多渠道集资修建的,根据国务院〔1985〕89号文件规定,同意征收过桥费,经与省物价局研究,其具体收费办法,可按蚌埠市上报省的《固镇县澥河公路桥征收过桥费试行办法》试行,到收回大桥全部投资时为止。请你们做好宣传工作并注意收集反映和总结经验。
此复
安徽省交通厅
(公章)
一九八五年十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