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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组织机构
(一)建县前的党组织
民国17年(1928)7月,共产党员戴文生以卖盐为名,在任桥集、杨庙一带进行革命宣传,扩大共产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共产党员郑良瑞在任桥一带发动农民、铁路工人开展反团防、反苛捐杂税等斗争。民国19年(1930)春,中共徐海蚌特委派崔雨亭到曹老集一带组织农民运动,发展何炳宽等5人加入共产党,并成立党小组。11月,王敬农(原名王肃,今谷阳乡人)在南京五卅中学读书时加入共产党。民国23年(1934),他在固镇完全小学(今城关镇一小)任教时,与同事胡苏光(原名胡万哲,今城关镇人)一起对学生宣传进步思想,并于民国25年(1936)4月19日发动进步师生和社会青年近千人,乘东岳庙会之机到大街游行示威,高呼“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反对文化侵略”等口号。事后学生骨干分子遭到警察搜捕。王敬农组织师生罢课,并派15名学生代表到南京总统府请愿,迫使灵璧县长杜牧之释放被捕学生,并亲自去南京接回学生代表。民国26年(1937),王敬农和胡苏光一起奔赴延安参加革命。
民国25年(1936)春,新四军宿东游击支队联络员孟子川以卖麻花为名,在官沟一带进行革命活动。民国28年(1939)春,皖东北成立安徽省第六专区抗敌指挥部(简称六抗),共产党员徐崇富(今名徐宗田)任特务支队长。次年初,仲兴、封寺一带建立中共宿东县(抗日民主政权)第一区委。民国30年(1941)春,在今封寺乡张堂圩子建立党小组,年底升为党支部,有党员10人(其中6人为从铁路西转移过来的干部)。民国31年(1942)2月,中共宿灵县沱南区委成立。6月,中共泗五灵凤县浍北区委成立。9月,中共宿灵县委成立。民国32年(1943)10月,濠城乡党支部成立,有党员15人。民国33年(1944)1月,中共泗五灵凤县路东区委成立。夏,中共泗五灵凤县濠城区委成立。年底,中共宿怀县淝河区委成立。民国36年(1947)9月,中共淮北路西三地委城工部长李华农派共产党员李自遣到蚌埠开展城市秘密工作;同时,在驻地新马桥一带发展黄之秀、黄长安等6人入党,并成立党小组。民国37年(1948)4月,中共沱南区委改为任桥区委,同时建立中共沱河区委。11月28日,中共固镇市委成立,陈子良任书记;全市有104名共产党员。1950年底,全市有共产党员285人。
建国后,本地的党组织分属灵璧、宿县、怀远、五河等4个中共县委管辖。至1965年6月,本地共设置6个区委,即中共宿县任桥区委(辖7个公社党委)和湖沟区委(辖6个公社党委)、中共灵璧县固镇区委(辖1个镇党委和5个公社党委)、中共五河县刘集区委(辖8个公社党委)和王庄区委(辖本地王庄和陈渡2个公社党委),中共怀远县曹老集区委(辖7个公社党委)。
(二)县委及基层党组织
1965年7月1日,中国共产党固镇县委员会(简称中共固镇县委)成立,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财贸政治部、监察委员会、党校,辖1个县直机关党委、5个区党委、34个人民公社党委、8个党总支、391个党支部。
1966年底,各级党委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而瘫痪。1967年3月7日,成立县革命生产领导小组(25日改为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行使党政职权。1968年8月10日,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下设政治工作组(辖组织小组、宣传小组、纪律处理小组、群众工作小组、县直机关工作小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办事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等4个大组。1969年5月,建立中共固镇县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马成学为组长、张秉忠和王治帮为副组长(均为军队代表)。7月,撤销区置,成立12个公社党委、1个镇党委和1个县直机关党委。1970年2月,增设姚集公社(12月改名杨庙公社)党委。1971年3月,恢复中共固镇县委。1972年1月,增设何集、仲兴、瓦疃、磨盘张等4个公社党委。1976年6月,中共固镇县委恢复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次年4月恢复党校。1980年1月设区划社,成立8个区党委、1个镇党委、50个人民公社党委。4月,成立县化肥厂党委。1984年10月,增设县农业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等3个部门党委。至1985年底,还设有8个党组、10个党总支、884个党支部。
(三)纪律检查委员会
1965年11月,中共固镇县委设监察委员会,书记吴凌云,副书记龚升才、田杰,委员3人。“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监察委员会被取消。其工作先后由县革委会政工组组织小组(后改为监察小组)、县委组织部纪律检查科代理。1979年9月,中共固镇县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龙云,副书记唐国忠、张祖郁,委员6人。1980年5月,中共固镇县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龙云,副书记唐国忠、张祖郁,委员6人;7月,汪振乔接任书记。当年,各区(镇)设纪律检查组,配备专职干部。1983年12月机构改革时,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中共固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办公室、纪检科、审理科,次年增设信访科;刘金声任书记,周安恒任副书记,次年设常务委员4人。1985年12月,中共固镇县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固镇县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刘金声任书记,周安恒、李体兴任副书记,常务委员4人,委员6人。
二代表大会
(一)中国共产党固镇县首次代表大会
1971年3月5~8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502人,既有军队党员代表、干部党员代表、群众党员代表,又兼顾老、中、青三种年龄结构;其中工农兵党员代表占75%。会议通过并听取中共县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组长马成学所作的《高举“九大”团结胜利的旗帜,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线奋勇前进》的工作报告,制定并通过《关于加强自身革命化建设的决定》。会议确定的任务是:狠抓根本,继续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深入开展批修整风,突出思想和政治路线方面的教育;认真讨论和研究全县党的建设和抓革命促生产的任务,决心搞好民兵建设,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组织工农业生产新跃进。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固镇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31人(含候补委员4人)、常务委员11人,第一书记王琦、书记马成学、副书记李济德。
(二)中国共产党固镇县第二次代表大会
1980年5月18日~22日在县城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有430人,候补代表50人:其中1966年5月底以前入党的323名、1966年5月底以后入党的157名;干部121名、农民311名、文教科技人员25名。他们代表着全县11137名党员。会议审查并通过县委书记陈复东所作的《坚决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方针,集中力量把农业搞上去》的工作报告,以及《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报告。大会提出的任务是:紧密团结在中共中央周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继续解放思想,放宽政策,发展生产,搞活经济,千方百计地使农民富裕起来,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同心同德地把各项工作搞上去。大会选举中共固镇县第二届委员会:委员32人(含候补委员4人)、常务委员9人,书记陈复东、副书记孙永熙、童万升、汪振桥。
(三)中国共产党固镇县第三次代表大会
1985年12月5日~8日在县城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305人、列席代表53人、特邀代表6人。会议审查并通过《县委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中共固镇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决议;选举中共固镇县第三届委员会:委员23人、候补委员4人、常务委员9人;书记孙玉石,副书记陈德胜、刘伟、王振兴。
中共固镇县委历任正副书记一览表

三党务

(一)组织建设
组织发展建县后~1966年底,我县发展党员116人,主要是贫下中农出身的农民和苦大仇深的工人。“文化大革命”初期,组织发展工作停止。1969年,恢复建党工作。由于极左思潮的泛滥,知识分子、剥削阶级家庭出身或社会关系比较复杂的人很难入党。1971~1977年,共发展党员4204人,每年平均600人;其中1973年为969人,1976年为843人。1978年春全国科学大会召开以后,知识分子被看作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我县发展党员注意在生产第一线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中进行,其中科技人员是重点。从1978~1985年,我县共发展党员1539人。1985年底,全县共有党员13210人,其中知识分子占23.8%。
组织整顿1969年10月,我县进行“开门整党”(即发动党外群众整顿党组织)。1970年底,被整顿的278个党支部,重新建立和恢复组织生活的有257个,重新进行登记的党员有6870人;未恢复组织生活的党支部21个、党员127人,因一时难以查清问题被“挂起来”的党员46人。以后又对这些没有恢复组织生活的党支部和党员进行补课、补登。
1976年,中共固镇县委在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的7个公社党委和部分县直单位的375个党支部中进行整党整风,参加整党的党员8210人。7个公社党委、294个党支部被改选、调整;11名党员被开除党籍,后经复查又予以纠正。
1978年,我县对“文化大革命”中发展的4204名党员进行审查、评议,被承认党籍的为3024人(含留党察看者94人、严重警告或警告者134人),取消党籍的1029人,清除出党的151人。
1984年11月,我县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开展全面整党,成立县委整党指导委员会。中共蚌埠市委派来联络员,县委对下派出联络员,具体指导整党工作。全县整党采取自上而下、分期分批进行,参加整党的12100名党员中,予以登记的11488名,缓期登记的509名,不予登记的97名。因严重以权谋私、违法乱纪、超计划生育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273人:被开除党籍的6人、撤销党内职务的46人、留党察看的51人、严重警告的127人、警告的43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创先进党支部”、“争做优秀党员”和农村“党员联系户”的活动。1980年~1985年,全县共评选先进党支部427个、优秀党员2296名。
(二)宣传工作
1965年10月底,中共固镇县委宣传部培训宣传员2580人,到农村宣传中共中央文件《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受教育群众达12万余人(占整半劳力的91%),推动了我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开展。11月,宣传部以公平、清凉、华巷等3个公社和曹老集公社戴集大队为试点,结合学习雷锋、王杰、焦裕禄等英雄模范人物,大力宣传毛泽东思想。1966年,全县共有毛泽东著作学习小组2100余个,出现了连站公社徐庄大队女社员盛维荣和唐南中学学生薛庆丰、薛纪科等学习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1968年,全县共有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和大批判队530余个。1970年9月,宣传部在宋店公社瓦坊大队辅导学习毛泽东哲学著作,并根据省宣传部门指示,组织宣传队在全省各地巡回演讲,同时接待来自全省各地的学习参观团。1973年,培训基层学习辅导员1914人;全县共有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2300余个,其中较为突出的宋店公社瓦坊大队、杨庙公社张庄大队和桑园大队、湖沟公社镇东大队、连站公社徐庄大队、县砖瓦厂、木材公司、土产公司等单位学习小组。同时出现了仲兴公社丁庙大队上海下放知识青年胡志强、宋店公社盲人徐善来、蚌埠下放女知识青年冯宝珍等积极分子。1979年,宣传部以杨庙公社为试点,宣传农村经济改革,鼓励农民劳动致富,使我县顺利推行农业生产联产承包责任制。1981年3月,开展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环境美为内容的“五讲四美”活动,大力宣传各条战线上涌现出的社会主义新道德、新风尚。1982年3月,我县开展以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活动,122万人次走上街头,清除垃圾3000余立方米,疏通阴沟260余处,植树36万棵,种花16万株;出现了固一路、固二路等“文明街道”,涌现出以青少年学生为主的“学雷锋送温暖小组”、“小红花服务队”等文明组织。最后,全县共评出468个先进集体、6850个先进个人。8月,宣传部与党校联合举办4期有400余名干部参加的经济理论培训班;1983年1月,又举办三期有5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的中共“十二大”文件学习班。3月,全县开展以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学习雷锋为内容的第二个“文明礼貌月”活动,共有学雷锋小组2315个,做好事7228件,植树29.1万棵,造林500余亩。5月,宣传部与组织部、党校联合举办有950余名股级以上干部参加的中共中央重要文献选编《三中全会以来》学习班。9月,宣传部与党校联合举办有403名经理级以上干部参加的《邓小平文选》学习班。11月,清除社会上的精神污染品,共焚烧黄色录像磁带107盘、黄色书刊45册(含3本“手抄本”)、黄色唱片126张。1984年,配合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宣传部与党校联合举办11期经济理论学习班,培训宣传骨干3200人,写出学习心得2800余篇,编辑墙报、黑板报621期,利用幻灯片宣传200余次。3月,开展以“五讲四美三热爱”(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为内容的第三个“文明礼貌月”活动,共维修路面1550平方米,疏通污水沟50余处,清除垃圾3200立方米,折除违章建筑144处,清理过去的标语口号3461条、领导人挂像8971张、奖旗奖状154面(张)、领导人题词115幅。同时,由紧靠固一路、固二路、老街等主要街道的单位、居民户,落实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门前三包责任制”,使县城面貌焕然一新。
(三)纪律检查工作
建县之初,中共固镇县委监察委员会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查处违法乱纪党员,支持和保护敢于坚持原则的好党员,促进了党的团结和统一。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监察委员会受到“造反派”冲击(副书记田×被批斗后上吊自杀),致使监察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8月,县革委会政治工作组组织小组(1975年6月更名监察小组)代行监察职权。1977年12月,县委组织部设立纪律检查科,重点进行冤、假、错案的甄别平反工作。至1979年,共复查“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1508起,查结1413起,同时查结以前历次政治运动中的案件150起;其中为41人恢复党籍,为27人恢复公职,为246人恢复原工作职务。

1979年2月,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后,在党员干部中纠正乱占耕地建私房的不正之风,纠正招工、招生、招干、转干、农转非(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中的不正之风,纠正乱摊派、乱涨价的不正之风。1980年2月,认真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配合宣传部、党校举办学习班7期,轮训各条战线党员骨干1600余人,辅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纠正不正之风。1977~1985年,共查处违纪党员125人,其中开除党籍的22人,留党察看的34人,撤销党内职务的20人。
(四)统战工作
落实对民族工商业者的政策1965年8月,我县共有原私方从业者596户,其中属资本家范畴的工商业者5户,小商、小贩和小手工业者20户,一般工商业者571户。9月,县工商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由固镇的棉布商店、杂货商店、烟酒商店、铁货瓷货商店、文具商店、中西药商店、百货商店、蔬菜商店、水作坊商店、理发店、合作旅社、照相馆、第一饭店、第二饭店等14个单位、257户、370人参加。到1984年12月,全县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业者3120户,当年营业额为70万元,上缴工商税3.5万元;其中:城关镇个体工商户580户,营业额28万元。当年,县工商界派5位代表参加蚌埠市工商业联合会第七届代表大会,其中张明才为县政协第一、二届常务委员。
落实对“右派分子”的政策1978年5月,中共固镇县委成立摘掉右派分子帽子领导小组。至1985年底,我县对在整风反右运动中被划成的386名“右派分子”等进行认真复查,改正384人(其余2人分别于1986年和1987年改正);重新安排工作的168人(另外从外地转来我县安排的7人),其中:原“右派分子”128人,疑似“右派分子”28人,“中右分子”4人,“反社会主义分子”4人,受株连的4人;解决因错划右派受株连家属商品粮户口33户、115人。1978~1984年,全县甄别其他错案345起、345人、撤销处分160人,解决受株连商品粮户口124人,对13人归还被查抄财物,恢复安排工作131人,死亡抚恤65人。
落实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我县共有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56人(含团级4人),其中于民国37年(1948)7月15日在今稿沟乡南邱庄参加刘立道部起义者有魏元勋、李明尧、李明淦、崔海珍、李明星、李明夫、刘邦瑾、李光绪等8人;于当年12月在曹老集参加王华锋部起义者有高廷驰、叶立忠、史洪兵、陈洪亮、汤国廷、高凤昌、李长洲等8人;于民国35年(1946)~1950年在外省、外县先后起义投诚者有解友典、黄吉荣、龙文白、王朝印、杨树桐、尚连生、徐海萍、高杰等40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固镇县委和县政府对他们落实政策,做出妥善的安排。如原国民党陆军总部徐州司令部直属步兵第四支队第一大队长魏元勋,原被判刑,1981年撤判后担任县城建局副局长;原国民党上海宪兵司令部少校军需主任龙文白、原国民党灵南大队中队长王华锋等2人被安排为县政协第一届委员;原国民党交警总队警士抄写员解友典被安排为县政协第一、二届委员。1979年~1984年,我县共发给17个起义、投诚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1500元。1981年5月起,给予黄吉荣、叶立忠等每人每月10元的定期补助;1984年8月起,给予黄明淦、崔海珍等2人每月分别为12元、10元的定期补助。另外,原国民党陆军总部徐州司令部第八支队长仲子立,由于我方地下工作需要,未允许其起义,也被按起义投诚人员对待。从1979年起,他被安排为县政协第一届常务委员、第二届委员;1984年8月起,每月享受15元的定期补助,并给予2000元的房屋修理费。
落实对“三胞”(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的政策1981年6月,中共固镇县委成立对台湾工作领导小组,8月,县政府成立侨务办公室。至1982年7月,经过全面调查,全县共有去台人员191人,其在县内亲属(简称台属)有228户、361人。这些在台人员中,有17人为台湾中、上层官员,其在县内亲属共12户、24人。
1978年以前,由于极左路线影响,台属受到歧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固镇县委认真落实“三胞”亲属政策,至1984年,共对23户台属一次发给生活补助费1900元,对16人落实了台属政策。现在已有62户台属和台湾亲人通了信,并得到从台湾汇来的钱款,折合人民币1.8万元。
落实对少数民族和宗教的政策中共固镇县委和县政府对少数民族工作很重视。1975年支持开办固镇回民饭店;1979年拨款给王庄公社简马大队桥东生产队修建石桥1座。1981年4月,县民族宗教事务科成立;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民委)和宿县地区共拨款6000元,资助固镇回民饭店,1983年,省民委拨款10000元给简马桥东架设高压输电线;县民族宗教事务科购买图书600册,分发给回民聚居点,以激发回民学习科学文化的积极性。1984年5月,又拨款1300余元,资助重建任桥清真寺。
建国前,本地有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等5种宗教活动。建国初,清除帝国主义在宗教界的势力,团结教育了宗教界的爱国人士。以后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党的宗教政策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宗教活动基本停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宗教活动得到恢复。任桥集清真寺阿訇袁进业先后任县政协委员和宗教工作组成员、蚌埠市政协委员。连站公社尼姑阚彦华,任县政协第一、二届委员,1982年出席九华山僧尼代表会议。1984年9月初,县民族宗教事务科在石湖区召开信教人员会,制定并通过了《固镇县基督教活动点管理守则》和《固镇县基督教徒爱国公约》。9月18日,县基督教三自(自传、自治、自养)爱国运动委员会成立。主委赵天铎,1962年任省基督教协会会员,1963年任省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常委;建县以来,任第一届县人大代表,第一、二届县政协常委和市政协委员、县民族宗教工作组长等职。
(五)信访
1965年10月8日,中共固镇县委建立县委书记、县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确定每月1日和15日为接待群众来访日,并配备专职信访干部。粉碎“四人帮”以后,人民群众纷纷要求解决“文化大革命”中的问题,信访工作量剧增。1978年,县委办公室设信访科,并确定一名副书记分管。县直各部门、区、公社以及信访数量较多的单位,普遍建立由党政领导负责的信访处理小组,县委常委还分头到分管系统和部门,帮助解决疑难信访案件。1982年7月,中共固镇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成立。1983年3月,县委决定进一步健全基层单位的信访组织,每个区配备1名兼职信访干部,县直机关各部门确定1名兼职或专职干部,各公社确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生产大队和企事业单位确定1名干部兼任信访工作。
信访办公室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逐步建立登记、交办、结案、归档等一整套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1983年5月~6月,县委常务委员会决定在“七·一”前,从县直机关抽调46名领导干部包案处理82件信访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从1977~1985年,全县共受理人民来信18234件,接待来访者9700余人次,其中县委、县政府领导人直接受理人民来信1500余件,接待来访者2600余人次。
部分年份人民来信来访处理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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