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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民国二十年(1931年),县成立水利工程委员会,下设分会和堤工委员会,负责淮、涡河的水利建设。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后,黄河夺淮,沿淮各县设防黄工程处。当时日军侵占怀远,县政府西迁,未设防黄机构,至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始设防黄工程处,县长兼任主任,负责本县水利工程的规划和施工。淮、涡河干流的堤防涵闸工程由省淮域复堤工程局负责勘察、施工。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设农建科,负责水利工作。1950年,县成立生救治淮总队部,负责以工代赈的治淮工程管理,有治淮人员近500人。1953年,国家治淮委员会设“北淝河除涝工程指挥部”,常驻本县,负责北淝河流域除涝工程和淮、涡堤防及芡、泥黑河流域的除涝工程。1955年,水利科改水利局,并成立治淮工程管理所。1963年后,随着机电排灌站的逐年增多,县水利管理机构逐渐分细,至1981年,县水利局下设机电排灌管理站、淮河修防所、水利建设工程队、勘察设计室等,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管理工作。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设农建科,负责水利工作。1950年,县成立生救治淮总队部,负责以工代赈的治淮工程管理,有治淮人员近500人。1953年,国家治淮委员会设“北淝河除涝工程指挥部”,常驻本县,负责北淝河流域除涝工程和淮、涡堤防及芡、泥黑河流域的除涝工程。1955年,水利科改水利局,并成立治淮工程管理所。1963年后,随着机电排灌站的逐年增多,县水利管理机构逐渐分细,至1981年,县水利局下设机电排灌管理站、淮河修防所、水利建设工程队、勘察设计室等,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管理工作。